第二节 德国纳粹化(1 / 1)

一、目标与现实

希特勒作为法西斯头目,对未来的法西斯国家有一个总体的目标。

法西斯“革命”是对传统国家体制的一种否定,它要把权力高度集中起来,集中到希特勒一人手中,实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领袖”(Ein Reich,Ein Volk,Ein Führer)的目标。内阁只是他的办事机构,议会是他的咨询性顾问团,法院是镇压法西斯政敌的有力工具。纳粹党作为他夺取政权和执掌政权的重要支柱,必须在政治生活中占据垄断地位,其他政党都是多余的东西,没有存在的必要。希特勒要以这样的极权国家作为集聚德意志民族全部能量的工具,去完成争霸世界的“大业”。

然而,当时的现实情况离开希特勒的目标距离甚远。希特勒上台之际,魏玛议会民主制虽然遇到重大危机,并因多年实施“总统制内阁”统治而面临转型的可能,但从总体上看,原来的政体框架依然存在。在形式上,德国仍然是一个议会制共和国,1919年8月正式生效的《魏玛宪法》不仅没有失效,而且是希特勒执政的依据。希特勒必须承认《魏玛宪法》的有效性,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来贯彻自己的权力和意志。

《魏玛宪法》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和其他资产阶级民主政党合作的产物,它反映了工人群众长期斗争的成果,构筑起在当时西方世界中较为领先的民主体制。

《魏玛宪法》规定,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国会(下议院)和参议院(上议院)组成,国会有权宣战和媾和,有权否决总统颁布的紧急法令,经2/3成员中2/3赞成票通过决议,甚至可以修改宪法,政府总理和各部部长必须对国会负责并得到国会的信任。行政机构是内阁制政府,由在国会拥有多数的党派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党派比例组成,工作时实行集体原则和多数原则。司法和法官拥有独立地位,确保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国家秩序。这种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对希特勒的集权野心是一个很大的制约。同时,与其他民主国家相比,《魏玛宪法》给予德国总统以较大的权力。他有权任免总理和部长,有权解散国会,有权在国家的“公共安宁和秩序受到严重扰乱或危害时”行使紧急权力。希特勒担任总理,是在纳粹党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后兴登堡行使任命权的结果。同样,如果希特勒要摧毁魏玛体制,也可能受到总统的严厉干预。另外,《魏玛宪法》规定德国实行联邦制,各州都拥有自己的议会、政府、宪法和警察,并保留相当的自主权利。希特勒组阁执政之后,联邦制继续存在,在18个州政府中,纳粹党只在安哈尔特等5个较小的州内执政或参政。希特勒要实现中央集权也需要一个过程,国内要求保存复合制联邦国家的还大有人在。

更为重要的是,希特勒担任总理之时,纳粹党并没有在德国政治生活中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该党尽管是第一大党,但仅占据国会33.1%的席位,没有达到过半数的优势,希特勒只能在纳粹党-民族人民党联盟的党派基础上,领导一个“民族团结政府”。权势集团中不少人也对纳粹党这个主要来自社会下层、靠着煽动群众和街头暴力起家的政党及其领袖希特勒极不放心。连鲁登道夫也表现出极大的担忧。他曾作为纳粹党推出的代表担任国会议员,但于1928年同纳粹党分手,并失去议员职位。他在希特勒被任命的翌日,1933年1月31日,致电兴登堡总统,表示:“您任命希特勒当总理,等于是把我们神圣的德意志祖国交给了一个有史以来最大的煽动家。我向您预示,这个邪恶的家伙会把我们的国家拖入深渊,会给我们的民族带来不可估量的恐惧。子孙后代会在您的坟墓前咒骂您的。”然而兴登堡集团不为所动,他们有自己的考虑。他们任命希特勒为总理,吸收有限的纳粹党人入阁,既是为了利用其所拥有的群众基础,以稳定政局,渡过严重的统治危机,同时也是以分享政权为诱饵,控制希特勒,将纳粹党纳入传统的政治轨道。为了防止希特勒胡作非为,权势集团在他周围设置了不少“栅栏”。希特勒内阁的大多数部长是由巴本和兴登堡选定的,希特勒本人甚至并不认识其中最主要的几位。其中,国防部长勃洛姆贝格和外交部长冯·牛赖特是兴登堡特意指定的,其中隐藏着制约希特勒的含义。民族人民党主席胡根贝格身兼经济部长、粮食部长、普鲁士经济部长、普鲁士农业部长4职,一时享有经济“独裁者”的美称。巴本作为希特勒-巴本内阁的副总理,更是权势集团制衡希特勒的重要棋子。他是占据全国面积约2/5的最大的州——普鲁士州的总理,控制着普鲁士的行政机构和警察力量。更重要的是,根据希特勒执政前双方的约定,兴登堡总统不单独接见希特勒,只有在副总理陪同和在场的情况下,才会听取希特勒的工作汇报与请示。只有纳粹党的部长是希特勒本人指定的,但是,在为数11人组成的内阁中,除总理希特勒外,只有2名纳粹党人部长,那就是内政部长威廉·弗里克和航空委员兼不管部长戈林(1933年5月5日改任新设立的航空部部长)。

希特勒的“民族团结政府”(与希特勒讲话者为巴本)

与前几届政府不同,希特勒没有从总统那里获得随时颁布“紧急法令”维持统治的权力;相反,兴登堡要求希特勒政府必须获得国会多数的支持,否则将重蹈前几届内阁的覆辙,由总统下令解散。

德国权势集团对1933年1月底的上述安排十分满意。他们认为,传统势力与纳粹党之间,在建立一个专制的民族主义国家、排除马克思主义与和平主义的左派、加强扩军、重新推行对外强硬的强权政治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通过组建“民族团结政府”,既排斥了民主派和进步势力,又能利用纳粹党所拥有的群众基础为自己服务,稳定政局,渡过危机。同时,还能在内阁中分享权力,使纳粹党遵循他们的轨道,防止其越轨行为。巴本曾经得意地对周围人说:“希特勒是我们雇来的。……兴登堡信任我。用不了两个月,我们就能把希特勒远远挤进角落,让他去吱吱呀呀叫唤!”当年1月底至2月初,《法兰克福报》也曾评论说:“从内阁的组成来看,希特勒先生不得不接受较大的限制”,“很明显,政府是围着胡根贝格转,不是围着总理转”。普鲁士财政部长曾经自信地对一位奥地利来访者说:只要“讲求实际的、可敬的”诸如施维林·冯·克罗西克伯爵(无党派人士,希特勒政府的财政部长——引者)等人仍留在内阁,纳粹便无成功的可能;对戈林、戈培尔一类丑角的激烈言论不必认真相信,因为“实际主事的是保守派,希特勒只能靠边站”。

讽刺统治阶级妄图利用希特勒的漫画

但是,到1934年8月,只经过一年半的时间,希特勒使用各种手腕,在“一体化”(Gleichschaltung)的口号下,把一个议会制民主共和国改造成了法西斯独裁国家。改造的速度如此之快,除了希特勒具有较大的魄力外,经济危机这一大背景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希特勒在缓和经济危机和稳定社会秩序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使统治集团感到放心,并进一步授权于他。1933年4月,兴登堡总统表示,巴本不必继续陪同希特勒晋见总统,原先那种做法,希特勒会感到是对他的不信任,而总统本人并不想伤害他。纳粹“一体化”运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领域,但是其核心在政治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