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七年李洪案例的个案研究
一、前言
哥老会是清同治、光绪年间活跃于华中、华南一带的异姓结拜组织。他们的成员大多是社会上的边缘人物,其中尤以遭遣散的散兵、游勇居多,其次则为无业游民,雇工,匠人,小本营生的生意人,茶馆、烟馆、酒铺等的老板,以及一些落魄文人,和尚道士,相士,乞丐,草药郎中,江湖卖艺人士等。这些人中,无论是和尚道士,或是走江湖的卖艺人,游走各地几乎是他们的共同特色,即或不必亲身游走四方,也是必须经常与这些人接触,如那些茶馆、烟馆、酒楼的经营者。这些人虽然不都是移民,但是由于流动性大,失去了传统家族与地缘团体的依靠,为了自身的安全与生活的需要,才以互相帮助、不受人欺侮为号召,以异姓结拜的方式组成会党这种拟血缘的团体,以求自保。不过,他们求自保的方式却深具破坏性,从聚众敛钱、打家劫舍、掳人勒赎、走私贩毒、包娼包赌到祭旗起事、进攻官署衙门,几乎是无恶不作,后来又参加革命活动,成为当时对地方官而言极为棘手的问题。可是他们之中也有少部分人并未参与行动,只是“出钱挂名入会,借免抢劫之害”[1]。他们仅是出钱买“保家凭”,接受保护。这些人在当时地方官眼中,是所谓“会而不匪者”[2]。
一般而言,每个哥老会组织都有山、堂、香、水等名目,如戴公山、结义堂、金兰香、龙泉水。[3]每个山堂各自独立,不相统属,通常由头目统筹会中一切事务,早期称作“老冒”或“帽顶”,光绪中期以后,改称“龙头”。龙头之下,一般有所谓“坐堂”“陪(培)堂”“礼堂”“刑堂”“智(执)堂”五堂。[4]五堂之外,有些山堂还有专门职司仪式的香长、盟证,以及无所事事的心腹等职。从龙头以至盟证都属于第一个等级,也就是通常的所谓老大。老大以下分别是老二圣贤、老三当家,管理会内大小事务;老五管事,专司传人聚众以及上阵冲锋、惩办会内不法等事;老六巡风,负责通风报信;巡风以下是顺八(老八)、大九、小九、江口、尖口(老九)、大满、小满或么满(老十)。哥老会内通常没有老四与老七,这各有缘由。一是因为“四”与“死”字同音,一是由于三合会内曾有过一位排行老七的和尚背叛了组织。[5]“四”“七”这两个数字因而成为哥老会的一项禁忌,通常不见使用。
由于哥老会组成分子复杂,以及各山堂成员往往游走各地,为了便于彼此间的识别联络,除了山堂香水名目外,每一个哥老会组织都有口号。上述戴公山的口号就是“同心协力”。有些还有所谓内口号、外口号的分别。以大西山法宝堂为例,它的内口号是“正直堂皇”,外口号是“同心协力”。[6]从少数流传下来的哥老会文献中,我们看到哥老会除了以口号作为同一山堂成员之间的联络信号外,也发展出一套手势、茶碗阵等暗号,作为不同山堂组织成员之间识别、联络之用。民国三十年(1941)前后在四川华阳县中和场所作的一份田野报告,更具体显示哥老会对会内其他组织成员所给予的帮助。根据该份报告,任何会内兄弟来到场上,理当受到该地组织的保护,并招待三天食宿,每日三餐,每餐三菜一汤。[7]这部分报告所述之事,固然见于民国以后,但这种同门兄弟彼此相助之事,应该不是民国以后才有的。因为有数据显示,民国以前,各山堂间平日即互有联系,并非老死不相往来。据哥老会成员胡寿山指出,其内部文献《海底》即曾指示:“凡建立一个公口,必须通知联方码头,以及全省地方派弟兄前来参加。”胡本人曾于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01)代表贵州贞丰的码头参加安顺文德山福禄堂的成立大会。[8]胡寿山的例子应不是一个特例。在群英社编的《江湖海底》中,就有不少歌谣生动地描写出会中兄弟迎接远道而来参加开忠义堂大礼的各地兄弟的欢欣之情。例如,在《接客湍江》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句子:“喜洋洋,笑洋洋,撩衣进了忠义堂。各位仁兄龙驾到,千山万水到香堂,千里迢迢来到此。……”[9]而在《湍江令》中,更明白指出广东、广西、河南、陕西、湖南、湖北等十三省“省省都有拜兄、府府都有拜弟,不知各台哥弟或从水道而来,或从早〔旱〕道而来”[10]。如果这些文献资料确实是现实世界的反映,则清代的哥老会似乎已发展成具有自我意识的社群;各山堂虽然各自独立,不相统属,但是彼此并不相斥,不仅互通消息,而且彼此支持,彼此照顾。这种社群组织甚至跨越了地域的限制,以致“省省都有拜兄、府府都有拜弟”。哥老会这种组织分立,却具有共同意识的特性一直是会党引人注意的焦点。但是另一方面,回顾哥老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联系照顾似乎并未给哥老会带来更大的动员能力。除了地区性的**外,哥老会并不曾像白莲教、太平天国等宗教团体一样,曾掀起连绵十余载,牵连十数省的大运动。相比之下,哥老会的动员力量显得微不足道。因此,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哥老会已发展成具有共同意识的社群,那么各山堂间维持何种关系,各山堂间互动的基础是什么,合作的层面又有多广?
目前要回答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因为除了上述零星的资料外,我们没有任何具体有关哥老会各山堂间彼此互动的例子。不过,光绪十七年(1891)李洪发动长江沿岸十余个哥老会山堂为父报仇的案子,却提供给我们了解这个问题的一条线索。李洪是太平天国降将李世忠之子。为了报清廷杀父之仇,他经过多年经营,联络了长江上下游的哥老会头目,准备各人邀集党羽于光绪十七年十月十五日(1891-11-16)分成上、下游两支,一支在湖北江陵县沙市镇,一支在安徽安庆县,两地同时起事。后来因为考虑到“安庆一带水陆各营甚多,聚集不易”,同时沙市“兵勇不多,又与湖南、四川接界,官兵追来,也有退步”,于是取消安庆部分的行动,改成十月十五日只在沙市镇起事。为了确保起事时弹药无缺,哥老会的头目同时通过任职于镇江海关的英国人美生(Charles A. Mason)的协助,到香港洽购军火。可是,没有料到光绪十七年八月十一日(1891-09-13)美生私带炸药五磅在镇江闯关未成,而其在香港交致远轮上的经上海运镇江的三十五箱洋枪亦在上海被截获。美生最初供称该批军火系其个人出资购得,然而经过一番折腾后,始承认其香港之行乃是为哥老会头目李洪购买军火,以供起事之用。李洪的整个计划因此而曝光。在清廷一年多的努力搜捕之下,李洪及其党羽纷纷落网。[11]李洪的计划虽然未能付诸实施,但是其联系整合的过程正好提供给我们了解哥老会内各山堂组织间互动关系的机会。本文主要指出,哥老会的山堂组织主要建立在个人间之结拜关系上,山堂之间的联盟也是这种人际关系的扩大,但在传统社会中,这种人际关系很难突破时空的限制,个人随着时空的转移,必须不断地加入新的组织,以确保人际关系的巩固,俾免失去保护。李洪的案子也显示出,哥老会各山堂间的互动关系也就以人际关系为主,而所谓哥老会联盟事实上也就是在这种以人际关系为主的情形下运作。这种完全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结合,没有任何意识形态为基础,动员能力自然薄弱。
二、李洪及其起事计划
李洪即李显谋,乳名地虎,别号雨生,河南固始县人,自称是一品荫生以劳绩保举知府。[12]据同党的描述,他“是个中等身材,刮骨脸,下颏尖瘦,像个书生模样”,为人“极慷慨仗义”,是个“大老好人”。[13]其父李世忠即李昭寿,初名兆寿,又名兆受,也作长寿。李世忠出身贫贱,咸丰三年(1853)淮北捻军起义转剧,他乘机起捻于霍邱,出没于光州、光山、商城之间。咸丰五年(1855)十月间为安徽宁池太广道道台何桂珍(1817—1855)所破,与同党马超江等同降。然而,由于李因降后未获官职且不得食,不免失望,同时不满马超江被杀后,官府未能缉捕凶手到案,而安徽、河南两地皆盛传李已复叛,再加上巡抚福济(?—1875)密致何桂珍,令其先发制人的书信又为李所截得,李因而怀疑自己为何所卖,于是在十一月间设计杀害何后,投入太平军阵营,隶属于忠王李秀成(1823—1864)。李入太平军后,由于不见容于英王陈玉成,而李秀成又受太平军诸将排挤,于是于咸丰八年(1858)九月再投入清军胜保营中,获赐花翎二品冠,补授参将,赐名世忠,部队改称豫胜营。咸丰十年(1860)五月李世忠任江南提督帮办军务,据有安徽之滁州、全椒、来安、五河、天长、六合等地。李一方面设卡抽厘,捆盐自售,垄断厚利,一方面招集亡命,联通捻军,厚积实力,不到四五年间,据称富已可敌王侯,人们皆称之为“寿王”。基于以上所见,诚如日本学者渡边惇所指出的,李俨然已是割据一方的土豪。[14]根据漕运总督吴棠(?—1870)的观察,在李世忠任职提督的六年中,“县官不敢理事,居民搬徙不敢回乡,以致田亩荆榛,屋卢瓦砾,数百里间人烟断歇。间有人民穷极归里,亦被其**,困不聊生”[15]。即使在同治三年(1864)解职后,李世忠不仅仍保持当年豪侈的生活方式,蓄伶演剧,广交贵游子弟,设局聚赌,贩土卖烟,而且还将活动的领域扩及长江流域一带,于霍邱、安庆、扬州等处皆广置产业,携姬妾优伶往来于汉口、扬州、上海之间。同治十年(1871),李以犯官、殴伤命妇被安徽巡抚裕禄(?—1900)下令处斩。[16]
根据浙江总督刘坤一(1830—1902)的调查,李世忠遗有五子,长子显才早夭,三子成彬于河南乡试中式副榜,四子、五子显诚、显贻均年幼在家,仅次子显谋在外游**,变卖家产,党伙繁多。[17]由于哥老会成员一向使用许多化名,官方一度不能确定众人所供出的李洪、李鸿、李显谋是否为同一人,以及李洪究竟是李世忠的亲生子,或只是传言中的所谓养子。[18]尔后,又因为其同党不能在庭上当庭指认出李显谋本人,几乎使官方误以为李洪另有其人,而让他蒙混过关。[19]最后经其同党匡世明的指认,始确定李洪即李显谋,且为李世忠之亲生子,但时间几乎已是案发的两年后了。李显谋在身份被揭露后,与妻妾先后在狱中服毒自尽。[20]
由于李洪的突然自尽身亡,清朝官员除了他身世以外未能取得任何口供。根据其同伙高德华的供词,我们了解到李洪曾自称是哥老会中大哥,为了报父仇,要求各路同会之人出力,但除此之外,我们对于他所开立之山堂香水名,以及组织情形,一无所知。[21]虽然渡边惇认为,从李世忠的出身背景以及当时的社会状况来判断,他很可能早已加入了哥老会,但是,他提不出任何直接的证据来支持他的这项推断。因此,李洪的哥老会是否建立在其父的既有组织上,还有待考证。不过,即使在组织上没有具体的传承关系,仅李世忠所遗留下来的巨额财富,对李洪的复仇计划已有很大的帮助。根据官方的调查,李洪曾在霍邱、安庆、芜湖、裕溪口等处广置产业,大结伙党。[22]李洪何时大结伙党,资料上未见说明,不过根据双龙山万松亭的供词,李洪这项结伙复仇的计划显然预谋已久。万指出,他于光绪十四年(1888)在台湾遇见李洪时,李即有为父报仇之说。[23]光绪十五年(1889)六月间,万即于镇江第一楼茶馆宴客,安排李洪与其他哥老会头目匡世明、蒋云、高德华、曾素兰、许云斋、曾鸣皋等人见面。一番饮宴后,万松亭即当着李洪之面向众人说明,李洪“因父亲是个忠臣,被裕抚台陷害正法,死得冤枉,他决意要替父报仇”,请众人“帮忙出力,约人起事”。蒋云当即表示,会中人多,只缺军火器械。李洪即向万表示,买军火必要洋人协助方能办到。万即要求曾素兰与曾鸣皋出面,委托先后在洋行为美生当差的徐春山、徐春庭兄弟代办。李洪与会党的第一次聚会至此告一段落,而他的复仇计划于是跨出了第一步。[24]
不过,李洪的计划一开始进行得并不十分顺利,在购买军火上就有些耽搁。光绪十六年(1890)正月间,曾素兰、曾鸣皋同船过江看灯,在后舱内与徐春山见面。徐表示美生因为服务未满三年,不能请假,俟服务期满,调到别处后才能帮忙。美生是于光绪十三年(1887)七、八月间抵华,随即获录取进入海关税务司工作,十月间派驻镇江关。[25]照此计算,美生最早要到光绪十六年(1890)九、十月间工作才满三年,合于请假规定。不过,哥老会显然等不及了,早在光绪十六年(1890)的三四月间,万松亭携李洪之信,与蒋云以及另外二人分乘两船,由安庆押运三十箱共计六万两银子,至江都县六濠口清风泉茶馆侧边码头交给高德华、匡世明、曾素兰、曾鸣皋等人,再会同他们将银子送至镇江,其中三万两交与徐春山转交美生购买军火,剩下银两由万松亭、高德华、蒋云等人经手,每人分用多少,不得而知。可是这一年的冬天,美生并未有任何行动;反倒是李洪曾亲至镇江徐春山处与曾素兰、曾鸣皋等人碰面,同到堂班喝花酒。李洪这趟镇江之行目的何在,是否与美生见面,我们不得而知。
根据现有的资料,美生一直要到光绪十七年(1891)五月才在南京与哥老会分子见面。[26]美生可能就在这时候敲定了他请假的时间,而哥老会也得以开始积极布置起事行动。因为就在六月间,李洪发专信知会各处头目军器已经办就,要求大家约齐商讨起事之事。七月初一日(1891-08-05)各地头目齐集安庆蒋云家,商定十月十五日各人邀集党羽,分为上、下游两支起事。李典为大元帅,与李得胜等统领上游一支,在湖北江陵县沙市镇会齐;而下游一支则分为东、西、南、北、中五旗,分别由濮云亭、刘高升、张庆庭、高德华、蒋润及许汶魁统率,龙松年为总头目,在安徽安庆会合,两地同时竖旗起事。随后由于安庆一带水陆各营甚多,聚集不易,七月中旬,五六十个头目复于大冶县黄石港三夹地方以做盂兰会为名,开堂商议。大家以沙市兵勇不多,又与湖南、四川接界,官兵追来,也有退步为由,改定十月十五日集中于沙市起事。除了中旗改由龙松年自统外,其他各旗分派配置不变,并派各头目在“汉口、黄石港三夹、杨叶州、武穴、九江、大通、芜湖、金陵、镇江、十二圩各码头均行布置预备船只等项”[27]。会后,各人各自回到自己的根据地,分头准备。然而,谁也没有料到,美生八月间被捕,整个计划曝光,李洪及其同伙相继落网,起事行动就此落幕。
三、美生事件
美生在镇江与哥老会来往的情形,目前我们所知不多,只知道他于光绪十七年(1891)五月间,可能就是上述他在南京与哥老会分子碰面的同时,加入哥老会。[28]史艾兰(Alan R.Sweeten)根据美生自己的回忆录指出,美生在镇江一方面学习汉语,一方面学习中国历史及政治制度,以排遣枯燥的海关工作。[29]芮丹利(Stanely F.Wright)认为,美生这种迫切想了解中国的意愿促使他与哥老会接触,并且更进一步加入了他们的组织。[30]史艾兰则以为,美生随和的态度使他卷入了哥老会的活动,在取得哥老会的信任后,他通过仆人(应该是徐春山)的安排加入了哥老会。这两种情形当然都有可能。此外,录取美生的考官在报告中说,美生生就一副中国人的脸,这未尝不是他受中国人欢迎的另一原因。[31]
虽然美生加入哥老会的动机不明,但是,他私运炸药被捕的原因却很明显,据各方面数据判断,他本人实难辞其咎。可能是出于天真、无知,也可能是太过于自信,美生在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初分别向他的汉语老师及美国同事谷禄斯(Henry Croskey)透露有会党即将在金陵、镇江等地起事,并邀二者加入哥老会。七月十九日(1891-08-23),即美生动身前往香港的三天前,他交给谷禄斯密码簿一本,临行之时又交给其暗号一纸,上载将来回来时之联络方式。谷禄斯虽将美生之事报告上级,但镇江关税务司方面未将此事当真,仅嘱其继续留意。[32]到达香港后,美生通过当地哥老会分子的引介,购得一百二十杆来复枪、一百二十七支左轮、二百二十一把刺刀,以及六万九千发子弹。[33]同时,美生也以月给二百五十元洋钱的价格雇得英籍水手陶上安(Peter Toussaint),并由其代觅十九人,月给洋钱一百元,协助照管装运弹药。不过,最后只有五人随行。[34]
在香港停留两周后,美生于八月初十日(1891-09-12)乘招商局致远轮,押运分装三十五箱的“铁锹钢条”抵上海。由于美生在香港时曾致书税务司,言明其改道香港的缘由(因其原来请假一月,欲赴高丽,见《申报》,光绪十七年八月十五日),引起有关当局的警觉,遂于他抵岸时仔细搜查他押运之物;而他在香港时写给上海税务司毕利登(Robert Bredon)的信亦同时抵达。美生于信上表示,他于赴港前夕已发现哥老会的阴谋,为免打草惊蛇,他要求毕利登将该批弹药放行,直放镇江,以便将涉案的哥老会党羽一网打尽。毕利登不为所动,将信转呈海关总税司赫德,并劝美生前往北京就任新职,可是美生不理,独自径往镇江。在镇江,海关人员在其行李中搜出三十五磅炸药。两个星期后,美生被捕。[35]最后,美生以私带军火被判监禁九个月,服刑期满,准觅两保人,各缴二千五百元作保,保证他以后不再犯后,可以释放,否则将递解回国。[36]
美生私购军火被捕正反映出他计划的草率及缺乏远见。诚如芮丹利所指出,美生居然没有想到,要将如此庞大的弹药运送通关需要许多海关人员的配合。若能先拟定详细的计划,将弹药由无人注意的沿海地点或是长江口私运上岸,或许有成功的可能。[37]美生行事何以如此草率,迄今仍是个谜。
同样令人困惑的是美生在本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大约是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初,也就是美生向他的汉语老师及美国同事透露哥老会即将起事的同时,美生也寄信给上海之洋将麦问皋(General William Mesney),要求其代买枪械弹药,并代为纠集、训练一千名士兵,以及能放大炮的西人五十名,三个月内备用,准备夺取中国炮台两座,兵船三艘;还称如麦问皋愿入会,每月可得银五百两。麦问皋置之不理。[38]此外,美生还托徐春山、徐春庭兄弟代为纠人,徐氏兄弟复转托镇江关听差杨大昌、杜国富二人一同行事,预计每人代为纠党一百名,四人合计四百名;并打算将所纠之人藏匿在镇江南门外十余里的山上的洋房内,由哥老会中人看守。最后因无人入会,以致未能成事。[39]另外,在美生的书信中也发现美生曾约会徐春山兄弟起事,抢劫福州军器等局,抢英商太古行之安庆轮,并向商人要钱,令徐春山回福州及在甘露港会集等事。[40]显然美生本人的意愿不止于代人私购军火,而可能是实际参与行动。至于真相如何,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四、参与计划的哥老会成员
根据会党的供词推估,参与李洪计划的哥老会山堂有二三十个之多。然而,由于这些供词既不完整,又都有所保留,我们无法知道整个计划的详细内容,诸如究竟有多少人预备参加起事,以及各山堂之间如何参与、如何分工等细节问题。不过,从五六十个头目参与三夹地方“盂兰会”,以及会后“商派各头目在汉口、黄石港三夹、杨叶洲、武穴、九江、大通、芜湖、金陵、镇江、十二圩各轮船码头均行布置预备船只”的情形判断[41],预定起事的规模想必可观。而从这几个地点的分布情形来看,汉口、黄石港(大冶县)、武穴(兴国州)位于居长江中游的湖北省,沿江而下是江西省的九江,安徽省的杨叶洲(贵池县)、大通(铜陵县)、芜湖,最后是江苏省的金陵、镇江、十二圩(仪征县),已将近到了长江的尽头。诚如张之洞(1837—1909)所形容的,这次哥老会的起事计划是“勾通洋人,结连长江上下三千里”[42]。
由于目前所能掌握的资料以会党的口供为主,而口供的数据多以被捕的当事人为叙事重心,颇为零散。为了迁就这些材料,以下分别就原计划中上、下游两支起事军头目的资料为线索,说明各地主要会党参与的情形(有关其余参与山堂的资料,请参见附录)。
(一)安庆——下游一支
1.匡世明
匡世明虽贵为整个计划中的二号人物,但有关他的资料,我们所能掌握的极为有限。就目前所知,匡世明,湖南人,年三十八岁[43],有许多化名,或作匡世鸣,或作旷世鸣,或作匡是明以及匡圣明。[44]匡似乎颇有草莽英雄人物的特质,根据同党的供称,由于他一向喜欢结交好汉,故会中人咸推其为领袖。[45]一些零星的数据也显示,匡世明至少开过两个山堂。早在光绪十年(1884)以前,匡应该已在福建开立飞龙山,且一度与洋人过从甚密,预备由海外接济军火,可能欲借中法战争时乘机起事,后因和议已成而作罢。[46]金学富(金老五),湖北光化人,即其飞龙山执法老五,手下有十余个好手,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参与黄州做会,管理粮台兼长江总巡。[47]光绪十三年(1887)以后,匡的活动地点似乎转移到了江苏江都一带(当然也有可能是扩展),并开立了龙华山公义堂长江水。因为根据之前在江宁机器局当过工匠的徐耀庭的供述,徐因赌博输钱跑出来,经王南山纠邀入会,在轮船上扒窃衣物;后来在江都县七濠口镇由王南山带见匡世明,入龙华山公义堂长江水,充作老五。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在黄石港做会,徐受命管钱文,受总粮台名目。[48]光绪十五年(1889)六月间,匡世明在镇江与李洪首度见面,这在前面已经提过。据王魁(王金标)的供称,“先在福建当勇,入飞龙山会,嗣遇龙松年邀入长江会党,至安徽铜陵县和悦洲居住。又从周有才入九华山天保堂会,为老九。总会首匡生明,即旷世明”[49]。匡世明可能这时就是江淮一带的总头目,负责洽购军火、统合起事之事。上文已提到,李洪的六万两银子就是经由他与高德华等四人公收后转至美生的。虽然他“因与镇江马快有仇,不敢过江”[50],不过,根据徐春山的供述,为了购运军火事,匡世明还是曾过江亲至美生处,详情如何,不得而知。[51]
2.龙松年
龙松年为五旗总头目。龙松年即龙大胜(又名庆延、松延、青莲),湖南益阳人,被捕时年五十六。龙自号三江总大爷,而从零星的数据看来,他的确是光绪年间活跃于长江上下游的重要会党头目。他早年曾在军营当书识﹐也曾保举过都司。遭遣散后,抑郁潦倒,遂与谢廷玉、许汶魁、杨老五、蒋润、刘会筹、姜清海等人共谋结会,以谢为首,会名天官山富贵堂三山香五狱水。[52]如果根据许汶魁声称他入会十余年的供词来判断,天官山的成立应是在光绪初年[53];而根据汪潮凤曾在安徽入蒋云等的天官山富贵堂的供词,以及龙松年邀王魁(王金标)至安徽铜陵和悦洲入会的事迹来看[54],龙之天官山应以安徽铜陵一带为主要活动地点。湖南长沙人刘会筹由其当家升为老三,也有一说,刘是天官山正龙头。刘曾充安徽水师哨弁,不安本分,被斥革出营,后广结党羽,据称长江各处码头皆有其落脚之处。[55]姚春亭,湖南益阳人,曾在安徽水师充勇丁,犯赌责革。光绪十七年(1891)龙松年劝其入会,是其手下老九,未接飘布,派令驾船。[56]不过,龙的活动范围当不限于安徽。光绪八年(1882),龙在湖北樊城又与陈帼重开楚鄂山永乐堂郧阳香长江水,集有数十人,分路放飘;随后再与魏庆祥立会名双龙山公义堂五湖香四海水。[57]光绪十五年(1889)引介李洪与匡世明等人见面的万松亭即双龙山中人。[58]因此,龙松年的双龙山公义堂也可能与匡世明的龙华山—样,是当时江苏沿江一带甚为活跃的哥老会山堂。很明显,长江上、下游都有龙松年活动的踪迹。
3.濮云亭
濮云亭为东旗头目。濮是贵州松桃厅人,年幼时为太平军掳去,后在淮军当勇,入哥老会已有二十多年。先是入天台山堂,后因认识陈华魁、高德华等人,而与他们在江苏淮阴县清江浦镇同开金龙山明义堂。光绪十七年(1891)六月回安庆蒋云家与龙松年商议于十月间起事,派统东旗,后因安庆查得紧,龙遂要濮于八月间到沙市安排十月十五日起事。[59]与濮在一起的陈华魁即陈德才,湖北江夏人,一向在安庆当勇。濮指出陈为人极凶横,同会兄弟都畏惧他,凡开堂都要陈在场压服。[60]
4.刘高升
刘高升为西旗头目。刘供称是湖北江夏人,历年来在直隶、安徽、江宁等省投营当勇。其间先入秦玉龙天福山,充当心腹;后在安徽铜陵县和悦洲结识龙松年,又入玉龙山,充当香长;光绪十六年(1890)在江西德化县与许文奎、欧桂卿开楚荆山,充当陪堂;光绪十七年(1891)充龙松年西旗头目,分管芜湖码头。[61]可是根据《申报》的报道,刘一向“在大通、铜陵一带聚党称雄,盘踞山谷,杀人夺宝,无恶不作”。同时也有同党供称,他是“安庆以下、芜湖以上的大头目”。刘还供出曾自立天福山永乐堂。[62]从这几点以及他受命分管芜湖码头与最后被捕前仍出没于铜陵、青阳一带的深山等事实来看,刘的主要活动地点应仍在皖南沿江一带。
5.张庆庭
张庆庭为南旗头目。张庆庭即张金亭(庭),江西德化县人。张供称曾在营当勇,后随另案已正法之潘登科开双龙山公义堂,派为新辅大爷。龙松年等在三夹做会时,张系九江头目,统带南旗,奉李洪为大元帅。[63]随后他即因病走散。[64]
6.高德华
高德华为北旗头目。高德华即高松山,湖北武昌县人。高供认在扬州入会后,自开楚金山护国堂,供奉洪世武祖。光绪十五年(1889),他五月在上海遇到李洪。[65]不过,自承“往来长江,结交各处匪首”的黄金龙指出,据他所知,匡生明曾开飞龙山,高德华曾开龙凤山,李万元曾开万寿山,熊海楼则开金台山。[66]濮云亭也供出曾与高在江苏淮阴县清江浦镇同开山金龙山明义堂。[67]曾同则供认他“先入安清帮后,又入高德华九华山”[68]。显然,高还曾开过龙凤山、金龙山,也曾是九华山的一员。高的手下张顺成(张道士)即曾受三江营务之职。[69]
7.许汶魁
许汶魁为中旗头,江苏江都人。许供认入天官山地灵堂(富贵堂?)三山香五狱水已有十多年之历史,在会中充任新副。光绪十七年(1891)六月间在黄州做会时,在场四五十人中,许受命任总粮台,管理银钱之职,其余会众分派出钱,暗制军械。[70]
8.蒋润
蒋润为中旗头目。蒋润即蒋玉山(又名蒋云),湖南湘阴人。蒋先在安徽当炮船水勇,闹事被革职后,遇谢廷玉,于是与其一同开立山堂,即上述许汶魁所入之天官山富贵堂。蒋还供称,该山分有八堂,皆有头目,其为刑堂。谢已在扬州就戮,会党散在长江一带轮船码头乘机盗窃,堂首坐地分赃。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以作斋为名,敛钱结盟,集有三十余人,何老小亦在其内。[71]蒋所提之何老小即贺老小,湖北嘉鱼人。初入清明会,为老二,绰号小霸王,在芜湖纠众带刀伤人,横行无忌。光绪十四年(1888)邀同余高等抢罗金秀家,又在繁昌县荻港地方奸占民女。后联络痞棍倡立华盖山采石水九华堂,会众七八十人,分定次序散布各处,转相勾结,置船两艘,以之劫运货财,互通信息。[72]上面提到的王魁供出何为八堂之一,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间也在黄石港做会。[73]因此何老小极可能也是在加入了好几个山堂后成为天官山的一员。湖南辰州的汪潮凤(宋老五)无业,四处游**,也是在湖北入曾明高天福山会及黄得保四喜堂会后,又在安徽入蒋云等的天官山富贵堂会,名列老五,一直以在轮船上扒窃维生。[74]
(二)江陵县沙市镇——上游一支
原计划中上游的一支起事军由李典与李得胜领军。关于李得胜,我们所知不多,仅知道他是湖北江夏人,与陈先知均为大干坤山头目,而大干坤山可能是甘学贞在襄河一带所立的山堂。据张之洞判断,陈先知应是襄河会党的总头目。[75]
至于李典,就现有的数据而言,他的重要性应该远超过李得胜。李典即李春阳(又名李汉臣)。李在岳州自认系湖南安化人,但其手下余启宇则供李系龙阳人。李一向在营当勇,不过据张之洞指出,李在沙市客店自称提督,在岳州又供系甘肃补用总兵。诚如张之洞所说,“诪张为幻乃向来会党惯技”[76],关于李典的这部分身世,我们只好暂时存疑了。据岳州府知府钟英指出,李典凶悍异常,在巴陵县监狱中,常将刑具打开扭断滋闹。[77]这也许是李典得以称雄各地的部分原因。李典供认曾领受谢廷玉的飘布,以及总统玉龙、金象、飞虎、莲花四大山元帅之印。光绪十六年(1890)五月,他在湖北荆州沙市镇开立莲花山义顺堂甘露水普渡香,先后放飘二百余人。[78]据其头目刘鹏抟招供,光绪十六年(1890)春在湖北遇李典时,李自称四山大元帅,共放飘六万余张。不过,同是莲花山头目的廖星阶也供称,李典所称开堂四次、放飘六万余张,实系其自说之辞。[79]而李典自己则供认曾开过四山,每山约有数千人。显然,为了争取群众入会,李典夸大了自己的势力。[80]又据李之手下余启宇、尹中安等供认,李自号开山王,自荆州起至九江、安庆止往来无定,各处均有妻室。李名下尚有“伪官”多人,可惜名目不见录下。据张之洞判断:“李典实为湖北、湖南两省会匪渠魁,各匪均倚以集事,该匪先在沙市分布伙党,留叶坤山在沙市布置,该匪往岳州放飘纠众,希图联荆、岳为一气,阴谋不逞,已非一日,至为深险。”[81]显然李典的活动能力相当强,常来往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之间。而若从李典领受谢廷玉飘布及玉龙、金象、飞虎、莲花四大山元帅之印等事迹来判断,李典出道应该相当早,荆、岳一带只是李典被捕以前的最后活动之地。前面张之洞所提的叶坤山,是李典的莲花山副龙头,四川江北厅人,在沙市河街开茶馆。[82]李典的另外两位手下之中,余启宇是湖北武昌人,光绪十六年(1890)与刘金魁另开(莲花山?)北山堂,为正龙头,十月十五日起事之时,负责在黄州樊口预备船只接应[83];尹中安是湖北大冶人,为准备十月十五日沙市起事之事,奉李之命到沙市河街找开茶馆的叶坤山。尹还指出,叶是总头目龙松年的帮办,而关于李洪的事,他也曾听高德华说过。[84]
会党的口供数据也显示,除了以上领军头目的山堂外,还有不少其他山堂也参加了李洪的计划。吴有楚的福寿山即为一例。吴是湖南湘阴县人,曾经陈四海推荐入李世贵(溃)之宝华山,后开飞龙山、福寿山,由新辅大爷推升为龙头。他自称与匡世明认识。[85]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他与许汶魁、龙松年等在黄石港做会。[86]吴有楚不少手下也因为参加李洪的起事而被捕,金剩即其中之一。金剩即金钰堂(一名金胜,又名金恕堂),湖南长沙人。金供认原在南陵充当捕役,由于耽误公事遭革退,即入熊登旺金台山,先列为老六,后升作老五;又入吴有楚福寿山,列为老三。光绪十三年(1887),金剩参与熊海楼宣城西河劫案,带十数人为舵把子,在街头把风。事发之后,脱逃回籍。光绪十七年(1891)七月参加黄石港做会,八月到安庆与刘会筹、蒋润逆迹城外,潜通上游会党消息,案发后逃至南陵,削发装僧以作为掩饰。金被捕时为金台山新副,会内称为黑面虎。[87]此外,如附录所示,龙海腾与陈福林的五龙山[88]、李华堂的北梁山荆义堂[89]、陈大材的万福龙头山、石占春的九华山等[90]都参与了李洪的起事计划,只可惜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料,借以了解他们的活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