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之悟”悟何事(1 / 1)

略微了解一点中国思想史的人,对“龙场之悟”都不会陌生。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王阳明因抗议宦官刘瑾专政,被廷杖四十,贬往贵州龙场驿为驿丞。他在龙场“日夜端居澄默”,于正德三年某夜,忽然“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语之者,不觉呼跃”,从此成立“王学”,开辟出儒学的一个新局面。这就是有名的“龙场之悟”。此事一向受到重视,但论者关注的焦点,大都集中在所谓“格物致知之旨”是什么、与“致良知”是什么关系等方面,辨析精微,基本是就思想论思想。前些年,余英时先生在《明代理学与政治文化发微》一文中重提此事,却跃出传统思路,在这个似已无余义可寻的课题上别开生面。

余先生首先重建了王阳明在顿悟之前的精神世界:经过廷杖这一奇耻大辱,又时刻笼罩在刘瑾威权阴影下,几有性命之危,阳明“到底在思考哪些具体的问题”?作为一位极具原创力的思想家,他的思考自然一定不出那些大本大源的课题;但本源性问题并不存于思想的真空之中,思想家的运思也不会无视自己的切身体会。根据余先生的看法,龙场之悟与阳明受廷杖的经历息息相关,正是这一经验启发了他对进退出处的新见解。此前,他深受宋儒影响,以“得君行道”为理想;此时,他已深知自己所处是一“小人道长”的社会,君子实应退以保身,唯又不忍“决然舍去”,故只能“委曲周旋,修败补隙”,尽力匡扶正道,“使不至于速乱”;如不能忍耐,反使小人“大肆其恶”,是“将以救弊而反速之乱矣”。

余先生并不只从阳明个人遭遇的微观场景中理解龙场之悟,同时还从更宏观的角度观照阳明思想,这就涉及宋明政治生态的差异。赵宋一朝对士大夫优礼有加,大臣即使得罪君上,也不过遭到流放或贬逐;而受惩处者,名望反可能因此更高。在这种空气下,宋儒意态昂扬,发展了鲜明的“政治主体”意识,欲与君主“共治天下”。明代则自太祖始就以摧折士夫为“家法”:廷杖制度通过折磨士人的肉体,以达到羞辱其人格的目的,便是朱元璋的发明。朱明王朝对儒学只有利用之意,并无敬畏之心,这特别可以从《孟子》一书遭到删节的待遇中见出。处于这种恶劣境况,阳明体会到“得君行道”之不可能,这使他更多地将儒学理想从“内圣外王”转移到“内圣”方面。

但仅有避让,绝不能造就阳明在儒学史上的高迈地位;他的重要性更体现在一种积极态度中,那就是从“得君行道”转向“觉民行道”:“他的眼光不再投向上面的皇帝与朝廷,而是转注于下面的社会与平民。”具体而言,阳明强调人人皆具内在“良知”,可以通过唤醒此良知的方式,“来达成‘治天下’的目的”。作为这一思路的必然推论,王氏曾有“满街跑的都是圣人”一句名言——这在儒家传统中其实也非新见,孟子、荀子都有类似表达,然程度远不及王,更重要的,直接面向普通大众的大规模讲学活动,也是到了王学才正式展开。因此,余先生将龙场顿悟视作“儒家政治观念上一个划时代的转变”,毫不为过。

富有启发的是,根据余先生的研究,这场革命性的思想转变,却绝不来自单纯的思辨之功,而是王阳明与强权奋斗的结果:没有被当廷剥去衣服遭到痛打的耻辱与痛苦,他恐怕还不能从“得君行道”的梦中醒来。但是,这一转向的意义也绝不能仅仅放在王阳明自己的特殊际遇中理解。事实上,龙场之悟不但使阳明走出一己的精神困境,从整个儒学传统来看,更走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得君”与否仿佛是买彩票,身家性命全部抵押,中与不中却全凭运气,一朝失败,满盘皆输;“觉民”便不同,那是点滴事业,其收功不在眼前,一时失败也不至于令人沮丧,它需要的毋宁是更具耐力的信心——孟子所谓“勿忘勿助”,最为扼要。

从研究者角度看,余先生此文,打通了抽象观念和具体政治生态、个人遭际的隔阂,真正体现了思想史研究的典范。面对龙场之悟这个看似玄之又玄,又一直是聚讼渊薮的课题,余先生只是几句轻言细语,却豁然洞开一条新路,是天才也是功力。不过,“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感兴趣的是,余先生能与古人“处于同一种境界”,是否也需从他自己所处的时代及其他对这个时代的观察、困惑与思考中寻找答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在王阳明和余英时之间,存在一条若隐若现的线索?若果如此,那么,谁还能说人性只有殊异,难以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