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研究者必须通过使自己的研究焦点实现从“能动者”向“社会行动者”的转变、必须通过使自己的探索方向实现从“在自然界之中确定心灵的位置”向“在人类的现实社会生活之中确定心灵的位置”的转变,来为今后的心灵哲学研究探索和开辟新的出路,这既不是基于迄今为止的心灵哲学研究的种种困境和缺陷而做出的、肤浅的“非此即彼”的选择,也不是像迄今为止的心灵哲学研究者们所做的那样,出于一厢情愿的常识性情感感受而做出的缺乏学理依据的抉择,而是与此截然相反。从根本上说,这不仅是因为发展到今天的西方哲学,已经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便出现了“社会转向”抑或“社会哲学转向”,因而实际上一方面出现了宏观意义上的“大势所趋”、为心灵哲学研究所必需的这种根本性转向奠定了基础并准备了必要的条件,同时也是因为,当代西方在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社会哲学研究层次上展开其探讨和研究的研究者们、特别是以A.许茨为代表的现象学社会学家们,已经从对主观意义的主体间际理解的角度切入,展开了对作为被研究对象的、现实的社会个体的主观世界及其中所包含的意义的理解方式的研究和论述,并且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当代的心灵哲学研究者们不仅有必要、而且也完全有可能把自己的眼界拓展得更宽一些,从而不再仅仅关注神经生理心理学、脑科学抑或计算机科学究竟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同时也应当把西方哲学研究的这种业已出现了一个多世纪的“社会转向”或者“社会哲学转向”考虑在内,认真对待、探讨和研究当代西方的社会哲学研究者们在主观意义的理解方式方面已经取得的研究结论,使之能够为自己的寻求新的发展出路之举发挥有益的借鉴作用。
毋庸赘言,在我看来,迄今为止的心灵哲学研究者们之所以没有看到这样的宏观形势,因而不可能借鉴这些从主体间际角度理解主观意义的研究及其各种结论,根本原因显然依然是他们从以“物理主义”为代表的科学主义出发,完全把自己的目光锁定在了各种与心灵研究直接相关的自然科学分支研究的进展及其相应的研究成果之上了。而这样一来,他们既根本没有看到这种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的“社会转向”或者“社会哲学转向”,也根本不可能借鉴和卓有成效地吸收有关主观意义的主体间际理解的各种研究成果,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在我看来,这种情况恰恰在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基本启发:
第一,迄今为止的心灵哲学研究者们之所以一再彷徨、甚至陷入了无法摆脱的恶性循环,找不到能够使心灵哲学研究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基本出路,就是因为他们既没有形成这样的开阔眼界,也没有借鉴与这种宏观发展趋势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相应的各种研究成果;第二,正因为如此,只要在进行系统、全面、严格的哲学批判反思的基础上,充分重视、认识和借鉴这些有关主观意义的理解方式的研究成果,我们便有可能找到真正恰当的研究方式、研究途径和研究方法,在从主体间际相互理解的角度出发理解心灵所包含并具体表现出来的各种主观意义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对作为被研究对象的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世界的心灵的确切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最终实现对严格意义上的人的心灵进行的、既恰当又富有理论解释力的探讨和研究。
有鉴于此,本章主要试图做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把在当代西方存在并不断发展的、作为包括心灵哲学研究在内的所有各种学术研究之宏观背景的“社会哲学转向”,尽可能概略和清晰地揭示出来,从而在进一步具体展示心灵哲学研究者们对科学主义的盲目偏执的同时,充分表明我们所强调的研究者必须进行的从关注“能动者”到关注“社会行动者”的根本转变、心灵哲学研究同样必须实现这种“社会哲学转向”,是具有学术上的充分依据和合法性的;第二,以当代西方现象学社会学创始人A.许茨探讨和研究主观意义的主体间界理解的基本理论观点为个案[1],尽可能系统和简要地表明许茨从现象学的基本立场出发、通过批判吸收包括M.韦伯的“理解的社会学”和E.胡塞尔的现象学得出的各种相关研究成果,对包括作为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在内的社会行动者的主观意义的理解方式,所进行的探讨、研究和论述,具体展示当代西方的社会哲学研究对从形式角度理解主观意义的研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这样的贡献对于心灵哲学研究来说所具有的学术建设性意义。此外,到下一章,我们还希望在此基础上,通过强调必须进一步扬弃这种追求形式化、静态化的研究视角,真正引进现实社会个体实际上所具有的、不断动态生成的基本视角,把这种视角对心灵哲学通过认识和理解主观意义而研究心灵的方式进一步揭示出来。
第一节 现代西方哲学的社会哲学转向与社会哲学的主观意义研究
概而言之,自从19世纪下半叶,特别是自从20世纪初以来,西方哲学家们在一部分人继续进行其传统的本体论、认识论方面的基本研究的同时,也有很大一部分哲学家“改弦更张”,因而表现出了与以往有着显著不同的新的学术发展态势。这种新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为三个基本方面:其一是西方传统的知性主义研究,开始由原来的本体论、认识论研究,逐渐开始转向语言研究,亦即出现了所谓“语言转向”抑或“语言哲学转向”;其二是以人本主义研究为核心内容和主要标志的各种“非理性主义”思潮的迅速崛起并逐渐大行其道;其三则是在“应用哲学”(applied philosophies)这面具有总体性的旗帜下展开的、对现实生活世界诸维度进行的多方面具体研究。其中,特别是第三个方面自20世纪下半叶崛起以来,迄今为止仍然方兴未艾、不断深入发展。毋庸赘言,正确认识并恰当把握西方哲学出现的这种新的发展态势,无论对于我们全面审视和掌握世界哲学的发展动向和发展前景来说,还是对于我们从更高的层次上考察当代心灵哲学、通过严格的哲学批判反思为其寻找发展出路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际上,恰恰是这种新的、以“社会哲学转向”为标志的发展趋势,和作为这种发展趋势的基本组成部分的当代西方社会哲学家对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进行的研究,既构成了当代心灵哲学研究的宏观学术背景和学术基础,又为它寻找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出路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理论借鉴。
一、现代西方哲学的社会哲学转向
就这种新的学术发展趋势而言,尽管西方学者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说法,诸如“语言转向”或者“语言学转向”“经济哲学转向”“政治哲学转向”“道德哲学转向”等,但是,在我看来,几乎所有这些具体说法都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现象、不见本质”之嫌——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这些西方学者几乎都是仅仅着眼于他们所指涉和称谓的某一方面对象的表面现象,并没有真正立足于系统全面地考察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特别是没有基于严格的批判反思,来把握20世纪西方哲学界出现这种新的发展态势的内在历史必然性,因而只能按照所谓的“转向”究竟在哪个具体领域之中具体出现而以这样的领域来命名,没有、也不可能抓住这种发展态势的实质性特点。我认为,无论所谓“语言转向”或者“语言学转向”,还是所谓“经济哲学转向”“政治哲学转向”“道德哲学转向”……其根本性的实质都是“社会转向”(social turns)——从哲学的各个分支学科角度来看,它分别体现为转向具有强烈的“社会研究”(social research)意味的语言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亦即转向“社会哲学”(philosophies of society);而从其各自的具体研究对象角度和研究对象来看,则是分别转向集中关注、探讨和研究具体作为各种社会维度而存在的语言、经济、政治、伦理道德……亦即“转向社会”(turn to society)。为什么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我们考察心灵哲学的发展出路、努力在人类的现实社会生活之中确定心灵的位置来说,这种结论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我们提出“当代西方哲学界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走向生活世界的基本发展趋势?”这样一个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那么,即使绝大多数哲学家同意这种发展趋势确实存在,也会主要通过列举各种各样的具体例证来加以说明,而不是立足于从总体上考察西方哲学历史发展趋势的高度,以真正的哲学家所特有的,既综观全局又注重变化发展的锐利眼光,通过对西方哲学的发展历史进行系统全面的探讨和研究,找出当今这种新的发展态势之所以出现的根源之所在。那么,这种根源究竟是什么?
在我看来,自有史以来直到19世纪下半叶的西方哲学发展史,由于其知性主义倾向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因而绝大多数研究者基本上都一直没有把包括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世界和人生境界在内的、生活世界的各种不断流变的维度,纳入哲学研究的视域之内,而是一直对这些方面进行贬斥和压抑。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不仅有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各种“非理性主义”思潮的崛起和日益泛滥,而且到了20世纪便出现了这种崭新的哲学研究发展态势。如果说这些“非理性主义”思潮还是作为知性主义的直接对立物和补充而存在和发展的话,那么这种具有几乎是全方位的崭新面貌的“社会转向”的、通过20世纪的几乎所有具有重要影响的哲学流派而具体体现出来的发展态势,则显然不再只作为这样的“补充”而存在,而是标志着西方哲学研究的新的转折点的到来。
尽管囿于篇幅,我们不可能一一列举和详细考察西方哲学在20世纪曾经存在过的所有哲学流派及其主要观点,而只能通过概略考察其中学术影响较大的几个哲学流派及其演变趋势,把这种崭新的发展态势简要地展示出来。但是,对于我们的上述基本意图来说,这样做完全可以说是绰绰有余的,因为这些“独领**”的哲学流派及其业已产生了广泛影响的基本观点,实际上已经可以表明具有总体性的当代哲学发展趋势了。具体说来,我们将主要通过考察分析哲学、科学认识学派、现象学、存在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学、后现代主义,以及近来的道德哲学、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这八种主要哲学思潮及其演化过程,来对这种发展态势加以粗线条的概括勾勒,而把更加系统而具体的论述留待将来的机缘。
(一)走向“日常生活”的分析哲学
从根本上说,虽然这个与心灵哲学有着极其紧密的亲缘关系的哲学流派,通过充分强调以严格的语言分析为手段,消除存在于包括哲学诸学科在内的科学研究领域之中的语义含糊和语言混乱,在当代西方哲学之中最集中、最突出、最彻底地代表和坚持了西方传统知性主义的认识论传统,但是,它在一个多世纪以来所走过的发展历程,却呈现出非常浓厚的“物极必反”色彩。也就是说,它从强调、设计和运用极其精确严谨的“人工语言”,竭力贬斥包括人的主观意愿和所有各种社会维度在内的一切不确定、不精确的因素开始,最终却终究不得不回归“日常生活的语言分析”,展示了一条从“人工语言”出发,经过“语义学分析”和“语用学分析”而走向“日常语言研究”的180度的发展轨迹。在我看来,这显然把分析哲学的“社会转向”具体体现出来了。概而言之,无论我们以作为分析哲学之最杰出代表之一的L.维特根斯坦为个案,通过考察其早期的逻辑原子理论与后期的“语言游戏”理论之间的鲜明对比,还是综观从严格排斥日常的社会因素的弗雷格、罗素和石里克,到诉诸“日常语言”研究的蒯因、普特南和罗蒂的演进历程,所得到的结论实际上都可以作为我们这种观点的有力证据。毋庸赘言,作为在20世纪西方哲学中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之一,它所展示的这种趋势不仅比其他学术流派更加引人注目,同时也特别清楚地昭示了心灵哲学研究所应当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二)从“强硬”到“柔和”的科学认识学派
这里之所以说“科学认识学派”而不说“科学哲学”或者“科学社会学”,是因为在我看来,“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这两个学术流派都是以对科学的“认识”为核心的,只不过前者主要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论角度入手,考察科学家的认识模式的变化规律,而后者则侧重于从社会学角度入手,强调对科学研究活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经验性研究。不过,尽管如此,它们也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通过从“强硬”到“柔和”的发展演变过程,把上述“社会转向”具体表现了出来。
就“科学哲学”而言,如果说K.波普尔通过论述“猜想与反驳”和“证实与证伪”来揭示科学的演化逻辑,还没有把社会维度对其具体研究的影响突出表现出来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从T. S.库恩通过其“范式”(paradigms)和“科学共同体”来论述“科学革命的结构”开始,则显然已经把社会维度当作非常重要的因素考虑在内了;至于到了P.费耶阿本德以“什么都行”(anything goes)的口号来攻击科学理性的“无政府主义认识论”,以及D.夏佩尔以“新历史主义”立场论述科学研究的“合理性”对费耶阿本德进行的相应反驳,则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出发,在进一步强调和体现研究主体的重要性的同时,比较全面地把这种逐渐关注社会维度的作用是基本走势展示了出来。
另一方面,就“科学社会学”而言,如果说主要受K.曼海姆基本上不涉及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社会学”影响的R. K.默顿,其“科学社会学”由于立足于探讨科学家的社会组织形式对科学研究活动的影响,虽然进一步把科学活动纳入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加以考察,但却没有直接涉及作为“硬知识”(hard knowledge)的科学研究活动和研究内容本身的话,那么,到了以B.巴恩斯和D.布鲁尔为代表的当代英国爱丁堡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简称SSK)学派这里,研究者们则彻底突破了这样的限制,突出强调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在内的所有各种人类知识,都是由处于特定社会环境之中的科学家建构出来的,因而社会因素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显然,如果说立足于科学活动和科学内容本身进行研究所表现的是某种“强硬”态度的话,那么,上述两种研究趋势则展示了通过逐渐引进社会维度而从“强硬”态度走向“柔和”态度的基本趋势,因而从一个非常重要的侧面具体展示了这种研究的“社会转向”。
(三)从摒弃“自然态度”走向“生活世界”的现象学
已经发展了一个多世纪、至今仍在继续产生广泛影响的哲学现象学流派,无疑是20世纪西方哲学中最重要、影响最广泛的哲学流派之一。而综观其迄今为止的演变过程可见,即使其创始人E.胡塞尔,也是从最初的力图通过“现象学还原”来为全部人类学术“寻求最终确然性基础”、把哲学建设成“严格的科学”而贬斥“自然态度”,经过一系列的理论变化和发展,最终经由“先验的主体间性”研究而走向“生活世界”的。更不用说作为其学术阵营“副帅”的M.舍勒本身就在其学术生涯的后期专门研究过“知识社会学问题”,而作为哲学现象学的最重要理论出路之一的“现象学社会学”,更是在由A.许茨创立之后、通过充分强调研究主观意义的主体间际理解方式的重要意义,而在西方社会学理论界产生了广泛且迄今经久不衰的影响。因此,在我看来,这个学术流派所表现出来的如此发展趋势,就像上述分析哲学的表现一样,都从一个特别重要的方面揭示了现代西方哲学的“社会转向”。
(四)通过关注个体的主观情感世界来进行社会研究的“存在主义”
作为一个与西方知性主义思想传统形成鲜明对立和相辅相成的学术流派,“存在主义”无疑具有更加浓厚的“非理性主义”色彩。不过,与20世纪以前的传统“非理性主义”完全诉诸个体主观体验、根本不考虑社会维度有所不同的是,这个以M.海德格尔、J·P.萨特、K.雅斯贝尔斯和M.梅洛-庞蒂为主要代表的哲学流派,几乎一直是自觉不自觉地从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角度入手,来论述人的生存及其本质、个体的主观情感和感受,以及人的自由及其实现条件的。特别是海德格尔,由于把“时间”引入哲学研究的领域之中并与生存紧密结合起来加以探讨,实际上已经为哲学研究者直接把变动不居的社会维度、特别是历史维度纳入自己的研究视域,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准备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因此,无论与西方主流的传统知性主义相比,还是与直接与这种传统对立的传统“非理性主义”相比,存在主义的“社会转向”都是非常清晰和显而易见的。
(五)进行具体而全面的社会批判的“西方马克思主义”
毋庸赘言,马克思实践哲学所实现的、对西方传统哲学的革命性变革,主要是通过其崭新的、以现实社会个体的社会实践为基石的社会哲学研究体现出来的。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从G.卢卡奇、A.葛兰西开始,经过M.霍克海默、T. W.阿多尔诺、H.马尔库塞、E.弗洛姆,一直到当今仍然活跃在世界学术舞台之上的J.哈贝马斯,所有这些哲学家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从激烈抨击西方传统知性主义的思想传统及其各种相应的影响入手,以具体研究社会哲学的某一个方面、某一种维度,而展开其具有“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的“批判性”社会哲学的——卢卡奇的“社会本体论研究”、葛兰西的“政治哲学研究”、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的“批判启蒙和否定的辩证法研究”、马尔库塞的“单维度人研究”、弗洛姆的“自由”理论研究,乃至哈贝马斯那具有全面综合色彩的“社会理论研究”,无一不呈现出这样的“社会转向”,从而使这个学术流派变成了当今西方哲学界倡导社会哲学研究最为有力的派别。
(六)通过强调意义的解释和理解而引进社会维度和历史维度的“哲学解释学”
总的来看,尽管从F. E. D.施莱尔马赫开始,原来主要用于注释圣经的解释学就已经开始逐渐扩展其研究范围,逐步发展成为一般的解释理论。但是,真正在西方哲学研究领域产生广泛影响的,却是由W.狄尔泰、G.伽达默尔、P.利科等人组成的现代西方哲学解释学理论阵营。概略说来,无论狄尔泰那通过“生命史”来理解和解释“生命”的“精神科学理论”(Geisteswissenschaften,即Humanities,人文科学)、伽达默尔那通过“前理解”(Vorverst?ndnis)、“视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和“效应史”(Wirkungsgeschichte)论述的主体结合社会历史维度对意义的理解和解释过程,还是利科那通过把现象学方法与辩证法结合起来、贯穿于其语言解释学的始终而形成的,更加富有“兼收并蓄”色彩的“哲学解释学”,实际上也都是从批判西方传统知性主义的基本思维模式出发,力图通过引进历史维度、甚至包括力图引进社会维度,把“真理”的客观性与社会合理性结合起来的。因此,从个体对意义的解释和理解这个独特的角度来看,这个学术流派也同样展示了上述“社会转向”。
(七)阵线模糊、“破字当头”的诸多“后现代主义”
与现代西方哲学之中的其他绝大多数学术流派相比,“后现代主义”都可以说是人数最多、研究角度和方法最多样、研究对象和内容最繁杂、学术阵营界限最模糊的一个流派——一言以蔽之,“有一百位后现代主义者,就有一百种后现代主义”。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通过简单列举其中几位具有世界性广泛影响的人物,来简单概览一下在他们的研究中出现的“社会转向”的基本趋势:无论是论述知识的“后现代状况”“合法性”和通过“实践主体”而“合法化”的J-F.利奥塔,通过对知识和真理的“系谱学”考察而揭示“知识即权力”的M.福柯,反对认为世界是等级体系而创立“延异”(differance)哲学和“欲望”政治学的G.德勒兹,论述人如何由“我在”经过“超在”(Autrement qu? etre)而达到“他在”的E.列维纳斯,通过展示“逻格斯的历史危机”、以写作进行“解构”而强调哲学必须具有“开放性”和“宽容性”的J.德里达,还是力图摧毁西方传统的“镜式哲学”、倡导实用主义的“无镜式”哲学的复兴、进而推崇“后哲学文化”的R.罗蒂,无一不是以非常极端地反西方知性主义思想传统的方式,通过突出强调个体的某些方面,来引进社会、历史,乃至文化维度的。因此,尽管归结在这个名称之下的思想家们研究取向、角度、着眼点和具体结论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但其反对“现代性”的极端倾向和走向“社会维度”的基本特征仍然是非常明显的。
(八)近50年的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研究
这里所谓“近50年的”,指的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西方哲学界大行其道的“应用哲学研究”;在我看来,它们显然直接就是当代西方哲学出现的“社会转向”的过程和结果。概略说来, B.威廉斯通过区分伦理和道德、批判功利主义和义务论而对实践、文化和传统的强调, J.罗尔斯通过批判功利主义而对“正义即公正”的“正义理论”的论述、通过论述“交叉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而对“政治自由主义”观点的阐发, A.麦金泰尔根据当代西方道德状况对情感主义文化的批判分析、通过诉诸西方德性传统对实践和个人生活与传统之关系的论述, C.泰勒通过揭示自由主义的过分发展对现代性病症的诊断、通过论述现代性冲突和现代性的形成过程所展示的自我在社会道德空间之中的生存特征,以及R.诺齐克通过“占有正义”“交换正义”和“矫正正义”这三项互补性原则对分配正义进行的论述,通过论述个体身份(Personal Identity)、知识、怀疑主义、存在、伦理基础和生活的意义对其哲学多元主义立场的阐发等,实际上都非常直接和鲜明地表现了现代西方哲学的“社会转向”。毋庸赘言,如果说上述七个方面的“社会转向”尚不十分直接和明显,那么,在这里,这种具有总体性的“社会哲学转向”不仅已经非常明显,而且可以说已经是存在于我们面前的活生生的事实了。而这种事实的出现,则显然不仅与历史悠久的西方思想传统有关,而且也是以上述七个方面及其社会文化背景为直接前提的。
必须补充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所关注的主要是西方哲学在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社会转向”,所以,尽管诸如以S.弗洛伊德、A. H.马斯洛和J.皮亚杰为杰出代表的心理学研究也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具有非常浓厚的哲学研究色彩,并且同样展现出来相应的“社会转向”,但囿于篇幅,我们这里就不加叙述了。
综上所述可见, 20世纪的西方哲学从总体上展示了“社会转向”,亦即出现了与传统西方哲学原来的知性主义认识论的发展趋势截然不同的发展态势。在我看来,这种局面虽然有可能使哲学探索者所具有的上述“困惑”进一步加剧,但只要真正把握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发展脉络和基本走势、能够真正抓住其基本倾向和实质性问题,那么,我们就有可能从更高的研究层次着眼,“既见树木、更见森林”,因而就能够比较清楚地认识它们之所以要走向“生活世界”的根本原因了。显然,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有可能通过勘定西方哲学研究领域的疆界,为进行我们自己的包括心灵哲学研究在内的各方面的哲学研究,实现基本的学术定位、进而确定研究方向乃至研究路径和目标了。
二、基于社会学研究的社会哲学对主观意义的研究
虽然从表面上的学科划分角度来看,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学和社会哲学,与以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精神为研究对象的心灵哲学,有着非常明显的不同,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而已。实际上,如果我们以批判性地概览西方哲学自有史以来,尤其是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发展演变态势的高度和眼光,来简要考察一下西方社会学理论和社会哲学的发展演变态势,那么,真正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学术图景就截然不同了:
在社会学理论创立之初,第一个界定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的法国著名思想家A.孔德,并不认为作为被研究对象的人类社会与同样作为被研究对象的自然事物有什么不同,反而认为它们都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来加以探讨和研究。而恰恰是基于这样的基本观点,他才借用物理学的研究方法,把社会学划分成以社会秩序和各种社会结构要素的相互作用为研究对象的“社会静力学”,和以社会发展变迁的规律性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动力学”,并且据此而认为人类知识的发展经历了从神学到形而上学、再到实证性科学的三个发展阶段。接下来,英国著名哲学家H.斯宾塞虽然主张社会有机体论、主要通过把自然选择的生物进化模式“平移”到社会研究领域之中,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通过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不断走向理想状态的过程,是一种不断满足社会功能分化之需求的结构分化过程,具体表现为随着人口日益增多、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分工也变得越来越细密,从而逐渐表现出社会的从同质性向异质性、从强制性合作向自愿性合作、从军事化组织向工业化组织逐步发展的基本态势。但是,他的具体做法和结论却显然表明,他不仅依然是以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看待和研究人类社会,而且也同样坚持了具有整体论色彩的实证主义哲学传统。到了19世纪后期,法国著名社会学家E.杜尔凯姆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这两位实证主义社会学家的基本观点,明确地界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大大削弱了孔德和斯宾塞的社会学思想的哲学色彩和自然科学色彩,从而使迄今为止依然具有深远影响的“孔德—斯宾塞—杜尔凯姆”实证主义社会学传统得以最终形成——在杜尔凯姆看来,社会学应当是和其他各门科学完全一样的客观的科学,虽然它的根本特点在于其研究对象是独立于社会个体和社会群体、并且对这两者的行为具有某种强制性的“社会事实”,但是,研究者同样可以运用其他科学的观察方法和解释方法来观察和解释社会学的对象,从而反对和抵制把社会现象还原成个体的生理因素或者心理因素的还原主义倾向;社会学应当关注和研究使劳动分工日益细密的工业社会得以保持整合的“有机团结”问题和传统生活之中存在的“机械团结”问题,研究有助于使社会在道德和精神方面达到协调一致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表象”问题,研究作为严重威胁现代社会的“社会失范”的具体表现的自杀问题;由于整合和维系社会秩序需要一种具有绝对性的信仰、传统的信仰和道德都已经不再能够适应现代社会之中出现的科学精神的需要,因此,必须树立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各种需要的科学信仰,并且重新建立与这种科学精神相适应的新道德。
可见,尽管这种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传统的首创者们所研究的,是与自然界物质对象截然不同的人类社会,但是,由于他们和现代西方的绝大多数心灵哲学家们一样,都以不加任何哲学批判反思的基本态度直接沿用自然科学研究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来展开其研究,因此,在这里,人类社会所具有的、不同于自然界物质事物的所有基本特征,尤其是其所特有的动态生成性、主观感受性和实在内容性方面的基本特征,便都被遮蔽起来了。因此,尽管迄今为止,秉承这种以“方法论整体主义”为基本特征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传统的研究者依然大有人在、其以经验实证性为根本特征的研究也一直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其研究结论仍然往往流于抽象化、形式化、片面化和静态化,因而无法把社会学研究所应当具有的现实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充分而恰当地体现出来。
正像西方哲学史上有知性主义哲学传统大行其道,便必定会出现非理性主义哲学传统与之分庭抗礼和相辅相成那样,早在19世纪下半叶,在德国新康德主义“巴登学派”哲学家W.文德尔班和H.李凯尔特等充分强调自然科学和人文历史科学由于其各自的研究对象截然不同而判然有别的“文化科学”研究取向的影响下,德国著名社会学家M.韦伯便提出了与上述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截然对立的“理解的社会学”(Verstehende Soziologie)的研究取向。在他看来,由于作为被研究对象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性区别,就在于社会现象都包含着主观的意义结构,所以,社会实在的本质就在于各种社会个体进行的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因此,对这种社会实在进行的任何一种科学和有效的研究和分析,都必须涉及现实社会个体在其社会生活之中进行的、由其主观意义所导致并使这样的主观意义得以具体实现的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学不仅应当对各种社会现象做合乎规律的因果分析,还需要进一步寻找、认识和把握具体导致了这些社会现象的出现的、现实社会个体所具有的主观动机,并且因此而理解和把握存在于这些社会现象背后的、只有人才具有并发挥关键性作用的主观意义。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应当是现实社会个体的这种“主观意义复合体”(subjective meaning-complex),社会学家所做的工作就应当是对这样的“主观意义”进行理解和研究。而在进行这种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则需要借助于某种由其主观性思维过程建构出来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这种理想类型既不是建立在对所有各种经验性事实的概括基础之上的,也不是作为“最好的”理想状态意义上的社会生活理想而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它只不过表示研究者所选择和研究的对象是接近类型的,或者说是具有类型性的。而这样一来,在认识、理解和研究社会现象的时候,研究者就可以通过使自己置身于社会行动者的位置、通过运用这种“(理想的)可能性”,来探讨、认识、理解和研究作为“现实性”而实际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了,而经过经验性统计资料的证实,其研究结论也就可以是真实有效的了[2]。正因为如此,“理想类型”本身虽然是研究者主观建构出来的,但它本身却并不包含任何主观的价值判断,具有价值中立的基本特征。概而言之,在韦伯看来,社会学是“一门……涉及对社会行动进行解释性理解的科学”,社会行动就是行动者将其主观意义附着于其上的行为,而意义则既可以是“特定行动者在既定的情况下实际存在的意义”,也可以是“被赋予处在既定行动类型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假设行动者的、从理论上假设的主观意义的纯粹类型”[3]。
可见,如果说社会学理论之中的实证主义传统所坚持的,是基于自然科学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模式的“方法论整体主义”,是充分强调作为被研究对象的社会现象是具有整体性的、决定具体个体的客观事实的、具有一定的绝对主义色彩的研究取向的话,那么,由M.韦伯开创的“理解的社会学”所坚持的,则是基于对现实社会个体的主观意义进行理解和认识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是充分强调作为被研究对象的社会现象是由具有个体性的、通过各种现实的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过程具体体现出来的主观意义构成的、具有一定的相对主义色彩的研究取向。从根本上来说,正是因为这种研究取向的出现,以主观意义及其主体间际性理解为根本特征的、包括心灵现象在内的所有各种社会—人文现象,才真正具有了由研究者加以恰当的探讨和研究的可能性。
在我看来,实际上,只要研究者能够真正明确地意识到以下两个基本方面,即一方面是人文社会现象的确与自然界的客观物质现象有着根本性的不同,而这种不同从根本上决定了研究者所应当采用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另一方面是擅长探讨和研究自然界客观物质对象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本身都具有的其特定的有效性限度,那么,就探讨和研究包括社会现象在内的所有各种人文现象而言,这两种区别明显的研究取向的优劣高低便是一目了然的!
当然,尽管如此,就像最简单的真理却往往最难以做到完全彻底的落实那样,即使研究者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两种研究取向的优劣高低,要想真正实现“由被研究对象的存在状态、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和具体表现形式,来彻底决定自己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语句模式和研究方法”也绝非易事。我们在上一章涉及J.塞尔的心灵哲学批判观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比较明确地看到了这一点。不过,对于我们寻求在人类现实社会生活之中确定心灵的地位、进而为心灵哲学研究探索一条健康发展之路的基本目的来说,由M.韦伯创立的这种充分重视和强调主观意义及其理解的“方法论个体主义”研究取向,无疑是具有十分宝贵的启发和借鉴意义的。因为在这里,就心灵哲学的探讨和研究而言,不仅其研究者和被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与坚持这种研究取向的研究者和被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完全相同的,而且,除了总体性的研究目的有所不同,亦即除了心灵哲学的研究旨在对所有各种心理现象及其规律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说明、而社会哲学的目的则旨在对所有各种社会现象及其规律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说明这样的不同之外,这两种研究取向的其他所有方面实质上都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它们都需要通过作为现实社会个体的研究者对同样作为现实社会个体之主观精神世界的心灵进行的理解、认识和全面深入的把握,来对其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全面、深入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从而最终得出其希望得出的研究结论。
实际上,也正因为如此,我坚信,这种充分强调社会个体的主观意义及其理解的重要性的社会理论抑或社会哲学,以及由A.许茨创立的、旨在通过系统全面地探讨和研究主体间际性理解(intersubjective understanding)而进一步深化这种对主观意义及其理解的研究的理论基础的现象学社会学基本研究取向,都可以为我们给心灵哲学研究寻找出路的举措,提供不可多得的宝贵启发。
第二节 A.许茨从形式角度出发界定主观意义理解的努力
作为现象学社会学理论的创始人和最主要的代表, A.许茨(Alfred Schütz)所做的工作不仅努力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由M.韦伯创始的“理解的社会学”的社会哲学基础,亦即努力从最深刻的社会哲学层次上,进一步使有关研究者对其被研究对象所具有的主观意义的理解方式和结果的研究进一步学理化、系统化,因而从根本上为社会学和社会哲学的严格的学理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更加明确的研究方向。而且,作为在20世纪西方哲学阵营之中影响巨大的哲学流派之一的现象学哲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研究工作实际上也为胡塞尔后期转向“生活世界”(Lebenswelt)的具体举措、为舍勒的知识社会学研究,乃至为M.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研究,提供了有助于其进一步具体化的有利条件和重要学术支撑。毋庸赘言,对我们在这里的论题和论旨来说,许茨所着力加以探讨和研究的、包括研究者在内的一个主体对另一个主体的主观意义的理解方式及其结果,实际上所针对的恰恰就是心灵哲学研究者感到最困难、最棘手的所谓“他心问题”问题!而且,对于我们重新认识和探讨心灵哲学的有关问题来说,他的一系列相关研究和论述,也同样可以提供不可多得的学术启发。
一、简要的学术生平和主要著述
A.许茨于1899年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的一个银行世家,他少年聪颖好学,上小学不久便进入了维也纳当时非常著名的埃斯特哈吉大学预科,并且通过博览群书而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学业,并且在音乐和古典文学领域达到了很高的鉴赏水平。中学毕业后,热衷社会活动的许茨随即参加了奥军并投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中。不过,在他于1918年10月获准休假不久,奥军就完全崩溃了,他也随之离开了军队而回到了位于维也纳的家中。此后不久,他便听从其母亲的安排,进入维也纳大学攻读国际法,先后师从当时的著名法学家A.维尔德罗斯、汉斯·凯尔森以及著名经济学家L.米泽斯、F.维塞尔以及著名社会学家O.施潘,并且聆听过M.韦伯开设的社会学讲座,在打下广泛而深厚的社会科学理论功底的同时,对韦伯关于对意义的主观理解和价值中立的观点产生了深深的迷恋。在以两年半的时间完成了平常人需要四年才能完成的学业之后,他于1921年12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读大学期间,许茨还于1919—1920年就读于维也纳国际商学院,并且在参加学位考试之前便受聘担任了奥地利银行家协会理事长的秘书,后来又加入了多家银行和国际性贸易组织并以“实业家”的身份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直到1956年的时候,许茨才在美国结束了既经商、又从事学术研究的“双重身份”的生活,受聘成为位于美国纽约的社会研究新学院的专职哲学和社会学教授。
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战后求学的这几年的时间里,许茨已经对M.韦伯的社会学理论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并且集中精力对其加以系统深入的钻研。他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虽然这种理论博大精深、包含着许多非常深刻的洞见,但其基本理论术语却颇多含糊不清之处:比如说,第一,韦伯所谓的行动者使意义附着在其行动之上究竟是什么意思?第二,作为变形自我(alter ego)而实际存在的他人的自我,究竟是以什么形式被当作有意义的东西呈现给我的自我的?第三,自我究竟是以什么方式来理解他人的行为的,等等[4]。在他看来,韦伯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些具有根本性重要意义的关键问题,而这样一来,人们便不仅无法真正理解所谓对社会行动进行“主观探讨”究竟是什么意思,也不可能理解意义的主体间际性理解过程究竟是如何形成和进行的。进而言之,如果不弄清楚包括研究者在内的有意识的主体用于理解自己和他人的方式究竟是什么,谈论所谓“主观意义”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因此,只有通过进行真正严格和彻底的哲学研究,才有可能彻底解决韦伯的社会理论所面临的这些根本性问题,从而使其理解的社会学由于获得了更加牢固的理论基础而得到进一步完善。
为了完成这种哲学研究方面的任务,许茨先是试图从康德的认识论之中寻找答案,之后又下大力气仔细攻读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和《观念》第一卷,但都没有找到令自己满意的解决办法。接着,在1924年前后,他又转而集中阅读法国著名哲学家H.柏格森的主要著作,试图通过后者那以内在绵延为基础的生命哲学来寻找他破解理解主观意义之谜的理论基础。但是,随着学术思考的不断深入,他逐渐认识到,柏格森那难以理解和解释的“纯粹绵延”是根本不可能成为弥补韦伯的社会学理论的薄弱基础的理论资源的。于是,在现象学家F.考夫曼的推动下,他又从1928开始重新阅读胡塞尔已经出版的主要著作,尤其是《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和《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努力吸收其中所包含的、有关内在时间意识和主体间性问题的观点的有益成分,逐步接受了现象学的观点和方法;与此同时,他还广泛涉猎和研究诸如G.齐美尔和M.舍勒这样一些当时的著名社会学家的学术著作,在确定只有以现象学社会哲学为基础和出发点才能改造韦伯的社会学理论基础的情况下,最终于1932年完成并出版了既标志着现象学社会学这一崭新理论流派的正式诞生又是他生前正式出版的唯一一部完整的现象学社会学经典著作的《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亦即英文版《社会世界的现象学》(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的德文原版]。虽然这部著作面世之后并没有立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不仅胡塞尔曾经对此书大加赞赏、曾经因此而盛邀许茨做他自己的学术助手,而且,诸如A.舍尔廷、T.帕森斯和O.加西特这样一些在当时已经闻名于世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也都曾经非常重视并深入研究过这部著作。
在此书面世之后,在致力于商业活动之余,许茨便开始着手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自己的社会哲学研究,他不仅通过多次参加胡塞尔现象学研究小组的学术活动而逐步成为现象学专家,还广泛涉猎了西方哲学史上许多著名哲学家的著作。不过,好景不长,正当他准备同时在实业和学术研究这两个方面都大展宏图的时候,希特勒的铁蹄于1938年3月踏入了奥地利,许茨只好携全家开始了四处流亡的生活,直到1939年8月到达美国的纽约并最终定居下来。到达美国之后,许茨惊喜地发现,美国理论界的社会学研究不仅比欧洲大陆兴旺得多,而且也具有更加浓厚的经验色彩、实用主义色彩和心理学色彩。他不仅如饥似渴地广泛涉猎了美国许多早期社会学家的理论,还重点研究了诸如W.詹姆斯、G. H.米德、C. H.库利、W. I.托马斯,以及W. G.萨姆纳这样一些著名的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著作,从中吸收了大量学术营养。不过,由于各种非学术性事务所累,许茨虽然通过探讨和研究社会自我、主我—客我之分、一般化的他人、面对面关系等社会哲学的诸多方面重要问题,展开了更加具体和深入的现象学社会哲学研究,但其具体成果却只能是一系列通过各种刊物面世的单篇文章——在自1940年起到1959年去世的这段时间中,他一共撰写并发表了37篇重要学术论文,而其中的一些最重要的论文的结集就是非常著名的四卷本《许茨文集》[5]。在此期间,他还曾经在1947年夏构思了一部名为《理所当然的世界:走向自然态度的现象学》,但却由于各种原因而并没有最终完成,只留下了其中的第一部分的共计182页手稿,后于1970年由耶鲁大学出版社以《对关联问题的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Problem of Relevance)为题而得到正式出版。
当他于1956年彻底停止经商活动就职于纽约的社会研究新学院,并试图为把该院哲学系建设成一流哲学系而努力的时候,长期的紧张而又艰苦的劳作却已经严重地伤害了他的健康,使他无法再度创造新的辉煌了。尽管他已经着手构思其最重要的、集其毕生学术研究之精华的《生活世界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the Life-World)这部包含了两卷本的学术巨著,并且已经完成了其中的不少章节,但病魔还是迫使他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深深遗憾。只是在他的学生T.勒克曼的大力支持和合作下,这部著作才最终得以完成,并分别于1973年和1975年出版了英文版和德文版。1959年5月23日,许茨因病在纽约去世,享年61岁。
综上所述可见,在其并不漫长的一生之中,许茨不仅是一位实业方面的成功人士,更是作为现象学社会学的创始人。由于创立了这个具有多方面重要理论价值的学术流派,而在人类学术史上留下了深深的足迹。他的主要理论著作不仅包括上面已经提到的《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四卷本《许茨文集》、《对关联问题的反思》和两卷本《生活世界的结构》,同时还包括两本非常重要的通信集,即他和T.帕森斯的通信集《社会行动理论》[6],以及他和A.古尔维奇的通信集《流亡的哲学家》[7],而这两部通信集也都以正式出版、符合严格的学术规范的理论著述所不具备的直抒胸臆的方式,更加直接和清晰地把作者的思想和倾向展示了出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于国内外绝大多数有志于探讨和研究真正的社会哲学问题的学者来说,这些从不同角度出发把作为一个整体的许茨学术思想展现出来的著作,迄今为止还是一座有待全面发掘的金矿。
二、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
就许茨对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的研究和论述而言,从社会学理论、社会哲学与现象学的结合部切入的他所建立的现象学社会学理论体系,显然是不可能仅仅涉及这个方面的——毋宁说,他在这一点上与M.韦伯一样,都是把这个方面的问题当作其理论基础来对待和处理的,也正是在探讨、研究和解决这个方面的问题的基础上,他才建立了内容丰富,甚至可以说博大精深的现象学社会学理论体系。毋庸赘言,无论是由于我们的论题和论旨所限还是囿于篇幅,我们都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系统全面地介绍和评析许茨的现象学社会学理论的所有各种观点,而只能尽可能简略地叙述他在研究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的过程中所取得的几个主要研究结论,进而点评他在进行这种研究的过程中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具体说来,我们将分以下几个方面概略涉及他的研究结论:第一,“自然态度”和“生活世界”的类型化;第二,主体的位置、主观意义的生成和“视角的互易性”;第三,通过“面对面情境”“我们关系”和“生动的现在”认识“变形自我”;第四,作为理解主体之诸阶段的行动、动机、设计和角色;第五,以作为研究主体之手段的“侏儒”为核心特征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
(一)“自然态度”和“生活世界”的类型化
通过着眼于作为存在于社会世界之中的主体间际性意义的、具有各种具体表现形式的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过程,许茨对主观意义及其理解的研究和论述,是从他所谓的“自然态度”(natural attitude)和“生活世界”(life world)[8]开始的。而这两者都是他从胡塞尔晚期的现象学研究之中借用而来的,赋予它们的具体含义也基本上大致相同。也就是说,“自然态度”指的是人们在现实的日常生活之中自然而然地具有的、朴素的、没有经过任何批判反思的态度,而“生活世界”则是现实的人们在其中度过其日常生活的时候所直接经验到的、具有主体间性特征的、作为具体社会环境而实际存在的文化世界。
不过,在运用这两个概念进行具体研究的过程中,许茨却对胡塞尔的观点作了具有重要意义的拓展:首先,就“自然态度”而言,他不再采取像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研究者通常所采取的那样的态度。众所周知,现代现象学的基本研究起点就是进行“现象学悬置”(phenomenological epoché),亦即研究者为了得到具有终极的确定性和普遍有效性的研究结论,必须把包括人们对这个世界的存在的各种信念在内的、所有各种具有自然态度性质的先入之见都存而不论、都放到括号里“悬置”起来。而许茨所采取的态度则与此刚好相反,即他所主张的并不是把对这个世界的存在的信念存而不论,而是把对它的怀疑存而不论,亦即要求现象学社会学的研究者必须进行的是“自然态度的悬置”(epoché of the natural attitude),其基本意思是说,通过自然态度在日常生活世界之中生活的、包括研究者在内的所有各种现实社会个体,都认为这个世界及其各种结构、他们具有的在这个世界之中生存并影响这个世界的能力,以及他们具有的关于这个世界的各种经验的确定性和有效性,都是毋庸置疑和理所当然的。而通过对这种经验性的生活世界和在其中生存的人们对它的意识方式进行现象学分析,亦即通过把自己的研究对象视为“现象”(phenomena)并将其还原成最初赋予意义的经验,研究者就有可能从生活世界内部出发,来了解这些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个体究竟为什么会具有这样的自然态度和诸如此类的观点,进而阐明生活世界的意义建构过程,并确立相应的科学理论了。
其次,就“生活世界”而言,许茨认为,在其特定的生活世界之中,每一个作为正常人而实际存在的现实社会个体,都是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行动(social actions)和富有意义的沟通过程(meaningful communications)而相互影响并相互联系起来的:他们不仅相互之间不断达成各种妥协,而且也不断地与其自身达成各种妥协。在这种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他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个世界既具有过去、也具有现在和未来,都认为它是以某种有组织的形式组织起来、不断地影响他们并接受他们的影响的——而所有这些意识、行动和沟通过程,都是以自然态度的形式存在并不断发挥作用的,而这不仅表明这些人都没有对日常生活所具有的各种结构进行反思性的认识,同时也意味着,他们所具有的这些常识实际上都已经类型化(typification)了,因为他们始终都是从具有类型性的视角出发,来看待和应付这个世界的所有各种方面的。
在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许茨所提出的有关生活世界及其类型化的基本观点,显然是在继承M.韦伯和E.胡塞尔的相关观点的基础上所做的进一步的拓展,因而并不具有十足的创新意义。不过,就我们的论题而言,这种举措却显然与绝大多数心灵哲学家要么通过诉诸生理心理机制、要么通过抽象地诉诸所谓“环境”来探讨和研究心灵的主观意义的做法截然不同,因而具有重大的借鉴性意义——也就是说,在持现象学社会哲学立场的许茨看来,“生活世界”和现实社会个体在其中所持的“自然态度”是探讨和研究主观意义的基本前提,因而承认它们则是研究主观意义及其理解方式的必要条件。反之,则所谓“主观意义”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那么,在许茨看来,这种“主观意义”及其类型化在“生活世界”之中又是如何具体生成和表现的呢?
(二)主体位置、主观意义的生成和“视角的互易性”
毋庸讳言,对于绝大多数心灵哲学研究者来说,“主观意义”都一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果仔细探究其原委,那么我们可以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在探讨和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完全忽略了现实主体及其在生活世界之中的位置所发挥的作用!而从许茨的观点出发,任何一个作为现实社会个体而实际存在的人在生活世界之中所具有的、对于理解主观意义来说至关重要的位置,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考察:
首先,就其内容方面而言,任何一个现实社会个体不仅都具有“原始焦虑”(fundamental anxiety)[9],而且,也都是由父母所生并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之中成长起来的,也都是在这种具有终极关注(ultimate concern)性质的心灵内驱力的基础上不断生存发展的。而这一切则意味着,每一个人所具有的关于这个世界的主观经验,都只有很小一部分来自其亲身经历,其余的绝大部分则来自父母、老师、朋友的言传身教。因而使他学会了认识、界定和应付其具体环境的各种方式,逐步掌握了有针对性地利用各种作为类型化的、行之有效的知识而存在的诀窍(recipes),进而形成了有关生活世界的各种类型化的知识。因此,他不仅把这个世界当作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的对象来接受,当作他与其同伴们在其中生活并且加以理解、影响和改造的场所来承认,而且,也把它当作既包含有生命的存在物、也包含无生命的存在物的世界来认识。正是这些具有类型性的知识,构成了他那作为其“现有的知识储备”(stock of knowledge at hand)之基础和前提的经验储备。与此同时,尽管每一个个体所获得的,都是由常识性实在(commonsense reality)以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历史和文化的形式存在的、已经类型化了的知识,但是,由于任何一个个体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条件下、由特定的一群人抚养起来的,他本身也具有其独特的欲望、兴趣、动机、性格、抱负、宗教和意识形态方面的信仰等。因此,这些具有独特性的方面便使他的经验储备抑或“现有的知识储备”具有了鲜明的个体特征,并且使这样的经验储备以他所特有的“生平情境”(biographical situation)的具体形式实际存在、发挥作用并具体表现出来。
其次,就其形式方面而言,许茨指出,无论对于现实社会个体在生活世界之中的生存来说,还是相应地就其对主观意义建构及其理解过程而言,个体在现实生活之中所具有的时空位置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就这个方面来说,个体在社会时间之中所具有的具体位置也就是“现在”(now),既是他用来确定其方位的时间坐标系的原点,也是被他用来理解和组织所有各种生活事件的出发点。早与晚、今与昔、过去和未来,共同构成了他在理解主观意义并进行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的过程中所依据的时间视角;另一方面,他在社会空间之中所处的位置就是“此在”(here),它既是可以被他用来确定其方位的空间坐标系的原点,也是可以被他用来理解和组织所有生活事件的出发点:这与那、前与后、上与下、近与远,也同样共同构成了他在理解主观意义并进行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的过程中所依赖的空间视角。毋庸赘言,个体实际上就是利用这样的时空视角,来感知、认识和理解他在其中出生并不断成长的、具有类型性的生活世界的,而经过这种具有独特的个体特征的时空视角的整理,尤其是经过个体所特有的“生平情境”和“现有的知识储备”的“过滤”,他所面对的世界也就被转化成了专属于他自己的世界[10]。
既然作为现实社会个体的主体在社会时空之中的位置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那么,“主观意义”又是如何生成并得到理解的呢?
通过批判吸收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所得出的、有关内在绵延的研究成果和胡塞尔有关内在时间意识的研究成果。许茨指出,现实社会个体所进行的社会行动只可能具有一种主观意义,亦即行动者本人的主观意义;当行动者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进行某种社会行动或者社会互动的时候,他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样的行动或者互动是具有意义的。由于任何一种社会行动及其主观意义,都是在主体的内在时间意识之中、都是在内在绵延之中发生的,因此,只有当他不再进行某种特定的社会行动而是停下来、通过把这种社会行动挑选出来加以注意和反思的时候,该行动对于他来说所具有的主观意义才会被建构出来,所以,主观意义完全来源于主体,是通过主体的意向性活动而被构成的[11]。
在我看来,许茨提出的这种关于主观意义的形成过程的基本观点,无疑具有特别深刻的意义。通过把主观意义及其产生过程完全定位在主体所具体从事的社会行动和社会互动过程之中,便不仅真正使之得到了合乎实际的位置,而且,也切实揭示了主观意义的理解所必不可少的现实基础和学术前提,亦即把这种理解必然会涉及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问题充分揭示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