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以西北边塞出土的几封私人信件去窥见西汉一代官场的风气与官吏心态,不无以偏概全之嫌。秦汉时代流行的《日书》中涉及为官、任官内容,颇为常见,更能显露时人心态。
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中就有“吏篇”与“入官篇”,乙种中亦有“入官篇”。甲种中的“吏篇”是供官吏查阅的,采用的是十二地支纪日法,逐一叙述每日五个时段哪一时段求见长官,提出请求会有何种结果。仅举一例:
图二二 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日书》简“吏篇”
巳,朝见,不说(悦)。晏见,有告,听。昼见,有告,不听。日虒见,有告,禺(遇)奴(怒)。夕见,有后言。(简162正)
将一日分为朝、晏、昼、日虒与夕五段,见官目的分为见(求见长官)、告(汇报)、请命(请示)几种,长官的反应有听、不听、有美言、有怒、遇怒、有恶言、悦、不悦、喜、许、不怡、有后言(背后的议论)、百事不成等多种结果,其中求见最多。此篇乃居下位者的武器之一,用以帮助避免被谴,甚至获得赏识。
“入官篇”是为做官者选择上任时间而设的,按照地支将日子区分为“入官良日”和“吉”,以及“不计去”“有罪”“兇(凶)”“必辱去”等,还有“己丑以见王公,必有拜也”(简166正)。乙种的“入官篇”内容更丰富,除了上述内容外,还有四季中每个季节中的入官良日、哪些日子可以临官立政。[46]
时间略早于此的甘肃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甲种与乙种中均有相当于“吏篇”的内容[47]、湖北周家台秦墓出土的《日书》中亦有类似“吏篇”的内容[48]、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收藏的汉简《日书》中亦有“吏篇”,简牍的时间在惠帝到文帝初年[49];景帝时期的湖北随州孔家坡汉墓出土的《日书》中则有“居官图”,此图又见北京大学收藏的汉简《日书》,最后这批简的时间约是在武帝后期到宣帝之间[50]。又,《日书》中最常见的“建除篇”中亦涉及哪天做官好。这类入官的择日内容,东汉以后流行不辍,晚近的《通书》中都不乏“上官”内容。[51]
实际上,时人对于当时臣下内在的分类,亦有清楚的认识。孔家坡汉墓《日书》中“居官图”旁边的题记中就有:
“居官宦御”或解释为“任官”,或认为“居官”,是对居家而言,指仕宦为吏;宦御,即古书常见的“官御”,指居官御事。这两个词,大体相当后世选择书的“临官立政”[52]。这些解释并不准确。其实,居官与宦御分别代表了西汉时期两类不同的臣下:吏与“宦皇帝者”。这种区分见于当时的律令,距此不远的荆州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中就多有描述[53],各地“颇知律令”的官吏即便身处基层,亦一定不陌生。当他们期望官场仕进时,也会两者兼顾。一旦能进入“宦”序列,虽无俸禄,却可在皇帝近旁侍候,荣光无限,获得君宠的可能性陡增许多。
秦汉帝国以律令治天下,官吏处理事务大多需遵照律令,故文书结尾常云“如律令”,工作中亦要时时参考律令,因而秦汉官府遗址出土简牍中常可发现律令残文,有些官吏甚至死后还要将生前使用的律令陪葬,或抄录律令作为明器随葬,所以会有睡虎地秦墓、岳麓书院秦简与张家山汉墓中简牍律令等的发现。通观已知秦汉律令,多有涉及官制者,《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与《二年律令》甚至有专门的《置吏律》《秩律》等,可由此了解官制的基本轮廓与架构。涉及官吏、宦皇帝者等内容的律文,各方面均渗透等级尊卑原则。这些肯定会为反复使用律令的官吏所熟知,并内化为他们在官场奋斗的依据与动力。
上述内容反复出现在秦汉《日书》中,表明对热衷于此者,官职如同生活中的嫁娶、出行、生子一样,必不可少。对上司反应的细致区分与刻划,亦很能反映为官者以及希望为官者复杂而多面的心态与追求,道出了他们的渴望、紧张、茫然与无助,以及对上级的恐惧。“居官图”更直接折射出使用者对升迁的期盼与对罢黜的恐惧。《日书》的内容,正如学者所言,记录的是时人的集体心态[54],具体到此类,则是为官者以及渴望为官者的集体心态[55]。的确,以此类《日书》随葬的墓葬主人,多为当时各地郡县的普通官吏,或亦有王侯级的人物。[56]东汉初,王充在《论衡·逢遇篇》说“操行有常贤,仕宦无常遇。贤不肖,才也,遇不遇,时也”(1/1),强调了时机的重要性。王充眼中的“时”与《日书》中所关注的时日、时辰内在相通。他本人实际任官经历很有限,却能指出仕途充满偶然,且与贤否无关,看来此点已然成为士人的常识。《日书》正是此氛围下为官者确认合适时机以求“遇”,求闻达的重要工具。今天看来,《日书》折射出官吏行为取向,当时则是在塑造、引导着官吏的行为。
这些人大多没能爬到高位生命便戛然中止,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没有为此努力过。除了择日,其他手段亦会利用,如与其他官员建立与维系私人关系之类。墓葬中发现的名谒就间接反映了此点,前人对此讨论已多,无须赘述。
敦煌、居延与江陵,距京师长安数千里之遥,边鄙僻壤,律令、文书、人流、物流与递进的官吏阶梯却将斗食小吏的工作生活,将他们的心和郡国,和长安绑在一起。工作之余的起居存问,反复磨练着人际沟通的本领,蓄积着人脉资源,《日书》更是必备的指南。身处江湖,不忘庙堂,琐务中消磨岁月,机遇说不定哪天便会降临,皇帝身边的“宦御”也非遥不可及。
[1] 因西汉“长吏”所指范围较广,以下涉及某一官府内的主官,称为“府主”,不用“长吏”,这当然是南北朝以后才广泛使用的说法,这是为避免含混的借用。
[2] 关于汉代给事,参侯旭东:《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见给吏与吏子弟——从汉代的给事说起》,《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3期,第22-34页。
[3] 在一些侧重自下而上观察帝国的学者眼中,看到的是各官府相对于朝廷的独立性,所以提出“汉代的官僚制度堪称为各个独立长官的集合体”的“联合舰队说”,见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第二篇第一章,1956年初版,韩昇等中译本,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4-45页。新近的研究见阿部幸信:《漢代官僚機構の構造》,《九州大学東洋史論集》31(2003年),第1-43页,特别是第4-5、20-23页。阿部认为是官府内部长吏与属吏结合,以及皇帝与长吏结合的两种秩序构成汉朝的秩序,显然更符合当时的情况。宫崎的说法夸大了官府的自立,忽视了皇帝的影响,以及长吏之外底层官吏与百姓对君宠的渴望与追求,宦皇帝者以及各类待诏的存在便是明证。朝廷不同官府间,如丞相府与御史大夫府之间,以及不同层级官府之间小吏间“给事”安排,亦是沟通诸官府,破除孤立状态的渠道。从里耶秦简与西北汉简中亦可看到许多不同性质与层级的官府之间的文书与事务往来,遍布全国的交通线与邮驿、传置厩系统更是连接与沟通各地官府的重要保障。仅从结构的角度立论区分第一次君臣关系与第二次君臣关系,忽视了“人”为超越“关系”与“自立状态”而产生的活动与作用。当然,相比于现代国家,汉朝的整合程度不高,是不错的。
[4] 宋敏求:《长安志》卷五《宫室三·汉下·宗府》引西汉长安各府名称与位置,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219-221页;骆天骥:《类编长安志》卷八引“图经”称“长安有九府、丞相府、御史大夫府,鸿胪府、少府、司隶府、中尉府、京兆府、左冯翊府、右扶风府”,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255页。丞相府公私兼用的情况,见《汉书》卷七六《赵广汉传》,第3205页;官府布局,参刘敦桢:《大壮室笔记·两汉官署》,1932年初刊,后收入《刘敦桢全集》第一卷,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第137页;关于丞相府的布局,参佐原康夫:《漢代の官衙と属吏》,收入所著《漢代都市機構の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02年,第215-221页;宋杰:《西汉长安的丞相府》,《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3期,第58、60-72页。御史大夫府位置经历过自宫中外迁的变化,名称亦由“寺”改为“府”,时间大致在昭帝时,参侯旭东:《西汉御史大夫寺位置的变迁:兼论御史大夫的职掌》,第167-197页。
[5] 关于县寺的构造,参佐原康夫:《漢代の官衙と属吏》,第222-227页;邹水杰:《两汉县行政研究》第一章第二节“县寺的建筑格局”,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9-57页。
[7] 详参宋杰:《西汉长安的丞相府》,第42-56页。
[8] 详见陈梦家:《西汉都尉考》,收入所著《汉简缀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25-134页。
[9] 参佐原康夫:《漢代の官衙と属吏》,第228页。
[10] 丞相府中的官奴婢见《汉旧仪》卷上“丞相府官奴婢传漏以起居,不击鼓”,《汉官六种》,第39页。
[11] 连云港市博物馆等:《尹湾汉墓简牍》,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木牍2正与5反,图版,第14、17页;释文,第79、100-102页;有关分析见邹水杰《两汉县行政研究》,第99-101页。
[13] 见孙鸿燕:《秦汉时期郡县属吏辟除问题研究》,收入雷依群、徐卫民主编:《秦汉研究》(第一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208-210页,作者认为应以西汉中期分期;李迎春《秦汉郡县属吏制度演变考》第5章,第181-198页。
[14] 有关研究见姜建设:《游士宾客在秦汉的兴衰演变》,《史学月刊》1986年第5期,第15-18页;沈刚:《秦汉时期的客阶层研究》,第80-88页,其说对武帝措施的作用有些夸大。武帝以后宾客活跃的情况,见《汉书》卷九二《游侠传》序及《万章传》《楼护传》,第3699、3705-3709页。
[15] 如张禹,见《汉书》卷八一《张禹传》,第3349页。佐原康夫特别强调了西汉后期属吏中的这一变化,见《漢代の官衙と属吏》,第233—234、237-238页。
[16] 《盐铁论·除狭》,第410页。关于汉代以功次升迁的基本情况,参大庭脩:《论汉代的功次升迁》,《简牍研究译丛》第二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323-338页;朱绍侯:《西汉的功劳、阀阅制度》,《史学月刊》1984年第3期,第15-24页;胡平生:《居延汉简中的“功”与“劳”》,《文物》1995年第4期,第51-55页;蒋非非:《汉代功次制度初探》,《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62-72页;李振宏:《居延汉简与汉代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1-42页。
[17] 李迎春:《秦汉郡县属吏与长官关系考论——兼谈东汉“君臣之义”的政治实质与作用》,第78-82页。
[18] 参劳榦:《汉代察举制度考》,1948年初刊,后收入所著《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上册,第630-631页;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83-85页;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一章,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页。
[19] 此点古人亦有所觉察。苏洵:《嘉祐集》卷一〇“上皇帝书”提到“其后诸侯虽废,而自汉至唐,犹有相君之势。何者?其署置辟举之权,犹足以臣之也。是故太守、刺史坐于堂上,州县之吏拜于堂下,虽奔走顿伏,其谁曰不然?”曾枣庄等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86页。黄宗羲针对明代的官员任用上实行的“保举法”,指责道“保举之法,虽曰以名取人,不知今之所谓名者何凭也,势不得不杂以贿赂请托”,见《明夷待访录·取士上》,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4页;清人在记述明代保举法时亦指出“然行之既久,不能无弊,所举或乡里亲旧、僚属门下,素相私比者”,见《明史》卷七一《选举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719页;赵翼:《陔余丛考》卷一六“郡国守相得自置吏”条:“若听长吏辟置,无论末俗浇漓,夤缘贿赂之风必甚,即其中号为贤智者,多以意气微恩致其私感”,第283页。甘怀真亦指出“由于汉代官僚制度的媒介,官员与官员之间亦产生了君臣关系”,《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第386页,看到了官僚制度对官吏间关系的影响。这种关系能否称为“君臣关系”,还有疑问,参徐冲:《汉唐间的君臣关系与“臣某”形式》,第270-294页,因此,本文还是使用“上下关系”来概括。
[20] 李解民:《〈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研究》,收入《尹湾汉墓简牍綜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57-60、60-62、72-75页。
[21] 《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条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第742页。
[22] 永田英正和福井重雅均认为“选举不实”主要出现在东汉,实有所不察。分见所著《漢代の選舉と官僚階級》,《东方学报》第41册(1970年),第185-186、193页;《漢代官吏登用制度の研究》,东京:创文社,1988年,第465-466页。
[23] 2016年5月1日微信请教张春龙先生,告知的结果。具体如简7-4、8-823+8-1997、8-659+8-2088。同样出土于井窖的湖南长沙东牌楼东汉简与走马楼三国吴简中就在大量文书中夹杂私人间的书信,以及名刺类简牍,汉代西北地区边塞遗址及悬泉置遗址中文书与书信并存就更常见了,可以为比。
[24] 侯旭东:《西汉张掖郡肩水候系年初编:兼论候行塞时的人事安排与用印》,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简牍博物馆编:《简牍学研究》第5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80-198页。关于边塞地区它官兼行候事的全面分析,见侯旭东:《汉代西北边塞它官兼行候事如何工作?》,《甘肃省第三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第171-192页。
[25] 最新的研究参赵宠亮:《行役戍备:河西汉塞吏卒的屯戍生活》,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25-42页。
[26] 信件是个后起的说法,汉代尚无,当时称为“私书”或“私记”,学者具体区分为家书、朋友书信和官场私记三类,见杨芬:《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博士论文,李天虹指导,武汉大学历史学院,2010年,第2-5页,这里主要涉及的是“官场私记”。方便起见,姑且使用“信件”一词。高村武幸在“公文书”与“书信”之外又区分出“公文书的书信”,指官府中长官与属吏,乃至其他官吏之间的“教”“告”“掾记”和“白”“奏”与“奏记”,主要依据是否包含公务内容为标准,以别于个人之间的“书信”,并将其纳入文书行政来把握。不过,这种区分没有考虑到当时尚无“书信”之称,此类交流方式实际是附着在公文书之上而出现的,因而先是采用了“书”或“记”作为名称,用“私”加以说明。高村的分类忽视了两者间的源流关系,提出的“公文书的书信”,在我看来恐怕也还是一些文书类型,定名为一种书信,同时,也会将一些包含公务内容的私人书信归入其中,如下文所引的例4,没有注意到汉人同样会在私人交往的场合讨论公务,这种截然二分的想法是不符合当时的实际的。见所著《秦汉简牍史料研究》“本编”第一至四章,东京:汲古书院,2015年,第25-186页,特别是第99-102页。
[27] 见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贰)》中册,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第165页。“支满”释文原做“丈满”,据邬文玲考释改,见所著《居延汉简释文补释》,收入《金塔居延遗址与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研究》,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92-94页。
[28] 见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肩水金关汉简(叁)》中册,上海:中西书局,2014年,第71页。
[29] 李均明:《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私记”,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13-128页;杨芬:《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研究个别书信的如马怡:《读东牌楼汉简〈侈与督邮书〉——汉代书信格式与形制的研究》,《简帛研究2005》,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73-186页;《居延简〈宣与幼孙少妇书〉——汉代边吏的私人通信》,《南都学坛》30卷3期(2010年5月),第1-9页。
[30] 释文据简牍整理小组编:《居延汉简(贰)》,台北:史语所,2014年,第138页。
[31] 李振宏、孙英民认为此简中的周仁与居延新简EPT4:48中出现的王莽始建国二年鄣卒周仁为一人,周仁后由鄣卒升到隧长,见《居延汉简人名编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277页。按时制,几乎不可能,应是同名,不从。
[33] 杨芬:《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第73-74页。
[34] 《汉书》卷一八《外戚恩泽侯表》“平丘侯王迁”条:“地节二年坐平尚书听请受臧六百万,自杀”,师古曰:“有人私请求而听受之”,第694页。请托之风已经蔓延到尚书,即是一例。
[35] 此信及例5信的残片图版见罗振玉、王国维编著:《流沙坠简》图版,影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70页;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敦煌汉简》上册,图版189,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关于此信的研究自罗振玉以降甚多,不具引,综合性的考释见杨芬:《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第50-53页。
[36] 西汉交通线的具体分布,详参侯旭东:《皇帝的无奈:西汉末年的传置开支与制度变迁》,《文史》2015年第2辑(总111辑),第55-63、65页。
[37] 见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〇“右军书记”所收的“十七帖”,范祥雍点校,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第321、333、334、341-342页。
[38] 见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贰)》中册,第27页。
[39] 相关研究可参郭伟涛:《肩水塞部隧设置复原研究》,《文史》待刊稿。
[40] 见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壹)》中册,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第86页。
[41] 汉晋时期名刺、名谒与官场士人交往间的关系,可参王彬:《汉晋间名刺、名谒的书写及其交往功能》,《出土文献》第八辑(2016年4月),第221-235页。
[42] 关于戊校尉及其构成、隶属关系等,参孟宪实:《汉唐文化与高昌历史》,济南:齐鲁书社,2004年,第48-70页。
[43] 《尹湾汉墓简牍》,图版,第15、16页;释文,第91、94页。
[44] 《汉旧仪》卷下,《汉官六种》,第82页。
[45] 《汉旧仪》卷上,丞相少吏与御史少吏之间相互调守的惯例,《汉官六种》,第72页。
[46] 见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第199-204、392-393页,最新释文与注释见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第一辑,壹上册,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28、430、561页。
[47] 见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第一辑,肆,第29、50页。北大收藏的秦简方术书《日书》中有“见人篇”,前一篇无章题,整理者推测亦属“见人篇”,从内容看实与秦简《日书》的“入官篇”相当,见陈侃理:《北大秦简中的方术书》,《文物》2012年第6期,第91页。
[48] 见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第一辑,叁,第38-39页,原定名为“五时段”占。
[49] 见陈松长编著:《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简84-94,香港: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1年,第42-45页。这组简内容实际为十二地支日中五个时段“见人”的各种结果,未出现“见官”字样,不过,与睡虎地秦简:《日书》“吏篇”内容的确极为相似。另,此批《日书》简61“帝篇”:“乙、丙丁、四废、日冲之日,不可入官,为室,囷盖,复(覆)内及行□”,第34页,提到“入官”择日问题。
[50] 见李零:《中国最早的“升官图”——说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居官图〉及相关材料》,《文物》2011年第5期,第70-72页;《北大汉简中的数术书》,《文物》2011年第6期,第80页。关于后代升官图的研究,见Carole Morgan,“The Chinese game of Shengguan tu.”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124.3(2004),pp.517-532.卜永坚《游戏官场:升官图与中国官制文化》,第二版,香港: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2011年。实际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居官图》恐不应视为游戏。
[51] 王充:《论衡·辨祟篇》提到:“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欢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时相害”,黄晖校释,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008页;《风俗通义》佚文“释忌篇”亦有“俗说,五月到官,至免不迁”的说法,见王利器校注,第2版,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564页。敦煌出土的“时日宜忌”类文书中亦包含此类内容,如P.3081就有七曜日占出行即上官。叙各曜日出行、见官的吉凶;而六十甲子历类中亦包含上官与在位的吉凶,如P.3281:“乙巳姓唐字文章……见长史自如,见大官吉。受职拜谒失位,奏表上书凶,……”,见黄正建:《敦煌占卜文书与唐五代占卜研究》(增订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80-82页。清代乾隆年间编的《协纪辨方书》中就有相关内容,散见多处,如卷一〇“官日守日相日”“民日”“建日”“除日”,卷一一“上官赴任”则归纳罗列了各种吉凶日等。
[52] 图版、释文与解说分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考古队编:《随州孔家坡汉墓简牍》日书释文注释“天牢”注释7,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00、174、175页;李零:《中国最早的“升官图”——说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居官图〉及相关材料》,第72页。
[53] 关于此问题,详参阎步克:《〈二年律令〉中的“宦皇帝者”》,《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第392-400页。
[54] 蒲慕州:《睡虎地秦简〈日书〉的世界》,原刊《史语所集刊》62本4分(1991年),后收入《台湾学者中国史论丛·生活与文化》,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24-128页。
[55] 此外,汉代画像石与铜镜铭文上亦折射出时人对做官的向往,见邢义田:《汉代画像中的“射爵射侯图”》,收入所著《画为心声》,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8-193页;西汉末镜铭中开始出现“宜官秩”铭文。王莽时期则有“位至公卿修禄食”“官位尊显天下复”“官位尊显蒙禄食”铭文,东汉中晚期则出现了“君宜官位”“君宜高官”“位至三公”等铭文,见林素清:《两汉镜铭所见吉语研究》,《汉代文学与思想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1年,第161-188页;《两汉铜镜铭文研究》,台北:“国科会”科资中心,1993年,第119、121、126页。后文的出处由游逸飞先生代为检出,谨此致谢。
[56] 随葬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的主人喜最后做到鄢县的狱吏,放马滩秦简的主人尚无定说,周家台30号秦墓的主人生前可能是南郡佐史一类的属吏,见《关沮秦汉墓简牍》,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58页;孔家坡汉简的主人当为告地策中出现的“库啬夫辟”,是县下管理物资和制造的小官,见《随州孔家坡汉墓发掘报告》,收入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考古队编:《随州孔家坡汉墓简牍》,第34页。北大藏汉简的主人推测可能属于王侯级的人物,见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概说》,《文物》2011年第6期,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