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举荐与关系(1 / 1)

按照秦与西汉时期主要的选举方式——功次的基本原则,官吏的前途主要取决于自己日常工作的业绩,功劳多者居前,官吏按照功劳的多少排列,是为功次,功次居前者当先升迁。这种方式下,官吏只要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有升迁的机会与可能,所以昭帝时还有“戏车鼎跃,咸出补吏,累功积日,或至公卿”[16]之说,文献中的确能见到由此升至卿相者,宣帝时的丞相丙吉和宣、元时的丞相于定国,即是其例。这种情况下,府主与属吏之间无需多少私人关系,亦如学者所指出的关系主要是“公而佐上”。[17]随着文帝以后荐举、察举的出现与频繁使用[18],情况则发生微妙变化:因为此种方式依据的是自上而下的挑选与推荐,只有为府主所知晓或熟悉者,才有可能入选。此一设计逐渐推动府主与属吏乃至属民关系走向密切,属吏与属民需通过各种方式显示才干才能获得府主赏识与举荐,亦因此热衷仕途者不能不谋求与府主建立更密切的私人关系。[19]随着荐举的出现,不仅官府的属吏,即便是宾客舍人之类私属亦获得了入仕的新渠道,且强化了两者间的关系。荐举成为对臣下职分的要求之一,不能荐才,反而会受到斥责。

的确,文帝以后,传世文献中能找到几位通过举荐而入仕的人物。洛阳人贾谊便是其中之一:

贾谊,雒阳人也,年十八,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河南守吴公闻其秀材,召置门下,甚幸爱。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尝学事焉,征以为廷尉。廷尉乃言谊年少,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汉48/2221)

便是通过推荐,得到文帝任用。他被吴公召置门下,依当时任用属吏的职权,很可能是私吏宾客一类。类似的还有灌夫的父亲,颍阴人张孟:

尝为颍阴侯婴舍人,得幸,因进之至二千石,故蒙灌氏姓为灌孟。(史107/2845)

张孟则属于颍阴侯的私属。两人能被推荐,一是吴公“甚幸爱”,一是“得幸”颍阴侯,私人间的亲密关系都少不了。除了私属,时任太子家令的晁错亦是因得到朝内外五位大臣的共同举荐而参加了文帝十五年的察举,对策得到文帝的赏识而为“高第”,并“迁中大夫”(汉49/2277-2299)。他是如何得到五位大臣,包括三位列侯,一位朝中的廷尉和一位陇西太守认可的,令人好奇,可惜本传无载。大将军卫青家舍人上百,武帝尝“募择卫将军舍人以为郎”,卫青推荐的都达不到要求,最终逐个询问,不被重视的田仁与任安终于脱颖而出(史104/2780-2781),前文已及。个中原由,与两人家贫,“无钱用以事将军家监”有直接关系,卫青最先荐举的都是“舍人中富给者”,幸亏赵禹有事到卫青府上,先问询了一番,感到这些人均不中用,重新选拔,最后才发现了两位。此事可见府中私人关系的重要性。

图一六 江苏东海县尹湾汉墓出土4号木牍

更值得注意的是,最晚到西汉末年,无论科目,察举一次晋升的秩级要高于通常的以功次迁。据江苏东海县出土的尹湾汉简3、4号木牍,学者发现西汉成帝时,通过察举(察廉、秀材、方正等)升迁得快。145条记录中可供讨论任职原因的120例,其中“以功迁”“以功次迁”74人,占61.7%;以察举迁(廉、秀材、方正)21人,占17.5%,但后者升得快(低级的一次升2~4级,高级的1级)[20]。从偶存的一郡资料管中窥豹,暴露了后来历史走向的一些征兆。正是因为以各种科目察举升迁得快,较之以功次升迁者更快地升至高位,从而逐渐占据了金字塔式官员队伍的上层,才会出现元、成以后儒生出身的官吏开始把持朝政的局面。身在官场的官吏自然也会了解此情况,若想要位至三公,就不能不采取相应的办法跻身捷径。

实行察举后,何时开始举主与被举者间的私人关系成为在下者猎取的对象,史书中并无明言,不过,“选举不实”罪名的出现与频繁使用,以及抨击“权门请托”集中爆发,大致可以看作构建私人关系已然成风的标志。武帝时设刺史,以六条诏书问事,第四条便是“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21],这里针对的是选任,没有专门提及推举,但已注意到存在任用私宠而妨碍贤人仕途的问题,且非个别现象,不然不会纳入六条中要求刺史督察。据程树德搜集的汉代史料,大致元、成时问题已出现且较严重,这与上文述及的官场风气变化基本同步[22]。

这是一方面,随着察举的推行,府主与属吏、举主与希望被举者之间的关系变得功利起来,成为一种值得经营的对象。另一方面,亦是更为普遍且渊源久远的是,官员与私属、诸侯家庭内部人员间长期频繁的相处,基于各种原因,亦使其中的关系产生分化,形成亲疏远近,反复出现得宠者与一般性的隶属关系,甚至固化成官衙与宅邸中活动空间的区隔。

武帝之姑馆陶公主寡居后,宠幸年轻俊美的董偃,“出则执辔,入则侍内”,只要一日散财不超过金百斤,钱百万或帛千匹,可随意动用公主的金钱结交长安士人,并据爰叔的计策而在公主府第见到武帝,“董君见尊不名,称为‘主人翁’”,于是“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武帝原本打算在宣室殿宴请董偃,后经东方朔谏言武帝方改在北宫,降低了待遇(汉65/2852-2857)。昭宣时大将军霍光的家奴冯子都、王子方则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炙手可热。上官桀妻父有宠幸的充国(汉97上/3959)。受命毒死宣帝许皇后的女医淳于衍本是霍光之妻霍显的乳医(汉68/2952),能甘心替霍显干此大逆不道之事,非其亲信不可。燕王旦亦有幸臣寿西长、孙纵之、王孺,昭帝即位初曾派他们到长安打探消息(汉63/2751);杜邺为大司马卫将军王商的腹心(汉85/3474)。这些都是文献中偶然保存下来的例子。而贵族家庭中“家监”恐怕都是主人深深信任,乃至宠幸者,如卫青家中者。

实际上,官员、贵族与周围的属吏、私属宾客与奴婢之间亲疏不等的关系并非个例,应该是普遍的,不仅见于官员、贵族与长期相处的私属、奴婢之间,就是在仅能共事数年的属吏中也会形成亲疏远近的关系。

不过,家奴除非赎为庶人,否则不能为官,只能在主人家里服侍。但如果主人权势熏天,亦可借此获利,霍光的宠奴冯之都之类,甚至能仗势欺人。

当然,只有属吏与宾客才可能,也才会期待由此得到赏识,步入仕途快车道。府主任职有期限,久任不太常见,要在较短时间内赢得府主青睐,需要展现出智慧与才干,对属吏是个挑战,但亦非不可能,至少属吏亦不会放弃。这并非无据的臆想,西北边塞的汉简中便有不少证据。

历时性观察,察举的出现与反复施用,乃至成为定制,成为推动官场中以及官民间看重私人关系的重要动力。此前,特别是战国时代,尤其是秦国,依法家思想设计政制,强调公义,刻意遏制官场中的私情与私恩,迫于秦制的强大压力,目标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战国末年,荀子入秦一番实地考察后,在回答范睢的问话时,说:

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荀子·强国篇》)

在荀子看来,秦国的吏与士大夫都是奉公为政,没有私下的往来。的确,现在发现的里耶秦简,据张春龙先生告知,两万多枚有字简牍中,汉代以后常见的私人之间信件只有数封,几乎都是公文书,官吏之间的私人往来极少。[23]这为荀子的观察提供了一个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