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臣下,儒生出身的臣下尤其值得注意。其他人主要通过行动参与对关系/宠的争夺,儒臣则身心兼具,行为之外,亦借助言辞投身其中。
以往研究中,常常会将行为(实践)与言说(表达)分别对待,前者划归一般历史学,后者成为思想史的禁脔。古人言行往往相互联系,尤其对于长期掌握言说霸权的儒臣,君臣关系上亦是如此。将言说置入语境,才能更恰当地认识其言;对照其行,才能更准确地理解其意。
翻检文献,不难看到许多大臣(几乎都是儒生背景)著书立说,以及上奏或封事,利用各种机会与方式,对于皇帝应该亲近哪些人、不该亲近哪些人发表意见、施加影响。其中,抽象阐述原则者少,多半是针对现实中的情况有感而发。所言是在规劝皇帝,更是企望由言而行,影响皇帝亲信的任用,实际亦是在争夺亲信位置。
目前所见较早的是高祖时的陆贾。他在《新语·资质》中举出前代若干事例后,对知贤任贤与佞幸之间的关系发表了高论,将不知贤归罪于“观听之臣不明于下”,导致人君获“闭塞之讥”,结果是“忠贤之士弃于野”“佞臣之党存于朝”“下不忠于君,……上不明于下,……是故天下所以倾覆也”(下/114),将重用忠贤与佞幸看作势不两立,不可替代,且置于关乎天下存亡的高度。
贾谊则将王者官人区分为:师、友、大臣、左右、侍御、厮役六种,概括了六者各自的特点,差别不在于职位高下与出身贵贱,而是对人君的态度与行为取向,如“知足以谋国事,行足以为民率,仁足以合上下之欢;国有法则退而守之,君有难则进而死之;职之所守,君不得以阿私托者,大臣也”“柔色伛偻,唯谀之行,唯言之听,以睚眦之间事君者,厮役也”。与不同的官人为伍,结局大不相同:“与师为国者帝,与友为国者王,与大臣为国者伯,与左右为国者强,与侍御为国者若存若亡,与厮役为国者亡可立待也”[1],同样将人君选择亲近与国家前途命运捆绑在一起。这些言论尚较朴素,没有和阴阳五行灾异说相结合。随着儒生逐渐跻身朝廷高位,宣帝以后结合了灾异论的新版言论开始登上舆论舞台。
地节二年(前68年)霍光死后,宣帝得以亲政,但霍光子侄亲信等继续“宿卫内侍”,次年夏,长安雨雹,大行治礼丞萧望之对宣帝委派的官员讲述了他对灾异的解释。在引述了春秋时期的先例后,他说:
今陛下以圣德居位,思政求贤,尧舜之用心也。然而善祥未臻,阴阳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势之所致也。附枝大者贼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唯明主躬万机,选同姓,举贤材,以为腹心,与参政谋,令公卿大臣朝见奏事,明陈其职,以考功能。如是,则庶事理,公道立,奸邪塞,私权废矣。(汉78/3273)
直接指出阴阳不和的根源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势”,将矛头对准了霍禹、霍山等,对策则是任用宗室,推举贤才,以之担任心腹,参与政务谋划,来取代霍氏。此番话正中宣帝下怀,望之随即被提拔为谒者,受到重用。因宣帝即位起便生活在霍光阴影下,对其早已不满,只是自己力量单弱,不得不隐忍苟安,霍光一死,则现转机,望之上书道出了宣帝的心声,因此迅速赢得信任。其言亦在提醒宣帝如何选择心腹,希望用贤才占据这一关键位置。宣帝很快就开始将霍光子侄从宫中调离,首先是将霍光的女婿范明友调任光禄勋,具体时间在地节三年四月戊申以后(汉19/803),一定与萧望之所言有直接关系。望之之所以要求“愿赐清闲之宴,口陈灾异之意”,亦是因霍山领尚书(汉78/3273),担心写成文书会被霍氏中途截留。
宣帝解决了霍氏后,“外戚许、史、王氏贵宠”,谏大夫王吉上书言得失,其中有:
臣闻圣王宣德流化,必自近始。朝廷不备,难以言治,左右不正,难以化远。……故谨选左右,审择所使;左右所以正身也,所使所以宣德也。《诗》云“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此其本也。
后文又说“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财,不宜居位”,结果宣帝以为“其言迂阔,不甚宠异”,王吉亦谢病回乡(汉72/3063、3065)。前文泛泛而言,尚可接受,后面直指宣帝的亲故,且要用贤人取代他们,外家故人不会同意,依靠他们的宣帝亦无法认同,视为“迂阔”还算留有情面。这种论调并非王吉所独有,后来不时还可以听到类似的说法。
如前所述,元帝时萧望之与刘向受到重用,但又与另外得到元帝信任的宦官弘恭、石显,外戚史高、史丹等人有隙,萧、刘均曾表示要求元帝罢免宦官。本传概括指出“望之以为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自武帝游宴后庭,故用宦者,非国旧制,又违古人不近刑人之义,白欲更置士人,繇是大与高、恭、显忤”(汉78/3284),其建议欲用贤明士人取代宦官作为皇帝近臣,尤其威胁到弘恭与石显的前途与利益,埋下了日后被史高等谮而自杀的伏笔。初元二年(前47年)冬,再次地震,恭、显及外戚许、史子弟等欲将此灾异归罪于萧望之,刘向曾使自己的外亲上变事,称颂萧望之等“忠正无私”,并举例将天变归于弘恭所致,并说“臣愚以为宜退恭、显以章蔽善之罚,进望之等以通贤者之路。如此,太平之门开,灾异之原塞矣”,自然遭到恭、显等的嫉恨与反扑,致使刘向被免,十二月,望之自杀(汉36/1930-32),反而加速了败局。[2]
这两位直接与深得元帝信任的宦官为敌,要求代之以贤人,引起对方的反击亦是自然。同年七月,因地震,“赦天下,举直言极谏之士”,翼奉奏封事,分析了不同时节地震的原因,认为此时乃“阴气盛矣”所致,随后说:
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平均。今左右亡同姓,独以舅后之家为亲,异姓之臣又疏。二后之党满朝,非特处位,势尤奢僭过度,吕、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爱人之道,又非后嗣之长策也。阴气之盛,不亦宜乎!(汉75/3173-3174)
此封事针对元帝外家,借助对灾异的解释,希望元帝裁抑外家权势,重用同姓宗室和异姓的贤能之士,并引用前代败亡的外家来提醒元帝,认为重用外家对外家自身及刘氏子嗣均不利。利用灾异来表达对朝廷人事的看法,是汉人常见的论证方式,其言恳切,事例鲜明,恐怕因此封事未触及弘恭、石显等的安危,却涉及其同党的前途,故不曾转呈元帝,故“未见省答”。翼奉亦因此躲过了排挤或打击。
贡禹任御史大夫在初元五年(前44年)六月至十二月,其间数言得失,后曾专门上言反对赎罪,认为这种作法是“舍法度而任私意,奢侈行而仁义废也”,随后希望元帝“正己以先下,选贤以自辅,开进忠正,致诛奸臣,远放谄佞,放出园陵之女,罢倡乐,绝郑声”,等等,并称“如此不解(懈),则三王可侔,五帝可及”。贡禹关注的内容虽多,除了元帝自身之外,首要的是选贤放佞,清理身边近臣。“奸臣”“谄佞”虽未明言,依贡禹儒生的背景与官场的经历,一手遮天的弘恭、石显与许、史子弟自然是最大的嫌疑。元帝将其上言交由大臣集议,据其建议采取了一些措施(汉72/3079),但上引为贡禹列在前面,他认识最为重要的数条,涉及皇帝身边亲信的任用,则未得到采纳。此时萧、刘等已被排挤,或自杀或免为庶人,元帝身边早已是弘恭、石显一手遮天,且两人深得人主信用,贡禹能拜为御史大夫,两人出力甚多,元帝显然不会认为贡禹所指是他们,大臣集议中更不敢将矛头指向两人,挑选些细枝末节的措施来应付元帝,搪塞贡禹。贡禹的上言,或可看作一种表明儒生身份的“仪式性”言辞。
永光二年(前42年)三月日蚀,元帝下诏令内郡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之士各一人(汉9/289),匡衡上疏言政治得失,引述《诗经》例证之后说:
治天下者,审所上而已。……贤者在位,能者布职,朝廷崇礼,百僚敬让。道德之行,由内及外,自近者始,然后民知所法,迁善日进而不自知。
强调自皇帝身边与京师开始向四周辐射展开教化。这其实是儒家一贯的看法。关于如何实现,其建议亦是自皇帝开始“减宫室之度,省靡丽之饰,考制度,修外内,近忠正,远巧佞,放郑卫,近《雅》《颂》,举异材,开直言,任贤良之人,退刻薄之吏”等等,自内而外推衍,最终“大化可成,礼让可兴”(汉81/3335、3337),思路和措施与贡禹几乎一致,都包含了任贤远佞,增益的主要是削减宫廷开支。其说辞打动了元帝,因而拜为光禄大夫、太子少傅。其言均属儒家老生常谈,史称元帝好儒确非虚言。
这些反复出现的言辞其实都是闪烁其辞,既有所指,又无所指。不断变换话语,重弹儒家的旧调。它们不时的出现,镶嵌在朝廷文书行政的话语中,微妙地发挥作用:想附会,则可以找到明确所指,若群臣均慑于权贵宠幸的**威,则视而不见,装聋作哑。龙颜大悦并不等于能切实落实,这也就决定了这类言辞会借助各种机会卷土重来,尤其是遭遇各种灾异时。
匡衡任太子少傅期间,面临元帝爱幸傅昭仪及定陶王,宠逾皇后与太子,上疏力谏,引经据典,强调嫡庶之别,说“故圣王必慎妃后之际,别嫡长之位。礼之于内也,卑不逾尊,新不先故,所以统人情而理阴气也。……如当亲者疏,当尊者卑,则佞巧之奸,因时而动,以乱国家”,所以“《诗》云‘于以四方,克定厥家’,传曰:‘正家而天下定矣’”(汉81/3340),这有其身为太子少傅之职责,亦有儒家强调嫡庶的思想在,是对既有地位的维护与可能威胁的抵御。
成帝在位期间,先是外戚王氏势力不断膨胀,势倾公室;后有成帝专宠赵氏姊妹,在儒生看来,两人出身低贱,因色相得宠,飞燕甚至被立为皇后,大臣反对的上言或封事颇多,见于记载的有杜钦、谷永、刘向、王章、梅福、王仁、刘辅、谯玄等人,具体场合往往是出现日蚀或其他灾异,皇帝求直言极谏,应举对策之时[3],刘向编撰《说苑》,首列“君道”,次以“臣术”,收集了很多先秦君臣故事,间以自己的概括与评论,如立君的目的、臣术的“六正六邪”之类,目的亦是劝谏成帝。
哀帝时亦是如此,无论是对于即位之初重用外家丁、傅氏,还是后来专宠董贤,都招致大臣的力谏,见于记载的有李寻、王闳、王嘉、杜业、郑崇、鲍宣、毋将隆等。[4]
这些谏言言辞或有不同,基本想法并无区别,无需繁引。究其所述,思考方式实不出董仲舒在武帝对策第一策中所言:
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熟)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汉56/2502-2503)[5]
这是一种以皇帝为中心,自内向外辐射扩散,经朝廷、百官而影响万民,最终至自然天地的思路。由人君正可达至“王道终”的最高目标,属于没有时空限制、适用于所有人君的普遍真理与行动指南。此说视人君为实现人间与天地万物正常秩序的终极动力,将其作用推到极致,为现实中君主凌驾律令与百官之上,提供了思想资源;同时,也为儒生利用灾异规劝,乃至制约君主,预备了后门。这番既明确又充满灵活性的言辞,是“为儒者宗”的董仲舒留给后人的重要遗产,表达的正是当时儒生普遍笃信的基本思维框架。
追根溯源,这一思想战国时期已成为诸多思想家的共识之一[6],《荀子·王制》及《吕氏春秋·大乐》中亦均提到君主对天地自然的影响,董仲舒不过是融入了一些阴阳灾异说作为包装,更便于儒生利用灾异劝谏皇帝。对策所言是以动态的方式表达的,而真正实现后的理想状态则如元帝永光四年(前40年)八月日蚀所下诏书所说,是“明王在上,忠贤布职,则群生和乐,方外蒙泽”(汉9/291),亦如成帝建始三年(前30年)十二月因日蚀下诏书所说:“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屡)发,以告不治”(汉10/307),与此相悖,则会产生各种灾异现象。循此思路,致灾原因最终会归于皇帝的言行与心志[7],到西汉末年则发明出因灾异而咎责三公的做法[8]。
再深究,应与先秦以来流行的君主产生的思想相连。春秋战国时期,无论儒法还是墨,多认定百姓无法自我管理,君主应需而生。《左传·襄公十四年》师旷所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到了西汉后期,则发展为“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汉10/307)。《商君书·开塞》则有更细致的描述,如何从“天地设而民生之”,一步步从亲亲爱私到上贤、贵贵,最终走到“立君”,其中关键是“民道弊”;同书《君臣》亦说“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墨子·尚同下》亦有相关的描述,只是认为天子乃选贤而生。三家在君主如何出现以及如何治民上有分歧,但对于为何产生君主,却颇为一致。简单地说,就是百姓不行。
当然,儒家眼中,君主虽是必须,但并非皆是尧舜之类圣王。按贾谊的看法,分为“上主”“中主”与“下主”三类,尧舜乃上主,“可引而上,不可引而下”,不会为恶;下主如桀纣,“可以引而下,不可引而上”,不会为善;中主如齐桓公,善恶全看左右。依贾谊的标准,中主恐占绝大多数,这类君主“又似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缁则黑。得善佐则存,不得善佐则亡”[9],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慎选左右十分关键,所以儒臣对皇帝本人及其左右十分关切,并常借助出现灾异之机进言劝谏,试图规范皇帝的举止及对左右的选用。不止皇帝应遵循君道而行,亦希望其左右为贤良有德之人所占据,以保证皇帝举止合道,《孟子·离娄上》有所谓“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正是此意。后妃选择亦绝非皇帝个人的私情,需有德者充任,因色取宠十分危险,此不仅关涉继嗣,更关涉社稷与王道[10],且正如其常用的阴阳之喻所传达的,这是一种关系态,阳(君)主阴(臣)辅方为正常,一旦阴盛则不利于阳。宦官乃刑余之人,儒生眼中已不属于人了[11],当然更非小人,距离君子就更遥远了,君主自然不应亲近,更不能宠信[12]。
儒生乃至儒臣头脑中的这些观念,来自幼年反复学习的儒家经典与工作中不离左右的律令。《汉书·食货志序》描述如何治民,说百姓“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这虽说属于“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在汉代亦得到落实。《苍颉篇》一类字书之外,《孝经》《论语》以及五经是儒生必读之物。依司马迁之父司马谈的观察,儒者“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史130/3290),这一概括与班固的描述如出一辙,均指出儒家看重君臣父子秩序。不妨看一下《韩诗外传》,这是西汉人韩婴所撰,罕见地流传到今天。内容是引《诗》证事,这派解《诗》的学说,汉文帝时立为官学,韩婴因此做过博士。流传中虽间有改易,亦可见当时儒生讲经、学经之一斑。书中引述故事颇多,核心的确不离君臣父子,如何治国理政,如何为人。除了反复提到三代先王圣贤所为、桀纣如何败亡之外,对于君主的地位、辅弼的作用,也有不少概括,如“君者,民之源也。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夫人性善,非得明王圣主扶携,内之以道,则不成君子”“天子居广厦之下,帷帐之内,……视不出阃,莽然而知天下者,以有贤左右也”“辅弼左右,所任使者,有存亡之机,得失之要也”“得贤则昌,失贤则亡”等。[13]《外传》中还借孔子与子夏的对话,概括了《尚书》的精神,子夏说:“《书》之于事也”“上有尧舜之道,下有三王之义,弟子所受于夫子者,志之于心不敢忘”,孔子认为子夏还只是见其表,不及其里,未尽精微,可是,孔子最终也没道出所谓堂奥为何。[14]子夏所言,恐怕也就是一般儒生能从《尚书》中体会到的:先王治国的原则。
《汉书·儒林传》还说“(韩婴)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归一也”(88/3613),西汉讲《诗经》主要集中在齐、鲁与燕赵三地,“燕赵间言《诗》者由韩生(婴)”,如班固所云,具体解说有别,宗旨不二。上述反复出现的内容,恐即那相同的内核。儒生自幼必读的《孝经》《论语》,同样浸透着上述思想,自不待言。而任吏为官必需通晓的律令,如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津关令”,近二十条中不是冠以“制诏御史”、便是殿以“制曰可”,均指向律令背后存在的更高权威。在这些文本的反复熏习下,君臣秩序与君主至高无上,贤人应左右辅弼等观念落地生根,儒生登上朝堂,按照圣贤明君的标准衡量与要求今上,并卷入争夺其左右,就毫不奇怪了。
基于上述思考,使得皇帝的左右,不分性别,沦为一个多方行为、言辞交织与争夺的重要战场。恩情、私宠与公道、文字、先例在此碰撞角逐,邓通与韩嫣多次沦为儒生的反面教材,用来警示皇帝[15],灾异往往成为引发纷争的导火索,其背景多半是儒生看来不合适的亲宠周旋皇帝左右。这种对位置的争夺,实际就是对关系的争夺。类似的言语之争在后代亦不时出现,成为历史中屡见不鲜的老生常谈。
争夺背后是儒生理解的皇帝职分与现实中皇帝行为之间的纠结。历史上的皇帝大多是凡人,甚至为庸人,英明之君凤毛麟角,扬雄便明言“圣君少而庸君多”[16],实际作为与儒生理想相去甚远,双方之间矛盾居多。儒生看来,皇帝身为“人主”,乃是“公”的化身,应该“公”而忘“私”或无“私”。这种“公”指“普遍”或“全体”,带有强烈的规范意义,与此相对的“私”则是负面的[17],为此需要任用贤人,并远离小人近习[18]。儒生眼中的贤人乃精通先王之道并勇于实践的儒生,这就要求皇帝重用此类人。现实中,皇帝自幼生长于家庭,生母、母家亲属、乳母与宦官等伴随其成长,感情往往难以割舍,即位后信任并惠及他们亦不意外,成婚后对某位或几位后妃产生爱宠,恩溉父兄,亦属正常。若用儒家的话语,是先有私,后入于公,但在儒生看来,这些人出身往往并非儒生,不明先王之道,沉溺自家私利,罔顾朝廷社稷,因而成为口诛笔伐的靶子,皇帝公私兼顾亦无法容忍。儒生以势不两立的态度看待公与私的关系,没有给皇帝私人感情与关系任何生存空间,与皇帝的想法与做法摩擦不断,自然难以避免。汉代以降,纠葛状况持续了二千年。此种情形源于古人“公私”观念上领域意识淡薄,“公”与“私”之间并无明晰的界限。[19]
[1] 《新书》卷八《官人》,第292-293页。
[2] 关于此时利用灾异进行政治斗争的情况,还可参陈侃理:《刘向、刘歆的灾异论》,《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4期,第79-80页,收入所著《儒学、数术与政治:灾异的政治文化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1-113页。
[3] 《汉书》卷六〇《杜周附杜钦传》,建始三年(前30年),日蚀地震诏举贤良方正直言,钦上对,第2671-2672、2674页;卷八五《谷永传》,建始三年(前30年)冬日食地震同日发,诏举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谷永应举对策,第3443-3447页,永始二年(前15年),黑龙见东莱,谷永复对尚书问,阐述后宫专宠之危害,第3460页;卷三六《刘向传》,上封事极谏王氏之害,《通鉴》定为阳朔二年(前23年),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亦赞同(《两汉经今古文平议》,第47页),恐不确。当早于王章被诛,第1960-1962页;卷九八《元后传》,事在阳朔元年(前24年)冬,第4020-4021页;卷六七《梅福传》,王章被诛后上书,第2919-2922页;《汉纪》卷二六“永始元年(前16年)”,第453页;卷七七《刘辅传》,永始元年(前16年)四月,第3252-3253页;《后汉书》卷八一《独行·谯玄传》“(成帝)立赵飞燕为皇后,后专宠怀忌,皇子多横夭,玄上书谏曰”云云,玄上书当在元延二年(前11年)前后,第2666-2667页。
[4] 《汉书》卷七五《李寻传》,哀帝即位初,因灾异求极言,李寻对言,要求少抑外亲,选拣左右,举有德行之士,第3191页;余下诸人上言,据《汉纪》卷二九,多集中于建平四年(前3年),《汉纪》卷二九“建平四年”,梁州刺史杜业举为中正上言,谏外戚丁、傅甚盛,第504页;王闳谏宠董贤,第513页;《汉书》卷八五《王嘉传》,谏封赏董贤,元寿元年(前2年),复谏宠董贤,第3494-3496、3498页;卷七二《鲍宣传》,“丁、傅子弟并进,董贤贵幸,……(宣)上书谏”,第3087-3091页;卷七七《郑崇传》,“上(哀帝)欲封祖母傅太后从弟商,崇谏曰”云云,第3255-3256页;同卷《毋将隆传》,谏给董贤武库兵器,第3264页。
[5] 福井重雅在分析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时,对此段文字所在的对答,是否为对策本来的样式,抱有疑问。认为是从其他地方摘录的文章而置入此处,时间则是建元六年(前135年)到元光初年间完成的;后文甚至认为是武帝以后其他人假托董仲舒之名撰写的,编入董的文章中,并为《汉书》所采纳。不过,《汉书》撰成前,已有人在引用董仲舒的言论,亦见于“三策”中福井怀疑的部分,实难以断然否认这些段落的作者为董本人,见所著《漢代儒教の史的研究—儒教の官學化をめぐる定説の再検討—》第二篇第三章“董仲舒の對策の再検討”,东京:汲古书院,2005年,第336-337、341-344、367、370页。即便如此,此段表述属于或被认为属于董仲舒应无疑问。
[6] 参尤锐(Yuri Pines):《展望永恒帝国——战国时代的中国政治思想》,孙英刚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3-50页。
[7] 这套经过董仲舒改造的灾异论,陈侃理称为“人伦主义灾异论”,见所著《董仲舒的〈春秋〉灾异论》,《文史》2010年第2辑,第78页;董仲舒对灾异过程的概括及其贡献,见第68-70、81页;复见所著《儒学、数术与政治:灾异的政治文化史》,第43-46、55、58-59页。两处表述略有不同。
[8] 这一做法产生的背景,参陈侃理:《罪己与问责——灾异咎责与汉唐间的政治变革》,《中国中古史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3-47页,又见所著《儒学、数术与政治:灾异的政治文化史》,第189-210页。
[9] 见贾谊:《新书》卷五《保傅》,第198-199页。
[10] 这种思想并非仅见于西汉,后代儒臣均恪守此说。北宋哲宗挑选皇后,以及数年后废孟氏立刘氏上的表现,即是一例,见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第三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2-118页。
[11] 《盐铁论·周秦》文学便说“古者,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王利器校注本,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584页。
[12] 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学者称为“关联性思维(correlative thinking)”,是中国人支配性的思维方式,与西方占主导地位的因果性思维方式相当不同,具体分析见郝大维(David L.Hall)、安乐哲(Roger T.Ames):《期望中国——对中西文化的哲学思考》,施忠连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年,第260-262、297、308-322页;同著者《汉哲学思维的文化探源》,施忠连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中文版作者自序,第4-14页;关于自我的看法,作者概括为“焦点—区域式自我”,见该书,第26-48页。
[13] 《韩诗外传集释》,许维遹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卷五,第四、十五、十七、十八、十九章,第167、182、185、186、187页。
[14] 《韩诗外传集释》卷二,第二九章,第73-74页。
[15] 如《汉书》卷八六《王嘉传》,嘉谏哀帝宠董贤时引,第3497页;《后汉书》卷四六《陈忠传》,忠谏安帝时提及韩嫣乘副车,引起江都王误会而致被赐死,第1563页;卷四八《爰延传》,延对桓帝上封事时提及武帝与韩嫣同卧起,第1619页;卷四九《仲长统传》引其《昌言·法诫篇》提及文帝至爱邓通,犹允许丞相摧折通,第1657页;卷六六《陈蕃传》,蕃上疏抨击宦官时引申屠嘉惩治邓通事,第2164页。
[16] 《法言》卷一二《先知》,汪荣宝义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92页。
[17] 参陈弱水:《中国历史上“公”的概念及其现代变形——一个类型的与整体的考察》,收入所著《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5年,第90-98页。
[18] 关于此问题,贾谊有详细说明,其中明言“左右前后,莫非贤人以辅相之”,见《新书》卷五《傅职》,第172-174页,引文见第172页。儒生心目中,凭功次晋升的官员与因任子而进者,缺乏材德,同属应摒斥的对象,见《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与卷七二《王吉传》,第2512-2513、3065页。
[19] 陈弱水:《中国历史上“公”的概念及其现代变形——一个类型的与整体的考察》,收入所著《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第97-98、121-123页。中国古代“公”“私”观念所指亦经历变化,特别是在明代,相关研究见沟口雄三:《中国古代的公与私·公私》,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5-43页;更为细致而系统的梳理见陈乔见:《公私辨:历史衍化与现代诠释》,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19-188页。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看法,“只有在官僚制行政管理完全实现了客观化以及法律实现了理性系统化之后,才能充分地在实质上把公私领域分离开来”,见《经济与社会》第二卷上册,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