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可用政策资源(1 / 1)

农民创业的政策资源也是一大优势,只不过遗憾的是,专门针对农民创业的优惠政策若有若无。但需指出的是,农民很可能还具有其他身份,这些身份也是可能会有可用优惠政策的。

政策资源当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创业优势。所以当你在选择创业之路时,必不可少地应当首先考虑你会有哪些创业政策可供利用,以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扩大收益,确保创业成功。

创业政策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创业项目而定的。为此,就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政府对农民创业、对不同类型的创业者都有哪些优惠和鼓励措施,哪些行业是国家限制发展的(创业劣势),以便有的放矢、扬长避短。

从项目规模看,我国从2013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免征期限暂无规定。虽然这两万元的门槛实在太低了,但对农民创业来说毕竟属于利好消息。换句话说,这些小微企业将可以享受到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民创业企业。

据国家财政部测算,这项政策将惠及600万户小微企业,实行这一政策后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其中2013年当年约可少缴税收约120亿元。[1]

从创业对象看,如果你是农村退伍军人,那么在自主创业时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还是比较多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文件规定,凡是“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户口所在地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符合上述规定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是:“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三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与此同时,退伍军人自主创业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小额信贷机构申请专项创业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二万至五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四年,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也就是说,贷款利息的全部或部分不用你个人负担,而是由财政部门来帮你缴)。当然,也不是你嘴上说说就能拿到这些贷款的,你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具备创办企业的相应条件如场地、固定资产等,然后用这些贷款做流动资金。

如果你是农村军队转业干部,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在自主创业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就可以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不但如此,随军家属从事自主创业的,持有师以上机关出具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证明,同样可以在税务部门审查认定后,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除了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外,退伍军人到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工作,如果企业与这些退伍军人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该企业当年安置的退伍军人人数又达到员工总数的30%;那么,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就能享受三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到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工作,安置人数达到员工总数的60%,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不但能够在三年内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能免征同期营业税。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还是其他有关农民创业的一切优惠政策,所有政策资源都应该是个人自主创业的助推器,不能把它当作是万能药。

也就是说,既不是单纯依靠创业政策就可以创业,也不是你根据自己可以享受哪些创业政策就非得干这一行——以农村退伍军人为例,并不是因为你是退伍军人能够享受到上述税收和贷款优惠,就非得创办这些项目,甚至也没有规定你就非得自主创业;更重要的是,所有创业都应当首先从个人特长、兴趣爱好和其他具备的资源出发,否则就可能会一叶障目和因小失大了——更不是躺在创业政策上就能取得创业成功的。

1 沈玮青:《下月起部分小微企业免征两税,受益企业超600万户》,载《新京报》,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