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印度反贫困措施及特色组织(1 / 1)

一、“土地改革”和“绿色革命”

印度是一个农业大国,其农业生产高度依赖季风气候,产量不稳定,农业的发展程度大大落后于国民经济的需求。虽然农业的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例并不高,但是有四分之三的人口在从事农业生产。因此,为了恢复经济和安定人民生活,尼赫鲁政府制定的反贫困政策把重点放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实行土地改革上。

在土地改革之后,印度整个农村简化为地主、自耕农、佃家和雇农四个阶层,最终确立了土地私有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粮食产量问题仍然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为了改变必须进口食用粮的局面,印度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起了影响巨大的“绿色革命”。其措施大致包括扩大耕种面积、实行集约化生产、改善灌溉条件、推广优良品种以及为农户提供肥料和农药。实施之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大大缓解了口粮危机。由于受印度传统耕作技术和传统作物品种的限制,粮食产量已无力再度攀升,于是,新一轮的深度农业改革随之开展。原先只适用于雨季耕作的夏季作物,已被改造培育成适应较寒冷和较干旱地区种植的冬季作物,原先不适合种植夏季作物的地区已成为重要的产量基地。

除此之外,作物品种还改良成了抗倒伏、抗病虫害的高产优良品种。印度传统农业耕作方式也得到了改进,通过对轮作制的大力推广,土地的使用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单位时间内的单位土地产出量也上升了许多。由于印度农业总体技术不高以及季风气候的限制,虽然目前的饥民危机得到了缓解,但是粮食问题依然有着继续发展的必要和空间。

二、直接向穷人提供基本消费品、医疗卫生等服务

从20世纪70年代初,印度政府开始实施公营分配制度的反贫困策略。所谓公营分配系统就是政府控制价格的一系列平价商店,保证以合理价格向广大人民,特别是贫弱阶层供应基本消费品。这是一种有效的增加穷人实际收入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方法。它使穷人有足够数量的食品和其他必需品。它供应的基本物品主要有六种:小麦、大米、食糖、食用油、焦煤和煤油。这些物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收购,并把它们供应给各邦的供应分配系统。到1987年底,印度全国平价商店的总数为34.3万家,1989年初接近35.4万家,1992年3月31日接近40万家,覆盖全国5亿人口。粮食分配的方法是对人口在5万以下的城镇实行非正式定量配给制,对人口在5万以上的城镇则实行正式定量配给制。粮食定量为每人每月8~10公斤,并根据粮食形势和各邦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印度政府从1992年1月开始对约1700个干旱、沙漠地部族区域和某些特定的山区实行公营分配制度。该制度在全国的落后地区设立灵活方便的商店,价格比其他供应分配系统的商品价格要低,除了粮食和基本必需品外,还供应像茶叶、肥皂、豆类和碘盐等。目前印度至少有占总产量16%的大米、小麦和占5%的粗粮都是通过公营分配系统转移给穷人家庭。

印度也没有完善的公共医疗体系,在全国人口中,仅有10%的人能够享有某种医疗形式的保险,绝大部分的医疗保险只有政府雇员才能获得。为了使贫困阶层的人也可以求医看病,印度政府陆续推出了许多小额医疗保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慢性疾病包含在医疗保险体系当中,也会有更多更好的险种开发出来服务广大印度居民。

三、开展“贾瓦哈尔就业计划”

为创造就业机会,1989年4月28日,拉吉夫·甘地总理宣布开展“贾瓦哈尔就业计划”。与以往就业计划不同的是中央援助占80%,邦占20%。其目的在于使每个乡村都实行。这个计划突出特点是创造就业机会的30%保留给妇女。在选择落后的群体时,低种姓族占60%的人口,其余人口占40%。在“贾瓦哈尔就业保证计划”中,有两个辅助计划“英迪拉·赫瓦伊计划”和“百万水井计划”,共为低种姓部族及无地劳动者修建107.4万套住房,共挖掘了36.7万口水井。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弱阶层的生活状况。

四、农村妇女自助团体发展小额信贷

在印度,农民在反贫困中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缺少发展生产的资金。而在独立前,高利贷在印度农村信贷中占绝对的统治地位。独立之后,在印度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各种信贷机构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真正的操作层面上,农民依然很难得到信贷资金的支持。由于文化水平、金融知识方面的限制,银行或信用社还是很少贷款给穷人,并且这些机构往往效率低下,环节繁多,还需要有贷款意向的农民拿实物来抵押。而很多真正需要资金信贷的农民根本没有能抵押的实物,往往最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资助。缺乏信贷资金,贫困人口就失去了生产、经营、脱贫的有力杠杆。由于这个“瓶颈”,反贫困成为了嘴边的口号和一纸空文。

要想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就必须从现实情况出发,选择一种操作性强,成本低廉的方案来发展信贷。事实上,印度农村一直有着民间资金流动的传统制度,如“轮流存贷协会”寺庙基金等。这些制度使农村的贫困人群在急需资金时能互相借款。另外,特殊的一点是印度农村的妇女往往是反贫困过程中的重点。一个家庭中的妇女从事何种职业、经济收入如何都与子女数量、教育、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进而与贫困问题密切相关。因此,为了解决农村妇女在发展生产中遇到的资金问题,印度政府在传统制度的基础上发展了农村妇女自助团体(SHGs)。SHGs首先于1992年由印度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发起,目前大部分SHGs项目都被纳入“自助团体—银行联系计划”。

这些小团体建立在有着相同背景和共同利益的人之中,她们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潘查亚特(村),一般由15~20人组成,设置三个职务:主席、司库和秘书。主席的职责是组织和主持会议,鼓励成员参与,在与其他组织进行交往时代表本组织。司库的职责是记录和保存有关财务方面的记录,管理和保护银行账单或现金,保存各种收据等。秘书的职责是记录团体的日程安排和会议的情况,处理信件等。讨论事务的会议是轮流在各成员家中进行,小部分在固定的会议场所,还有一些会议是在组织的领导者(主席、司库和秘书)家中举行的。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秘书所作的每周情况报告,成员对这一报告进行讨论接受存款与发放贷款的事宜,等等。

SHGs资金主要来源是其成员的积累,SHGs的成员每周都要缴存一定数额的资金,不同地区、不同自助团体的数额视情况而定。每个成员都有一个记账本详细记录她们的存贷情况。这些资金绝大部分都以司库和秘书或主席之名开户存入当地指定的银行,特别是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银行对这些存款支付一定的利息。在SHGs或其成员需要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时,SHGs能够以团体积累的资金来从事生产经营或给予成员贷款,如果团体的资金不够,那么SHGs能够以团体的名义从所开账户的银行获得贷款。除了给其成员贷款外,很多SHGs还给非成员提供贷款。

目前,SHGs在印度发展比较快,特别是在印度南部的一些邦。当前印度农村妇女自助团体约有40万个,覆盖了600万个家庭,存款超过50亿卢比。以妇女自助团体为基础的小额信贷已成为印度小额信贷的主要形式。这个组织形式能够如此顺利地推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有以往流行的民间信贷形式的基础、政府的支持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的帮助。总而言之,印度农村妇女自助团体之所以能快速发展并取得一定的成功,是因为它符合当地情况,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组织的建立成本、运作成本以及监督成本,方便快捷地为广大有需求的贫困人口提供小额信贷服务,这是非常值得借鉴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