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和职业培训(1 / 1)

【镜头回放】

2001年末,在南京师范大学召开的基础教育改革与教师教育国际研讨会上公布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加入WTO前夕,中美两国学校校长岗前和在职培训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

报告表明,99%的美国校长在岗前进行过培训和有关课程的学习,而在中国这一比例只有46%,相反,却有38%的校长根本没有这一经历。

【扪心自问】

中小学校长作为教育活动最基层的直接领导者,其业务水平和思维方式,直接决定了学校推行素质教育的进程与效果。然而可悲的是,现在的校长素质远远不能适应要求,毫无疑问,这与他们缺乏相应的正规培训不无关系。

超过半数的中国校长没有经过岗前培训,必然会影响到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以及老师、学生的培养和成长。这一点无庸置疑,可是长期以来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缺乏岗前培训的原因何在

通过比较中美两国校长岗前培训以及在职培训的经历可以发现,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在于国情不同。

具体地说,在美国,出任中小学校长是竞选者出于个人需要而作出的职业选择,因此,没有职业培训经历简直无法想象;而在中国,出任中小学校长很大程度上是受上级委派或指定的,即使上岗培训也大多由政府部门安排,在出任校长职务时至多只是个参考。

基于以上不同,中美两国校长在职培训的时间也有很大不同。在美国,有将近一半的校长接受过2年以上的在职培训,而在中国这一比例只有17%;相反,却有高达49%的校长仅仅只有接受过几个月的在职培训,这在美国校长中是非常罕见的。

传统的中小学校长培训

根据教育部校长“应当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的要求,我国从1981年起开始有组织地进行中小学校长培训。

2000年我国从全国100万名校长中,挑选出1000名进行“千名骨干校长培训”,其中小学校长650人、初中校长200人、高中校长150人。

2001年,又进行了60名校长的“专家型培训”,由教育部资助每人1万元,培训一年,由导师专门进行指导。

根据北京教育行政管理学院编制的《普通学校校长成长、培训、管理图示》,校长分为合格校长、好校长、优秀校长、专家型校长。校长的生长过程呈如下阶梯状:5~7年为职前准备期、2~4年适应期、3~5年任职期、10~15年成熟期。

由此可见,校长培训的过程较长,而现实情况是,我国80%的校长在农村,有的学校穷得连粉笔买不起、教师工资也发不出,就更谈不上出差接受校长培训了。

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已经纳入轨道

2000年初,时任教育部长陈至立签发了教育部第8号令《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它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校长培训工作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根据这项规定,新任校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在职校长每5年必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没有按计划接受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中小学校长任免机关或聘任机构应当责令其在一年内补正。期满仍然没有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者,不能继续担任校长职务。

根据规定,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校管理理论和实践、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方面。

中小学校长培训以在职或短期离岗的非学历培训为主,主要包括3种形式:

任职资格培训

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的规范要求,对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

在职校长提高培训

面向在职校长进行的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能力、研究和交流办学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每5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校长高级研修

对富有办学经验、并且具有一定理论修养和研究能力的校长进行的旨在培养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专家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