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投资任何股票之前,投资者都应该首先问自己以下三个个人问题:①我有一套房子吗?②我未来需要用钱吗?③我具备股票投资成功所必需的个人素质吗?投资于股票是好是坏,更多的是取决于投资者对于以上三个问题如何回答。
——彼得·林奇
【彼得·林奇实战经验】
投资者是否具有相应的选股决策权,职责和权限能否相当,事关重大。
1981年,彼得·林奇购买的股票主要有Pep Boys公司、七棵橡树公司、Chart House公司、得力信用公司、库伯轮胎公司等。他分析说,这些股票的共同点都是:资产负债表非常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可是其他绝大多数同行都不敢买,这才使得他“有机可乘”。
为什么其他同行都不敢买这些股票呢?原来,麦哲伦基金实行的是独立思考、基金经理完全负责的做法;而在其他同行中,基本上是分析师推荐股票、基金经理选股的做法。
这种差异,会导致一个只关心怎样才能保住自己饭碗的基金经理,总是倾向于购买被大家普遍认同的大公司的股票,最典型的如IBM公司等等;而像七棵橡树公司这种并不被市场看好的小公司,绝对不敢买,否则基金经理个人会冒极大风险。
彼得·林奇认为,如果一个人总是担心上司会对你的工作有什么看法,你就不适合于做一个机构投资人士。而现在的问题是,在许多投资机构中就存在着这种制度:一方面,每个人都在前面监督着他的下属如何如何;另一方面,他的上司又在后面监督着他如何如何。
初看起来,这种层层监督制度好像无懈可击,可实际上,这是一种非常愚蠢、低效的工作模式。
因为当一个人知道自己背后有人在监督他一举一动、并且根据工作结果大放厥词时,就会从内心深处怀疑自己是否具备这样的工作能力。否则,为什么还要遭人监督呢?
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彼得·林奇在麦哲伦基金实行了一种“革命性”变革:基金经理应当听取分析师推荐股票,但更应当自己独立思考、负完全责任。
当然,他自己也享受到了这种“待遇”:他就具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哪怕是别人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股票,他都有权自行买入;甚至还可以把40美元时卖出的股票,在50美元时又改变主意重新买回来。
他说,有一次他让交易员下单买入一只塔科贝尔连锁快餐公司的股票,连交易员都没有听说过这个股票名称,还吃惊地问:“这是什么公司,是墨西哥电话公司吗?”这种笑话比比皆是,正好反映了他具有充分的选股决策权。
【洋为中用,点到为止】
散户投资者不必像基金经理那样考虑职位,最关键的是要考虑对自己的投资业绩负责,同时兼顾家庭和睦、夫妻关系,所以选择股票时可以根据个人性格、家庭状况、投资结构、“另一半”的态度来决定。对于平时股价的涨涨跌跌,不必过于在意,只要每年年末看一看股价市值就行了。而且有时候,如果要坚持长期投资、一只股票捂上许多年,连这一点也不必看得过重。
彼得·林奇认为,对于基金经理来说,仅仅是为了想方设法争取跑赢大市,就已经忙得够呛了,如果还要他们每天接受监督、解释各种投资策略,这实在是一种额外负担。实际上,只要他们遵守基金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每年年末根据投资业绩作一次评估就行了。把这一点运用到散户投资者身上,要求各人对个人的投资负责,哪怕是夫妻两人都在炒股,也是各炒各炒的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