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中国内地电影制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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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私募投资基金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电影片联合出品人的名单上,电影投资成为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的宠儿,且发展势头迅猛。影视投资部已经成为很多私募投资基金的内设部门。影视行业投资日趋理性化、规范化、专业化。电影片的制作流程是否顺利、影片能否过审、能否拿到《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都是基金关注的重点。本章将对电影的制作、宣传、发行全过程进行梳理。

第一节 中国内地电影生产概述

电影的发明者法国卢米埃尔兄弟,于1895年12月28日在巴黎一家名为“大咖啡馆”的地下室,首次公映了世界上第一批电影《工厂的大门》《火车进站》等,后来这一天被确定为电影的诞生日。电影的诞生虽然只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已经是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形式之一。电影产业属于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文化产业。大力繁荣发展电影产业,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扩大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电影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电影创作生产、影院建设和电影票房连续多年呈现增长态势,迎来了发展的难得机遇期。电影业深化改革、锐意创新,融资方式多样、产品丰富、市场活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电影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电影片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2006年5月22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规定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简政放权,取消了《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对摄制电影资质许可的规定,并将多项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行使的权限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为进一步促进电影产业健康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统计,2013年中国内地电影总票房217??69亿元,同比增长27??51%,其中国产影片票房127??67亿元,占比58??65%,同比增长54??32%。2014年,中国内地电影总票房296??39亿元,同比增长36??15%,其中国产影片票房161??55亿元,占总票房的54??51%。2015年,中国内地电影总票房为440??69亿元,同比增长48??7%,其中国产影片票房271??36亿元,占总票房的61??58%,以较大优势保持了国产电影在电影市场的主导地位。2016年,中国内地电影总票房达457??12亿元,同比增长3??73%,其中国产影片票房266??63亿元,国产电影票房占票房总额的58??33%。2016年,内地电影票房结束了连续5年高速增长的态势,国产片票房更是同比下跌近1??8%。2017年中国内地电影总票房为559??11亿元,同比增长13??45%;其中国产影片票房301??04亿元,占票房总额的53??84%。票房过亿元影片92部中,国产电影51部,尤其是国产电影《战狼Ⅱ》更是以56??79亿元票房和1??6亿观影人次创造了多项纪录,成为国产电影的突出亮点。国产电影的成功让市场看到了中国电影新力量的成长壮大,也吸引了很多私募影视投资基金投资者的目光。

第二节 电影备案与立项制度

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据统计,2017年全国备案故事影片《危局》《国家行动之打黑风暴》《烈冬》等共3285部。其中,现代题材(1949年以后)2640部,占80??37%;历史题材(1949年以前)645部,占19??63%。全国备案动画影片158部、纪录影片141部、科教影片95部、特种影片36部以及受理立项的中外合拍影片83部。

我国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电影制片单位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工作,各省级广电部门应将同意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的情况及时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备案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在政府网站公布全国电影剧本(梗概)的备案结果。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理论文献影片和中外合作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电影剧本后,按相关管理规定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批。

革命历史题材电影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电影类型。《曙光》《山重水复》《大渡河》等电影可视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创作的先导。1991年是《开天辟地》《毛泽东和他的儿子》《大决战之辽沈战役》《大决战之淮海战役》《大决战之平津战役》《周恩来》等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规模化上映的一年,该年因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巨片迭出而被电影界称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年”。从1987年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2003年的“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到2006年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政府主管部门的概念界定随着创作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扩大或调整。凡以反映我党、我国、我军历史上重大事件,描写担任党和国家重要职务的党政军领导人及其亲属生平业绩,以历史正剧形式表现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为主要内容的电影,均属于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凡剧情主要内容和主要人物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和文化名人、敏感历史事件等方面的,省级广电部门须征得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备案。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电影剧本后,按相关管理规定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立项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摄制电影,将电影剧本(梗概)直接送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立项审批。

申请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中方制片单位原则上须参与出品过两部或者以上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国产电影,且中外合作双方均不存在因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而被禁止摄制电影的处罚期内。中外合作摄制的电影《2046》(中日合作)、《太平轮》(中韩日合作)、《白幽灵传奇之绝命逃亡》(中加美英法合作)、《分手合约》(中韩合作)、《勇士之门》(中法合作)等,在大屏幕上带给了观众们与国产影片不一样的视觉感受。中外电影合作是一个跨文化的双向沟通、双向配合、双向协作的过程。一般而言,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主要包括联合摄制、协作摄制、委托摄制几种形式。联合摄制,即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含资金、劳务或实物)、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摄制形式。联合摄制影片的故事情节或者主要人物须与中国内地有关,但其故事的发生地则不受地域限制,中外双方合作的方式除人员合作、资金合作外,还有选题合作、后期制作合作等多种方式。协作摄制,即外方出资,在中国境内拍摄,中方有偿提供设备、器材、场地、劳务等予以协助的摄制形式。委托摄制,即外方委托中方在中国境内代为摄制的摄制形式。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中外合作摄制的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尊重中国各民族的风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安定;有利于中外电影交流。

第三节 电影片的审查

电影片拍摄制作完成之后,还要经过电影审查环节,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后才可正式公映。能否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是私募影视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人关注的重中之重。电影片不能过审,则意味着投资失败。中国的电影审查在全世界应属较严格之列。

哪些内容会导致电影片不能顺利过审呢?《电影管理条例》对相关情形作了列举式的规定,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电影片有下列情形,应删除修改:曲解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严重违背历史史实的;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的;贬损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形象的;篡改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恶意贬损人民军队、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形象的;夹杂**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强奸、卖**、嫖娼、性行为、性变态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的;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的;夹杂凶杀、暴力、恐怖内容,颠倒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取向,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性质的;刻意表现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的;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的;有虐待俘虏、刑讯逼供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的;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的;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暗面的;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

省级广电部门和电影审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电影制片单位摄制的各类影片的审查,并在规定的行政许可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颁发《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相关文件,并负责电影审查中相关的制片管理工作。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按规定要求,由省级广电部门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送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终审通过后,颁发《影片审查决定书》。重大文献纪录影片,按规定要求,由省级广电部门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送重大文献纪录影视片创作领导小组终审通过后,颁发《影片审查决定书》。

中外合作影片由省级广电部门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审核通过,颁发《影片审查决定书》。制片单位持省级广电部门颁发的《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相关文件,方可办理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摄制含有法律规定的禁止内容的电影片,或者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法律规定的禁止内容的电影片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电影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四节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

前面编者已经提到过,私募影视投资基金投资影视行业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投资影视项目,还有一种是直接投资影视企业股权。在对影视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要着重了解我国对电影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许可制度,审核被投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国家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电影制片公司。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明确规定,电影制片单位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机构,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2015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明确规定,内资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

国家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方”)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设立电影制片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申请设立合营公司,由中方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

第五节 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浅析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起源于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电影制作业的资金链出现断裂,政府设立的“国家电影投资公司”为电影行业缓解了资金压力,但这仅仅是杯水车薪,电影制作公司仍需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剩余70%左右的制作预算才能获得政府援助。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银行对贷款人的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资金的使用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于是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应运而生,翻开了英国电影制作的新篇章。

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涌现了大量的独立制片人,多数隶属于小型制作公司或者个人工作室。这些小型制作公司或者个人工作室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需要资金的支持,但是,因其多为初创公司,没有足够的实力能获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青睐,想要获得贷款或融资往往举步维艰。于是,保险公司开始介入其中,为这些小型制作公司进行担保,保证电影能在预算内和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拍摄,让这些独立的制作公司或者工作室顺利取得银行贷款,这便是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的雏形。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的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越发完善,更多的担保人、保险公司参与完片担保,这时期开始出现了专门的完片担保公司,如Firenan’sFund等。而且,这些保险公司或者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不断提高。

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是指由担保人通过对电影项目实施监督等控制手段,向电影项目的投资者、银行或政府等保证电影能在预算内以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拍摄;否则担保人将全权接管电影制作,在电影无法按既定的预算或时间完成时,担保人将向投资者或银行进行保额赔付的行为。完片担保的担保人可以是保险公司或者是专业从事完片担保的担保公司。

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不仅有利于监督电影制作过程并为电影制作提供保障服务,也有利于制作公司顺利获得融资。担保人是电影制作的监督者,其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电影制作的全过程,通过审查电影的预算、时间安排、脚本、统筹计划、会面主创团队人员等对电影制作进行审查与监督,全方位把控电影按照既定的时间、既定的预算完成拍摄。担保人又是电影制作的保证人,其以雄厚的财力作为支撑,为电影制作公司作背书,让电影制作公司顺利向银行申请贷款、向投资者取得投资或者向政府申请财政支持。一旦出现电影不能按照既定的时间和预算完成拍摄的情况,担保人将全权接管电影制作,替换不称职的主创人员,以保证电影顺利完成拍摄,否则担保人将向电影的投资人或者银行承担保证责任,赔付相应的投资款或者清偿银行贷款。

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在中国仅停留在概念研究上,并没有真正落地。直至2014年第17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举行了“完片担保———影视金融产品本土探索论坛暨《如果还能遇见你》与《双重记忆》项目完片担保的签约仪式”。美国电影金融公司(FFI)于2015年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公司,成为第一家落户中国的全球完片担保公司。虽然完片担保已进入中国,但是经过4年发展,效果甚微。完片担保为何在中国水土不服?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投资款付款条件无法达到完片担保的要求。投资者为了控制投资风险,监督制片方对资金的使用,投资款往往是分期支付,并非一次性全款付清。

这与完片担保的付款要求相背离。完片担保的承保条件之一就是要求投资者将投资款一次性全额支付完毕,只有确认资金全额到位之后完片担保公司才考虑是否承保。

第二,“导演中心制”的阻挠。在美国,实行的是“制片人中心制”,完片担保公司依靠电影协会和工会的支持,在导演不按期完成拍摄或者拍摄超支等情形出现时可以站出来“炒导演鱿鱼”,电影协会或工会为完片担保公司指派相应的导演、摄影、制片团队接管电影制作。而在我国,电影拍摄则奉行“导演中心制”,导演是整个电影制作的核心关键人物,掌控整部电影的制作。假设完片担保公司炒掉了导演,此后剧组该如何继续顺利运作也是完片担保本土化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第三,相关配套保险缺失。完片担保并非一揽子保险,完片担保只承担电影制作完成险,而电影拍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风险因素导致电影无法顺利完成拍摄。一般完片担保公司会要求制片方为演员或者其他特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为电影的拍摄器材购买保险等一系列保险。由于我国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并未细分到电影制作领域,很多时候缺乏相关的险种,导致完片担保公司的风险相应提高,承保难度加大。

第四,行政审批制度差异。电影剧本备案和发行审核制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影能否进行拍摄以及能否在国内发行上映,也是影视投资制作关注的重点,但是完片担保的范围并未包括行政审批。

电影片完片担保制度本土化困难颇多、任重道远,但业内人士却从未停止对其的研究与实践。2017年6月19日,美国电影金融公司(FFI)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在上海国际电影节上宣布达成保险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将联手推进中国影视完片及制作保险本土化。同时,美国电影金融公司(FFI)宣布成龙主演并担任监制的科幻动作片《机器之血》成为首部采取“中国式改造完片担保”服务并已完成拍摄的国产影片。相信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一定能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电影的完片担保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