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徭薄赋(1 / 1)

康熙皇帝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在康熙初期因连年不息的战争,导致轻徭薄赋的政策无法有效地付诸实施,但是康熙皇帝极力反对各地地方官员“借端私征,重收火耗”“恣意横索”。他提出:“休

养民力乃治道第一义,何利当兴,何弊当革,俱宜从实详酌举行。惟时当承平,而常若民生未遂,民困未苏,则地方自然受福。若谓地方已经宁谧,不复时加体恤,则所失多矣。至一切事务,本可速结者自应速结,每见在外官员故意迟延,致滋民累,尔宜中饬所属各官实心任事,又在外官员行事,京师无不悉知,从来与民休息,道在不扰”。康熙二十八年(1689),康熙皇帝又一再强调“民为邦本,休养宜先”。

康熙皇帝努力减轻农民的徭役,如康熙十年(1671)将浙江的故钞银摊入地亩,康熙十八年(1679),推行“均役”“均田”定策,将差役摊入地亩,康熙二十二年(1683)十一月,他谕示湖广总督董安国“今天下承平,

休养民力乃治道之第一要义”。康熙三十五年(1696),他依次把山东、浙江等省的班匠银摊入地亩。康熙四十一年(1702)规定:“凡军民人等七十岁以上者,免役一子,以后官有兴作,悉出雇募”。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月壬子,康熙皇帝得知张家口每年解送羊皮等物,“地方官将彼处居民及旗人派供解费”,恐多骚扰,下令说“嗣后应于出差回京官员内派一员前往解送,事既易办而民间苦累亦得免矣”。康熙皇帝特别反对大兴土木,他认

为“兴作无益”,所以即使修京城的街道、御河及宫殿,都以“少一事如去一病”的精神,讲求实效,不求奢华,把省民力放在心上,故能使农民集中力量,投身于农业生产,为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康熙皇帝认为,“盖治安天下,惟期民生得所。而欲民生得所,必以敷恩宽赋为急也”。平定三藩之后的康熙皇帝便着手将其宽租轻赋的思想付诸实施,以减轻人民负担。他谕大学士说:“自用兵以来,百姓供应烦苦,朕前屡言,俟天下**平,将钱粮宽免。尔等可同户部先将天下钱粮出纳之数通算启奏。”由此揭开了宽减租赋的序幕。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起,直隶各省,乡绅名下田地,与民人一例同纳赋役,扩大了征收面,也减轻了小农的负担。与此同时,又降低了赋额,如云南吴三桂起兵时,亩征赋七斗二升,后降至亩收八升一合八勺三撮。湖广江夏废藩田赋,原来每石折银四钱六分有奇,较民田赋额高六七倍,一律降至民田赋额。而后又清丈不实地亩,因为地主豪强为隐匿自己的地亩,少纳赋税,往往把此赋额摊入小民田亩。于是,康熙皇帝为了减轻民地负担,下令清丈地亩,量亩收赋。

康熙三十九年(1700),湖广总督郭秀奏,湖南农民不能完课,有因此逃亡者,因之,清丈田亩,平均了赋税,但却使赋额下降了。康熙皇帝问他:“约减几何?”郭琇奏称:“大约减十分之二。”康熙皇帝于是说:“果于民有益,所减虽倍于此,亦所不惜,若不清丈……征收钱粮,有累穷黎,断不可也。”

康熙五十年(1711),规定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康熙五十四年(1715),首先在广东实行摊丁入亩,开废数千年丁税的先河。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减轻人民负担,康熙皇帝不断严禁官吏扰民,反复制止官吏滥征私派,额外苛索。他一再告诫百官“累民之事,虽纤毫亦不(可)行”。

康熙十九年(1680)五月,康熙皇帝谕吏部等衙门“致治安民之道,首在惩戒贪蠹,严禁科派,而后积弊可清,闾阎不扰。近见街道衙门蠹役诈索害民,又闻提督步兵衙门、五城司坊、街道巡捕等衙门各官不能洁己奉公,格遵方纪,纵容衙役腹削小民,或沿习陋规,科敛行户,或借端挟诈,官役分肥,肆意横行,无辜受害,种种弊端,深可痛恨。向来虽经严禁,定有处分之例,但恐小民未能悉知,仍被奸徒扰害,应再加严饬,务令家喻户晓,以副朕安全生民至意”。一些上京朝觐的官员,往往借朝觐之期,“每因仍陋习,借端科派,大小相循,私通交际,是察吏本以安民,而反以扰民”。对此,康熙皇帝严肃地训饬说“(这)甚非朕激扬清浊至意”。他又禁止满洲贵族、京城官僚、显要之家派家丁到外省搜罗异物,扰害百姓。

康熙皇帝常以自己为表率,每逢外出巡行,他总是力避扰民,厉禁随从人员和地方官吏借机勒索百姓。

康熙皇帝于二十三年(1684)第一次南巡前,在一次听政时,把户部、工部、光禄寺的堂官和司官召至近前,指示说:“朕凡巡幸一应动用之物皆从节俭,此番户部采买草豆,工部木炭,光禄寺食物,勿令地方官吏派取民间,扰害百姓”。这样,他每次出巡之前就在京城把路上所需物品备办齐全,不需在沿途补给,由此便堵住了下级进贡的路子。他又要求在巡行中有水路则走水路,无水路便走旱路,走水路时,禁止随从上岸购物,以免扰乱当地市场。

康熙皇帝在第一次南巡时,他就对江宁巡抚汤斌说:“朕欲周知地方风俗,小民生计,有事巡行。凡需用之物,皆自内府储备,秋毫不取之民间。恐地方有不肖官员,借端妄派,以致扰害穷民,尔等加意严察,如有此等,即指名提参,从重治罪。”他还让科道官员尾随随行官员,“或有不肖之人,强行买卖,扰害百姓者,令其稽察”。

康熙皇帝于二十八年(1689)第二次南巡时,又先谕令“所至沿途供亿,皆令在京所司储待,一切不取之民间”“简约仪卫,卤簿不设,扈从者仅三百余人”。康熙皇帝的船经过扬州,民间结彩欢迎,盈衢溢巷,眼见此情景,康熙皇帝说,“虽出其恭敬爱戴之诚,恐致稍损物力,甚为惜之”。令“前途经历诸郡邑,悉为停止”。船到吴江县龙王庙时,地方官派五百只画舫来迎接,康熙皇帝并没有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