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敦被斩(1 / 1)

阿敦此人是努尔哈赤的近支族弟,因本人骁勇善战,又多才智,为后金国立下了很多的功勋,所以在八旗贝勒,大臣、官将中威望很高,可以说是努尔哈赤的重臣。

在举行改元天命、努尔哈赤荣成“英明开”的后金建国大典时,阿敦站在汗的右侧,额尔德尼立于左,形成一文一武,辅佐君汗。他俩又共同接上八旗贝勒、大臣尊努尔哈赤为“覆育列国英明汗”的文书,“捧至汗前,置于桌上”,可以说在大典中起了特殊的作用,居于突出地位。

天命三年(1618)四月十五日,努尔哈赤率军攻打抚顺的时候,阿敦已是统辖一旗将士挥军征战的固山额真,是他将抚顺游击李永芳带至汗前,并促使他降金的。

当天命六年(1621)三月二十一日八旗军攻下辽阳以后,阿敦又荣任具体处理辽东事务的“督堂”,为稳定辽东局面,管辖汉民,更改国制,防止明朝反击而日夜忙碌。在这年的四月初三日,努尔哈赤“下达给督堂阿敦、副将李永芳、屯右铭及尼堪众游击之文书”,要求他们“将尼堪行事之各种法例”,全都写好呈奏,“弃其不妥之处,报其妥当之处”,至于辽东的“兵员几何,城堡几何,百姓几何以及木匠、画匠匠役数目,亦皆具文奏

报”。

这样,既可以了解辽东军政详情,以便做好安抚、管束辽东地区的工作,又可以参考明制,为实行新政策提供根据。这副重担主要落在阿敦肩上,由他领头主持,指挥降金汉官,一一办理。

四月十四日,阿敦又奉命带领李永芳、阿布图巴图鲁,前往边境诸堡,“教导国人,设立墩台,安置哨探”。这是为了安抚汉民,加强边防,防止明军反抗,制止汉民逃亡。

七月二十六日,以镇江军民起义,擒捕守城游击佟养真,努尔哈赤命大贝勒代善、三贝勒莽古尔泰和阿敦,领兵两千,“察看金州及边远可虑之地”,以加强控制,防止金州等地汉民响应镇江起义。

阿敦地位之高,在分取镇江俘获时,就可以看出来。天命六年

(1621)八月十二日,努尔哈赤从镇压镇江起义时掠取的俘获中,挑出牛两千头,赏给各官,赐达尔汉虾阿哥的牛最多,阿敦所受赐品之多,仅次于扈尔汉虾阿哥,与阿巴泰并列第二。阿巴泰是汗之第七子,也是督堂兼固山额真。阿敦名次能排在第二,位于汗之亲子阿巴泰贝勒之前,比其他总兵官高,可见其受汗之宠信和地位之显赫。

但是,政治风云历来就是变幻莫测的,在朝中居百官之首,位极人臣,威风凛凛,执掌生杀予夺大权,群臣望而生畏,肃然起敬,可是,转眼之间,一下便因触犯了龙颜,铁链系身,屈为阶下囚,甚至枭首法场,满门抄斩。阿敦的处境,就发生了与此类似的巨大变化。八月十二日,阿敦还蒙受汗恩领取厚赏,但时间仅仅过了一个月,他就被定上扰乱国政大罪,差一点被处以极刑,后虽免死,亦终身监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大的变化?阿敦究竟犯了什么罪?它说明了什么问题?先看看汗、贝勒对此案的审理。

还在阿敦被监禁之前,他就曾两次被惩。

天命六年九月初一日,阿敦因达扈汉虾阿哥带其弟章嘉回都城祭坟之事,没有劝阻,而被“定以罚银二十五两之罪”。

这还是小事,更麻烦的问题,更大的“过错”而在后边,那是四天以后的一件案子。初五日,诸贝勒、大臣断定,阿敦有三大过失。一为诬告巴笃礼总兵官有违法行为。阿敦说,汉民曾来告状,指控巴笃礼在戍地“将尼堪的女子带到蒙古包内。又杀尼堪之猪、鸭食用,迫令尼堪女子做饭”。二为攻打辽阳时,蒙阿图牛录之人说谎,说阿敦之旗先登上城,巴笃礼以其说谎而鞭打。阿敦想堵住巴笃礼的嘴,向诸贝勒告发鞭打之事。三系阿敦控告,在尚间崖战争中,巴笃礼离开阿敦,“留下了”。诸贝勒、大臣断定,一、三罪状是诬告,蒙阿图牛录之人是说谎,遂以此定阿敦的罪,革其督堂职,没收两个女真牛录。

阿敦被定上的三个错误,如果严格地说,全是缺少理事实依据的。

以第一件事来说,阿敦身为督堂、总兵官,当然有权也有责任受理汉民的上控,何况在此前后,金国汗曾多次下谕,禁止女真官将欺凌尼堪,允许和支持尼堪上告。当时,女真官将横行霸道,掠夺人畜钱财,侮辱尼堪妇女,鱼肉汉民,已是司空见惯之事,十分普遍,诸贝勒、大臣凭什么就断定巴笃礼是清白善良的圣人,断定阿敦是诬告?需知,阿敦有上控的汉民作根据,巴笃礼能拿出什么过硬的材料来反驳?此事的如此断决,说轻一点,是草率的,是主观的,是不妥当的,如若追其秘密,论其实质,倒很可能是故意的,是有意开脱巴笃礼,存心狠整阿敦。

第三件事,与此类似。阿敦作为指挥官兵作战的固山额真,对其属下官将的功过,应是最了解最有发言权了,他往上报告属将巴笃礼临阵怯战,留后不进,表现不好,这个评语,谁能推翻,难道说远在他处的别旗官将,能知道巴笃礼在尚间崖战争中的行为吗?能以外人的印象,否定指挥官对属下将士的评语吗?当然不能,这既关系到事实的真相,也涉及将帅的权力和职责。诸贝勒、大臣对此事作出的结论,显然也是有偏向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件事,所谓孟阿图牛录之人谎称阿敦之旗先登上城,人们不禁要问,凭什么断定蒙阿图牛录之人是说谎?有什么证据证明不是阿敦之旗先上城?况且阿敦不是争论谁先上城,而是不满于巴笃礼依仗权势,欺压属人,指控其鞭打士兵,这有什么不对?

如果仔细分析巴笃礼的品质行为,更可以了解到阿敦“过失”的实情,以及此事的是非真伪。巴笃礼,素以“正直”认真自夸,也蒙骗了不少人。努尔哈赤曾召集八旗贝勒、大臣,训诫他们要公正善良,要求八旗贝勒,以及督堂、总兵官以下,游击以上,公举“好人”上报。请贝勒、大臣会议后呈奏说:巴笃礼“言语公道”,认真负责,扬古利“征战英勇无过”,“众人皆曰此二人贤”。努尔哈赤同意此奏,“遂各赏赐貂皮袜子、貂裘、佳帽、靴、带”,以及伞、旗、轿、鼓乐。

就是这样一个八旗贝勒、大臣推举经汗钦准的“正直”贤人,却不说正直的话,硬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天命七年(1622)六月十一日,诸贝勒重新审理布山在辽阳战争中的“罪行”。本来,布山在这次战争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在战事不利“我兵后退”之时,诸将“皆逃于房中隐蔽”,不敢出来禁约管辖,只有布山见难而上,“独出而管束指挥”,挽回危局,取得胜利。对于这样一位十分难得的大将勇将,总兵官巴笃礼等人却裁定布山是“怯战”,而革其总兵官,降为参将。

现在,真相大白,布山蒙汗嘉奖,重赏布山,赐其为一等总兵官,充任固山额真,子孙世代免死。以巴笃礼当时“不进谠言,以非为是”,“不说正直的话”,诸贝勒大臣裁定,没收其因正直而赏赐的各种物品,革其总兵官,降为参将,取一牛录的诸申。从巴笃礼的人品看,阿敦的告状,是有根据的,巴笃礼难逃其责。

尽管阿敦并无大的过失,可是却被定了罪,并且惩罚很重,革了督堂之职,没收了两个牛录,这就预示着更厉害的风暴即将到来,阿敦就要大祸临头了。

刚刚过了半个月,天命六年(1621)九月十八日,阿敦便被定上乱政大罪而下监狱。《满文老档》太祖朝卷二十七对此事作了如下记述:

逮捕阿敦阿哥。阿敦阿哥的罪状是:挑唆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与四贝勒不和,讲诋毁国政之话,并用谗挑唆其他小贝勒。为此,经诸贝勒商议,奏闻于汗。汗面讯验证其罪,令拟以罪。诸贝勒、众执法大臣拟将阿敦阿哥交八旗杖毙。汗曰:尔等所断,诚当也,吾非怜惜彼也。昔在萨尔浒时,曾有言:我等之手,勿杀犯罪之人,而囚之于高墙。今若背弃我等曾定不杀之议,将何以取信于国人耶!可令监禁留之。乃以铁链系之,囚禁于牢中。

这里只说了“监禁留之”,似乎是免了阿敦一死,但在一年零八个月以后的一次汗谕里,努尔哈赤又说道:“扬古利有功,子孙世袭其一等总兵官世职,若犯下似噶盖、阿敦等败坏政道之罪,则杀其身,倘因过失犯罪,则犯死罪而不诛之,犯籍没财产之罪而不抄之。”从这段记载看,阿敦最后也是被斩首而死了。

尽管努尔哈赤、诸贝勒和众执法大臣给阿敦定了扰乱国政的大罪,但他有哪些具体罪行?他为什么要使大贝勒、三贝勒、四贝勒不和?又使用了哪些手段?仍是语焉不详,令人难以捉摸。幸好,阿敦不仅在后金国八旗官将中有很高的地位,并且声名远扬,明朝和朝鲜也知其人,有所评述,提供了一些珍贵材料。

早在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兵部奏准“刊印榜文,晓谕中外”的《擒奴赏格》中,就有阿敦之名,是列在努尔哈赤的子侄之后。《赏格》说“擒奴酋中军韦都、前锋阿堵、书记大汉、女婿火胡里”等人,“赏银七百两,升指挥佥事世袭”。阿堵,就是阿敦,明帝颁行的《赏格》,称其为前锋,名列韦都(额亦都)之后,火胡里(何和礼)之前,可见其地位之高,作战之勇,确系威震辽东,名传内地。

朝鲜对阿敦的情况更为熟悉。天命六年八月,朝鲜满浦佥使郑忠信入使金国时,“深入虏穴,详探虏中事情”。郑忠信返回后向国王奏报阿敦之死的原因说,努尔哈赤曾向阿敦询问嗣子人选,阿敦回答说:“智勇双全,人皆称道者可。”意指皇太极。代善知道后,甚为不满。后阿敦又密告代善说,皇太极与莽古尔泰欲图谋害代善,“事机在迫”。代善向汗父报告,努尔哈赤询问皇太极与莽古尔泰,二人皆辩称并无此事。努尔哈赤生气,以阿敦“交构两间”,遂将阿敦关于狱中,抄没其家。

根据《满文老档》和朝鲜的资料,我们对阿敦下狱一案比较清楚了。看来,从九月初五日阿敦与巴笃礼之争及其革督堂职被处罚以及这次的终身监禁或诛戮,都是出于同一原因,即阿敦参与了或卷入了大贝勒代善和四贝勒皇太极争夺汗位继承人的斗争,他偏向于皇太极,因而受到了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