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定制(1 / 1)

到了万历四十三年(1615)十一月,努尔哈赤已经统一建州,哈达、辉发,还有乌拉,这时兵马众多,原有的四旗已经不够用,于是再增加四旗,成为八旗。这就是清朝特有的八旗,在长达三百年的时间里,对清朝各方各面都起了很独特的作用。

原有四旗,用黄色、白色、红色、蓝色四种颜色做旗帜。增添的四旗,将原来旗帜周围镶上一条边,黄色、白色、蓝色三色旗帜镶红边,红色旗帜镶白边,成了八种不同的旗帜。不镶红边的的黄色旗帜称为整黄旗,即整幅的黄旗,习称正黄旗;镶红边的黄色旗帜称为镶边黄旗,习称镶黄旗,俗写厢黄旗。其他三色旗帜也是一样。合起来共称为八旗。

八旗制度首先是军事制度。

八旗军在创立的初期,是一支勇敢善战的军队。《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中对八旗制度的军事性质,作了明确的记载:

行军时,地广,则八旗并列,分八路;地狭,则八旗合一路而行。队伍整肃,节制严明,军士禁喧嚣,行伍禁搀越。当兵刃相接时,被坚甲、执长矛大刀者,为前锋;被轻甲、善射着,从后冲击;俾精兵立他处,勿下马,相机接应。每预筹方略,了如指掌,战则必胜。

在这里可以看出除记述八旗军的军容军纪整肃、攻战克敌制胜外,还记载八旗军在兵种上分为三等,即长甲军、短甲军和巴牙喇,后来演变成前锋、骁骑和护军等。护军即精兵,时称巴牙喇。巴牙喇汉语中译为精兵或护军。其首领为汉语音译为巴牙喇甲喇章京,后称护军参领。朝鲜称巴牙喇为拜阿罗,据朝鲜人李民宾所见,“胡语呼拜阿罗军者,奴酋之手下兵也,五千余骑,极精勇云(七将皆有手下兵,而未详其数)”。巴牙喇是从各牛录中选拔的精壮,兵骁马骠,甲坚剑利,在努尔哈赤夺取抚顺、沈阳、辽阳等战役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那个时候,努尔哈赤不仅是八旗军的最高统帅,而且亲领两黄旗,其次子代善领两红旗,其第五子莽古尔泰领正蓝旗,其第八子皇太极领镶白旗,其长孙杜度领正白旗,其任阿敏领正蓝旗。每旗所属牛录、每牛录所属兵卒,也多未划一。

八旗军从其作战方式看是一支以骑兵为主的军队。八旗军虽然步兵众多,开始没有火器,用皮弦木箭、短剑钩枪,射程近、威力弱。但是,它却以铁骑角胜。八旗骑兵的战马饲养,栏里不蔽风雪潺暑,不喂菽粟,野外牧放,能耐饥渴。出征时,兵士乘马,带上自备军器和数天干粮,驱骑驰突,速战速决;利用行军或战斗的闲暇,脱缰放牧,不需后勤。李民窦说:

胡中之养马,罕有菽粟之喂。每以驰骋为事,俯身转膝,惟意所适;暂有卸鞍之暇,则脱鞫而放之。栏内不蔽风雪寒暑,放牧于野,必一人驱十马。养饲调习,不过如此。而上下山坂、饥渴不困者,实由于顺适畜性也。

我国之养马异于是,寒冽则厚被之,雨雪则必避之,日夜羁縻,长在枥下,驰骋不过三四百步。菽粟之秣,昏昼无阙,是以暂有饥渴,不堪驰步,少遇险仄,无不颠蹶。且不作骗,风逸现啮,不顺鞭策,尤不合战阵也。

后金与朝鲜战马的对比,实际上也反映了后金同明朝战马的对比。后金骑兵,兵悍马壮,兵皆铁甲,马也披甲。骑兵作战时,分作“死兵”和“锐兵”两种:死兵在前,锐兵在后。死兵披重甲,骑双马冲前,前虽死而后仍复前,莫敢退,退则锐兵从后杀之。待其冲动明军,而后锐兵始乘胜冲锋。

这是明兵部尚书王在晋时努尔哈赤骑兵战法的概括,说明八旗军骑兵的勇敢与顽强。每当努尔哈赤下令吹角螺、鸣号炮,发动进攻时,八旗军的骑兵,冲锋,厮杀,摧坚,陷阵;铁骑奔驰,冲突**,无与争锋,所向披靡。

恰恰与后金相反,明朝军队习于平原作战,长于施放火器。他们临阵时,摆列方阵,弯弓挥刀,士气不高,行动迟缓。但后金骑兵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个是速度快,另一个是力量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战争就是作战双方速度和力量的竞赛。因此,行动慢、摆方阵的明朝步兵,与速度快、力量大的后金骑兵交锋之后,明军未及再装弹药时,努尔哈赤的骑兵已冲陷方阵,倏来倏往,任意横行。所以,袁崇焕说“明朝兵不利野战,只有凭坚城、用大炮一策”。然而,八旗兵攻城时,先用楣车运载登城士卒到城下,竖起罩着牛皮的简梯,军士冒矢石沿梯鱼贯登城。有时从城下挖洞,兵士穴城而入。也有时“则每于马上人持一袋土,一时俱进,积于城下,则顷刻与城平,而人马践踏逾越”,取得攻城的胜利。

八旗军是一支训练十分严格的军队,努尔哈赤非常重视军事训练,提高军队素质,培养勇敢精神,熟谙弓马技艺。在费阿拉有很大的操场,天天操练兵马。练兵时,他常亲自检查战马的膘情,马肥壮者赏酒,马羸瘦者鞭责。练兵除演习枪、刀、骑、射外,还进行“水练”和“火练”。练习跳涧的叫作水练,练习越坑的叫作火练;优秀者受赏,怯劣者斩首。努尔哈赤之所以严格军训,是因为他深知武艺对一个兵士之重要。他自己便是一个弓马精熟、武艺超群的射手。

八旗军还是一支军纪严明,赏罚分明的军队。努尔哈赤从建军之初,便军纪严、赏罚明。他制定不成文军令,并规定“从令者馈酒,违令者斩头”。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把军纪、赏罚制度化:

克城破敌之后,功罪皆当其实:有罪者,即至亲不贳必以法治;有功者,即仇怨不遗必加升货。用兵如神,将士各欲建功,一闻攻战,无不忻然,攻则争先,战刚奋勇,威如雷霆,势如风发,凡遇战阵,一鼓而胜。

努尔哈赤在每次作战以后,“赏不逾日,罚不还面”。按功行赏,依罪惩罚,兵士们自然奋勇作战,有进无退。

八旗军不仅勇敢善战、长于骑射、勤加训练、军纪整肃、赏罚分明,而且“最工间谍”。努尔哈赤为了刺探明军的指挥、部署、数量、军器、城邑、士气、粮秣等情报,曾利用明降将李永芳,每月花银一百两,收买与明辽东官员有交往的刘保,按月递送情报。他还曾派谍工男扮女装,设计焚烧明军在海州的粮草。努尔哈赤以善用谍工,对辽东明军的虚实动静,了如指掌。

努尔哈赤非常爱用诡诈的计谋,最丰厚的财物,最秘密的手段,派遣谍工,刺探敌情,取得指挥战争的主动权。

八旗制度不仅是军事制度,而且是行政制度。努尔哈赤既以旗统兵,又以旗统人。八旗的军事职能前已述及,其社会职能,又包括政治、民政、家族三个方面。

八旗是政权组织。后金的政权组织分为三级固山、甲喇和牛录。固山额真、甲喇额真、牛录额真,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他们出则统领军队,入则统治人民。八旗各有族主,各置官属,各领人民。它的基层单位为牛录,牛录额真是本牛录人民的“父母官”。后金汗通过各级额真,统治其人民:

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奴酋分于八将,八将分于所属柳累将,柳累将令手所属军卒,令出不少迟缓。

后金汗同各级额真是君臣隶属关系。天启元年(1621年,天命六年)二月,萨尔浒城营筑竣工,努尔哈赤升殿聚诸王大臣曰:“君明乃成国,国治乃成君。至于君之下有王,王安即民安,民安即王安。故天作之君,君恩臣。臣敬君,礼也。”

由这里可以看出,后金八旗中的君臣等级是很森严的。努尔哈赤依靠八旗的固山额真、甲喇额真和牛录额真等各级官吏,组成统治后金人民的政治机器。

八旗也是民政组织。固山、甲喇和牛录,既是军事编制单位,也是户口编制单位。编入八旗的人户,称为旗人。牛录额真及其属下村领催等官员,掌管本牛录、本村屯的民政事务,诸如登记户籍,查勘田地,分配财物,经营房宅,收纳赋税,摊派劳役,拘捕逃人,埋葬死人,料理婚娶,排解纠纷,清理卫生,送往迎来等。

八旗又是家族组织。女真族到努尔哈赤时代,仍保留有氏族残余形态。虽然牛录早已变成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但牛录额真多为一族之长或众族之长。一个牛录往往是一个大家族,牛录额真即成为该族的族长。但后来招服日众,情况有所不同,同一牛录内不仅有满洲人,也有蒙古人和汉人等。尽管如此,牛录额真仍管本牛录内的家族事务。

八旗制度不仅是军事制度、行政制度,而且是经济制度。这主要表现在后金汗和固山额真除指挥作战外,还占有土地、奴仆、牲畜,管理生产,分配财物。

八固山共同占有土地,胡贡明奏议称“有人必八家养之,地上必八家分据之”。这虽是努尔哈赤死后六年的奏议,但反映其在世时八固山占有土地、奴仆和牲畜的事实。后面将较详地叙述后金的土地所有制问题,这里姑且从简。

牛录额真也组织生产,八旗制下的部众,“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即跨马从戎时,按军队的编制驰骋征战;解甲卸鞍后,又按军队的编制从事生产。军卒返屯后,修整器具,治理家业,耕种田地,收放马匹。牛录额真又成为生产的管理者。

万历四十一年(1613),努尔哈赤命“一牛录各出男丁十人,牛四头,垦荒屯田,悉蠲贡赋”。以后随着归并的土地和人口日渐增多,便组织庄田进行生产。牛录额真是本牛录生产的组织者。后来由于丁口增加,牛录下的民户“三丁抽一”,即每户如有三名男丁,抽一人去作战,另二人称余丁,在家从事生产劳动。随着战争的频繁,兵士不再弃戈务农,而变成职业军人“浑卒则但砺刀剑,无事于农亩者”。牛录额真指挥军事职能逐渐加强,组织生产职能日趋减弱。

八旗还是分配掳掠财富的基本单位。如天命三年(1618)四月十五日攻取明抚顺诸城堡,次日,努尔哈赤就在甲版野地设营,按旗分配“俘获”三十万人畜。他还将在战争中虏获大量的人口、牲畜、金银、布帛,按八旗分赐予贝勒和各级额真等。如萨尔浒之役后,将缴获的战利品堆放八处,按八旗进行分配。

女真社会历史发展与生产关系所产生的独特社会结构——八旗制度,既有利于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有利于满族共同体的形成。努尔哈赤通过八旗把分散的女真部民组织起来,管理女真的农业、畜牧业、采集业、渔猎业和手工业生产,促进了女真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同时,随着对瓦尔喀、虎尔哈、卦勒察、萨哈连、达斡尔、蒙古人、汉人等的征附,得到一部人就编为一牛录。努尔哈赤把各部女真人等都包容在旗制之中,加速了满族共同体的形成。

天命初年,已发展到约四百个牛录。除满洲八旗之外,天启元年(1621年,天命六年)始设蒙古牛录。天启二年(1622年,天命七年),始设蒙古旗。崇祯八年(1635年,天聪九年),始设蒙古八旗,旗色与满洲八旗相同。崇祯四年(1631年,天聪五年),努尔哈赤的继承人皇太极将满洲八旗中的汉人挑出,另编一旗。汉军初名乌津起哈,因其多使用大炮等重型武器而得名,后称汉军,以黑色为旗帜。

崇祯十年(1637年,崇德二年),分设汉军为二旗。崇祯十二年(1639年,崇德四年),又增设汉军二旗,旗色为纯皂(黑)皂镶黄、皂镶白、皂镶红。崇祯十五年(1642年,崇德七年),汉军扩充为八旗,旗色改为与满洲八旗、蒙古八旗相同,取消了黑色。从此,实际有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但习惯上仍统称为八旗。

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制度,对后金国、对辖区的各个阶级阶层、对女真满族都产生了强烈影响。八旗制度的建立,将分散的女真人严密地编制起来。分则弱,合则强,早在几百年以前的宋朝,便有女真“兵若满万,则不可敌”的说法。现在,数以万计的女真男丁以及老幼眷属,统一编制起来,可挑选精兵数万,加上粮草充足,器械精良,战马十万,成为具有极大威力的强大军队。努尔哈赤率领八旗劲旅,用兵三十余年,战必胜,攻必克,连下明朝重镇,大败明军于萨尔浒,俘获人畜数百万,辖地数千里,扩大了奴隶制剥削范围,对后金国的巩固和扩展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努尔哈赤创立的八旗制度,还有力地促进了满族的形成和发展。全部人员,各按旗分、甲喇、牛录居住,原系一族一寨之人往往分肃不同的旗或不同的甲喇牛录。一旗、一甲喇、一牛录之内,又有不同地方、不同部落、不同村寨的人丁,基本上打破了女真各依族寨居住的旧习,这就使八旗以女真为主吸收汉人、蒙古等人参加的几十万不同地方、民族、部落的人员,居住在同一地区,密切了彼此的联系。

八旗人员在汗、贝勒和各级额真的管辖下,耕田种地,纺花织布,牧放马牛,猎捕兽禽,采松摘果,生产迅速发展,改变了部分女真旧日渔猎为生的落后习俗,八旗人员大体上达到了“耕田食谷为生”的水平。

在此之前,有的女真人任意行止,自由谋生,过着原始社会末期的生活,有的地方女真人已进入奴隶社会,辽东地区的汉民却又处于封建社会后期,编入八旗以后,各地各部人员,被俘为奴者降为阿哈,有功者上升为奴隶主,归顺者成为诸申,家主剥削阿哈的奴隶制发展为占居八旗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八旗人员皆须遵守国家法令。所有八旗人员,不管是女真,还是汉人,言谈交际,文移往来,必须使用满文满语,服装发式亦须一律,依照女真习惯剃发,不许妇女缠脚。八旗人员同居共处,互通婚姻,血缘关系更加密切。

这样一来,在八旗制度的辖束下,经过广大八旗人员的长期辛勤劳动和共同做事,以女真为主体的来自不同民族和地区的几十万人上百万人,在生产力、生产关系、赋役负担、国家法令、语言文字、服饰发式和风俗习惯等等方面,大体上达到了同样的水平,旧有的差异迅速消失,一致性越发增多,逐渐形成为一个在居住地区、经济条件、语言文字、心理状态等方面基本一致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

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以它作纲,把女真社会的军事、行政、生产统冶起来。女真各部的部民,被按军事方式,分为三级,加以编制。努尔哈赤用军事方法管理行政、管理经济,使女真社会军事化。

因此,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整个女真社会就是一座大兵营。这一点,也正是努尔哈赤统治时期女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努尔哈赤以八旗作纽带,把涣散的女真各部联结起来,形成一个组织严密的、生气勃勃的社会整体,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这正是他崛起东北地区,统一女真各部,施行社会改革和屡败明朝军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他通过八旗制度,加强了对女真奴隶、农奴、部民的军事统治和军事独裁,从而给女真劳动人民戴上一副沉重的枷锁。而八旗军入关之后,对中原地区人民实行野蛮掠夺与军事统治,推行高压政策,影响了社会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