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田令(1 / 1)

刘秀在治理天下的过程中,总的来说还是非常顺利的。然而在“度田”这项经济措施上,他却遇到了一些麻烦。

所谓“度田”,简单地说就是核实有关垦田及户口的统计数字。建武十五年(公元39),刘秀“诏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意思是命令各州郡清查耕地数量以及民入户口年龄,并考察落实二千石秩级长吏阿枉不平的行为。此诏在当时称为“度田令”。刘秀为什么要下令度田呢?是由于“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自占,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东汉政府需要掌握确切的土地及人口数字,以便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当然,这里面也包含有限制豪强大家兼并土地和奴役人口数量之目的。

但是,刘秀低估了度田令进行的难度。当度田令颁布之后,立即为社会各方面所抵制,执行的情况也非常不好。首先从农民的情况来看,两汉之间,他们通过战争的暴力手段,从当时的地主手中夺得了大量土地,还有很多人借着这个机会挣脱束缚,获得人身解放。现在东汉政府要实行度田,清查土地和户口,试图重新控制他们,把枷锁再度套在他们身上,这自然要遭到农民的反对。

再从地主的情况来看,他们本来就是大量土地的拥有者,尤其那些大地主,差不多都拥有一定的武装,号称“大姓”“兵长”,所隐瞒的田地和依附的人口很多。政府度田,他们自然不愿意被清查,因为这个原因也极力反对。不过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一般都是与官府相勾结,采取谎报等手段蒙混过关。而地方官或者惧怕他们,或贪于贿赂,或利害相连,所以也甘心情愿与他们沆瀣一气。

最后从州郡官员的情况来看,他们可以说既是度田令的执行者,很多人又大多兼有豪强地主的身份,或与当地豪族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所以这些人呢?也势必不肯如实丈量土地,呈报户口。史称:“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这其中,最可怕的是后一种情形,就是以度田为名,不仅丈量农民的田地,还将房舍、里落都作为田地进行丈量,从而想把负担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总之,地方官是“优饶豪右,侵刻羸弱”“多不平均”。其结果自然搞得“百姓嗟怨,遮道号呼”。

当时诸郡各遣使来京上奏度田之事,刘秀对这事很关注,就逐一披阅。他发现陈留郡奏事的文牍上歪歪扭扭地写有一行小字,仔细一看,上面写道:“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刘秀看到这里不明白这说的是什么意思,便把陈留使吏叫来盘问。使吏怎么敢讲出实情,撒谎说这是在洛阳长寿街上得到的。刘秀是多么聪明的人啊,一个小小的谎言岂能瞒过他的眼睛?他对使吏不说实话非常气怒,正要发作之际,这时候帐幕后传来了他十二岁的四子东海公刘阳(汉明帝刘庄)的说话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意谓这是使吏所受郡太守的教诫,让他按“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的原则,去求问其他郡垦田之数,来与自己郡的垦田数作比较,以防止所上奏的数字偏低或偏高。很明显,此乃地方官员应付朝廷“政策”的一种“对策”。刘秀听了以后,奇怪地问道:“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意思是说,即使如你所讲的那样,为什么说河南、南阳两地不可以求问呢?

刘阳不慌不忙地回答说:“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其意是讲,河南尹是帝城(京师)所在地,皇帝的近臣很多,南阳郡是帝乡所在地,皇帝的近亲很多,这两地田宅超逾制度规定的现象可以说非常普遍,不能用那里作衡量的标准。刘秀于是命令虎贲将继续诘问使吏,使吏这时见隐瞒不过,便一五一十地做了交代,竟然和刘阳所说的一模一样。刘秀又进一步“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

帝城帝乡现象,集中体现了当时东汉这样一个建立仅仅十五年的帝国的政治面貌,反映了刘秀政权多用乡曲故旧的保守性。其实,这些原因也都是刘秀自己一手造成的。早在建武十一年,并州牧郭伋赴任路过京师,刘秀问以得失,郭便直言道:“选补众职,当简天下贤俊,不宜专用南阳人。”由这里就可以看出当时“专用南阳人”的现象已经相当严重。

史载,刘秀对郭伋的谏言是采纳了的。当然,一种用人格局的完全改变,也不是短短几年时间就可以能够做到的。不过这件事让人值得注意的是,连一个十二岁的少年都知道的帝城帝乡现象,深谋老算的刘秀竟全然不知,这恐怕也是一种“旁观者清,当事者迷”吧!

看到度田令实施过程中严重的营私舞弊行为,刘秀下定决心严厉惩处。就在颁布度田令当年的冬天,大司徒欧阳歙被抓进监狱,罪名是“前为汝南太守,度田不实,臧罪千余万”。这是刘秀因为度田问题而处置的第一位大臣。由于欧阳身为三公之一,地位极高,所以引起的震动很大。不过,从事情的最后结果来看,刘秀的这种做法似乎并不那么理想。

欧阳歙,字正思,新莽时为长社宰,更始朝任武原令。刘秀平定河北至武原,见欧阳歙政绩卓著,迁河南都尉行太守事。东汉建立后,他就被封为列侯,历官河南尹、扬州牧、汝南太守。欧阳歙在任上,一边做官,一边教书,常有学生数百人,是一个亦官亦学的人物。后征拜大司徒。然而屁股还没有坐热,便东窗事发,银铛入狱。他的那些学生们自然为老师鸣不平,守阙求哀者竟多达千余人。甚至有人自己剃去头发,意谓自受髡刑,以表示救助老师的决心。

有一个叫礼震的十七岁青年人,听说欧阳的案子就要开始判决了,立刻从家乡平原(今山东平原南)赶赴京师,当行至河内郡获嘉县(今河南新乡西)时,就把自己捆绑起来,向皇帝上书道:“臣师大司徒欧阳歙,学为儒宗,八世博士,而以臧咎当伏重辜。歙门单子幼,未能传学,身死之后,永为废绝,上令陛下获杀贤之讥,下使学者丧师资之益。乞杀臣身以代歙命。”其中心意思就是要求替代欧阳歙去死,以拯救《欧阳尚书》这门学问,使它不致废绝。不巧的是,当这份上疏奏至皇帝那里时,欧阳歙已经死在狱中。

然而,紧接着欧阳歙的掾属陈元又“上书追颂之,言甚切至”。刘秀见引发了这么多的事情,颇感棘手,同时也担心落一个杀贤的不好名声,于是给已死的欧阳歙“赐棺木,赠印绶,赙缣三千匹”,这样做就等于替他恢复了名誉,而所犯臧罪也就不了了之。表面上看,刘秀与欧阳歙,是皇帝处理度田不实的大臣,而实际上刘秀所要面对的,乃是以欧阳歙为首的以其弟子为骨干的儒宗豪族集团。双方在较量的初始阶段,刘秀还相当主动,占有优势,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以皇权的某种退却而告终。

建武十六年,刘秀又开始对度田不实的郡太守大开杀戒。“河南尹张印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这次的严惩还涉及功臣刘隆。

刘隆,字元伯,为南阳刘氏宗室。

王莽居摄时,刘隆,父刘礼与安众侯刘崇就起兵反莽,事败,罪灭满门;刘隆当时不满七岁,因为这个原因才幸免于难。当刘隆长大后,学于长安,并投身农民军,被更始帝拜为骑都尉。他得知刘秀在河北发展势力,便又投奔到那里,仍被任为骑都尉,与冯异共拒朱鲔、李轶等。在这段时间里,李轶杀害了留在洛阳的刘隆的妻子。刘秀称帝后,他受封为列侯,拜诛虏将军,在这以后参加过讨伐李宪的战争,并屯田武当。建武十一年(公元35),他受任南郡太守,在其后的度田中,因为有严重的舞弊行为,被征下狱。刘秀因为觉得刘隆是宗室,又是功臣,“特免为庶人”。刘秀这次之所以杀郡国守、相比较多,他就是希望通过此举起到某种震慑作用。有一次,他从容地向虎贲中郎将马援说道:“吾甚恨前杀守、相多也!”意思是讲,我十分后悔前些时候杀的郡守、国相太多了。马援的回答十分巧妙,他说:“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复生也!”意谓这些人的死是罪有应得,谈不上多不多的问题;不过已经死了的人,却是永远不可能再活过来了!话语之间,隐含着一种批评。刘秀听罢,哈哈大笑起来。

然而,刘秀万万没有料到,他的高压政策不仅没能使度田令顺利得到实施,相反所带来的竟是以民变形式出现的武装对立与抗争,“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杀害长吏”。这就是所谓的“度田事件”。在“并起”的反抗者队伍中,“大姓”“兵长”属于一类,而“群盗”则属于另一类。前者就是豪强地主,他们反抗是为了保护自身的既得利益。后者就是农民大众,他们反抗一则是反对政府的控制;再则也是反对官员借度田之名转嫁负担胡作非为。

如此两类反抗交织在一起,虽然让反抗的声势异常强大,但也令整个事件的性质也变得复杂化。刘秀命令“郡县追讨”,可是“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军事镇压几乎无能为力。在这些反抗的地区,以“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后来,刘秀采取镇压与分化相结合的好办法,鼓励反抗者自相揭发,规定“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

另又对官吏实行了特殊政策:“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讨奸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软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惟蔽匿者,乃罪之。”这就是说,官吏们以往种种过失或错误,可以一概不论,而今只看“讨奸”“获贼”的情况,以这个作为考核的标准;唯有蔽匿反叛的,才算犯罪。有了这种特殊的政策,官吏们也就全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对于那些捕获的大姓兵长,则把他们迁徙到其他郡县,不但不予处罚,反而倒“赋田受禀,使安生业”。很明显,刘秀对豪强地主和他的官吏,一概给予了妥协让步,而对农民大众,却分化瓦解,予以镇压。如此,反度田的斗争总算被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