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军团是精锐的代名词,依靠整肃的训练、充足的后勤补给和严明的纪律,罗马人建立了足以匹敌任何一支部队的庞大军团。但罗马人的扩张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在面对北部的日耳曼人时,罗马军团经常处于一种极为被动的地位。
日耳曼人是如何在组织、武备以及文化全面落后于罗马的情况下,还能做到跟罗马军团抗衡的呢?
01
在与马其顿、迦太基等势力的交锋中,罗马军团无疑展现出了它应有的威力。与马其顿爆发了4次大规模战争后,罗马最终控制了曾辉煌一时的马其顿王国,这也经常被认为是马其顿方阵不敌罗马军团的证明。这话多少有些片面,因为马其顿战争的胜负最根本是取决于两国国力的差距,不过罗马军团在对抗马其顿方阵时显现出的灵活、机动优势确实不可忽略。
罗马军团自马略军事改革后几乎成了职业军队的标杆。与改革前相比,新的罗马军团废弃了源自王政时期的征召兵制,原先的财产资格限制被取消——没错,在此之前穷人连当兵的资格都没有。自此,包括无产者在内的所有罗马公民都可以应募入伍,士兵的武器装备由国家统一调配,也是出于这个原因,罗马军队中除了少数辅助性质的轻装部队外,都整合成了更加精锐的重装步兵。
改制之后的罗马士兵不再像先前那样只在战时进行临时性的征召,而是变成了常备军,在入伍后至少要服役16年。长期服役年限的存在让军事训练的价值可以保存下来,毕竟如果士兵只能临时应召,无法确定服役年限和从军时间,那么再多的训练都会变得毫无意义。
对于冷兵器时代的军队而言,军事训练的重要性还不止于此。训练还会在潜移默化中强化纪律的重要性,在这一点上,早期的雅典人不如斯巴达人,斯巴达人不如色诺芬时代的希腊雇佣军,而雇佣军又难以与罗马军团相匹敌。
按照《通史》的作者波利比乌斯的说法,“希腊人从来没有学会真正的服从”。作为一个希腊人,波利比乌斯的这句话可不是在夸耀希腊公民对抗暴政的不屈,相反,这可能是他眼中希腊军队的症结之一。即使是军事化程度最深的斯巴达人,面对权威也经常展现出不羁之心。军队不同于他处,令行禁止极为重要。希波战争后期的普拉提亚之战中,希腊联军因断粮不得不后撤,结果一位斯巴达将领却临阵抗命,导致后撤行动延期,斯巴达与其他希腊军队之间出现巨大空当。虽然这个军事失误并没有导致战争的失败,但斯巴达军人的固执可见一斑。
类似的事件在斯巴达发生过不止一次。公元前418年,斯巴达国王阿吉斯率军入侵阿提卡,他本已经随亲卫出击,结果一名监军(或者说顾问)却在战场上高声反对他的出击决定,不得已之下,他又灰溜溜地后撤回来。阿吉斯的尴尬处境远没有结束,同年的曼提尼亚又有两位斯巴达将领在战斗中公然反对其决定。斯巴达国王对此类事件没有丝毫办法,只能等到战争结束后在公民大会上指控抗命者犯下渎职罪行。
斯巴达的老对手雅典在军事纪律方面的表现也没有多好。色诺芬曾经在《回忆苏格拉底》中借雅典政治家伯利克里之口抱怨:“雅典人很听健身教练和合唱指挥的话,雅典的骑士和重装步兵却总与长官发生争执。”
罗马军队中的情况就全然不同了,即使不提那令人骇然的“十一抽杀律”,森严的军事纪律依旧足以震慑士兵乃至军官们。军营之中,不仅抗命、畏战要被处以极刑,就连巡逻时忘记佩带标准武器也有可能会被当作典型处置。罗马执政官的身边往往跟随着6名手持束棒的扈从,这种名为“法西斯”的信物在几千年后演变为强权、暴力的恐怖烙印,至于更基层的百夫长,则是以木棒充作刑罚之具。值得一提的是,威严的军法不仅针对普通士兵,贵族、军官同样受其限制。执政官曼利乌斯之子在作战时违抗军令,抛弃将领职责与羞辱他的敌人决斗,结果被其父大义灭亲,当着全营士兵的面斩首。可以说,罗马军团战斗力的提升,与其良好的训练、充足的武器装备以及严整的纪律都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02
和罗马人的正统方式相比,日耳曼人的军事素养无疑存在明显差距。
日耳曼人的冶铁技术十分低下,从出土的文物来看,即使是日耳曼贵族都没有多少铠甲进行武装。莱茵河、易北河等地富含铁矿石资源,但这两地的日耳曼人都不善于利用铁矿制作兵器。和邻居罗马人、马其顿人乃至凯尔特部落不同,他们还没有熟练掌握延展胚料的技术,因此武器制品相对简陋,而铠甲之类的制品更是少之又少,最普遍使用的防具是木质的覆革大盾以及由生皮和皮革制成的皮甲。在作战时,日耳曼人的步兵战术也相当原始,由于护具较少,他们往往只能让装备较好的精锐勇士在前排打头阵,以此来减少远程武器对无防护步兵们的杀伤。
如果只是武器和装备上的劣势,还能以训练进行弥补,例如马其顿方阵战术。早期,马其顿方阵减少铠甲的装配数量不完全是出于机动性考虑,衰落的国力无疑也是促使腓力二世为重步兵“减负”的重要原因,只不过,凭借着良好的军事训练和令行禁止的严明纪律,马其顿长枪兵依然能够操作长枪对抗传统的希腊重步兵方阵。
职业部队脱产后可以将大量精力用于军事训练,以弥补装备水平的不足,但对于非职业军队而言,训练次数和频率往往要受限于成员的经济状况。这就是为什么虽然“训练到位”是部队提升战斗力的关键因素,但对于日耳曼人来说也依然是一件难事。
由于生产力发展缓慢,日耳曼人维系着以数百人为单位的氏族聚落模式,这种模式使得日耳曼部落的人口密度存在明显的上限。一块占地几十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最多存在一两个聚落,若是人员过多,这片土地就很难养活多余的族属。因此,日耳曼人很难形成更为强大的王国或者说族群,而各氏族间的联系也很难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在这种条件下,无论是酋长还是所谓的“国王”,既没有资源也没有动力去培养专业但耗费更高的职业士兵,对于他们这些实力明显不足的小势力而言,依靠族内勇士已经足以应对大多数冲突和纷争了。
日耳曼部落里全民皆兵,换句话说,部落里的成年男子既是猎人又是战士,有时,一些善于耕作的部落也会迁居于合适耕作的地方以耕种为生,这就意味着壮劳力们同时还要充当农夫的角色。没有稳定的的职业兵体系也就意味着很难有稳定和持久的军事训练,士兵们的军事素养多半源于战争的淬炼。
03
和“科班出身”的罗马士兵相比,日耳曼部队的短板极为明显,武器、训练、纪律的全方位落后让他们在会战中似乎很容易就能被秩序井然的罗马方阵击溃。不过,在实际的战场上,日耳曼人的表现却丝毫不逊于罗马步兵们。例如条顿堡森林之战,安东尼之孙普布里乌斯·奎因克提里乌斯·瓦卢斯率领的罗马军队就被日耳曼人击败,除少数人侥幸逃离战场外,瓦卢斯及其属下2万名罗马士兵均战死沙场。这是自卡莱战役之后罗马经历的最惨痛失败,直接打断了罗马的扩张势头,自此,罗马北部的边界基本形成。
罗马人早期的军事单元是“百人队”,而日耳曼人的最小军事单元被称为“百户”,形式相近,但两者只在人数上有相似之处。
罗马的百人队源于共和国时期开始的“政治选举实体”,并不具备真正的战术单元意义,也就是说,它们在作战时并不能被用作独立作战。日耳曼人的百户则形成于各氏族本身,作战时,同一氏族的日耳曼人会结成同一队列,其领队就是氏族的长老,被称为“百户长”。和罗马的百人长依靠军法威权管理麾下士兵的方式不同,日耳曼的百户长或者说长老们并没有远超平民的特权,他们依靠的是平日里处理冗杂事务时积累的威信。
按照《高卢战记》的说法,此时的日耳曼人还没有形成明确的阶级分化,恺撒在书中只提到“领袖”和“有势力的人”,这样的社会显然不同于罗马。大概是出于这个原因,在军事上,日耳曼百户长显得不够强势,以至于在同时期的罗马人眼中,日耳曼部队就是毫无秩序可言的奇葩。罗马人鄙视这些乌合之众,说他们“撤退起来毫无羞耻之心,也不听长官号令”。
不过,罗马人显然过于傲慢了,在冲突中他们经常惊讶地发现,这些对手远比看上去的难对付。
在各个氏族长老的带领下,日耳曼人组成了更大规模的楔形阵,这种阵形在阵容的严整性上虽然无法与马其顿、罗马方阵相提并论,却极大地利用了自身灵活、机动的特点。而且,虽然日耳曼人无法在冲击中占据上风,但由于氏族部众彼此间的亲缘和血缘关系,他们不必在作战时担心周遭的战友或者说亲友抛弃自己溃逃而去,甚至由于狩猎活动时形成的默契,即使在毫无秩序的撤退后,他们依旧可以迅速结阵,再次发动冲击。《战争艺术史》的作者德国古典军事史家汉斯·德尔布吕克对这些士兵极为推崇,他称:“不论平时还是战时,百户长统率的日耳曼百户所具有的凝聚力,都让纪律最严格的罗马军团望尘莫及。”
如果说罗马军队是通过训练、装备获得良好的士气和配合,那么日耳曼人就是通过天生的血缘关系获得不亚于前者的默契程度。不过,这种默契度显然有着一系列的潜在条件作为限制。
对于日耳曼人来说,骁勇善战、配合默契的勇士们可以抵消训练、装备上的不足,却难以弥补经济水平差距带来的动员、后勤上的劣势。前文提到,日耳曼人的氏族往往只能在几十平方公里内建立一个,最多两个,规模也不会很大,如此稀疏的人口密度导致日耳曼人能够聚集的部队极为有限,罗马人往往可以依靠强悍的军事动员和后勤补给能力碾压他们。正因如此,在罗马帝国真正建立后,日耳曼人就只能依托森林、山谷等地形优势抵抗罗马人的扩张,却再也无法像几百年前那样攻击后者的腹心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