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关羽“温酒斩华雄”一段,写得十分精彩。在小说中,华雄连斩诸侯盟军多员大将,众座皆惊,唯独关羽仍敢出战,却又因其“马弓手”的职位,而被诸侯轻视。那么,马弓手一职究竟是何职位,为什么会被诸侯轻视呢?
《三国演义》成书时间在学术界尚有争议,但大致应当在元末明初。在元代,马弓手这个职位确实是“埋没英雄”。
假如我们认为关羽是元代的“马弓手”,那么按照元代的规矩,他的家底相对还是比较厚的。元代初期,必须是有一定技能的工匠户、色目商户、汉人及蒙古军户、蒙古民户等诸色户才有签发弓手的资格,而且是百户出一户弓手。但大元疆域那么大,不是哪里都有这么多蒙古人或色目人的。于是元朝至元三年(1266年),京府及各州、司、县的巡捕弓手,还是百户出一户,但是选拔范围扩大到当地所辖境内的包银户。“包银”是对汉民民户所征收的赋税项目之一。简单点说,就是能用银子和丝绸作为赋税上缴的中等户,才能当上弓手。
家底有了,关羽功夫如何?那自然是“弓马娴熟”。元代选弓手,只要户籍资格够,功夫只需要“弓马娴熟”就行了。至于标准,由当地的里正、主首、社长等人决定。元代和宋代在这一点上略有不同。同样是从中等民户中挑人,宋代除了要求是中等民户,挑人的时候还需要考试武艺,元代则没有这一环,只要户籍资格满足条件即可,剩下的一律由县尉和主簿决定。
从《三国演义》的描述来看,刘备选关羽当马弓手这事情是不太合规矩的,因为虽然关羽有家底,功夫也不差,但是大元为了让马弓手能安心抓贼,通常会选那些家中有兄弟的人,独子是不当弓手的。毕竟,当弓手抓贼是有危险的。
那当了弓手后,关羽的待遇如何呢?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招募弓手抓贼是元承宋制,弓手们有编制,但没有待遇。弓手之所以要百户出一户,就是要由这一百户中的其他九十九户来负担弓手这户的赋税和徭役。税是不用出了,再加上要当弓手本来就应该有点家底,平日吃喝是不愁的。
不过光免了役税,还不足以让弓马娴熟的关羽为刘备大哥出生入死抓强盗。
根据元朝规定,按时抓贼有赏,明码标价。抓到强盗,赏五十贯;抓到小偷,二十五贯。提供线索的奖励参照上述标准减半。要是抓到五人以上的犯罪团伙,弓手给编制(与一官)。不过抓到五人团伙,说明辖区衙门管理不力,所以弓手虽然能升官,但是弓手的上级要减一级资历。但要是抓到10人甚至以上的盗抢团伙,那就不一样了,弓手能获得编制,上级领导有方,也能升一等官。元代归德府有个弓手叫全青,亲自抓获强盗11名,于是当上了巡检。
抓贼时,弓手有伤亡怎么办呢?由官家出钱抚恤。皇庆元年(1312年),唐州有个弓手叫宋聚,他在追捕抢劫曹州纸币发行准备金的强盗时,奋勇向前,舍命战斗,不幸被强盗射死。皇帝给的抚恤金,是按照宋聚应承担的职役,比照阵亡士兵标准,发两年抚恤,丧葬费则按照抓到贼人的标准给付。这样的案例在元代中书省的奏章中十分常见。可以说,关羽如果在元代当弓手抓贼,倒是没有后顾之忧。
抓贼虽然有赏,但必须是“按时”才行。这个“按时”是按照月来算的。百姓报案后,当夜值班的弓手会被勒令在一个月内将罪犯缉拿归案,一个月内若没有抓到罪犯,就要扣管弓手的捕盗官的薪水。没抓到窃贼,扣一个月薪水;没抓到强盗则扣两个月薪水。而对于弓手来说,抓不到罪犯就不光是罚薪水的事情了,还得打板子。一个月没抓到窃贼打7板子,没抓到强盗则打17板子;两个月没抓到窃贼打17下,没抓到强盗则打27下;三个月还没抓到,就分别再加10下。当然了,破案这事,光靠刑罚也没用,所以元朝皇帝也会给个宽限的机会:如果在期限内抓不到所有罪犯,抓到一半也就不赏不罚。
至元十年(1273年)五月,兵部、刑部所上呈的奏文中都说到,博州路王阿丁的房子被盗贼给烧了,县尉罗旺在两次规定的时间之内都没有抓获盗贼,就由其他人接任县尉,而刚上任的县尉刘源在最后规定的时间内也没有捕获贼人,因为任职时间不足,没有革去其官职。但之后则终止发放其俸禄,在此当差的弓手也按照处罚条例进行惩处。
除了抓贼,弓手还有无数的杂役要做。虽然大元政府三令五申不得骚扰基层,不得随意差遣弓手“占差”,但是谁让大元的基层养不起这么多专职的公务员呢?于是元代弓手除了抓贼,还担负很多别的职责。
正经差事包括巡夜。元代宵禁是很严格的,晚上七点到九点就开始宵禁,行人不许外出,凌晨三点到五点宵禁解除。城里的宵禁就由弓手执行。碰上不守规矩的“夜游神”,弓手抓到了就打他板子。没官身的打27下,有官身的打7下。不过有官身的也可以花一贯钱赎罪。
又如向导。古代大宗货物运输时要分批,把每批分作若干的车或船,以其为一组,一组一纲,称作“纲运”,如“生辰纲”“花石纲”都是如此。关羽要是在元代当弓手,当纲运路过涿州地面时,他就要全副武装,给车队迎来送往当向导,免得被“好汉们”截了。
再如巡盐。无论哪朝,盐在中国古代都是专卖,查私盐是必须的。元代巡查私盐的差事就是正经落到弓手头上的。因为这是和抓贼一样的正经差事,所以关羽要是出门“巡盐”,官府会给米一升,马吃的草料、粟给三升。每天如此。
既然县尉手下养不起更多的专职公务员,弓手们必然能者多劳。除了巡夜要每天进行外,小地方没有那么多贼要抓,所以关羽这个弓手,除了朝廷的正事,大哥的琐事他也要帮着干,这也是公务。比如验尸、押车,本来应该由刘备这样的主管做的,可能就交给二弟去干了。
值得一提的是,关羽的职位虽然名叫“弓手”,但其所配装备里其实没有弓,至少在元初没有弓,因为元政府一直禁止民间持弓。不过随着元朝统一战争的结束,日常乡里防贼抓贼的任务渐重,官方就逐渐放宽弓箭禁令,从只允许蒙古军人持弓,到汉人弓手都能持弓,这个放宽的过程大约持续了15年时间。不过弓箭毕竟杀伤力强,所以弓手所用的弓箭平时都是统一锁在县衙,只在弓手出门抓贼时发放。
但是,由于弓手平时的任务主要是抓贼和巡逻,弓箭这样致死性强而停止力不强的武器,平时并不适合弓手用来执行巡逻任务。所以大部分时间,弓手其实是持闷棍的。而这样的长杆,平时也要给蒙古军官管理,没有蒙古军官的,由各路达鲁花赤及色目官人收归之后,交由提控官统一管理;弓手执行完任务之后,器仗则由各处的主簿、县尉、巡检等收齐后统一管理。
知道了元代弓手的职责和待遇,读者想必能理解,小说中公孙瓒看到涿郡马弓手关羽伟岸身影时,为什么会不禁说出“埋没英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