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1946)生于英国,凯恩斯的父亲是剑桥大学的政治哲学教授,曾为大学编制不少经济方法学与逻辑学的研究教材。从小在剑桥生活,凯恩斯于1902年顺理成章地考进剑桥大学。
毕业后,凯恩斯随即被政府聘用到财政部,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为英国的财政出谋献策。凯恩斯原本是一个自由贸易论者,直至20年代末仍信奉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认为保护主义对于国内的经济繁荣与就业增长一无可取。甚至在1929年同瑞典经济学家俄林就德国赔款问题论战时,还坚持国际收支差额会通过国内外物价水平的变动,自动恢复平衡。但1929~1933年的大萧条,让他改变了自己的立场。他于1936年发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简称《货币通论》)一书,创立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此时,他考虑的不只是经济,还有政治行政与社会民生,不同意完全尊重自由市场的态度。凯恩斯认为那只“看不见的手”解决不了经济危机问题,经济这么萧条,股市这么低迷,失业这么严重,应该有“看得见的手”出面。
凯恩斯所说的“看得见的手”,主要就是指国家直接干预。凯恩斯在《货币通论》的《总论》中提出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政府可以通过建设桥梁、大坝等公共项目,雇用失业人员。这批人就业后用领取的工资购买食品等货物,从而刺激了对这些货物的需求,生产这些货物的厂家又会雇用更多的人。这些就业人员又刺激了另一轮的需求,增加了另一些人的就业。在他的书里有一个著名的“挖坑理论”:
雇200人挖坑,再雇200人把坑填上,这叫创造就业机会。雇200人挖坑时,需要发200把铁锹,生产铁锹的企业开工了。铁锹厂的生产,带动了钢铁厂的生产。当他发铁锹时还得给工人发工资,同时铁锹厂、钢铁厂的工人也有工资,这样食品等日常消费也都有了。等他再雇200人把坑填上时,还得发200把铁锹,还得发工资……
凯恩斯主义的确使西方国家从大萧条中走了出来。而在美国大萧条期间,罗斯福新政大量借鉴凯恩斯主义:由政府主导投入货币购买股票托市,并大量投资基建,设立大量义工岗位,由国家出钱,有效地挽救了经济危机所导致的社会崩溃。
然而,凯恩斯主义也遇到了很大的挑战。1973年的石油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出现失业与通胀并存的“滞胀”现象,被反凯恩斯主义学派视作政府长期执行凯恩斯政策的恶果。原计划经济国家纷纷转而投向“看不见的手”,市场经济理论进入发展**,凯恩斯主义逐渐退入一个相对低迷的时期。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不久,我国便出现了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的迹象。中央政府运用凯恩斯主义,于1998年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也就是所谓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增发10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之后几年一直连续增发,大规模增加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实践证明,1998年之后一段时期内实行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再次让凯恩斯主义隆重登场。几乎所有东西方政府,都运用财政刺激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积极刺激有效需求。我国在当年年底开始出台实施总规模4万亿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采取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十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前一次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相比,这一次的力度更大,方式更多,效果更加显著,对国际经济的影响更大。
针对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许小年尖锐地指出:“凯恩斯主义害了中国。”
张维迎则说:“中国经济不能再任由凯恩斯主义忽悠了。”张维迎认为:凯恩斯主义关心短期问题,不关心长期问题。而“短期”有时候太短,来不及逃的时候问题就发生了。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出台各种各样的刺激政策,增发货币,增加贷款,降低利率,扩大投资,发放政府补贴等,遏制通货收缩。但才一年,就开始讨论如何遏制通货膨胀。也就是说,凯恩斯主义是一味虎狼之药,而且治标不治本。
是药三分毒。凯恩斯主义只是非常时期的一味药,至于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恐怕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