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也要交税吗:遗产税(1 / 1)

2013年,有关遗产税即将开征的消息在网上热传。据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而在2013年2月,国务院已同意并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称“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很快,网上就有了遗产税《新版草案》流传,声称80万为起征点,引起了网民们的热议。

2013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做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土地不征契税”的批复,从侧面说明了遗产税在近期不会开征,因为房屋和土地是遗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杨崇春在本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遗产税开征方案尚未形成。

和热传开征遗产税一样,国家税务总局的“不征契税”的表态,让一部分人叫好,也让一部分人不满。赞同开征的,认为遗产税可以调节贫富差距。不赞同开征的,认为开征会引起或加剧财富的转移。公正地说,赞同与不赞同开征的理由都是客观的。而一项新的税收政策的颁布,本身就无法做到各方兼顾,只能是多种利益权衡之后的最优选择。

究竟什么是遗产税?现在哪些国家在征收遗产税?国外遗产税的起征点是多少?是如何计算税率的?开征遗产税于国于民有哪些利弊?

顾名思义,遗产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也直接称其为“死亡税”。最早的遗产税始于古罗马帝国,距今2000年。现代意义的遗产税则始于400年前。截止到2010年年底,全球有85个国家地区(37亿人)征收遗产税或者变相的遗产税。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有遗产税,如美国、法国、日本。

美国遗产税没有起征点,1万美元(含1万)以下的税率为18%,阶梯式递增税率,150万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5%。遗产遗留人死亡前三年的财产赠予也在开征之列。美国的遗产税在2010年停征一年,2011年恢复征收。

法国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遗产税起征点为7699欧元,税率为5%,然后阶梯递增,超过1722100欧元,税率为40%。若是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税,则税率更高,最高会达到45%。若是远亲之间的遗产税,最多须交60%。其中有一些烦琐的计算方法以及免税优惠,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

日本的税率是1千万日元以下征收10%,税率依次递增,直到最高的税率是超过3亿日元,征收50%。这是2003年的税制改革之后的税率,之前的最高税率高达70%。

遗产税能防止贫富过分悬殊,此外还有利于培育社会勤劳致富的意识和品质,激发富二代、富三代们自强自立,拥有创造财富的动力,更好地推动社会财富分配的公正和公平。最后,开征遗产税,能增加国家税收。

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去世后,在台湾留下价值逾600亿元新台币的遗产。扣除配偶的一半,还有300多亿元须缴税。这300多亿扣除捐赠、免税、扣除额等,遗产净额238亿多元。2010年,台湾税务部门核定其继承人按照50%的遗产税税率须缴遗产税119亿多元,创下台湾最高遗产税纪录。由于王永庆是在2008年10月15日过世,而台湾将遗产税最高税率降为10%则是在2009年1月,因此仍适用最高50%的旧税率。有人开玩笑说:如果王永庆多活三个月,后代将会少缴95亿多的遗产税。

在各国的遗产税征收中,实行的都是个人主动申报制。如果不主动申报,其惩罚会非常严厉。

台湾一位黄姓富人,留下一块价值数亿的土地遗产。最后家属仅仅得到区区61元。原来,该人于1994年去世,直至2011年,其家属27年来一直未申报遗产税。直到税务部门发现,核定遗产总额2.4亿多元新台币,扣除遗产税、罚款、滞纳金、利息、值增税,遗产只剩61元。

尽管遗产税已经不会在近期开征,但从长远来说,开征遗产税是大势所趋。不过,专家们一致认为:开征遗产税,一方面需要合理确定起征点,让遗产税真正成为合理化社会财富分配,调节人们收入水平的杠杆,避免其成为“穷人税”;另一方面,则需要有一个起征点的调整机制,像个人所得税一样,随着人们的收入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