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乡村温柔》的故事梗概,《齐鲁晚报》已经连载了,不少喜欢你的读者也在打听从哪里能买到书,咱们先告诉一下读者这本书是写什么的好吗?
答:小说以第一人称模拟主人公牟葛彰在沂河边练讲演,边自语独白,边自我解嘲,说相声似地嘟哝了三天(自然地形成了小说的上中下三卷),诉说了自己的家庭历史和个人经历。他小时讨过饭,长大了外出打工,一次冒名顶替到建设兵团种地,又到无人过问的黄河滩头垦荒和躲避阶级斗争,经历了不少艰难困苦,只是几次不期而至的艳遇,给他不堪重负的生活增添了些许温馨。最后在改革开放中就成了“农民七(企)业家”和“正邪(政协)委员”。还有他父母可笑可叹的特殊经历,以及沂蒙山钓鱼台村的家长里短等等,共同构成了这部小说与乡土共存的五味人生。我试图以两代人的遭遇、一个人的成长为线索,来描摹和呈现沂蒙山人的思维方式、生存方式及文化形态,以及它们形成的思想和情感依据。
《乡村温柔》选用的是农民的视角,“我”就是农民中的一员。农民那种刻苦耐劳、坚韧乐观、善良智慧等传统的民情民性,也是我想表现的,还有沂蒙山人的奉献精神及其个性是怎么样潜移默化地形成的,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等等。
问:有评论家说这部长篇的出版,标志着您营造的“沂蒙山世界”大功告成,是指什么?
答:我最早的作品大都是部队题材的东西,像《深深的海洋》了,《静静的海岛》了,《一个人的海滩》及《那年冬天在岛上》了等等,那是一束同类地域、同类题材的东西。八十年代初,我从部队转业回到我家乡沂蒙山之后,有那么两三年我仍然沉浸在那样的一种氛围里面。我不轻易转移阵地。当我适应和熟悉了农村生活,调度起我关于童年生活的记忆的时候,我写了《钓鱼台纪事》。此后就一直没离开过钓鱼台,我差不多围绕着钓鱼台经营了有十五年之久,那还不形成一个小世界呀?我理解评论家们说的这个特别具有个人色彩的小世界,首先是指相对固定的地域性,其次是与之共存的人物、精神、情感与话语的共同性。你一看就是钓鱼台出来的人,他们说着一样的方言土语,有着差不多的思维方式等等、等等。比较成熟一点的作家都是有这么一个小世界的。这个长篇也算是钓鱼台系列的一个小结吧,我以后估计还会写沂蒙山,但不会再写钓鱼台了,比方写写那里的小县城什么的。我不轻易转移阵地,但我会慢慢地转。当然这又会是一外漫长的过程。
问:您笔下的这个小世界永远都是那么温柔、温馨,这部小说第十三章的开头有一段牟葛彰的话,“我喜欢说一些美好的事物、温暖的故事、轻松的话题,而极力回避痛苦、残酷、丑恶、尴尬之类的事情,我就是这么个人,这与我的性格、心地及周围环境的熏陶也有关。痛苦是肯定都有的了,谁没痛苦?我只是不说”。有评论家说,这段话比较能代表作者的创作思想及审美情趣,您个人是怎么看的呢?
答:我承认这段话是我自己的观点,只是借用了主人公的口吻将它说了出来。作者在生活中所感兴趣的及注意捕捉的,一般都是和他心灵相接近和亲切的东西。这就形成了不同作家不同内容和风格的作品。当然,生活中并不都是喜剧因素,《乡村温柔》里面也免不了要写到一些“小沉重”,甚至是很悲惨和残忍的事件,但我写到最惨烈之处的时候,往往立即煞住或笔锋一转,以一种幽默、调侃、揶揄的喜剧手法,来冲淡和超越悲剧。这种对生活的处理,一方面与我的性格爱好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对生活重新审视的结果。历史当然充满着悲剧,但当这一页被掀过去之后,再回眸这段生活,痛苦的程度往往要减轻,尤其在历史开始了新的一页之际,乐观主义将使沉重的历史回归为喜剧。所以马克思说,人类能够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
我是一个理想主义、温情主义和乐观主义者。温柔是一种品格,我追求这种品格。
问:这部长篇的叙事方式很独特,是让主人公在河边准备讲演稿的形式,在那里自言自语,您为何要用这种形式呢?
答:我在部队当新闻干事的时候经常给部队首长写讲话稿,写得多了,我就琢磨着它是可以展开故事、抒**感、表白心迹的,我们那时听忆苦思甜报告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讲用,有时听着也挺受感动,遂将它移植过来当作小说的一种样式了。
这种形式比较自由,用起来也比较得心顺手。想想看,一个人蹲在河边嘟嘟囔囔,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他可以冠冕堂皇地说大话,也可以窃窃私语地说隐私;他可以正说着过去,又倒过头来说现在;还可以说着说着又想起了某人(记:你让主人公不时地想起韩香草,又不彻底地作交待,就像有根线拽着一样,特别吊读者的胃口),挺来劲儿是不是?
这种形式就特别要求两点,一是靠细节连缀,二是靠生动的语言。我欣赏这样一句话,叫做作家靠作品活着,作品靠真实立着。那么真实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靠细节。二一点,我对我的语言比较自信,凭我流畅而有味道的语言,就不愁吸引不住读者。
问:读您的作品,确实能体味到一种阅读的快感,很流畅,也很幽默,您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
答:语言的问题,确实是我十分在意的一个问题,我主张文学语言要生活化,口语化,正像韵律并不就是诗一样,语法也不是文学,语法规整的语言吸引不住读者。我注意将一种方言、俗语、古文和时下流行的一些词汇揉和在一起,形成一种朴素实在、自然流畅而又具有幽默调侃意味的现代文学语言,我觉得读者是买账的,是喜欢的。
我记得鲁迅先生说过,作家的本事在于有些话你比一般人早说了一点,群众还没这么说的时候你先说了,有点先知先觉的味道。可现在不行了,有些话作家还没开始说的时候,群众先说了,有时群众说了你还不敢说,那么作家的本事体现在哪里呢?就在于你能将群众的语言变成自己的语言。所以我比较注意向群众学习,向生活学习。我语言中的那点幽默主要是来自生活,来自群众。
我主张语言简洁、生动。那么,怎么生动呢?就是多用动词。比方,我说一个人表情很古怪,像急于解手而又找不着地方的那么种表情,可能比别的说法生动一些。
还有一个语言节奏的问题。这本书里我经常在一些成语里面加了这个,比方热情好这个客,憨厚朴这个实了等等,这首先是符合人物身份的,一个只上了两年学的人,他猛丁说个新词儿的时候还是要结巴一下或停顿一下的。还有一些口头语,它本身好像没什么意义,但有助于刻画人物。我比较注意保持语言的一种内在的节奏,如同我们走路,你按进行曲,按四分之二的拍子走路大概比较顺溜,你若一会儿来一点四分之二的拍子,一会来一点圆舞曲,那绝对要乱套。读书也是这样,不讲节奏的语言没法读,更享受不到一种阅读的快感。
问:有报道说您是新乡土小说的代表作家之一,你对新乡土小说是怎么看的呢?
答:我记得新乡土小说的提法最早是《上海文学》先提的。九十年代初,我接连在《上海文学》比较重要的位置发了五六个中短篇,他们觉得我在写农村题材方面还是有点特色,正好那段时间,还有几个作家也写了些类似的东西,就同新市民这样的提法一块儿提出来了。我觉得之所以叫新乡土,当然还是与一般农村题材以及过去的一些乡土小说有些区别,比方更加重视地域及民风民俗了,不太讲究典型环境典型人物了,将一些大的政治运动推到背景当中去了等等。
我承认我是一个地域作家、乡土作家、特色作家,我经过努力可以成为一个比较著名的作家,但永远成不了大作家。不要太重视著名这两个字,我家乡有一种八宝豆豉就比较著名,但它再著名也只是一种咸菜,跟满汉全席之类的大菜远不是一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