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斯特德的酒馆就在主路上,往北面出城的方向,过了肉铺和葬仪店之后就是。这间酒馆并不大,但自从南边那家酒馆变成了乡村商店之后,它就成了岛上唯一的一家。在冬天,酒馆里通常都是空****的,但忠实的老顾客们让它还能经营下去。岛上的居民可不想丢失他们当地的传统。酒馆不光菜做得很有特色,还发挥着不少其他的作用:这里是岛上这片地方唯一的社交中心;如果你是家里还没有装电话的那种人,你还可以骑单车来这里用电话;更重要的是,人们会来到这里,聊聊那些私下传播的八卦,或是看后面房间的彩色电视。特别是在周六有赌球活动的时候。每当英超联赛中有球队进球,酒馆老板为此摇起铃铛,便是客人们再来一杯的时候。
酒馆把当地人聚在一起,正如半根木头把红砖都穿在一起,包括已经裂开的那些。至于那茅草屋顶,大家认为一定还能用个二十年。那可是不错的稻草。但老板肯定得把北边的青苔给清理清理,不然潮气可就要进到屋子里来了。
罗阿尔德在他的叔叔突然心脏病去世之后接管了酒馆。这件事对他来说简直是天赐良机。他在自己主岛的那间公寓厨房的餐桌上展开了婶婶的那封来信,那让他意识到,过去几年一直困扰着他的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她在恳求他,却并没有指望他能答应。她说:“在卖掉酒馆之前,我得先问问你的意见,罗阿尔德。”
这就是一个敢与不敢的问题:采取行动,振作起来,辞掉工作,收拾行囊,开车去港口,坐上渡船,开始新生活。他离了婚,和前妻没有孩子,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这很遗憾。要是他的**更合作些,他今天可能就已经有了孩子,妻子也不会离开他。
现在,他的前妻已经是两个小天使的母亲,其中一个孩子头发长长的,是演唱着关于爱与世界和平的伤感歌曲的祖国花朵。她很幸福,这幸福让罗阿尔德很恼火。罗阿尔德真是恨自己居然会恨她。
作为反抗,罗阿尔德决心寄情于工作。不算多么快乐,但这样做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好处:有助于他打发时间。事实上,他的时间全都花在了备课、批改作业、参加教职工会议,以及诸如校长的新居、同事间的绯闻这类无聊的八卦上。
渐渐地,他的伤口上开始长出了一块小痂。
只要能再有多一点点的空气,这块痂就会变硬,最后脱落。他很确信这一点。也正是这个想法让他心中躁动不止——他需要空气。怎样的空气都好,只要不是教职工休息室的空气,或者是这镇上任何一个地方的空气。这里的空气里弥漫着烟雾,学校的琐碎工作将他摁在地上摩擦,摁进那沥青路面里去。他只能气喘吁吁地把自己拉起来,拉到他那位于三层楼的公寓里去,心中装满罪恶感。那罪恶感来自手中购物袋里装着的威士忌与香烟,来自他居然没有精力把任何一个女孩子邀请回家,脱下她们的衣服。他后悔自己从未慢慢享受过的时间,遗憾自己从未来得及烹饪的美食,没有读过的好书,还有那些自己都已忘记的梦想。他的生活里好像什么也没有。
只有一个答案。
在码头买船票的时候,罗阿尔德说他只买单程,那个白胡子的船员把他从头到尾仔细打量了一番。船夫的目光还落在他的车里:那里面堆满了袋子,有一株盆栽、几本书、一个梯子形书架,上面没有放书的地方木头已经开裂泛黄。副驾驶座位上放着一个盒子,里面有一台收音机和一堆磁带。这辆车的司机是该算作迷失方向的小镇人,还是即将成为岛民呢?
船员并没有表露出什么,他只是接过罗阿尔德从车窗里递出来的钱,塞进自己腰间的钱袋,然后一只手指了指后面的露天甲板,另一只手挥了挥,指示下一辆车往前开。新任酒馆老板开车上了船,生满铁锈的金属坡道在他的西姆卡牌轿车的轮胎下嘎吱作响。
在一条孤独的乡间小路上,庄稼长得一眼望不到头。罗阿尔德在这里停下车,走了出来。岛上温暖的空气击中了他,仿佛是天空在那一刻滑进了他的肺里,让它们膨胀了起来。很快,自然的芬芳充斥了他的鼻子,那香气中氤氲着最强烈的回忆,在乡间小路上骑自行车、母牛、在岸边打水漂的大人、在夕阳下吃刚捕上来的鱼……种种往事碎片如羽毛般轻盈,拂过他的脑海。
他仰面躺在一片大麦与发光的罂粟花的海洋中,享受这一切。突然,一只云雀的歌声充满了整个世界。他好不容易才看到了那只鸟,一个闪烁的小点高悬在蓝色的天空里,是它带动了整片天空。
酒馆的老主顾们在好几年之后终于习惯了他。
酒馆重新开始营业的时候他们都到了场,婶婶对他热情的介绍显然起了很大的作用。很明显,大家都喜欢她。同样很明显,当地人对她即将搬去内陆和家人一起生活感到很难过。但她的孙子辈们是她更大的牵挂,她的风湿病也把她折磨得不轻。再说她思念奥卢夫。人们能够理解。
不过,他们并不理解罗阿尔德为什么是一个人来的。岛上的人不会离婚。只要能让事情简单点,并且房子足够大,就这么撑下去,睡在不同的卧室里就好了。岛上的人从来不会公开讨论自己的私人问题,尤其是和不熟的人。任何关于私事的谈话都只会发生在彼此信任的朋友之间,即使你要坦白什么,也只会说上十分有限的几句话,透露一点点信息。
出于同样的原因,罗阿尔德一到岛上就介绍自己是个离了婚的大学预科学院老师,还坦率地聊到自己的开放式婚姻不怎么成功,大概不算是个明智的举动。或许他也不应该透露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写一本小说,还有说他自己喜欢裸泳。但在当时,他以为第一天就坦白说出来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好事,因为这样大家就知道该如何和他打交道。换作是在今天,他大概就不会说太多了。
尽管如此,当地人还是给了他一个机会。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也没有其他聚会的去处。而随着时间过去,他们也开始接受他。他甚至怀疑其中几个人对他怀有相当的同情。这是相互的。
不可否认,在他上任的第一天晚上,他做得最明智的一件事,就是向大家保证一切都会照旧,厨师会留下,菜单上连标点符号也不会动几个。不过,坦率地说,要是菜单上的标点符号能改正确,再把酒单上“牛爹利蓝带”更正成“马爹利蓝带”,就更好了。但不管拼写多么糟糕,这里的菜的确很好吃,厨师也是个好人,他说话不多,却很容易把人逗笑。他原来是罗阿尔德的远方表亲,但一直到第二年他自己提起,罗阿尔德才知道这件事。
酒馆里常有人进来偷东西,罗阿尔德无法搞明白这到底是从他搬来才开始的,还是奥卢夫在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他在电话里小心而含蓄地问了自己的婶婶,她回答说奥卢夫在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过有人闯入的事,只是有时对储藏室的食物消耗得那么快感到很奇怪。她听起来对这个问题有点焦虑,但罗阿尔德很快就把这当成了无关紧要的事情,迅速带过,对她说了葬仪店老板痛风的事,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但罗阿尔德还在思考着这件事。有一天他发现了小偷是怎么进来的,只是这反而让事情显得更奇怪了。
亲爱的莉芙:
我还在书店里度过我的童年的时候,我有一个假想的朋友叫约翰·斯坦贝克。我父母太忙顾不上我的时候,或者当我在学校感到难过的时候,他就会陪着我。整个上学期间,我只被赶出过教室一次,是因为约翰·斯坦贝克在我的英语老师提问的时候突然从她的**伸出了头。她的问题是关于《人鼠之间》(Of Mice and Men)①1的,这本书你一定要读。那场景让我实在没忍住笑了出来,而一旦笑了出来,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我的英语老师气得要命,因为我一直盯着她的腿。现在我躺在这里,那场景依然能让我发笑。
从那天开始,我的同学们更喜欢取笑我了,但他们从来没能发现我的秘密,我想这大概让他们很受挫吧。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这个看不见的朋友的事,但我觉得我可以告诉你。
爱你的,妈妈
1① 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的中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