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动机的动作或行为。上面只是说判断是事体,就它是事体说,它牵扯到判断者底性格,它有它底环境,历史,及一时一地底因果系中的特殊的事体,某一判断在某时某地发生,总有好些特殊的因素。但是判断不只是以上所述。它同时是一有动机的动作行为。我们固然不要以为判断有本段所提出的情形,就忘记它有A段所提出的情形,我们也不应因它有A段所提出的情形,就忘记它有本段所要提出的情形。有动机的动作或行为总不只是一件普通的事体而已。它牵扯到思想。有时它只是思想上的活动,而没有语言或其它动作上的表现,有时不但是思想上的活动,而且有语言或其它行为上的表现。它有时是耳闻目见的事体,有时不是耳闻目见的事体。
2.官觉或想像的内容。判断既总是思想活动,当然有它底内容。思方面底内容暂且不论。除思外,尚可以有官觉底内容及想像中的意像。有时也许二者得兼,有时也许二者不兼。或者说有时有官觉底内容以为内容,有时没有官觉底内容以为内容。老远看X而认X为树就有判断,看X而见树也有判断。这或许是非常之简单与直接的判断,这也许是日常生活中最常遇着的判断。在这样的判断里,有官觉底内容以为内容。看X而见树,X是判断中官觉方面的内容。有些判断没有这样的内容。关于已往的判断没有直接的官觉成分,关于逻辑的判断也许连间接的成分都没有。想像中的意像成分似乎总是难免的。判断总逃不了思,而照我们底说法,思难免有想像上的寄托。普通所谓抽象的思想,照我们底说法,也有想像上的寄托,判断既是思想活动,意像成分总是有的。这就是说,判断总有意像以为内容。
3.思议底内容,命题。思方面底内容当然有意念,概念,意思及命题,(就显现说)而主要的是命题显现底发生。命题显现和命题底分别,前此已经谈到。后者相当于表示命题底句子底样型,而前者相当于表示命题底句子底凭借。命题显现底发生和命题及命题显现都不一样。它与命题底分别显而易见,前者是事体,而后者不是事体,它与命题显现底分别稍微麻烦一点。命题显现底发生是一件事体,就它是一件事体说,它也许是判断这一件事体中的主要的事体;但是它只是判断这件事体中的一部分的事体,不是判断内容中一部分的内容。命题显现是判断内容中一部分的内容,它不是显现底发生,而是所发生的显现。我们在这里所注重的是内容,所以所注重的不是命题显现底发生,而是发生了的显现。命题显现也可以说是一件事体,可是主要点是它同时是判断底内容。别的思方面底内容,此处从略。意念或概念也许重要,就某某方面说,它们的确重要,可是我们在这里所注重的内容,不是意念或概念,而是命题。就显现说,我们所注重的也是命题显现。
4.判断底对象。判断不只有内容,而且有对象。主要的内容是思方面底内容,主要的对象也是思方面底对象,主要的思方面底内容是命题显现,主要的思方面底对象也是命题所表示的对象。我们现在不从显现说,从命题说。就命题说我们可以有特殊的命题,有限于一时一地的普及命题,也有普遍命题。这些命题所肯定的对象也就是判断底对象。我们在这里只能说对象,不能说特殊的事实或普通的情形或共相底关联或自然律或固然的理,因为这些都牵扯到判断底对错和命题底真假。我们既然没有谈对错及真假,当然只能谈对象,不能谈对象之为事实与否或普通情形与否或固然的理与否。对象可以是这些而不必是这些,我们不要以为它不是这些的时候,它就终止其为对象。判断总是有对象的,无论这对象是事实与否或是普通情形与否或是固然的理与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于判断所特别注重的也许是对象。
5.断定一命题之为真。可是,就我们在这里的分析说,我们不特别地注重对象,我们认为判断中主要的成分是断定一命题之为真。或者说间接的兴趣也许在对象,而直接的兴趣依然是在命题。并且对于此命题我们特别地注重断定这一成分。这一成分以后再说。对于判断我们特别地注重内容,对内容,我们特别地注重思方面底内容。其所以如此者因为我们特别地注重命题及命题底断定。命题底断定也许要求助于想像,记忆,指示,语言……等等,然而命题本身总是判断中的主要成分。可是命题总是抽象的,总是相当于表示命题底句子底样型,而不相当于句子底凭借,就是特殊的命题也是如此。命题总不只是命题显现而已。由判断中的命题显现到判断中所断定的命题总有相当的步骤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