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题当然是独立于某种语言文字的。语言文字与思想底关系既如以上两段所说,语言文字与命题底关系,我们不必多谈。命题既是思议底内容并且是属于思议底结构或图案的,它当然是独立于某种语言文字的,这就是说,它独立于甲种语言文字或乙种语言文字或丙种语言文字……。它既然独立于某一种语言文字,它当然不为某一种语言文字所包办或特殊地表示。翻译命题在理论上不成问题,虽然在事实上实行起来也许有问题,至少有时是不容易的。这是理论与实行底问题。科学,算学逻辑方面的文章比较地容易翻译,哲学文章有时可以翻译,有时不能翻译,文学文章,尤其是创作方面的文章,大都不能翻译。前一方面的文章所翻译的是命题,后一方面的大都不是。这翻译问题不是本节底主要问题。
2.就思议底历程与寄托说,命题不独立于语言文字。命题虽独立于此种语言文字或彼种语言文字,然而它是否独立于语言文字或表示工具,仍是问题。我们在本章把语言文字限制到日常生活引用的语言文字,所谓语言文字是狭义的语言文字,既然如此,它不包括种种其它的表示工具例如算学或逻辑符号。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命题是否独立于语言文字,即令独立于语言文字,是否独立于表示工具。对于前一问题,当然要看思议底内容如何与思议者如何思议。所谓思议底内容如何,就是思议是属于哪一方面的。如果是属于算学逻辑,它大致是独立于语言文字的,如果内容是属于日常生活的,它大致是不能独立于语言文字的。我们前此已经表示过,思议底内容,就历程说,要寄托于意像或语言或符号。有些人也许需要寄托底程度高,有些人也许需要寄托底程度低。大致说来,寄托总是免不了的。寄托虽不限于语言文字,也不限于某种语言文字,然而只要有寄托,在语言文字上,命题总不能独立于语言文字。这是就有寄托于语言文字底思议说。
3.就思议底图案或结构说,命题虽独立于语言文字,然而不独立于表示工具。但是有无所谓寄托于语言文字的思议,例如逻辑和算学。这些思议虽不靠语言文字,然而仍不能独立于表示工具,例如符号。这类的命题也得要寄托在符号身上。在算学史上,“0”这一符号就非常之重要。没有这一符号或可以代替它的符号,一部分的算学上的思议也许就发展不出来。我个人对于复杂一点的逻辑命题,就得利用符号把它写出来,即不写出来还是要利用符号。别人底需要也许没有如此大,但是,不至于有没有此需要的人。我虽不懂算学,然而我疑心算学上的命题有同样的情形。这类的命题即令它们独立于任何语言文字(不仅它独立于某种语言文字),也不独立于表示工具。我们在这里所要表示的思想是普通所谓“Expressionism”一部分的思想。离开表示工具(照表示工具底宽义用法,语言文字也包括在内),我们不能思想。我们现在不谈比较宽泛的思想,只谈命题,因为我们底兴趣在命题。照(2)条底说法,我们底意思是说,没有独立于表示工具或语言文字的命题,虽然有独立于某种语言文字或某种表示工具的命题。
4.没有不能表示的命题。照(3)条底说法,我们得承认两结果:一是没有表示不出来的命题,二是不说出来的命题不是没有表示的命题。就头一点说,我们有时的确说“我有某种复杂的意见,可是,我不能表示”。这情形是实在的。在这情形中,我们似乎只有思议历程中的意思,这意思还没有凝固成命题,或者说还没有形成思议结构或图案中的命题。就意思说,它已经有表示,不过它所表示的不是所思的命题而已。这情形多半可以从思议者眉头一皱看得出来;有时尚不止于此,有时他先用几个表示方式,然后次第撇开,以求达到他所认为满意的表示为止。命题仍没有不能表示的,这实在也就是说,只要所思的是命题,它已经有表示了。就第二点说,不说出来的命题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这只是说,它不是思议交流中的货币,而只是思议者所囤积的命题而已。这不是说,在思议者本身,这命题根本没有表示或者没有寄托在表示的工具上面。
总而言之,思议底内容,就结构说,独立于语言文字或哪种语言文字,英文或中文,命题当然如此。可是,虽然如此,思议底内容不独立于表示工具。假如只有前者而无后者,我们在本书不必提到语言文字。命题虽不必用这种语言文字或那种语言文字表示,然而总得要有一种语言文字或一种表示工具去表示。这又回到最初所谈到的官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