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与不只是自然项目。如以前及本章所述,自然只有类型性或相对性,没有已经或正在成分。如果有将来的自然界,当然也有将来的自然项目,或在将来有将来的自然项目。川流不停,时间不会打住,只要有知识类,本然会成为自然,而在自然的时空架子中,不会没有可以安排在此架子中的项目。除非时间打住,这些项目总不至于打住。可是自然项目之有是以假言命题表示的。假如没有知识类,相对于该知识类的自然项目也没有。说有自然项目,当然假设某某知识类继续。要紧点是我们并不要求自然项目已经发生或正在呈现。所谓“所与”是要的的确确呈现的,它虽是自然项目,然而它不只是自然项目而已。
2.事实也不只是自然项目。在这一点上,事实和所与同样,事实也要的的确确存或在,这就是说,它总有已经或正在成分。它虽是自然项目,然而它不就是自然项目或只是自然项目。它是接受了的,安排了的,所与,也就是接受了的,或安排了的,自然项目。如果我们从自然项目着想,我们会想到,它不一定是事实,虽然它可以是事实。现在的自然项目也许是事实,也许不是事实,这要看它是否为官觉者所官能得到,与是否为官觉者所接受与安排。如果它为官觉者所接受或安排,它是事实,不然,它只是自然的项目而已。至于将来的自然项目,它不是事实,只是事实底可能的材料而已。事实底材料不是事实,好象书店里的书,或图书馆目录室里的书,尚不是图书馆书架子上的书一样。
3.有将来的自然项目。从知识者设想,将来的自然项目确是有的;这不过表示时间不会中断,知识类继续存在而已。自然的川流不中断,时间不会打住,时间既不打住,“时间”这一规律当然可以继续地引用;这也就是说,我们在事先已经知道时间这一规律可以继续引用,而不至于现在打住。所谓东西事实事体就不敢说了。这意思当然不是说东西类,事体类或“事实类”,而是说某某东西或某某事体或某某事实。我现在有这张桌子,我知道tn会来,可是,等tn来时我有没有桌子,我可不敢说了;我也许可以说十之八九在 tn来的时候我仍有桌子,但是,我不敢说我一定会有。究竟有没有,我仍然要等tn降临。明天我有没有桌子虽要等待明天降临,然而我不必等明天(某年某月某日之第二天)降临,然后方知道有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