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以暂不论时间问题。空间问题一部分已经说过。上面讨论有间无间底时候,我们已经表示时间空间问题都有,所谓有间或无间,可以是时间上的有间或无间,也可以是空间上的有间或无间。在我们底讨论中,我们的确注重空间问题,的确撇开时间问题。其所以如此者,一方面因为时间底问题比空间要复杂得多,我们不能不专节讨论;另一方面,时间大都没有空隙问题,或对于大多数的人,时间不发生这样的问题,而空间有这样的问题。有间无间问题与时间底关系小,与空间底关系大,此所以讨论有间无间问题,同时也是讨论空间问题,而不是讨论时间问题。可是,空间有另一套问题而这一套问题,不只是有间无间而已。
2.不接连说。从前有人要求因果在时间空间上有接连。休谟就有这一要求。所谓接连颇不容易解释。时间上的问题,我们既不讨论,时间上的接连问题我们也撇开。所谓接连似乎不能作为一种算学式的连续,所谓算学式的连续,是说在此连续中的甲乙两项目,无论相隔如何的近,总有无量数的居间项目,此所以对于任何项目,都没有最近的次一项目。所谓接连,似乎是说如果甲乙相接近,甲乙是彼此底最近的次一项目,果然如此,它决不是算学式的连续。可是,如果这说法不错的话,因果在空间上要求接连,就是要求它们彼此是彼此底最近项目,这就是说,所要求的一方面是有间,另一方面,又没有别的事体居据其间。照这说法,只有相接连的事体才是货真价实的因果,不相接连的事体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说它们有因果关系,这只是说,它们可以分析成一串的事体,而这一串之中,彼此底最近的次一事体有因果关系而已。我们不赞成此说法,我们要求因果无间,而这说法要求因果有间,我们要求因果之间有别的事体,而这一说法要求因果之间没有别的事体。
3.接连说可以避免远近问题。可是,假如我们接受这接连说,有一问题可以免除。如果因果是要相接连的,它们虽有空间上的距离问题,没有远近问题。距离一定要近,可是,近到如何程度就难说了。无论如何,距离不能近到零,只是非常之近而已。这非常之近,当然是不能划界限的。就这一方面着想,距离问题,也是麻烦。我们既不接受这距离说,我们不仅有近底问题而且还有远的问题。因果之间既可以隔着许多别的事体而不必隔着许多别的事体,彼此之间底远近都发生问题。两件事体要相隔多么近,才有因果,或相隔多么远才不成为因果。因果之间是否有距离上的限制呢?这问题也牵扯到背景问题,背景问题我们现在不讨论。我们在这里只说,如果距离底远近是毫无限制的,则宇宙间任何事体都可以发生因果关系,而所谓一因果关系也许牵扯到整个的宇宙。为避免这一可能起见,我们似乎不能不说,距离太大的事体不能有因果关系。可是,所谓“太大”应该怎样说呢?
4.远近问题在现在无困难。这问题在从前相当的麻烦,在现在我们可以有一简单的说法。我们可以把时间上的距离和空间上的距离连在一块,成为一问题,以彼决此,以此决彼。大致说来,时间上的距离长,空间上的距离也长;时间上的距离短,空间上的距离也短。这里所谈的距离是可能的距离。时间上的距离决定后,空间上的可能的距离也就决定。二者联系靠光线底速度。如果时间上的距离不到一秒钟,空间上的可能的距离不能超过十八万六千英里,如果时间上的距离是两年,空间上的距离不能超过两光年。反过来在空间上相隔有两光年的事体,在一年之内决不能有因果关系,相隔有二十万英里的事体,在一秒钟之内决不能有因果关系。在可能的距离范围之内的事体是否有因果关系,是另外一件事体。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可能的距离或不可能的距离,而不是某某因果之间距离究竟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