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有一唯一的方向,先后问题不能免。因果间底时间问题比空间问题麻烦得多。在空间方面只有有间无间及远近问题,没有左右、前后、东南、西北问题。空间有方向,方向非常之多,可是,空间底方向没有一种不对称底问题。这就是说,假atnsn是因,btmsm是果,而atnsn在btmsm之东,atn+1sn+1是因,btm+1Sm+1是果,而 atn+1sn+1可以在btm+1Sm+1之西。是因的那件事体,和是果的那件事体,没有一定的空间方向上的要求。从常识及大多数的人看来,时间是有唯一的方向的,这方向就是由前到后。是因的那件事体,和是果的那件事体,有先后问题。先后问题又有时间上的先后问题,和所谓理论上的先后问题。这二者的确不同,有时在事实上分开,有时在事实上连合起来。虽然如此,我们仍然不能不分别讨论。这二者底分别,前此已经提出过,现在不重复。
2.是因是果的那些件事体底先后。所谓因果也许蕴涵时间意念,例如所谓因也许蕴涵是因的那件事体在它底果之前,所谓果也蕴涵是果的那件事体在它底因之后。究竟是否如此,我们可以暂且不问。无论如何,这只是因果意念,这不是说所谓因果本身在时间中,而且有时间上的先后。无论从因必有果说,或一切都各有因果说,或甲因必有乙果说,所谓因都无所谓在果之先或后。它们都是普遍的,而普遍的无论就共相及共相底关联,或就概念及概念底关联说,都是超特殊的时空的,也许最容易发生先后问题,是甲因必有乙果这样的话里面的甲和乙。但是即就甲因必有乙果说,甲乙也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只有甲tnsn和乙tmsm才有时间上的先后,就意念或概念说,甲乙无所谓时间上的先后,就意念或概念所表示的对象说,甲乙两共相也无所谓时间上的先后。只有甲tnsn和乙tmsm这两件事体在时间中,只有它们有时间上的先后。
3.不但特殊而且先后是某因先于它底果,某果后于它底因。因果底时间上的先后问题,不只是特殊的是因的事体和特殊的是果的事体底时间上的先后问题而己。我们决不至于说,所有的是因的事体都在任何是果的事体之前,也许有人以为这是废话,根本用不着提及。虽然如此,我们还是提及。假如有A—B、C—D、E—F……等等因果,这句话等于说,at...s...、ct...s...、et...s...……等等在时间上都在bt...s...、df...s...、ft...s...……等等之先。后面这一句话显而易见是废话。即令我们把范围缩小,把问题限制到A—B,我们也决不至于说所有的A因都在B果之前,这也等于说,at1s1、at2s2、at3s3……都在btnsn、btn+1sn+1、btn+2sn+2……之先,而后一说法也就是废话。时间上的先后不仅是限制到特殊的事体而已,并且还是限制到是因的事体与它底果,说因在果之先是说是因的那件事体在它底果(也是一件事体)之先;假如at1s1与bt2s2有因果关系,说是因的那件事体在时间上在先,是说at1s1在bt2s2之先。
一直到这里,我们只是解释问题而已。我们没有说,是因的事体非在它底果之先不可。它们可以有因先果后,因后果先,因果同时,这许多看法。我们先论因果同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