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体底主要成分是时间。对于东西我们注重空间,对于事体我们注重时间。上节已经表示过没有不在时间中的特殊的东西,本节也表示过没有不在空间中的特殊的事体。也许因为我们对于东西所注重的是空间,我们感觉到东西可以移动。也许因为对于事体我们所注重的是时间,我们感觉到事体不能移动。事体的确是不能移动的,某时某地发生的事体决不能移动到另一时另一地发生。我们当然可以安排在院子里吃早饭,而不在饭厅里吃,这实在只把早饭这样的或类似的事体改在院子里进行而已。如果这办法实行,在院子里的早饭只是在院子里的一件事体而已。这件事体既在某时某地发生,它决不能在别的时候别的地点发生。这就是这里所说的事体不能移动。其实如果我们注重东西底时间,我们也没有法子移动的,我们感觉到东西可以移动,是就空间说的,而不是就时间说的。如果我们注重时间,一东西所占的整个的时间,东西也无法移动,它决不能在它所不在的地点存在。这问题牵扯到动底问题,在本段我们不谈动底问题。
2.事体有时用句子表示。表示事体和表示东西有一点不一样。特殊的东西是不能以单独的名词表示的,要表示它需要名字或指和指词。指和指词要名词底帮助,才能间接地表示特殊的东西,例如指出的某时某地底河或某时某地底树。单独的“河”与“树”虽然不能表示特殊的东西,然而加上指出的某时某地底限制,特殊的东西是可以表示的。事体也是这样。单独的名词也不能表示特殊的事体,例如早饭;可是,加上指出的某时某地底限制,特殊的事体也可以表示出来。例如某时某地底早饭,从表示着想,有一点非常之不同。东西不是用句子表示的,事体有时是用句子表示的。事体既有时须用句子表示,所以有时也须命题肯定。我们现在所谈的是特殊的事体,肯定特殊的事体底命题也是特殊的命题。“我们今天(民国三十一年四月一日)七点半吃了早饭”表示一件事体。可是,就是用句子表示特殊的事体,我们仍然逃不了用“今天”、“民国三十一年四月一日”这样的词汇,不用这些词汇,特殊的事体仍无法表示。这就是说,不加上这样的词汇,句子也不能表示特殊的事体。我们在本条没有提名字。东西与事体同样可以用名字表示出来。表示两字有问题,我们没有想到好的字眼代替表示两字。
3.东西事体与事实。每一件用句子或名词表示的事体,与名词表示的东西,都是以后所要讨论的事实,关于事实,以后专章讨论,此处不论。事实虽不就是事体或东西,而以句子表示的事体,与以名词表示的东西(二者均需指与指词底帮助),都是事实。在这一点上,东西与事体底分别似乎很大。以句子表示的事体显而易见是事实,上条已经表示过这一点。我们不以句子表示东西。就东西之为东西说,它似乎不是事实。一件东西也许在关系网中,例如这张桌子,它就在这间房子里,它是营造学社所有的,它是没有加上颜色的,而所谓关系网都是事实,好象这几句话都是肯定事实一样。但是“这张桌子”所表示的只是东西而已。其实照我们以上所说的,关于逻辑上与文法上的谓词底分别那说法,“这张桌子”也得要分析成“这是一张桌子”,并且要承认“这是一张桌子”这一命题底真是“这张桌子”这一词汇底实底条件。从这一方面着想,用名词与指词及指所表示的东西,也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