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关系质底重要。显而易见,有种种不同的关系好象种种不同的性质一样,性质有不同的分类法,关系也有。我们现在提出几种略为谈谈。一即从关系质着想去分关系底种类。这在今日已经是老生常谈,不必多所讨论。关系质中有自反质、对称质、传递质。自反质已经稍微提到,此处不再提及,对称与传递质各可以分为三种:对称、非对称、反对称;传递、非传递、反传递。它们彼此底联合可以有九种不同的关系。就知识论说,对称与传递两质最为重要。论思议时,曾经论及意念或概念底图案。这图案或结构在知识上非常之重要。这图案或结构底重要显而易见,所谓推论或理论都靠此图案;所谓计算或利用算学以为工具的估计也得利用这图案或结构。从知识论着想,由直接知觉而推到间接的知识也得利用这图案或结构。这图案或结构底重要经纬大都是对称的传递的关系或反对称的传递的关系。传递的关系更是重要。谈到推论总离不了传递的关系,可是,本段在这一方面不预备多所讨论。
2.个体底性质和共相底性质;个体底关系和共相底关联底分别。论性质底时候,我们没有分个体(或呈现或所与)底性质与共相底性质。这二者是有分别的。共相底性质和个体底性质显然有不同的地方;最容易想到的是个体底性质是靠直觉才能得到的,这是就呈现或所与说的。或者反过来说,呈现或所与底性质是不能由推论而得到的。我们不能指出一呈现或一所与而请没有官觉到它的官觉者推出它的性质来。请注意我们这里说的是呈现或所与而不是普通所谓东西。我们的确可以指出一方的东西,请没有官觉到它的官觉者推论到它有四边、有四角……等等。这是从“四方”底性质推出来的,这不是从呈现或所与推出来的。个体底性质有偶然的综合,而共相底性质没有偶然的综合。别的分别我们暂且不论,关系也有这分别。对于关系在这一方面的分别,本书早就注意到。本书所谓关系实在只是个体与个体底关系,至于共相与共相之间的,本书叫作关联。关联和关系不一样。关系显而易见可以是偶然的,而关联不是偶然的。关联能够给我们以至当不移的意味,而关系不能给我们以那样的意味。本书早已介绍关联这一名称,这二者底分别早已谈到,此处不多论。
3.内在和外在关系。关系有内在、外在底分别,这分别前此已经讨论过。详论请参观Moore底Philosophical Studies与清华学报。在这里我们不再表示这分别底所在,只表示本书底主张而已。主张内在关系论底人们实在是主张所有的关系都是内在的关系,不止于说有内在关系而已。本书不赞成内在关系论,并不是不赞成内在关系。本书承认有内在关系,可是同时也承认有外在关系。这当然就是说既不是所有关系都是内在的,也不是所有关系都是外在的。内在、外在的关系不一定就是对称的。在XRY中,R所给与X和Y的影响不必一样,可以对于X为外在,而对于Y为内在,或者反过来,对于Y为外在而对于X为内在。这内在、外在底分别似乎只是对于关系而说的。对于关联,我们能否作如此分别颇有问题。作者从前对于这一问题颇感觉困难。一方面感觉关联都是内在的,另一方面又感觉到有外在的关联。现在仍感困难。也许我们要说关联都是内在的,但是共相与共相可以没有关联。这就是说共相与共相之间可以没有关联,假如有的话,关联一定是内在的。作者个人虽认为共相都有关联而关联又都是内在的,然而关于这一点本书没有坚决的主张。对于关系本书肯定地说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
4.关系共相和关系殊相底分别不是关系和关联底分别。别的关系底分类法,本书不提。在第(2)条我们已经谈到关联与关系底分别,这分别非常之重要,可是,这分别不是前此所谈到的关系共相或关系殊相底分别。任何关系都有它底关系共相,也有它底关系殊相。设以R表示某关系,则它所表示的为关系共相,而 X1R1Y1、X2R2Y2、X3R3Y3……所表示的都是R底关系殊相。设以S表示某关联,则它所表示的是关联共相,而假如有X1S1Y1、X2S2Y2、X3S3Y3……,这些也表示关联殊相。照此说来,关系与关联都有共相与殊相底分别,而关系共相与关系殊相底分别不是关联与关系底分别。假如因果之间有因在前而果在后底关联,而A为B底因,B为A底果,A、B之间有前后,而且如果a1发生之后,b1就发生,a1底发生在b1发生之前;在此情形下,A、B底前后不是时间上的前后关系,它是共相底关联。 a1与b1之间的前后既是关联又是关系,可是,无论从关联或关系着想,a1与b1之间的前后是殊相,至于前后底关系共相只是所谓前后之所表示的对象而已,此对象潜伏于共相之间即为关联,此对象现实于个体与个体之间即为关系或关联。关系之中有些代表共相底关联有些不代表共相底关联。大致说来,代表关联的关系是内在关系,不代表关联的关系是外在关系。可是,关于这一点,我们不从长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