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自然与归纳(1 / 1)

1.自然的项目和官能。归纳与官能是两件事。官能化一部分的本然的项目为自然的呈现或所与,或者说化无观的Om为有观的。后者就是呈现或所与。呈现或所与与官觉类是相对的,这当然就是说,呈现或所与是有观的,官能之所供给的是相对于某知识类的自然界底项目。对于官能,本然的现实或个体或项目是原料,呈现是出品,所与当然也是出品。自然也是官能底出品。它与官能有这里所说关系。

2.归纳和官能不同。归纳不是官能,它与自然也没有上面所说的关系。它与自然虽然没有上面所说的关系,然而它们底关系象官能与本然的个体底关系。归纳是化自然的呈现或所与为事体、东西或事实的。呈现或所与对于归纳是原料,事实对于归纳是出品。官能化Omn为而归纳化为n。假如是一有某形色的东西,我们以“树”去接受而无误,那么我们说,我们看见了一棵树或一个“n”,而Omn就代表本然的树类中的m树。官能与归纳都是经验中的事。经验总这两方面底成,此所以我们前此说经验一方面化Omn为自然的呈现或所与,另一方面化呈现或所与为事实。前一方面是官能作用底结果,后一方面是归纳作用底结果。

3.呈现或所与和事实底分别。我们也可以用事实与呈现或所与底分别,来表示官能与归纳底分别。呈现或所与,严格地说,是无法说的。我们在这本书谈呈现或所与,是就呈现之为呈现或所与之为所与而说的,至于这一呈现或那一呈现,这一所与或那一所与,我们实在是无法可说的。事实是可以说的。视而见红,所见者是红,红是可以说的;所视者只是一呈现而已。我们对于这呈现没有甚么可说的;若勉强而说之,至多是手指它而口所说的仍是所见的红。听而闻警报,所闻的是警报,所听的只是一呈现或所与而已。对于这一呈现或所与,即警报背后的呈现或所与,我们没有话可说,我们只能听。事实上我们底行动也是这样。当此呈现呈现底时候,我张着耳朵去听,等到闻其为警报底时候,我们就跑警报了。知色者才能见,知声者才能闻,有知或有相当程度的知才能说甚么。说一呈现或所与是红的,就是以红这一方式去接受呈现或所与,说一呈现或所与是警报,就是以警报方式去接受呈现或所与。我们似乎有误会底可能。我们底立论似乎是从“红”与“警报”着想,也许有人说,“红”虽是我们底接受方式,该呈现或所与总要是红的才行,也总要是颜色才行。这话的确是如此的。但是这问题是对错底问题,而不是呈现或所与本身底问题。假如呈现本身不是红的,那么,我们弄错了。至于“颜色”,它和“红”一样也是一接受方式,就呈现之所呈现说,颜色也是我们所见,不是我们所看;我们所看的仍只是那样不可说而已。听而闻警报,所闻的不止于警报而且是声音,至于所听也仍只是那样不可说而已。

4.自然与官能相对,事实与归纳相对。以上是表示呈现或所与同事实底分别。照我们底说法,如果我们能够假设一个完全无知无识而又有官能作用的人,他同样地有呈现或所与,可是,他不会发现事实。发现事实就是以接受方式正确地接受呈现或所与,能够正确地接受就是有知有识。呈现或所与虽是不可说的,然而在正确的接受这一条件之下,对于事实或事体或东西所能说的话,间接地表示所与或呈现是如何的所与或呈现。就呈现之为呈现或所与之为所与说,它是不能说的,就官觉者可以化呈现或所与为事体、东西或事实说,它是可以说的,不过所说的底直接的对象不是呈现或所与而已。请注意我们要表示知识不仅以研究事实为对象而且以发现事实为结果,或者说,不仅知识底对象是事实,而且知识底结果是发现事实。这一点以后也许会再提及,此处不多讨论。我们在这里所要表示的,是自然与归纳底关系。我们在上条与本条表示呈现或所与和事实底分别,借以表示官能与归纳底分别。官能是化本然的个体Omn为呈现或所与的,或者说官能形成自然的呈现或所与,而归纳形成事实。归纳底原料就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