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与消极的支配。我们已经说过好几次,个体底变动理有固然。我们也许要说,自然界底种种等等,形形色色,受自然律底支配。支配两字用的非常之多,意义如何颇不易说。我们常说受环境支配,或受时间支配,或学问受语言支配,或思想受语言支配……等等。这些用法,一一讨论起来,颇不容易且费时太多。我们在这里只谈两种支配,一是消极的,一是积极的。消极是必要条件式的,积极是充分条件式的。说p是q底必要条件,就是说,非p则非q,在此情形下,我们说p消极地支配q。其所以说消极地支配者,因为假如p所表示的事体p′发生之后,q所表示的事体q′发生,我们会说如果p′不发生,q′不至于发生。积极的支配是充分条件式的支配。说p是q底充分条件,就是说如果p则q,在此情形下,我们说p积极地支配q。因为假如p所表示的事体p′发生之后,q所表示的事体q′也发生,我们会说p′既然发生q′当然发生,这两种支配大不一样。p′消极的支配q′,p′发生之后q′不一定发生,p′积极地支配q′,p′发生之后q′一定发生。说你不发气,我也不发气,并不表示你发气之后我一定要发气,不过事实上也许你发气之后,我也发气而已。说你发气我就发气,的确表示你发气之后我一定发气。
2.自然律消极地支配自然。自然律支配自然是消极的支配。这句话或这一命题也许很难得到大多数的人底赞同。大多数的人也许要想到如此说法,自然律根本就不是一定的共相底关联。假如A—B是自然律,照此说法,也许有人以为A,B没有一定的“—”关联。我们底意思不是这样的。A—B既是自然律,它们底关联仍是一定的。照我们底看法,问题不在A,B底关联,而在an,bn底关系。问题根本不是A支配B,而是an支配bn,或A—B支配an bn。我们底意思是说,A—B消极地支配an,bn,或an消极地支配bn,这就是说,an不发生,bn不至于发生。从一条一条的理着想,或从一件一件的事着想,这情形也许不容易看清楚。若从历史着想,也许我们容易感觉到,与其说从前是那样,所以现在是这样,不如说,从前不是那样,现在不会是这样。或者从环境着想,环境支配个人,也是消极的支配。如果我们知道一个人底环境,我们不一定就知道那一人是如何的人,可是,如果环境不是那样的,那一个人不会是这样的。从事体底发展着想,与其说因为董卓看见了曹操,所以曹操没有刺他,不如说,如果董卓没有看见曹操,曹操会刺他。这也就是说,董卓看见了曹操消极地支配曹操底行为。自然律支配自然界也是消极地支配。自然界底项目综错杂呈,在两不同的时间或地点,它们不会完全是一样的。这就是说,现实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底条件,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根本不同。自然界虽无所逃于自然律或固然的理,然而那一自然律现实我们无法决定。在试验室我们可以局部地决定,因为我们可以局部地、积极地支配环境;可是,我们可以如此办者,因为我们可以利用一部分的自然律去阻止另一部的自然律底现实,而这也就是说后一部分的自然律不积极地支配自然界。假如所有的一条一条的固然的理都积极地支配自然界,我们根本没有设立试验室底可能,因为我们根本不能支配一部分的环境。前此已经说过,我们能够征服自然,因为我们能够利用自然律去征服自然。假如自然律积极地支配自然,我们无法利用自然律去征服自然。
3.分与合底支配法不一样。我们虽表示势无必至,然而我们也表示理有固然。我们可以从分与合底不同,表示理有固然,和某某自然律底现实,是两件事。分与合底分别,逻辑教科书论错误一章讨论到,此处不讨论。论道书中曾举以下的例:例如(一)“如果一个人吃砒霜,他在二十分钟之内会死”,(二)“如果一个人吃吐药,把毒吐出来,他不会死”,(三)“如果一个人底心为枪弹所穿,他即刻就死”,这三命题,都是真的,而X又吃了砒霜。问题是他会不会死。这问题当然牵扯到环境,我们现在假设环境是这三真命题所表示的情形是都可以发生的环境。在此假设下,(一)X可以在二十分钟内死去,(二)X可以遇救,(三)X可以被Y打死,这三种情形不能都发生,如果第一命题所表示的情形发生,其它的情形就不发生了。如果第二情形发生,其它的情形也就不发生了。上面(2)条底讨论表示究竟那一情形发生,在X吃砒霜时无从决定。另一方面,从X底死活着想,X不现实某一条固然的理,他现实另一固然的理,他虽可以设法阻止某一固然的理底现实,然而他无所逃于固然的理。自然律也有分合问题。合而言之,自然律可以说是积极地支配自然界,分而言之,消极地支配自然界。但是,对于自然律,我们总是分开来说的,因为我们所说的自然界是名言世界。
4.继续讨论以上。我们可以继续以上的假设,假如X吃了砒霜,可是吃了之后,Y医生在旁给他吐底药吃,吃了之后,大部分的砒霜吐出来了。可是Z是X底仇人,他看见X又要活了,马上就照心部一枪打出而X跟着就死了。在此假设的情形下,Y利用自然律去阻止吃砒霜底结果发生,Z也利用自然律去致X于死地。我们现在当然是假设(3)条所说的三命题都是自然律。如果头一自然律积极地支配X底死活,Y就没有法子利用第二自然律去阻止头一自然律底支配。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假如所有的自然律都各积极地支配自然界,Y就没有法子执行医生底任务。这和以上所说的,如果自然律积极地支配自然界,我们根本没有试验室底可能底道理一样。在我们底假设之下,第二自然律现实了,可是,它底现实并不是头一自然律底推翻。头一自然律根本没有推翻,它只是在X底身上没有现实而已。Z利用第三自然律去打死X,他也没有推翻第二自然律。从X着想,第二自然律虽现实,而他仍死了。从整个的文化着想,这里有一重要的问题。自然律可以善用,也可以恶用,保存文化非善用自然律不可。这一问题虽重要,然而在知识论我们可以撇开不论。我们在这里只注重,所谓征服自然,要靠自然律支配自然界是消极的支配。
5.自然律底支配和官觉。自然律支配自然界还有直接影响知识论底地方。我们说事物与官觉者底关系有类型的,或者说官觉者底呈现可以是一官觉类底所与,或者说底相对性是普遍的。这许多说法,都表示官觉类与个体类底关系本身是自然律,官觉者与个体受自然律消极的支配,此所以官觉者底官觉可以不是客观的,客观的呈现就是现实自然律的呈现。这是一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有科学方法上的问题。我们曾经提到过,科学底难能可贵不仅是以发现自然律为目标,而且是以引用自然律为研究工具。我们能以自然律为研究工具,当然是利用自然律底支配力量。有此力量我们才能局部地支配环境,才能试验,才能观察。大致说来,我们不谈知识底用处则已,谈用处,就不能忽略自然律底支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