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自然与经验(1 / 1)

1.经验普遍和经验特殊不一样。自然界与经验不但没有那简单的在中关系,而且关系复杂。前面已经说过,自然界有普遍的世界,有特殊的世界,前者是各官觉类底共同的世界,后者是一官觉类底特别世界。经验是官觉者收容与应付所与,它是事体。这样的事体一方面是官觉者底事体,另一方面是自然界中的事体。我们现在不讨论官觉者这一方面的问题。就自然界这一方面说,自然界有普遍的,就普遍的说,我们也许用牵扯两字,自然界有特殊的,就特殊的说,我们也许要用接触两字。其所以如此说者,因为我们在经验中虽可以经验到普遍与特殊,然而所经验到的普遍与特殊和经验底关系不一样。

2.自然界底项目与经验中的东西和事体。在经验中我们所经验的特殊的呈现或所与是东西、事体或事实。对于东西或事体或事实,以后会有讨论,现在不必提出。自然界底相对性是普遍的、类型的,有此相对性的项目只有此相对性而已,不必同时是呈现或所与。这些自然界底项目当然是属于自然界的,可是,如果它们不同时是呈现或所与,它们与官觉者没有接触。这就是说,它们虽是自然界的项目,然而它不必是东西或事体或事实。东西或事体或事实,可以说是在经验中的,自然界的项目既不必是东西或事体或事实,也不必在经验中。经验有已经或正在底意义,自然界没有此意义。可是,自然界虽没有这意义,然而自然的呈现或所与有此意义。呈现的确是在经验中的。在官能我们与个体接触,在官觉我们与呈现或所与接触。在经验我们总与特殊的接触。能接触就容易得到亲切味。大致说来,说特殊的呈现或所与在经验中没有问题。

3.经验中的普遍的内容。自然界有普遍,经验牵扯到普遍。普遍的在自然界中与普遍的在经验中大不一样。在自然界,普遍的潜存于特殊项目之间,它就是共相底关联,它的的确确是“自然”,它无所谓“错”。经验不能与普遍的相接触,好像它能与特殊的相接触一样。经验只能牵扯到普遍,或涉及普遍,或与普遍的交叉。可是,就经验说,普遍的有两种。有普遍的对象,有普遍的内容。普遍的对象就是在自然界底普遍的。普遍的内容是意念、概念、意思、命题等等,这些是在思议中的显现所代表的。我们现在暂且忽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显现与意念、概念、意思、命题等等底关系,我们可以退一步着想,视显现为意念、概念、意思、命题,这就是说,我们暂且以意念、概念、意思、命题为思议底直接的内容。另一方面的问题是所谓普遍。我们在第六章已经表示过,说意念普遍和说共相普遍不一样。严格地说,对于意念,我们最好只说抽象,不说普遍。我们现在也退一步着想,说意念、概念、意思、命题都是普遍的思议内容。既然如此,我们可以说思议有普遍的内容。思议既有普遍的内容,经验也有普遍的内容。就内容说,我们可以说有普遍的在经验中。就这样的普遍的说,我们也可以说,我们在经验中也与普遍的内容相接触。

4.普遍的内容和普遍的对象不一样。可是,普遍的内容不就是普遍的对象。普遍的内容也许表示普遍的对象,也许不表示普遍的对象,无论如何,它不就是普遍的对象。如果经验中的普遍的内容没有错,则它表示普遍的对象,而所表示的就是自然界底共相底关联。假如普遍的内容有错,则它不表示它所要表示的普遍的对象,而所表示的不是共相底关联。表示不是所表示的。如果表示是一方面的,所表示的是另一方面的。如果表示是在经验中的,所表示的不因此也就是在经验中的。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经验中有没有普遍的而是自然界底普遍的是否在经验中。以上只表示,自然界底普遍的,不因普遍的内容之在经验中,而就在经验中而已。现在我们要表示,自然界底普遍的不在经验中。自然界底普遍的,是货真价实的普遍,它是独立于特殊的时间与空间的。它与经验既无所谓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在中关系,也没有类与类之间的在中关联。经验只牵扯到或涉及自然界底普遍而已。它们也许交叉,这也只表示它们碰头而已。总而言之,经验与自然界底关系复杂,自然界有普遍的,也有特殊的,经验与特殊的关系和经验与普遍的关系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