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律底律。关于所谓思想律,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律”这名称底问题,一是逻辑命题非常之多,根本没有特别的思想律。思想律这一名称的确有问题。它所谓律的律,决不是自然律所谓律那样的律。违背自然律的事不会发生,违背思想律的思议虽错,然而不会因此就不发生。此所谓律,既不是普通法律底所谓律,也不是道德律底所谓律,这二者都可以说是表示意志,虽然所牵扯的意志和表示的方法都不同。这名称底问题我们不必讨论,我们可以改变称法,叫逻辑命题或一部分的逻辑命题为思议原则或思议规律。在本段,我们仍从习俗叫一部分的逻辑命题为思想律。保留名称,一部分的讨论比较地容易达。
2.逻辑系统化之后的思想律问题。后一方面的问题,似应讨论一下。现在很流行的说法,是说逻辑命题非常之多,其中或者根本没有特别的思想律,或者所有的逻辑命题都是思想律。这一思想之所以发生,一部分的理由,是因为逻辑学底系统化。第一,逻辑学演绎系统化之后,传统逻辑学底原则,例如三段论原则,和传统逻辑学所特别提出的思想律,都是逻辑命题。如果后者是思想律,何以前者不是思想律呢?在传统逻辑学本身,三段论原则和所谓思想律底相同处,也许不容易看出来,在逻辑学演绎系统化之后,它们底相同处显而易见。如果同一,排中,矛盾是思想律,三段论原则也是。第二,在传统逻辑学,我们也许会说同一,排中,矛盾三原则,特别重要,可是,在逻辑学演绎系统化之后,我们不容易说它们特别重要。一系统有一系统底排列,而此排列有此排列底先后。根据此先后也许有所谓重要底等级。果然如此,同一,排中,矛盾三原则也许不重要,因为它们不必是基本命题,而在推出来的命题之中,它们也不必首先出现。当然我们也许可以组织一逻辑系统,把这三原则摆在前面,因此在这一系统内,这三原则重要。但是,照此说法,它们底重要完全是相对于系统底秩序底而不是它们本身底,显而易见,我们可以组织另一系统,把三原则摆在后面。总而言之,在逻辑系统化之后,这三原则似乎没有特别点,我们不容易把它们提出,视为思想律。
3.从必然说,逻辑命题相等。同时,如果我们不从系统说,而从一逻辑命题之所以为逻辑命题说,或一逻辑命题之所以为必然命题说,它们都是千篇一律的。它们都是穷尽可能的命题,它们都不以任何可能为事实,都是以任何可能为可能的命题,此所以它们不能假而必然地真,不但所谓思想律是这样的命题,即其它的逻辑命题,也就是这样的命题。这一点,执任何逻辑命题以为例,都可以表示清楚。我们在这里不必作如此的分析。就逻辑命题之所以为必然命题着想,没有任何逻辑命题比别的逻辑命题重要,也没有任何逻辑命题比别的逻辑命题基本。任何逻辑命题都是别的逻辑命题底必要条件,如果我们否认一逻辑命题,我们也否认任何其它的逻辑命题。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否认一逻辑命题,我们就承认矛盾,如果我们承认矛盾,我们也就取消思议。不但如果我们否认三思想律,我们也就否认三段论原则,而且如果我们否认三段论原则,我们也否认三思想律。总而言之,无论我们否认三思想律也好,或三段论原则也好,结果一样,它总是取消思议。从这一点着想,任何逻辑命题都是思想律。
4.就推论方式说,逻辑命题不一样的重要。以上(2)条所论,确有那样的情形,(3)条所论也确实不错。可是,原来以同一,排中,矛盾,三原则为思想律仍有理由。从逻辑之所以为必然命题说,它们都是一样的,从逻辑命题之为推论方式说,没有两逻辑命题完全是一样的。从我们底思议说,我们所注重的不是“死”的命题而是活的方式,不是逻辑命题之为必然命题,而是逻辑命题之为推论方式。从规律说,我们对于逻辑命题所特别注重的,当然是推论方式。从逻辑命题之为推论方式着想,不但三段论原则与同一,排中,矛盾三原则不一样,即这三原则本身也彼此不一样。我们现在既然从规律着想,我们底问题,不是逻辑命题之中,谁是最基本的命题,而是这些规律之中,或这些推论方式之中,谁是最基本的规律,或最基本的推论方式。把逻辑命题视为思议底基本的规律,同一,排中,矛盾,三原则,的确比其它的逻辑命题,来得基本。理由我们可以暂且不必讨论,这三原则基本,也许是因为它们特别地简单,也许因为我们底思议能力底最基本的表现,是这些原则,而不是其它的逻辑命题。无论如何,这三原则的确和别的逻辑命题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