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以不变治变(1 / 1)

1.意念不随个体底变而变。以上应该已经充分地表示,所谓橘红或橘黄不只是xt1或xtn底颜色。假如它是的,而且跟着x底变而变,则根本无所谓橘红或橘黄。红与黄亦然。意念不能没有所谓,无所谓就是取消意念。假如所谓橘红或橘黄只是x底颜色,则在x变绿底条件之下,所谓橘红或橘黄就成为绿了。假如以后x变成红,则所谓橘红或橘黄又变成红了。如此,则显而易见,无所谓橘红或橘黄。我们可以从意义方面说,如果所谓橘黄或橘红可以是绿可以是红,它当然也可以是任何颜色,既然如此,则橘红或橘黄当然没有意义。这还是从颜色方面着想。若从意念本身着想或从意念底结构着想,说橘红或橘黄可以是绿可以是红,可以是任何颜色,是一句违背逻辑的话,根本就说不通。

2.不然的话情形不堪设想。我们可以把以上对于橘红或橘黄所说那些,推广到任何意念,试想在此假设之下的情形。任何意念都无所谓,任何意念都可以是任何其它的意念,好像橘红或橘黄可以是绿一样。一意念既可以是任何其它的意念,一意念当然没有本身,或没有意念自我底同一。其它的意念各自有同样的问题,各自无所谓本身,而所谓“其它”的意念当然说不通,因为根本就没有意念,根本没有一意念本身,当然没有其它的意念。意念本身既然没有自我的同一,则把同一律引用到意念上去,同一律根本就不能引用。同一律失效,就是矛盾。同一律不能引用到意念上去,就表示意念本身是矛盾的,这不止于说意念有时是矛盾的而已,这是说在此假设的情形之下,任何意念都是矛盾的。这当然也表示这假设本身是矛盾的或不可能的。这可以说是从纯理着想,一意念不能跟着用它所能接受的所与或个体底变而变。要不变的意念,才能应付个体底变。

3.意念和名字不同。从另一方面着想,从近乎本章底讨论方面着想,假如一意念跟着用它所能接受的所与或个体底变而变,则一意念对于这些所与或个体,实在就是它们底名字而已。名字底所指,的确是随着有此名字的个体底变而变的。对于十岁时候的张飞,“张飞”这一名字代表一个小孩子,等到张飞到了四十岁,“张飞”这一名字,不继续代表小孩,而跟张飞底变更,也变成代表一个四十岁的人底名字了。假如张飞年轻的时候既白又胖,“张飞”这名字代表一青年白胖子,假如张飞在中年既黑又瘦,则“张飞”这一名字又跟着代表一个中年的黑瘦子了。无论张飞如何变,“张飞”这一名字底所指,跟着他变,因此我们不能以“张飞”这一名字去表示张飞是如何样的人。名字是不能按名得实的,不能传达的。假如一个人没有看见过沈从文先生,我们不能够只说沈从文三个字,而说了之后就盼望他到车站上去接沈先生。假如一个画家不认识林徽因女士,我们不能够只说林徽因三个字,而说了之后就请他画林女士底像。名字是跟着有此名字底个体底变而变的,因此它不能摹状个体,如果意念是和名字一样的,我们当然不能利用意念去表示个体底变更。这当然就是说,假如一意念跟着用它所能接受的所与或个体底变而变,我们就不能利用意念去表示个体底变。

4.意念根本无所谓变。意念根本是不能变的,它根本无所谓变与不变。它是抽象的,普遍的。从它是普遍的着想,它当然不能变,这显而易见。变是在特殊的时空中的,而普遍的根本不在时空中。其实从抽象的这一方面着想,情形同样。引用意念于所与或个体,我们实在是以不变治变。必如此我们才能有经验,才能有官觉。不变的意念当然是有根据的。它底根据是共相的关联,是理。大化流行本来是有理的。但是从所与之所呈现说,特殊的呈现无时不在变更中,假如我们没有不变的意念以为治变底工具,我们只能顺水推舟,茫然无所适从。有不变的意念以为治变底工具,就好像水行而有陆地底标记一样。意念之所以能治变,笼统地说,就是它本身不变,分析地说,就是一方面它摹状,一方面它又规律。不摹状则意念也许落空,虽本身不变,然而不能治所与;不规律,则本身也许变,本身虽不落空,然而不能治所与底变。经验既是以得自所与者还治所与,当然也是以不变治变;官觉既是以意念加诸呈现,当然也是以不变治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