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摹状底定义。所谓摹状,是把所与之所呈现,符号化地安排于意念图案中,使此所呈现的得以保存或传达。我们当然也可以说摹状是以意念底关联,符号化地去安排所与之所呈现。头一点使人想到的,是这句话绕圈子,摹状既是抽象活动中的作用,或抽象的底成分,我们就不能以抽象的意念去表示摹状。这实在是无法避免的,论抽象就不能不假设抽象。可是,我们即令避免不了绕圈子,然而这圈子并不见得碍事。我们实在是利用抽象的意念去表示摹状,而不是利用摹状去表示摹状。第二,符号化地几个字实在就等于说抽象地,问题与头一点所说的差不多。第三,意念不能单独地摹状,说安排在意念底图案中就表示这一点。但是,这是意念底问题,不是摹状底问题,此所以在上章,我们费了时候论意念底图案,与概念底结构。第四,所摹状的是特殊的呈现,或类似特殊的意像。我们所比较习惯的说法,是说所形容的是特殊,用英文表示摹状是description of特殊的,而“of”这一字重要。这一字底重要下节会提到。第五,摹状一方面是保存所与之所呈现。所与之所呈现千变万化,如果没有意念上的安排,则一时的将随该时而长别。第六,摹状另一方面在传达所与之所呈现。就呈现说,一官觉者之所得不是另一官觉者之所共,要有意念上的摹状,官觉者彼此方能传达。
2.摹状底例。假如当前的呈现中有x,y,z项目,而y为红的,z为黄的。假如我们没有碰见过x所有的那样的颜色,我们会把x的颜色和许多其它的项目底颜色比较。比较底结果,也许我们会发现,x底颜色可以很顺利排在y底颜色与z底颜色之间,它浅于y底颜色而深于z底颜色。也许我们可以叫x底颜色为橘黄或橘红,而说所谓橘黄或橘红为红与黄底居间色。说橘黄或橘红摹状x,就是说“红黄居间色”摹状x。这当然只是从颜色方面着想,橘黄或橘红只是摹状x底颜色而已。x也许是四方的,从触觉说,x也许是硬的,从味觉说,x也许是酸的,从嗅觉说,x也许是香的。这些都摹状x,不过不是从颜色方面摹状x而已。即从颜色说,读者也许对于“红与黄”发生问题。以上是假设我们经验过红与黄,对于红与黄已经有所收容与应付,或者说已经知道红与黄,知道红之所谓红黄之所谓黄。有此假设,问题简单得多。可是,假如没有此假设,我们底办法一样,不过说起来麻烦得多而已。我们不但可以利用红黄去摹状x底颜色,我们也可以用橘黄或橘红及黄去摹状y底颜色,也可以用橘黄或橘红及红去摹状z底颜色。在前此所立的假设之下,我们从呈现中的所得只是一颜色底所谓,在现在这一假设之下,我们所得的是三颜色底所谓。
3.注重客观。请注意照以上的说法,我们注重所与之所呈现。我们是就x,y,z所呈现的颜色,而说橘黄或橘红是红与黄底居间色。所谓橘黄或橘红并不是凭空的,我们实在是把x,y,z底颜色作比较观,实在是由观察它们,比较它们,而得到橘黄或橘红底所谓。就这一方面说,单就这一方面说,我们底橘黄或橘红意念得自所与。如果我们引用普通哲学上的术语,我们可以说,我们注重经验。当然我们在这里不提到从前已经讨论过的问题。我们假设我们底呈现是客观的,相对于我们底官能,x客观地是橘红或橘黄,y客观地是红的,z客观地是黄的。所谓注重经验,当然是注重客观的经验。
4.注重所谓。可是,从另一方面着想,我们不得不注重抽象。请注意我们说橘黄或橘红是红与黄底居间色,而不说x底颜色是y底颜色与z底颜色底居间色。说红与黄底居间色,就是注重所谓红,所谓黄,所谓橘黄或橘红,而这些所谓都是意念。我们是利用抽象的意念去摹状。这就是(1)条所说,把所与之所呈现符号化地安置于意念图案中。所谓符号地安置于意念图案中,就是抽象地摹状。这一点非常之重要,不如此官觉者对于x在某时某地底颜色底经验无法保留。这是从保留着想,若从交换或传达着想,没有抽象的摹状,官觉者不能传达他底经验于未得此经验的官觉者。后一点比前一点更重要。显而易见,如果我们说x底颜色是y底颜色和z底颜色底居间色,没有经验过x,y,z底官觉者,根本不知道x,y,z底颜色,所以不会知道z底颜色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