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用法底重要。有一相当流行的说法,是说心是思想底官。这说法把心底功用限制到思想。这样一来,普通所谓情感、意志、要求、欲望……,或者根本不是心底事,或者虽不能不牵扯到心,不能离开心,然而它们不是心底本分内底事体。这说法也许很旧,也许有很长的历史,但是,我们不必讨论这一点,完全新的说法,在历史上不是常有的事。知识论也许要讨论心,也许不必讨论心,这要看心如何说法。知识论所不能不讨论的是思想,此所以心是思想底官这一说法特别地重要。
2.有比喻上的便利。这说法有一种比喻上的简单性,使人易于捉摸。显而易见,这把心排在耳目口鼻一排,由耳能听,目能视……,很容易想到心能思想。耳是听底工具,目是视底工具……,很容易使人接受心是思想底工具。这说法的确有便利处,心好象因此说法而容易懂得多。照此说法,用心、留心、当心似乎都可以得到相当的解释。所谓“记在心里”或“摆在心里”也可以有相当的解释。说耳膜在耳朵里和说声音在耳朵里底“在里”本来是两件事。前者的确不在耳朵所占空间范围之外,后者只是在听觉里而已,它可以在耳朵所占的空间之外。如果我们引用后义,说“记在心里”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3.比喻底短处。可是,比喻虽有好处,亦有坏处。比喻底根据至多是数方面底相似,决不是各方面底相同。果然是各方面底相同,我们根本就无所用其比喻了。在比喻上注重一方面的相似,很容易抹杀它方面底不相同而引起误会。即以(2)条所说的而论,心是思想底官,使人想到耳目口鼻,而想到之后,我们也许会以为耳目口鼻是单独地可以指出来的东西,心也是单独地可以指出来的东西。我们可以指眼睛说这是眼睛,我们也要求指出一东西说这是心。可是,这要求是非常之难于满足的。至多使人想到A段(4)条所说的脑子。脑子似乎不是简单的官能,而问题就因此复杂了。
4.心不是平常的官能。脑子至少不是耳目口鼻那样的官能。耳目口鼻虽合作,然而的确分工。由分工这一方面着想,脑子所分的工似乎太多。当然脑子可以分作好几部分,我们当然可以指出某某部分底责任是思想,例如前脑(从前似乎有此说法,现在有否不敢说),或脑中灰质。可是,这也有问题。从生理学术语说,耳目口鼻都可以用生理学术语说明它们底结构,它们底所司及如何司法似乎也可以用生理学术语说明。如前脑或灰质或另外部分为思想底官,这些部分固然可以用生理学术语说明,而所司及如何司法就不大容易用生理学术语说明了。以后的情形如何,我们虽不敢说,但一直到现在,以生理学术语去说明思想底企求还没有满足。
5.一部分的困难。一部分的困难,可以如此表示。我们可以用眼睛为例,我们可以用生理学术语形容眼睛底构造,我们可以利用物理化学……等等底术语表示外界底形形色色如何“入”于眼睛而成为眼睛中的照片式的东西。由此我们又可以用生理学术语继续形容下去。对于脑子是心或思想底官,问题就不一样了。生理上的脑子,我们当然仍可以用生理学术语去形容。可是,思想无所谓入或出。一直到现在,科学方面的术语,还不能形容思想,也不能以它们底术语所能形容的出入加入思想上去。我们不能说某某进入脑子,也不能提出别的可以用科学术语表示的东西,说它进入脑子之后,就成为思想。即令我们能够提出这样的东西,如何“成”法仍然是困难。如果我们以脑子为心,说思想在心中,就是说思想在脑子中。可是,思想在脑子中如何“在”法大有问题。本段(2)条曾说耳膜在耳朵里和声音在耳朵里底“在里”根本不是一样。它们底分别在该条已经说过,此处不重提。这两不同的“在里”说法,都不能引用到思想在脑子里上去。耳膜占空间,说它在耳朵所占空间范围之内没有问题,“思想占空间”这句话就有问题,假如我们根本不能说思想占空间,它当然不会在脑子所占空间范围之内。它决不能象耳膜在耳朵中那样地在脑子中。可是,它也不能和声音在听觉中那样地在脑子中,因为声音是物理学术语所能形容的,而思想一直到现在还不是科学术语所能形容的,说“它在脑子底作用中”,这句话不象“声音在听觉中”一样有科学底意义。以脑子为心,至少有这许多的困难。这许多的困难也许可以克服,也许以后我们可以认脑子底某部分为心。果然如此,这里的讨论可以取消,但是在这说法未成立之前,我们不敢即以脑子底某某部分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