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哲学用法之一。在哲学上也有好些不同的心。这些大都不是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心,虽然我们不大清楚地明白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心,究竟是如何的心。范围最广的也许是万有皆心的“心”。这用法的心等于包罗万象的宇宙。与它对立的东西当然没有。起初这样的心,也许还是从日常生活中的心出发,慢慢地外延加广,意义加淡,广淡到与原来的日常生活中的心毫无关系。无论日常生活中的心是如何的心,无论积极的说法如何困难,而消极地说,它总与非心有分别,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承认有非心。等于包罗万象的心既然没有非心,当然不是日常生活中的心。
2.哲学用法之二。上帝底心或帝心也是一个说法的心。这看法的心,与日常生活中的心,有一种比喻上相似处。人各有心,人和上帝相像,上帝也有心;可是上帝究竟与人不同,上帝底心也与人底心不同。他底心没有人底心底限制。假如万有皆在上帝心中,则此心也差不多等于宇宙。说差不多者因为上帝有心底“有”也许和人有心底“有”一样。人虽有心而不是心。如果上帝有心而同样地不是心,则万有虽在上帝心中,而上帝本身也许在心之外,所以心不等于宇宙,只差不多相等而已。可是,也许上帝不仅有心而且是心,如此则假如万有皆在上帝心中,则不但此心是宇宙,而且上帝也是宇宙。这样的心虽然也叫作心,然而决不是日常生活中自别于非心的心。在知识论所要讨论的心仍是有别于非心的心。无论我们承认上帝底心也好,不承认也好,我们底问题仍然一样。
3.哲学用法之三。除以上之外,还有所谓超心。这心既不是 A段所谈的各种用法的心字所表示的心,也不必就是本段(1)(2)两条所论的心。这超心也可以说“个”,或这个那个,但是不是或不只是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这个人底心或那个人底心;因为日常生活中的这个心或那个心决不能堆起来成整的心。超心虽是可以堆起来成整的心,然而不是心之所以为心,或共相,或心概念。“心”这一共相或“心”这一概念虽超特殊的个体的心,然而本身不是一个心,好象所谓桌子不是一个桌子,所谓人不是一个人一样。与超心相像的似乎是时间空间那样的东西。时空都可以说这说那,然而成千成万的这与那堆起来仍为整个的时间,整个的空间。这样的超心可以是(1)条(2)条所说的心,然而不必是(1)(2)两条所说的心。它可以与物平行,也不必就是上帝底心。它不必承认上帝,即承认上帝,上帝也可以只是此超心底一部分。
4.这些用法与本书不相干。我们在这里并不以为哲学上对于心底说法,就只有这几个说法。我们知道说法不止于这几个,并且也许没有一个说法是这样简单的话所能表示的。同时我们既不表示赞成,也不表示反对,这样的说法。我们所注意的是,(1)(2)(3)这类的说法,对于本书不相干。比较地近乎本书所需要的,是思想之官的心,这我们在下节要提出讨论。可是,有一点我们得在这里就表示一下。本书所要陈述的知识论,决不会是唯心的,也决不会是唯物的。照本书底看法,以日常生活中所认为是知识的知识那样的知识底论,既不能谈唯心,也不能谈唯物;承认二者中之一就是否认日常生活中所承认为知识的知识。这当然牵扯到心物两字底用法。本书以为,无论我们对于心与物底看法,如何困难,我们总得要承认有非心有非物,然后在知识论上心与物两字底用法,才有解决知识论上的问题底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