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关系与性质(1 / 1)

1.关系与性质二者底牵连。我们底讨论虽然是分别地讨论性质与关系,然而二者彼此相牵。它们之间的一部分的问题已经在论外在关系时讨论。在本段我们特别注重类底问题。类总有类共相,例如人类有“人”共相,树类有树共相。相当于类共相底意念就是类意念。类有空实,有个体为类底份子的为实类,没有个体为类底份子的为空类。空类底问题在官觉与认识上尚谈不到。大多数的类也许是实类,至少我们从讨论官觉与认识着想,我们应该注重实类。“鬼”类“龙”类也许我们要说是空类,“人”类“树”类我们要说是实类。谈到实类我们不能不注重到个体的份子,讲到人类总有张三李四的问题。实类底份子在所与上为项目。项目底性质不同一定也有关系底不同,可是,项目底关系不同不一定也有性质底不同。这可以说是从份子着想。

2.类的性质靠内在关系。若从类说,性质与关系底密切更可以因类而表示清楚。没有内在关系不能有类。从xl,x2,x3,……之属于人类而言,xl,x2,x3……底性质共相,即类共相,总牵扯到共相底关联,而此关联现实于x1,x2,x3……的都是内在关系。人之所以为人总是共相底关联,例如人是直行的,无毛的,有头脑的,有五官的,……,等等,x1,是人,它当然也是有它底直行性,无毛性,有头脑性,有五官性,……而这些性质在x1是殊相,它们底关系是内在的。假如这些关系不是内在的,则x1是否为人就发生问题。任何类都有这样的情形。指着某x,说它是一点水,它果然是一点水,它就不能逃氢氧两气底内在关系,指着某乙,说它是牡丹,它果然是牡丹,它就不能逃它那叶形与枝形底内在关系。前者之为水,后者之为牡丹,都靠内在关系。总而言之,就x类中的x1,x2,x3……说,它们底性质共相,总是共相底关联,它们底类性质总是内在关系构成的。这就是说,它们之属于x类,总要靠内在关系。

3.类性也靠外在关系。可是,类也靠外在关系。说类靠外在关系者是说类之所以为类,非有外在关系不可。x1,之能属于x类,因为它现实一套内在关系。假如我们叫这一套内在关系为RX,x1之属于x类,就是因为它有RX。假如所有的关系都是内在的,则RX套关系不能维持。x1在不同的时候不同的地点,它底关系就改变了,别的不说,它底左右前后……等等改变了。假如所有的关系都是内在的,则这些关系底改变都影响到x1底RX,而RX当然不能维持。假如x1不能维持RX,x2不能维持RX,x3不能维持RX,……则x类当然取消。要x1能够维持RX套关系,所有的关系不能都是内在的。这就是说,有些关系非是外在的不可。x1之能属于x类,总要有些外在关系去维持x1底x性,不然的话,x类无由成立。类之所以为类,不仅靠内在关系而且靠外在关系。类之所以为类要靠类共相,而类共相总是性质。可见性质之为性质靠关系,不但靠内在关系,而且靠外在关系。

4.个体之间要有内在关系与外在关系才能有性质。所有的性质,就共相说,是共相底关联,就殊相说是一套内在关系的结合。从共相底关联说,性质也许无所谓简单与复杂,可是,就我们底分析能力说,或就我们底知识说,性质确有简单与复杂底分别。“水”这一性质也许比较地简单,“人”这一性质我们似乎不能不说复杂。对于简单的性质殊相,我们很容易表示它是一套内在关系底结合,对于复杂的性质,我们也许不大容易作此表示。无论如何,性质殊相总是一套内在关系底结合,无分于简单与复杂。从这一套内在关系底结合能够维持到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着想,总要有外在关系。个体与个体之间要有内在关系才能有性质,要有外在关系才能有性质。性质与关系底交相为用,更可以因此表示清楚。

5.二者同样重要。性质底重要与关系同样,虽然重要点不同。从知识中,尤其是科学知识中的分门别类说,性质特别地重要。显而易见,分门别类是根据于性质的。可是,分门别类,就分而言,就别而言,依然是利用关系。从我们底习惯说,也许关系底重要隐,而性质底重要显。但从认识所利用以为区别底工具说,二者同样地重要。在本章我们所注重的是所与底分别和官觉者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