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性质 A.何以提出性质(1 / 1)

1.所与底项目大都有性质上的分别。前面已经说过好几次,所与项目底分别,一方面靠关系,另一方面靠性质。上节A段(1)条所说的何以要时常谈到关系的话,对于性质同样地可说,此处不赘。在同时呈现的所与中,性质上的分别也很重要;因为虽然没有性质上的分别,我们也可以区别这与那,然而没有性质上的分别的所与究竟很少。在不同时的所与中,这个与那个底分别性质更是重要,可见所与中的项目之各有性质也非常之重要。不仅如此,从某一方面说,关系上的分别比性质上的分别重要;从某另一方面看来,性质上的分别比关系上的分别重要。

2.各官分用底直接对象都是性质。关系殊相虽然可以觉到,然而没有专官去司官觉关系殊相底责任。各官分用底直接对象都是所与底性质,或性质上的分别。后者当然牵扯到关系,可是虽然如此,各官底直接对象仍是性质而不是关系。或者我们可以这样地说,在各官分用中,我们所注重的是所与底性质,不是性质底关系。我们能区别这与那,一方面固然有关系上的分别,另一方面也因为有性质上的分别。这是从所与底分别着想,若从官觉者底区别着想,一方面我们固然能以关系区别所与,另一方面也因为我们能以性质去区别所与。各官分用本身就是区别所与,也就是表示所与底分别。在知识论表示官觉重要,也就是表示性质重要。

3.分种分类底办法主要的根据是性质。官觉者对于所与有分种分类的办法。分种分类底办法一方面固然要靠关系,另一方面也要靠性质。分种分类虽然要靠关系,而关系不直接地是主要成分,直接地主要成分仍是性质。“人”类之所以为人类虽然牵扯到关系,例如“人”之所以为人可以解释成一套共相底关联,这个人与那个人底分别,牵扯到他们底关系,其它不能不牵扯到关系的地方还有,例如内在外在关系底兼容并收;可是,我们对于人类所注重的地方主要的仍是有某某性质的动物。这也表示在区别所与底程序中,性质非常之重要。

4.就动说关系容易交换。从个体方面说,在不同的时间,一个体很容易变更它底关系。个体不但可以移动,有些还会自动。动了的个体,在动了之后,不但变更它本身底关系,而且变更了没有动或不能动或动而不一致地动的个体底关系。我在房子里走动,不但我与许多东西的关系改变,它们与我底关系也改变,比较起来,性质没有这样容易改变。一个体之为某一个体,或一个体在变更的关系中仍为某一个体者,总是靠性质的地方多。山川河流也许靠关系去维持它底个体底统一性,但是,大多数的个体要靠性质。从这一方面着想,我们也不能不提性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