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习惯与官觉(1 / 1)

1.转移反应。一官觉者官能之所得,例如“x”,与相似的某一情形相连系,例如“n”,次数不一定少,也不必多,在此条件下该官觉者也许会把对于某官能之所得的反应移到某情形上去,这就是说,会把对于“x”底反应移到“n”上去。唱京戏的人,因为帽子高,上台时大都要低头而过,在平时他也过门低头。这就是说他会把戏台上出进的反应移到日常生活中的出门进门上去。这例子不很好,我们所要表示的是一官觉者对于一呈现的反感可以因习惯而移到另一呈现上去,而在此反应底迁移中,他有所收容,有所应付。

2.有理由或无理由的连系。这样的连系有时是有理由,有时是无理由的,但保存此连系于官觉者的工具是习惯而连系本身也是习惯。如果此连系是无理由的,或无普遍的理以为根据的,则此习惯仅是官觉中的习惯而已,如此连系是有理由的或有普遍的理以为根据的,则此连系也许不只是官觉中的习惯而且会慢慢地演为知识。农夫对于天气也许有许多习惯,所谓“知道”天气也许只是习惯,可是,也许有些是有普遍的理为根据的,如果有,它会慢慢地成为知识。

3.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习惯中的连系有时是有意识的,有时是无意识的,有时是有所谓的,有时是无所谓的。敲碗喂猫在人是有意识的,在猫我们大概要说是无意识的,至于穿衣先穿左手,或先穿右手,我们免不了要说是无意识的,可是无论有意识或无意识,习惯总有以上所说的连系,习惯既成,此连系总保留了。保留连系就是收容连系。本段底主要讨论点即在习惯帮助我们收容所与。无论习惯是有理由的或无理由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它总能够保留所与与所与之间的连系,或所与与另外相似的情形底连系,或所与与某某反应底连系。习惯与官觉底关系底重要就在这一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