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校对。前面已经说过校对好象圈点古文。古文能够圈点至少有两个条件要满足。(一)古文也许有错字,但是错字大致说来不比对的字多。这当然是就普通的情形说的。即令有时错字比对的字来得多,也没有顶大的影响,至多是圈点困难一点;即令有很难于克服的困难,那困难大致是实际的,而不是理论的。(二)对于字底上下文表示一意念图案。开始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哪些字对,哪些字错,我们只知道有些是对的字而已;我们决定甚么字对甚么字错的根据是整个的文章中的一部分的意念图案;对于该图案有贡献的是对的字,对于该意念图案不相通的或有阻碍的是错的字。最重要的条件下条再论。校对的确像圈点古文。相当于第一条件就是有正觉,相当于第二条件就是正觉底秩序。从一方面看来秩序要紧,因为没有秩序,何者为正觉何者非正觉似乎都发生问题;单从一时一地特殊的校对工作着想,秩序的确重要,可是,从另一方面着想,有正觉这一条件重要,因为秩序是正觉底秩序。假如没有正觉,这秩序不是正觉底秩序,就文章说它不是原来的文意;秩序也不只是一秩序,在许多不同的秩序中,要选择也无从选择起。所谓校对就是以正觉及正觉底秩序为标准以决定某某官能活动是否正觉。
2.正觉中心观。前此已经表示过本书以正觉为中心。在这里我们当然不是介绍这一思想,不过表示它底重要而已。上条说校对好象圈点古文,圈点古文底一个最重要的条件上条没有讨论,它就是圈点者要懂得文字。相当于校对的条件就是校对者对于正觉有经验或有知识。官觉是能随时以正觉去校对的官能活动,官觉底重要远在正觉之下。(一)官觉不如正觉基本。用以决定官觉之为官觉的是正觉,从理论着想,正觉是基本的,它是官觉底根据。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能够,因为正觉也是官觉。正觉虽是官觉,然而它仍是正觉。我们所谈的是正觉基本。人虽是动物,然而从某些方面着想人比动物重要。这一思想似乎没有多大的问题。(二)正觉先于非正觉的官觉,非正觉的官觉是校对者根据对于正觉底经验去决定的,所以非正觉的官觉底发现远在正觉之后。我们注重这一点,兴趣并不在历史,我们无非借此表示在发现非正觉之前,在理论上校对者已经习惯于许许多多的正觉。不但官觉如此,任何其它非正觉的觉都是以正觉为标准去发现的。总而言之,我们谈任何觉都无所逃于正觉。此所以本书有正觉中心观。
3.校对不是普遍的发现正觉底工作。已经有前面的讨论我们不应该有某种误会,但是为避免这种误会底发生起见,我们还是明白地提出讨论一下。不看知识论底书底人或许不会发生这种误会,习惯于以只是呈现的呈现为出发点的人也许会发生这种误会。他或许会以为校对是普遍地发现正觉底工具。他或许会以为校对就是从许多的觉中去找靠得住的或正常的或有客观性的官觉。他或许会以为校对就是从许多的呈现中去找靠得住的或正常的或有客观性的呈现。有以上的讨论,这误会根本不应该发生。假如发生的话,我们要表示一下本段所论的校对与这误会毫不相干。前此表示过好几次我们不能从觉中去找官觉,也不能从官觉中去找正觉。谈正觉就得以正觉为中心,好象谈逻辑就得以逻辑为中心一样。不以正觉为中心我们不能在觉中去找正觉。这里所谓校对是在正觉底立场上以正觉为根据去校对官能活动;它底职务根本不是普遍地建立或发现正觉。
4.就工作说,校对是对于特殊的官能活动而进行的。校对不是普遍地发现正觉底工具,就正觉说,它只特殊地引用到x,y,z……等等的官能活动的工作,而这一工作进行之后,我们也许发现x,y,z……之中有些是正觉,有些不是。x,y,z……之中虽经校对而发现其有正觉而校对并不普遍地证实有正觉。校对x,y,z……之中之有正觉和第一节对于“有正觉”那一命题底证实是两件事。那里的证实是日常经验的,先于校对的证实,本条所谈的是那一命题证实之后的工作。这工作是特殊的,是对于一时一地所发生的官能活动有疑问时才进行的。没有感觉到“古怪”或“不调和”的时候,官能者也许不发生疑问。不发生疑问的时候,官能者也不至于从事于校对。校对这样的工作不但是因为有正觉,而且是因为有非正觉的官能活动,它底宗旨只在从特殊的官能活动中发现何者为正觉何者非正觉而已,不但非正觉的官能活动底标准是正觉,正觉底标准也是正觉。它是正觉中心下的工作,不是正觉中心论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