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系的可能牵扯到无量地推延。这里所说的内在关系论不一定是布莱德雷底学说,可是,本书底作者认为它是布莱德雷底学说。他底思想可以分作两部分,一是关系不可能论。这一方面的问题,我们只提及而已,不预备讨论。关系不可能底理由大致说来如下。如果两个体能有关系,例如X与Y之间能有Rl关系,则X与Rl之间不能没有关系,假如它们底关系为R2,则X与R2之间不能没有关系,假如它们底关系为R3……两个体非先有无量数的关系不可。这问题似乎不只于一关系牵扯到无量数关系,即令一关系牵扯到无量数关系,这并不表示一关系为不可能,这问题似乎也不是一关系事实可以分析成无量的关系事实,例如XR1Y可以分析成(甲RX2)Rl(丙YR2J)……等等,即令一关系事实可以分析成无量数的关系事实这也不表示关系不可能。无量这一概念虽然常常使一些人头痛,可是并不一定增加我们底困难,它实在可以解决许多理论上的问题。以上的理论牵扯到许多问题,不止于普通所谓无量推延而已。我们在这里不注重这一问题,不预备从长讨论。
2.任何关系都改变关系者。我们所注重的是内在关系论。大致说来内在关系论是说任何关系都影响到关系者。如果两个体发生关系,它们都受影响,它们都与原来的个体不一样,所谓原来的个体即指未发生此关系之前的个体。这一思想我们要从长讨论。这问题牵扯到全体与部分底问题,关系上的影响和性质上的影响问题,并且还牵扯到推论问题。本条所谈的是内在关系论底说法。请注意我们所要讨论的一部分当然是何谓内在关系,但是,我们所要批评的只是内在关系论。对于内在关系或外在关系,我们在以下的讨论中只求其所谓,我们不至于有所批评。内在关系论把所有的关系都认为是内在的关系,我们在以下所要表示的是在某某看法之下,不是所有的关系都是内在的。
3.内在关系论底结果。在本条我们先表示一下,如果所有的关系都是内在的,我们会有怎样的结果。就我们自己而论,我们转一方向,我们就不同了,因为我们与许多的东西底关系都改变了。不但我们改变而且树窗桌椅笔墨,……等等都改变了。请注意这不是说它们本身有无改变,这是说假如它们本身没有改变,然而只要换一方向,它们都因此改变了。外面微风吹树叶,我与这张纸,这枝笔都与从前不同了。
以上不是从知识论着想。若从知识论着想有两方面的困难可以使知识论完全说不通。从头一方面着想,知识即一关系,如果所有关系都是内在的,知识关系也是内在的,如果所有的关系都影响到关系者使它在关系中不一样,那么知识底对象在知识中与不在知识中不一样,而对象底本来面目根本得不到。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坚持内在关系论,我们所知道的决不是事物底本来面目。我们在这里没有以官觉为例,其所以不谈官觉者,不过因为它不是本章底主题而已。从第二方面看来,任何个体与任何其它的个体都有内在关系,如果我们要知道一个体,我们非知道它所有的关系不可,因为它受所有的关系底影响。如此说来,如果我们要知道一个体,我们非知道整个的宇宙不可。知道整个的宇宙当然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知道任何个体也是不可能的。如此说来,如果我们坚持内在关系论,知识根本就不可能。
内在关系论底重要上条已经表示。这问题我们非讨论不可。以下的讨论虽因官觉而发生,而讨论底结果并不限到官觉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