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正觉。我们在这里正式地肯定有正觉。这一命题不限制到人类。假如人类有正觉,当然“有正觉”。即令人类没有正觉,只要别的官能类有正觉,依然“有正觉”。接受一命题总牵扯到证实问题,假如我们要求证实,这一命题是随时可以证实的。我现在手里有一个小“皮球”,我看见它,我抓住它都是事实,而这些事实证实“有正觉”这一命题。也许有些读者认为这样的证实近乎笑话。其所以如此者,因为他们习惯于从觉中去找官觉或以官觉为只有内容的而设法从内容中去推论或建立外物,在如此场合下,正觉当然是不能证实的。在这场合下以上所举的“事实”只证实有觉而已,或有官觉而已,当然不证实有“皮球”这一外物,这些人先把“我看见一皮球”这样的事实解释成“我底视野中有一以皮球相称的视觉内容”,这样的“事实”当然只能证实有是皮球的内容,不能证实有是独立存在的外物的皮球,因为后者已经为思想上的安排挤走了。请注意如果在唯主方式下,“我看见一皮球”这样的事体能够证实一如何如何的内容,在本书底方式下,这样的事体也能够证实一如何如何的外物。单就这样的事体或事实说,说有是皮球的内容和说有是皮球的外物是语言问题或文字问题而已,但是由是而之焉地申引下去,它们虽是语言文字问题然而不只是语言文字问题而已。关于这一点所引起的问题,如果我们有机会,我们可以从长讨论,可是在这里我们不必费词。
2.以上是否证实。以上是否证实呢?谈到证实兔不了发生标准底建立,工具底引用,及二者底理论。愈发达的学问所要求的标准愈严,工具愈精,理论愈完备。以上的证实似乎失之于粗疏。对于这批评我们有两方面的思想,一是表示粗疏的证实依然是证实,我们不能因为它粗疏就否认它为证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确认(1)条所说的事体为证实。假如我们对于某间房子里的东西中有无桌子这一问题,我们会去看,或者着人去看。如果在那间房子里,我们或派去的人看见桌子,我们底报告一定是“那间房子里有桌子”,如果所谓桌子只是内容的桌子,这一看就证实了有内容的桌子;如果所谓桌子是兼外物的桌子,这一看就证实了有外物的桌子。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承认这样的证实。它也许粗疏,但是它仍是证实。另一方面也许有人会发生疑难,会接二连三地发生“为甚么”这一问题。这问题当然是很好的问题,但是假如我们打破沙锅而根本就不预备有底可到地问下去,一个很好的问题会变成很坏的问题。显而易见,如此地问下去,任何答案都不能打住问题。合理的疑难总是以知识或经验为根据的。就知识说在本阶段的知识论上,我们根本谈不到精确复杂的证实,我们只能以经验上的实在感为依归。就经验说,以上的证实毫无问题。
3.假设或肯定。本书底作者从前只假设有这样的正觉。其所以如此者因为他只假设有客观的呈现。这假设办法似乎有不妥的地方。有些人总以为假设是假的。本书所谓假设并没有假“命题”这一成分在内,所假设的可以真,也可以假,“有客观的呈现”这一命题本书认为是真的。前此所以称它为假设者因为那时觉得没有法子证实它而已。现在我们不单独地讨论“有客观的呈现”这一命题。现在所讨论的是“有正觉”这一命题。肯定这一命题比假设它要强。肯定它比较地能够满足我们底实在感。同时能够证实的命题我们无须乎出之以假设。这一命题既经肯定,所牵扯的成分也同时肯定。这一点下条再讨论。在本条我们只表示我们何以肯定有正觉,不只假设有正觉而已,请注意本段所谈的证实与证实者个人没有甚么相干。本书底出发方式既不是唯主方式,即令证实者个人在任何别的方面都不正常,正常的人依然可以表示他不正常。关于这一点请参看第一章对于唯主方式的批评。
4.连带肯定的命题。上条已经说过,肯定有正觉同时也肯定许多其它的命题。正觉底定义既如上述,肯定有正觉当然也肯定有正常的官能个体。这一肯定当然又牵扯到许多枝节问题。假如一类中根本没有正常的官能个体,我们会说在官能上这些个体不成一类。可是,假如一官能类中只有一正常的官能个体,怎么办呢?这样的问题至少是困难,但是在这里我们不一一提出。肯定有正觉也当然肯定有正常的官能活动。这一肯定牵扯到的困难更多。整个的观点论只应付这一方面的困难之一而已。肯定有正觉也肯定有外物。这当然牵扯到外物是如何样的东西。前此已经提到本书所谓外物是官觉外物,是与官觉类相对的外物,不是本质的外物,或科学外物,或本书以后所要谈到的本然的物。肯定有正觉也肯定有客观的呈现。本章在以下诸节要讨论如何为客观。这一讨论牵扯到官能类和外物底关系及官能个体和外物底关系底分别。我们免不了要讨论内在和外在关系底分别。正觉之有这一思想成立之后,本段还要提出官觉这一问题。本章底办法是肯定正觉之有然后再以正觉去校对官觉。在这一点上,讨论底秩序和别的书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