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性是生活中所感觉到的。被知中有此有彼,而彼此都各有它底同一性。同一性有非常之麻烦的问题。一部分的麻烦问题是唯主方式的知识论所引起的,另一部分的麻烦问题是“变”这一概念所牵扯出来的。后一部分的问题和我们现在所谈的不相干,前一部分的问题以下会提到。所谓同一也是不容易说的,究竟甚么东西是同一的也许更是难于理解。我们在这里根本不必提到这些问题,我们只谈生活中所感觉到的同一性。假如我问家里的人,“我昨天摆在桌子上的书哪里去了?”家里的人指着书架说“在那里”;这问答就表示昨天摆在桌子上而今天立在书架上的是同一的一本书。我们知道这问题复杂,但是在生活中我们不感觉到它复杂;我们很自然地感觉到彼有彼底同一性,此有此底同一性,这感觉在经验中或在生活中是和知识及官觉一同来的,从心理上的基本或原始说,它们一样的基本或一样的原始。这同一感是知识论底与料。知识论也许要理解它。也许理解它而不成功,也许理解它时这理解不在知识论范围之内,而在普通所谓玄学范围之内;无论如何,知识论不能把它理解掉了,这就是说,知识论不能用理解底方式把它取消。把它取消,知识论就对不起它底与料;把它取消,就是要对象将就理论,不是使理论符合对象。为维持对象底实在或硬性起见,我们不能不保留生活所感觉到的被知中彼此各有的同一性。
2.同一感底重要。为什么我要提到被知的彼此所各有的同一性呢?我们表示一下这同一性底重要。本节A段论被知的底独立存在,B段论被知的性质独立,这二者都有待于被知的彼此所各有的同一性。从生活底各方面着想这三者底密切关系很容易表示。一个人买一张画,他要求那张画至少要满足这里所说的三个条件。显而易见,如果他买回去之后,那张画不是和原来同一的一张画,他得不到他对于存在和性质方面的要求,他根本就不会买那张画了。从知识着想,这三者底关系同样。假如我们不承认被知的底彼此都各有它底同一性,它底独立存在也发生问题;独立存在固然是对于知识或知识者而说的;但是假如被知的底彼此没有它自身的同一性,在t1的彼此成为t2的此彼,独立存在根本没有意义。独立存在底一部分的意义就是表示在间断的两官觉事实S1S2中或在间断的两知识经验K1K2中,A这一官觉或知觉对象是同一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要说这样的话,就是我不看见它,它还是存在。所指的“它”就是有同一性的某某。单就独立说,同一性也许不必要,但就独立存在说,同一性必要。我们知道在纯理论上我们可能利用别的假设去理解独立存在,但是如果有这样的假设,它或它们不是针对于知识经验而产生的理论。以上是就独立存在说,就性质说,情形相似。既然如此,同一性底重要已经表示了。总而言之,要维持被知的底实在感,我们不但要承认它底存在和它底性质是独立于知识者的,而且要承认被知的底彼此是各有各的同一性的。
3.引用唯主方式得不到此同一性。上章已经从长讨论表示独立存在的外物不能从唯主方式推论出来或建立起来。本段(1)条也表示同一性有困难而一部分的困难是唯主方式的知识论所引起的。头一点我们要注意的就是在生活或经验上我们没有类似的困难。有好些情形是如此的,变动在生活上没有困难,在理论上就非常之麻烦;事实,官觉……等也是如此。对象中个体自身的同一性也是如此,在生活上我们对于它毫不感觉困难,可是在某种理论上它的确给我们以困难的问题。假如我们引用唯主方式以为出发方式,它是一非常之困难的问题。本段已经表示对象中的彼此(即个体)底各有同一性是知识论底与料,可是如果我们引用唯主方式以为出发方式,这同一性不是与料了;此方式只承认官觉内容为与料,而同一性和外物一样或者根本不是内容,或者虽同时是内容,然而不只是内容。结果是我们须从官觉内容中去建立这同一性,或者推论到同一性。在官觉内容中对象底自身的同一性是建立不起推论不出来的。这里所谈的同一性和独立存在的外物是连在一块的;独立存在的外物不能从唯主学说中建立起来或推论出来,个体自身底同一性也建立不起来推论不出来。假如我们接受唯主方式,这同一性给我们以下面的困难,我们或者要它或者不要它;如果要它我们会感觉到它已经成为非理性的思想;如果我们不要它,我们底理论本身即令圆满,我们又会感觉到这理论对不起我们底生活与经验。为避免这样的困难而同时为维持对象中彼此底各有同一性起见,我们不能不放弃唯主方式。
4.浑然的实在感底成分。本节主题之一是分析被知的底实在感或被知的给我们的实在感。这实在感当然是根据于被知的底实在。所谓实在总是有硬性的;一个东西实在,总是我们拿它没有办法,对它无可奈何的。一个东西给我们以实在感总同时给我们以硬性感。硬性感底条件也许相当的多,但是本节所谈的三条件似乎都是必要条件。这三条件不满足,实在感或硬性根本得不到。我们现在不从实在说只从实在感说。要我们对于被知的维持我们底实在感,至少要我们感觉到被知的底存在是独立的,被知的底性质是独立的,被知的底彼此都各有它底自身的同一的。被知的底硬性感至少有这三成分。我们既要维持被知的底实在感,我们当然要承认这三成分。在生活上我们本来是承认它们的,在生活上被知的本来是有实在感的;在生活上我们本来没有这里所讨论的问题的。所谓承认它们是在理论上承认它们。有些理论不承认它们;照本书看来,不承认它们的理论有严重的困难。一部分的困难前此讨论过,此处不再提到。要在理论上承认这三成分不仅是在理论上维持被知的底实在感而已,而且要得到理论底真正感。以上是被知的实在感底分析,下段还要分析理论底真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