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无可怀疑(1 / 1)

1.所谓“心理上的无可怀疑”。上段(6)条已经谈到心理上的无可怀疑,这总牵扯到无可怀疑。无可怀疑本身成一问题,需要专段讨论。头一点我们要表示所谓“心理上的无可怀疑”实在是不通的名词。上面曾表示无可怀疑是相对于立场而说的;在官觉底立场上我们不能怀疑官觉,不在官觉底立场上,即令我们事实上在官觉中我们仍然可以怀疑官觉,官觉所有的心理上的无可怀疑只能在官觉底立场上得到,可见这无可怀疑不是心理的;因为不在官觉底立场上,怀疑者虽仍有心理作用,然而没有对于官觉所有的无可怀疑。其所以站在官觉底立场上对于官觉有无可怀疑者,因为既承认官觉之有,不能又怀疑官觉之有。这无可怀疑仍只是逻辑的。逻辑上的无可怀疑当然牵扯到承认逻辑或以逻辑为立场;不然的话连这逻辑上的无可怀疑也得不到。本书并不主张放弃逻辑,只表示逻辑上的无可怀疑仍然只能在逻辑上得到。逻辑底立场既然保留,逻辑上的无可怀疑决不至于淘汰。我们不讨论放弃逻辑这一“可能”(在逻辑底立场上它不是一可能)。我们只讨论逻辑底立场和逻辑上的无可怀疑与知识论底关系。

2.逻辑立场与知识论。本书所讨论的知识论是平凡的知识论,是承认有知识,以知识为对象而求理解的知识论。别的知识论是否需要逻辑立场我们不讨论。有些哲学家轻于放弃逻辑,勇于放弃逻辑,这办法本书不敢赞成。知识论既理解知识,当然不能不站在逻辑底立场去求理解。上章曾讨论命题底相干性,并且似乎曾说逻辑命题与知识论不相干。逻辑命题有两方面的情形:一是把它视为前提,一是把它视为推论底方式。把逻辑视为前提,除逻辑学或逻辑系统外,它与任何学问都不相干。上章说逻辑命题与知识论不相干,是说以逻辑命题为前提,我们推论不到任何与知识论相干的命题。可是逻辑命题不只是可以用之以为前提而已,它底大用处还是推论底方式,把逻辑命题视为推论底方式,它与任何学问都相干,对知识论当然也相干。知识论既要理解知识,当然有推论;既有推论当然逃不出逻辑底立场,既逃不出逻辑立场,当然得接受逻辑上的无可怀疑。站在逻辑与官觉两立场上,官觉之有的确有一种无可怀疑的情形,我们名之为“心理上的无可怀疑”,也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单就逻辑底立场说,它并不强迫我们接受官觉底立场,更不强迫我们单单地接受官觉或官觉者底立场。单就逻辑底立场说,官觉之有并不是无可怀疑的,即在官觉中我们仍可以怀疑我们在官觉。我们在这里并不主张放弃官觉立场——官觉立场我们不能放弃——,我们所要表示的“有官觉”这一命题所有的无可怀疑只能在逻辑与官觉两立场上方能得到。以后我们还要表示逻辑立场不但不强迫我们单单地接受官觉者底立场,也不强迫我们放弃“有外物”底立场。

3.逻辑上的无可怀疑无积极性。上面曾说逻辑立场并不强迫我们接受官觉立场。其所以如此者因为逻辑立场完全是中立的。要表示这中立性,我们一方面要表示逻辑上无可怀疑底无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表示其它立场底有积极性。头一方面的情形我们虽然已经提出,然而在这里我们不妨重复地说一下。逻辑命题是分别地承认所有的可能底命题;这就是说在任何可能之下,它都是“真”的,这也就是说它不表示或肯定任何一可能。事实总是可能中之一可能而不同时是其它的可能;逻辑命题既然不肯定或表示任何一可能,当然也不肯定或表示任何事实。这就是所谓逻辑命题底无积极性。因为它没有积极性,它才无往而不真,因为它无往而不真,它才毫无可以怀疑之处。逻辑上的无可怀疑和逻辑命题底没有积极性是分不开的。不站在逻辑底立场上当然无所谓无可怀疑;和一个法西斯的巡警谈逻辑,他可以打你一棍,踢你一脚。在逻辑底立场上,逻辑上的无可怀疑的确是避免不了的。它虽然是避免不了的,然而它毫无积极性;有积极性的命题总不是无可怀疑的。

4.综合命题底有积极性。上段所谈的命题是综合命题。综合命题都是有积极性的:单就逻辑底立场说,它总是可以怀疑的。上面曾经说过以逻辑命题为前提,它与知识论不相干,其所以不相干者因为由这样的命题所推出的命题虽然是无可怀疑的,然而是没有积极性的,这也就是说它们都不是综合命题。知识论所需要的前提是综合命题。上段(3)条所提出如“有官觉”“有外物”都是综合命题,这样的命题既不能由逻辑命题推论出来,当然也得不到逻辑命题所有的无可怀疑。接受一立场是有积极性的,即接受逻辑这一立场也是有积极性的。逻辑命题既没有积极性,它当然不至于强迫我们接受任何的立场。就逻辑立场说,其它立场底选择是自由的,平等的,不必然的,无强迫性的。有官觉底立场固然可以选择,有外物这一立场也可以选择。逻辑上的无可怀疑并不能帮助我们选择一立场,也不能使我们接受或拒绝一综合命题。不选择官觉底立场,“有官觉”这一命题即在心理上也不是无可怀疑的;不选择外物底立场,“有外物”这一命题即在心理上也不是无可怀疑的。逻辑底立场既不强迫我们单独地选择官觉这一立场,也不强迫我们放弃外物这一立场。逻辑立场对于其他立场底选择是守中立的,逻辑命题虽然无可怀疑,然而对于综合命题底接受与否也是守中立的。单就逻辑立场说“有外物”和“有官觉”这两命题也是应该有同等待遇的。A段已经表示就本能信仰说,就心理上的原始说,就可以证实说,就证实说,这两命题应该有同等待遇。果然给它们以同等待遇,知识论不至于接受唯主方式以为出发方式。唯主方式不是在逻辑立场上为逻辑命题所强迫而接受的,唯主方式底接受另有缘故。在上章我们表示知识论很自然地从官觉出发,但是单从官觉者或单从官觉内容出发不见得那么自然,把它视为“自然”也免不了有别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