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本能的信仰批评本能的信仰。日常生活中好些信仰是我们现在所认为靠不住的或已经否证的。所谓靠不住总有靠不住底根据,所谓否证总有否证底标准。这些根据与标准依然是常识中的信仰。常识是无法完全推翻的。别的不说,单就学问着想,如果常识完全推翻,任何学问都不能开始。对于常识中的信仰我们总有保留与淘汰底问题。有些信仰非常之基本,我们暂且称它们为本能的信仰。相信见闻底实在,相信外物之有都是这样的本能的信仰。可是,本能的信仰不因其为本能的就都靠得住;有些根本就靠不住。对于本能的信仰依然有保留与淘汰。可是保留与淘汰底标准依然是本能的信仰。常识既不能完全推翻,有些本能的信仰总是我们之所要保留的,或者说我们不得不保留一些本能的信仰。实在的情形当然是以本能的信仰去批评本能的信仰。淘汰一些本能的信仰其根据是本能的信仰;保留一些本能的信仰,其根据也是本能的信仰。
日常生活中虽然有“相信上帝”这样的话,但是分析起来,它总是相信上帝如何如何,例如“有上帝”或“上帝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等等。所信总是一命题。淘汰一信仰也就是放弃一命题,保留一信仰也就是接受一命题。一本能的信仰底所信大都是一相当基本的命题信仰底保留与淘汰实在也是命题底取舍。
2.综合命题底真假。在这里我们不谈分析命题。综合命题有真假。我们现在不谈真假底意义或真假底标准问题,本书底作者对知识论底兴趣就是对真假底兴趣。就这一点说,本书整个就是论真假底书。在这里我们只论真假之为一取舍标准而已。这一取舍标准是非常之基本的,用它作取舍标准本身就是一本能的信仰。显而易见任何的本能信仰都本能地以所信为真。这一本能的信仰是无法淘汰的,因为所用以淘汰底原则淘汰者依然本能地认它为真。本书最后一章回到真假问题,好些应该注重点在这里我们都不提出,有一点我们在这里要特别提到一下。真是一有尊严的原动力,不然不至于有拥护真理而死或寻求真理而牺牲的人。要它保留它底尊严,它至少要满足以下三条件:(一)公而不私,(二)可以寻求,而不能创作,(三)不跟事物底变而变。我们不必讨论这些条件,我们只说这些条件不满足,真底尊严取消,而同时也不成其为原动力了。
我们现在回到命题底真假和命题底取舍。无论我们以真假为取舍底标准或以真假为取舍底内在性质(或关系质),我们总有相信及何以相信或知道及何以知道底问题。相信和知道只是事实问题,它也许有原因;不必有理由,何以相信及何以知道总逃不出理由问题,本书既然是论知识底书,最好现在不谈知道及何以知道。我们在这里只从相信及何以相信着想。相信一命题为真和何以相信一命题为真是两不同的问题。后一问题总牵扯到理由和标准。这又牵扯到证实。现在的哲学和科学都以证实为相信一命题底理由。
3.综合命题底真和可以证实。为避免某一种的废话起见,有人认为真的综合命题总是可以证实的,而可以证实的综合命题总是真的。假如所谓可以证实是普遍的原则上的可以证实,不是某甲能够证实或某乙能够证实,本书也赞成这一说法。如此说法,真和可以证实相等。相信一命题之为真也就是相信该命题之可以证实。真假底困难问题也就搬移到可以证实与否上去了。有些命题或句子也许使我们为难,例如“背着地球那一面的月亮上有一百万斤的黄油”。假如所谓可以证实是张三能够证实李四能够证实,本书不赞成以上的说法。在日常生活中所谓张三能够证实是说我或你不能够证实,而张三能够证实,因为他已经证实了。如此说法,可以证实成为已经证实了。本书不承认所有的真命题都已经证实了。命题底真不等于它底已经证实。我们相信一命题的确相信它是真的,但是我们可以相信一命题是真的,然而不承认它是已经证实的,要求真与证实相等在某些学问也许说得通,在知识论说不通。证实有所对,它有它底理论,它底标准,它底方法,而这些也是知识论所要理论的问题,而证实底理论本身似乎无法求其为已经证实。本书虽可以同意以真为可以证实然而不能同意以真为已经证实。
4.综合命题与知识论之所需要。照以上的说法,我们可以接受一命题为真,而不必要求它已经证实。问题是实行这办法之后所接受的命题或许太多太滥。我们当然不能随便接受一命题。就知识论说,我们只能接受知识论所需要的命题。凡不需要的我们都不必接受。欧铿剃刀底引用我们非常之赞成。问题是何谓需要,何者为需要。所谓需要我们可以利用普通所谓必要条件来表示。对于任何一目的,假如我们能够表示一必要条件,我们可以说该目的底达到需要该条件底满足。需要有理论上的或经验上的。理论上的需要是理论上的必要条件,没有它则理论说不通。经验上的需要是经验理论化后底必要条件,没有它则经验不融洽。前一需要可以完全是抽象的,例如欧克里几何需要平行假设。后一需要当然也是一理论问题,可是它不只是理论问题,它牵扯到经验底圆融恰当。经验底范围可大可小,它可以大到要它理论化的时候,它底理论就是全部的哲学。可是综合命题既然是肯定经验或事实底命题,在经验理论化底过程中,我们只能让理论将就经验,不能让经验将就理论。这一点非常之重要。我们情愿委曲理论以求经验底圆融,不能委曲经验以求理论底一致。在知识经验中,就心理上的原始或基本着想,“有外物”这一命题和“有官觉”这一命题至少同样地给我们以真实感。这两命题都是知识论所需要的。不承认有官觉,则知识论无从说起,不承认有外物,则经验不能圆融。知识论所需要的别的命题当然很多,但是,我们不必一一讨论。下条只就这两命题作一简单的比较。
5.两命题底比较。以上两命题可以从种种方面比较。就本能的信仰说,这两命题都是本能的信仰。我们虽然可以用本能的信仰批评本能的信仰,然而只要我们承认它们都是知识论所需要的,我们不能顾此失彼或顾彼失此。就心理上的原始或基本说,这两命题都是在心理上原始的或基本的。假如我们回到朴素的经验,我们会承认这一点。在知识论上的确有人要推论到或建立外物之有,因为他们已经接受了唯主方式,而他们接受了唯主方式,部分地因为他们以官觉者自居而忘记了他们同时也是外物。在唯主学说底条理上“有外物”这一命题的确不原始或不基本,但这与我们所谈的无关。就可以证实说,这两命题同样地可以证实,这当然不是说它们可以同样地证实。假如我们认为真与可以证实相等,这两命题既都可以证实,它们也都真。就证实了或没有证实说,这两命题也同样。假如我们以官觉去证官觉为证实,我们也可以用外物去证实外物,假如我们不承认以外物去证外物为证实,我们也不能以官觉去证实官觉。这两命题或者都证实了或者都没有证实。总而言之,这两命题在各方面看来都有同样的情形。假如我们有理由接受“有官觉”这一命题,我们也有理由接受“有外物”这一命题,假如我们放弃后一命题,我们根据同样的理由也得放弃前一命题。但是在知识论这两命题没有得到同等的待遇。
6.两命题表面上底不同点。以上表示这两命题虽然就种种方面说同样,然而它们没有得到同样的待遇。其所以得不到同样的待遇者,因为就某一点说,表面上它们不同样。它们都是心理上原始的或基本的命题。假如我们持上章所谈的accusational态度(非难的态度。——编者注),以无可怀疑为原则,这两命题就不大一样了。我们虽不能证实“有外物”这一命题为假,我们也没有法子表示它不得不真。可见心理上的原始似乎不必是心理上的无可怀疑。“有官觉”或“有官觉内容”,例如“我见此色”或“此时此地此色”在表面上似乎不只是心理上原始或基本而已。假如主观者狃于主观的立场,他底视听见闻是他自己拿它没有办法的事。假如他再以无可怀疑为接受命题底原则,他自己拿它没有办法的命题就成为无可怀疑的命题。“有外物”这一命题似乎没有这心理上无可怀疑的情形。可是这心理上的无可怀疑只是一种表面上的情形而已。站在官觉底立场上,让外物与官觉分家,当然可以怀疑外物而不能怀疑官觉。认醒为梦,则官觉底证据不相干,官觉底证据不相干,又何以证实官觉之有。不站在逻辑底立场,逻辑底强迫性根本没有效力。无可怀疑是相对于立场而说的,以外物之有为立场,外物之有也是无可怀疑的。不站在任何立场上根本没有无可怀疑的命题,而站在任何一立场上总有该立场上无可怀疑的命题。就知识论说,我们虽不能不站在官觉底立场上,然而不能只站在官觉者底立场上。果然只站在官觉者底立场上,则外物得不到,独立于知识者底事实既不能产生,则真理底尊严及其原动力也就取消了。假如我们根据朴素的经验,老老实实地同时承认外物与官觉,即令我们以心理上的无可怀疑为标准去接受或淘汰命题,“有外物”和“有官觉”仍应该有同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