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析取推论(1 / 1)

析取推论是由一以析取命题为大前提,以肯定或否定或析取命题为小前提,而得一否定或肯定或析取命题为结论的推论。

1. 析取推论以下列各式为例:

a. 结论为肯定命题的析取推论,这一种的小前提为否定命题,例如:

甲是乙或是丙;

甲不是丙,

所以甲是乙。

b. 结论为否定命题的析取推论,这一种的小前提为肯定命题,例如:

甲是乙或是丙;

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丙。

c. 以上不过表示甲有是乙或是丙的两可能,在析取推论中,可能不限于两可能。如有三可能,我们可以有以下的各式:

甲是乙,或是丙,或是丁;

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或是丁。

在此小前提为否定命题,结论为析取命题。但我们也可以有析取命题为小前提,而得一否定命题的结论,例如:

甲是乙,或是丙,或是丁;

甲是丙或是丁,

所以甲不是乙。

总而言之,可能不必有两个,可能愈多,情形当然也就愈复杂。

d. 但以上都可以说是名词与名词之间有析取情形关系。析取不限于名词,例如:

甲是乙或丙是丁;

甲是乙,

所以丙不是丁。

2. 所列的可能必须彼此不相容而又彼此穷尽。不相容与穷尽有四可能:a. 不不相容而不穷尽,b. 不不相容而穷尽,c. 不相容而不穷尽,d. 不相容而穷尽。兹特分别讨论之。

a. 不不相容而不穷尽。兹以“甲是乙或是丙”为例。乙与丙既不不相容。则

(一)甲是乙,或是丙;

乙与丙既又不穷尽,则

(二)甲是乙,或是丙;

肯定与否定的小前提均说不通。

b. 不不相容而穷尽。乙与丙既不不相容,小前提为肯定,仍无结论,与以上a(一)一样。但乙与丙既穷尽,则

(一)甲是乙,或是丙;

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

两可能彼此不不相容,不能有肯定的小前提;但两可能既彼此穷尽,可以有否定的小前提。

c. 不相容而不穷尽。乙与丙既不相容,则

(一)甲是乙或丙;

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丙。

甲或者同时不是丁等等,但无论如何甲不是丙。乙与丙既不穷尽,则小前提为否定,仍无结论,与a(二)的情形一样。在此情形下,只能有肯定的小前提,不能有否定的小前提。

d. 不相容而穷尽。乙与丙两可能既不相容,则

(一)甲是乙或是丙;

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丙。

同时乙丙两可能既又穷尽,则

(二)甲是乙或是丙;

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

在此情形之下,小前提才既可以肯定,也可以否定。

3. 析取推论可以用假言推论式表示。兹以最简单的析取推论为例:甲是乙,或是丙,甲不是乙,所以甲是丙,甲是乙,所以甲不是丙。

a. 甲是乙或是丙;    a. 如果甲不是乙,则甲是丙;

甲不是乙,    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    所以甲是丙。

此为承认前件的式。

b. 甲是乙或是丙;  b. 如果甲不是乙,则甲是丙;

甲不是丙,    甲不是丙,

所以甲是乙。    所以甲是乙。

此为否认后件的式。

c. 甲是乙或是丙;    c. 如果甲是乙,则甲不是丙;

甲是乙,    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丙。  所以甲不是丙。

此为承认前件的式。

d. 甲是乙或是丙;  d. 如果甲是乙,则甲不是丙;

甲是丙,    甲是丙,

所以甲不是乙。  所以甲不是乙。

此为否认后件的式。

析取推论既能用充分条件的假言推论表示,当然也能用必要条件的假言推论表示。读者自己可以写出来,作为练习。

4. 析取推论既可以用假言推论表示,也可以用三段论表示:

a. 甲是乙或是丙;    a. 所有非乙之甲都是丙,

甲不是乙,    甲是“非乙之甲”即“甲不是乙”;

所以甲是丙。    所以甲是丙。

b. 甲是乙或是丙;    b. 无一是乙之甲是丙,

甲是乙,    甲是“是乙之甲”即“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丙。  所以甲不是丙。

c. 甲是乙或是丙,    c. 所有非乙之甲都是丙;

甲不是丙,    甲不是丙;

所以甲是乙。    所以甲不是“非乙之甲”,即“甲是乙”。

d. 甲是乙或是丙;    d. 无一是乙之甲是丙,

甲是丙,    甲是丙;

所以甲不是乙。  所以甲不是“是乙之甲”,即“甲不是乙”。(批评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