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利用科学和哲学的成果,并对这些成果所演变出的最广泛的结论加以概括。
探索的过程非常简单。将已知的法则源源不断地、系统地应用于大自然,从而使未知的事物来自我揭秘。几乎每一种观察模式最终都会取得成功,因为人们最需要的是方法。只要确定被观察的事物,并对其进行周密的观察就可以了。一把一英尺长的尺子将会揭示多少新关系啊,然后又有多少东西尚未能应用到它呢!一根准绳、一套水准仪、一个勘测员的指南针、一支温度计或气压计,还能探索出多少奇妙的发现啊!只要有一座天文台和望远镜,我们就能期待任何人的眼睛都能立刻看见崭新的世界。我应该说,我们国家,或者我们这个时代最杰出的科学家们要么正在致力于学科而非科学,要么正在一些特殊部门忠诚而辛劳地从事着受雇于人的工作。他们并没有扎实而循序渐进地去接近最重要的事实。一有新的发现,所有观察者的注意力都完全被吸引过去,由此引发出许多类似的发现,仿佛工作尚未完成,他们便已放下桨停止划动了。这种观察,缺少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和精准的指导及训练。
然而无论如何,天才仍然稀缺。我们的科学之书在精确性方面确有提高,但同时也面临着危险,即失去辨别真正的自然法则所需要的朝气、活力和机敏,而这些是古人的一个突出优点。我被老一辈自然主义者谈论大自然的作用时的那种略微的骄傲和自满以及那种强劲甚至是夸张的文体,深深地吸引着,虽然他们本可以更好地鉴赏而不是分辨不同的事实。他们的主张被证明不能成立时,反倒更具价值。如果这些主张并不是事实,那么则是对大自然自身动作的建议。格斯纳说:“希腊人用谚语‘一只睡觉的野兔’来比喻伪君子或骗子,因为野兔睡觉时仍能看见东西。野兔睡觉时,身体其余部位都休息了,但眼睛仍在站岗放哨,这是大自然奇妙而罕见的创造。”
人们的观察力非常敏锐,观察所得的事实也被迅速地累积到人们的经验当中,而理论家却总是磨磨蹭蹭的,似乎注定永远只会得出有缺陷的结论;然而在历史的各个时期,人类始终非常缺乏发现法则的能力,很少运用观察到的真相。原始人的感觉能够供给他足够的事实,使他成为一个哲学家。古人至今能具有权威性地与我们对话,即便是在地质学和化学这些起源于现代的科学领域里。若干世纪以来,关于科学进步的谈论已经足够多了。我认为,科学上有益的成果已经被累积起来,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其实并未给子孙后代积累下任何知识,因为知识并不是通过等量的经验就能够取得的。我们无从知晓哪些东西仅是别人告诉我们的。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经验去解读别人的经验。我们阅读得知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但有多少听过他成名故事的人曾意识到与其发现的定律相同的事实真理?也许不止一个。他的那个意外发现,尚未被任何后来人的意外发现所取代。
“我们看到行星滑落,
仅此而已。”
在一篇关于詹姆斯·克拉克·罗斯爵士所著的《南极发现之旅》的评论文章中,评论者给我们描述了一个庄严而崇高的物体如何给一群人留下同样深刻的印象,而这也正是物体由庄严崇高踏入荒谬可笑的一个生动事例。评论者描述了南极洲大陆的发现:人们起初越过茫茫冰海看见了一百英里以外的地方。那大得惊人的山脉,有的有六七千英尺高,有的高度在一万二到一万四英尺之间,山上的冰雪终年不化,看起来那么宏伟、荒寂又高不可攀。天气一度晴好,阳光照射在这片冰原上,只有它的岛屿才能接近这块大陆,岛上“没有丝毫植物生长的痕迹”,只有几个地方有岩石从冰雪中伸出,这令观察者确信这里的核心是块陆地,而不是一座冰山。然后,这位注重实际的英国评论家继续描写,一气呵成:“1月22日下午,探险队抵达南纬74°24′。到下午7时许,他们已有根基(根基!这冰天雪地何来的根基?),认为自己所在的地点比那位富有探险精神的好胜水手——已故的詹姆斯·威德尔船长所到达的纬度更高,因此他们比任何前人所到达的纬度都更高。为此,船员们领到了一份额外的兑水烈酒作为对他们坚韧不拔精神的嘉奖。”
愿我们这些近代的船员不要因我们的牛顿和居维叶这样的人物而沾沾自喜,我们配得上一份额外掺水的烈酒。
运河在此处笔直地穿过一片树林,我们企图让风儿沿着长长的运河向下吹,却徒劳无功,于是我们不得不重拾老办法——用绳索拖船。当我们抵达康科德河时,风儿和流水都不再照顾我们了,我们只得奋力划桨,但此时阴冷的天气逐渐消退了,我们感觉到了一股夏日午后般的温暖。天气的变化有助于我们更多的沉思默想,令手握船桨的我们又陷入了更为幽深的梦中。我们一边在河中漂流,一边在想象中沿时间的长河漂流,漂向那些处于温和时期的诗人。与梅里马克和纳舒厄相比,切姆斯福德和比尔里卡更像是英格兰的古镇,也许一代又一代的平民诗人曾经居住在这里,并吟唱过他们的诗作。
莪相那些严肃而凄凉的诗歌与乔叟的,甚至是莎士比亚的和弥尔顿的有着多么强烈的对比,更不用说德莱顿的、蒲柏的和格雷的了。我们英国诗歌的夏天似乎正走向秋天,如同先前的希腊和拉丁诗歌,而且还结满了应季的硕果和树叶,带着绚烂的秋色,但不久将被严冬驱散掉无数茂密而浓绿的树叶,只剩几根坚韧而孤寂的枯枝承受霜雪,在持久的劲风中嘎吱作响。当进入文明时期的文学时,我们无法摆脱对缪斯的这种印象,即她在她的飞翔中微微屈服了。首先我们听说了诗歌在不同时代的各种形式,那便是田园诗、抒情诗和说教诗。然而,古代诗歌的符文纪念碑却只有一种形式,而且每个时代皆是如此。游吟诗人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自己职业的尊严和神圣。从前,他被称为预言家,但如今人们认为此人所能预见的东西与其他人一样多。他不再具有游吟诗人的狂热,只是想象着往昔自己随时可以完成的事迹。众多英勇的战士不可能误解或放弃古代游吟诗人的诗歌。那时候游吟诗人不存在被同时代的人无视的危机。然而现在,英雄和游吟诗人属于不同的职业。当我们来到文雅的英国诗歌园地时,暴风雨已经过去,电闪雷鸣再不会回来。诗人已走进室内,把森林和山岭换成了壁炉,把盖尔人的小屋和巨石阵换成了英国人的房屋。门口没有站着随时准备高歌一曲或大显身手的英雄,而是站着一个淳朴的英国人,他栽培着诗歌艺术。我们在所有的诗篇中都看到了舒适的壁炉,听见那柴火燃烧所发出的噼里啪啦声。
虽然乔叟具有宽厚的博爱精神,而且我们在他的诗作中可以感受到许多社会和家庭的舒适,但我们却不得不将视野范围稍微缩小来对他进行研究,仿佛在这风景中,乔叟只占据了一小部分空间,不像莪相那样占据了整个小山和溪谷。然而从后代的角度来看,乔叟作为英国诗歌之父,英国诗歌在他之前经历了一段漫长沉寂而又混乱的历史,没有任何纯粹的旋律能够赋予其活力,因此我们对乔叟肃然起敬,对更早期的大陆诗人非常不屑。既然我们准备驶向那英国诗歌的令人愉快的群岛,那么在莪相生活的那个雾朦朦的时代,在那长期围绕我们的薄雾之后所出现的第一个名字便是乔叟。事实上,乔叟虽然代表着如此不同的一种文化和社会,但他在诸多方面还是可以被看作英国诗人中的荷马的。或许他是英国诗人中最具有青春活力的一个。我们回归到乔叟,就如同回归到最纯净的那口井,那是离混乱的生活之路最遥远的净水。与后世的诗人相比,乔叟是如此自然和积极,我们甚至可以把他当作春天的化身。对于一名忠实的读者,乔叟的诗歌天赋几乎给了那个时代一副面貌。细细品读乔叟的诗,乔叟的时代仿佛总是与黄金时代联系在一起。那些仍是青春和生命的诗,而不是思想的诗。他的诗中虽然道德倾向明显而连贯,但却并没有将太阳和日光排挤出去。缪斯最崇高的乐曲大多是庄严且悲伤的,没有一首颂歌像大自然那样自由自在。太阳从早到晚照耀着的心情并未得到吟唱。缪斯宽慰自己,并非是自我陶醉,而是在抚慰心灵。有一种被含蓄表达的灾难和悲剧因素隐藏在我们的所有诗句中,它们关于百灵鸟和晨露的内容很少,更多的是在描写夜莺和晚霞。较之现代崇尚道德的那些诗人,荷马和乔叟的身上有着更多的年轻人的天真和明朗。《伊利亚特》是清晨的读物而不是安息日的,而人们依恋这古老的旋律,是因为他们渴望生活中有更多未经洗礼、不受约束的时刻。对于天真纯洁的人来说,既没有守护神,也不存在天使。在珍贵而稀少的瞬间,我们超越道德的拘泥,升入永恒不变的晨光中。在那晨光中,我们只需继续生活,呼吸芬芳的空气。《伊利亚特》没有代表任何心跳或观点,我们怀着自由不羁的罕有感觉阅读它,仿佛我们脚踏故土,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人。
乔叟具有文人和学者的显著习惯。任何时代都不如无法找到清闲的案牍的时代更令人兴奋,乔叟就被武器的喧嚣所包围着。哈利登山和内维尔十字战役就发生在他的青年时代,此外还有更令人难忘的克雷西战役和普瓦捷会战,但这些并没有引起这位诗人的关注,而威克利夫及其改革却令他感兴趣得多。乔叟一向认为自己是个有幸能够坐着同书本对话的人。他帮助建立了文化阶层。他是英语语言的奠基人之一,仅这点就足以使他的作品具有重要意义,即便是那些缺乏诗意的篇章。他在简单生动的撒克逊语言方面所做出的贡献与华兹华斯不分上下。当时撒克逊语言不被官方重视,未能登上文学的殿堂。但丁对意大利的社会改革起到了推动作用,乔叟对其所在的社会也有些许类似的作用。如果说希腊语完全可以满足希腊人的需要,阿拉伯语可以满足阿拉伯人的需要,希伯来语可以满足犹太人的需要,拉丁语可以满足拉丁人的需要,那么英语就是可以满足乔叟的需要,因为这些语言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用来传授真理,“正如不同的道路引导不同的人民通向罗马”。在《爱的誓约》中,乔叟写道:“让文书用拉丁语写作,因为他们具有科学的特性和知识;让法国人用法语书写他们优美的词语,因为法语更适合他们的口舌;让我们使用从母语中习得的词语来描绘我们的幻想。”
在经历过诗歌的贫瘠牧场之后,来到乔叟时代的人们自然而然地懂得如何欣赏他,在啃食过这里的诗歌牧草之后会发现乔叟如此人性,如此智慧,我们甚至可能会对他做出错误的判断。在现存的撒克逊诗歌中,最早期的英格兰和苏格兰诗歌让读者更多地联想起一个时代的衰落,而不是青春的朝气蓬勃。那些诗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仿制品的翻译,偶然带上些诗歌的轻微色彩,通常是对语言的伪造和夸张,而没有用自身的想象来完善;于是我们看不到那时的诗歌和如今的诗歌之间的共鸣所创造的古风重现、人性特征和欢乐再现。然而乔叟却是朝气蓬勃和现代的,他真正的篇章一尘不染。他的诗歌都在闪光,提醒着我们英格兰的花朵曾经盛开,鸟儿曾经歌唱,心曾经跳动。在真诚的读者眼中,时光的尘垢逐渐掸落,原本的绿色生物显现出来。乔叟是个质朴的本国人,他与现代人共同呼吸着。
没有什么智慧能够取代人性,我们从乔叟身上就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最终能在他的气息中感到愉悦,而且我们认为自己本能够成为他的熟人。他是个很有价值的英格兰公民,而意大利的彼特拉克和薄伽丘,瑞士和亚洲的退尔和帖木儿,苏格兰的布鲁斯,以及威克利夫、高尔、爱德华三世、冈特的约翰和黑太子爱德华都是与乔叟同时代的人物。罗吉尔·培根的名声从13世纪流传下来,但丁的名字仍占有重要的位置。总体来说,乔叟留给世人的印象是,他本人比他的名声更伟大,一点也不像荷马和莎士比亚。乔叟若是与他们同行,定会高高地仰起头。在早期的英格兰诗人中,乔叟相当于房东和地主,持有主人的权威。在他之后的最初的那些诗人还满怀深情地提起他,将他与荷马和维吉尔比肩,我们在评估乔叟的特点和贡献时应该对此加以考虑。詹姆士国王和苏格兰的诗人邓巴谈及乔叟时,比任何一个当代作家谈及前辈时所怀有的热情和崇敬都要多。这种单纯而真诚的关系如今已不复存在。我们在阅读乔叟的作品时多半都不带有批评色彩,因为他不曾为自己辩护,而是为读者说话,这种伟大的信赖和可靠必然使他广受欢迎。他相信读者,而且毫无保留地与读者推心置腹。反过来,读者对他也非常信任,相信他只说实话,痴迷地阅读他的故事,仿佛那是一个孩子婉转的说辞;但在阅读后读者往往会发现,乔叟的表述比圣贤还要言简意赅,他从来都不是薄情无义的:
“因为首先这件事经过了内心思考,
在嘴里吐露出任何言语前。”
他的那些主题在当时那个时代是如此新颖,以致他无须创造发明,只要讲述即可。
我们钦佩乔叟那质朴的英国式的智慧。在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总引里,他以轻松的语气侃侃而谈,仿佛他就是书中讲故事的朝圣者中的一员,这个特点可以与诗中任何精彩的片段相媲美。但它虽然充满了良知和人性,却不是最优秀的诗作。在刻画人物方面,《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栩栩如生或许在英国诗歌中没有篇章能够与之并驾齐驱。然而它本质上是幽默的,但最高贵的天才从来不是如此。幽默,无论多么宽广、温和,终究比热情目光狭窄。在乔叟自己那个精美的风格中,他还融入了他那个时代所有常人的见识和智慧。在他所有作品的字里行间,都明显地流露着他对世界的渊博知识、对人物性格的精心刻画以及他那难得一见的常识和用谚语表达的智慧。他不似弥尔顿那般才华横溢,但他的才能是平易近人的,令人有一种熟悉感。它充分展现了柔情和雅致,但却缺少了英雄气概。它只是带着一切缺点的人性当中较大的那部分。乔叟不似雷利那般英勇,没有赫伯特那种虔诚,也不像莎士比亚那样富有哲理性,但他是英国的缪斯之子,是诗人们的父亲。他诗歌的魅力往往只在孩子的言行举止之中体现,而非成人中,那是一种返璞归真和完全真诚的状态。
文雅和精致在乔叟的诗中随处可见。他口中说出的是最简明朴素的词语。在了解了《女修道院院长的故事》的写作精神,以及故事中孩子唱的《善良女子的故事》,或是读到《律师的故事》中关于康斯坦斯带着她的孩子到海上去漂泊的原因后,没有人能不尊重作者塑造的人物的纯洁本质,也不能误解作者对当时种种风气的反思。华兹华斯只是偶尔能接近一种简洁哀婉和女性温柔的特点,但这却始终是乔叟的特色。我们也许会说,乔叟的才能是有关女人的而并非男人的,但这种女性化很难在妇女身上找到,尽管这不是对它的欣赏;或许,它根本不存在于妇女身上,只是男性身上的女性化特征而已。
这种对大自然纯洁、真挚且如孩童般单纯的爱,在任何诗人身上都是难得一见的。
在乔叟谈到上帝时的那种亲切、天真而又虔诚的态度中,他那种特别的信任与深情非常突出。他诚心诚意地想到上帝,如同听到和风吹拂,听见上帝的声音。如果大自然是我们的母亲,那么上帝就是我们的父亲。爱和简单纯粹的信任在莎士比亚和弥尔顿那里就要少得多。在我们的英语语言中,我们很难找到对上帝的爱的表达!当然,没有什么感情比我们对上帝的爱更珍稀了。差不多只有赫伯特一人这样表达过:“啊,我亲爱的上帝啊!”我们的诗人乔叟用了相似的却要得体得多的语言,每当他看到一个美丽的人或物时,总要为上帝的“神奇”而骄傲。他甚至向上帝推荐迦太基女王狄多做新娘——
“如果开天辟地的上帝,
热爱美和善良,
淑女,贞洁和礼貌。”
不过,为了证明我们的赞扬有理有据,我们必须论及乔叟的作品本身,论及《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总引、《高贵》的叙述、《花与叶子》《格里塞尔达的故事》《弗吉尼亚》《阿里阿德涅》和《公爵夫人之书》,以及更多不太出名的作品。许多更有品位、更加文雅的诗人懂得如何避免单调乏味,但这种消极的天才无法长久地吸引我们,我们终将怀着热爱回归乔叟。有些人的文雅和寻求平衡的能力更高一筹。即便是小丑也有自己的品位,虽然他轻视自己的使命,但他们的使命比艺术家的更高尚和纯洁。如果我们不得不将乔叟作品中的那些单调乏味的篇章也统统浏览一遍,我们至少可以满意地发现那些单调并非矫揉造作,而是因为太容易与生活中的众多篇章相匹配了。我们承认,我们通常将快乐和甜蜜集中并累积起来,诗人则可能会像个旅行家那样讲话,带领我们从一处名胜游览到另一处名胜,欣赏不同的美景,或许最终能在他的自然环境中遇到一个美好的思想,更令人欣喜。命运把它私藏在这些风景中,最终是为了某些结局。大自然把它的坚果和花朵四处传播,从不把它们收集到一起。这是它生长的土壤,这是它开花的时刻。倘若太阳、风和细雨共同来此抚育和帮助这花朵生长,我们是否要来此采撷它呢?
一首真正的诗与其说是以巧妙的措辞或任何它所暗示的思想著称,不如说是归功于它周围存在的气氛。大多数诗作往往只有华丽的外在美,以一个陌生人的形式和姿态吸引读者的注意;然而真正的诗篇则悄悄地来到我们身边,带着友谊的气息,将我们围绕在它们的精神和芬芳之中。我们的许多诗歌都很好,但缺乏特点,只有语言特殊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仿佛作者喝了一剂药而不是一口醉人的美酒。它具有雕塑的鲜明轮廓,记述了较早的时辰。在**的影响下,所有人都这样清晰地讲话,但愤怒并不总是神圣的。
被称为诗人的有两种人,一种栽培了生命,另一种栽培了艺术,前者因为需要营养而寻找食物,后者则是为了口味;前者消除了饥饿,后者则满足了味蕾需求。同样,伟大而珍稀的艺术作品也有两类,一类是天才或极具灵感的人创造出的,另一类则是存有灵感间隙的智慧和鉴赏力。前者超越了批评,永远是正确的,甚至给批评拟定了规则。它永远随着生命而震颤搏动。它是神圣的,应该被尊敬地阅读,就像研究大自然的运转一样。这类作品中,风格始终不变的例子很少,或许每个人都说了话,但发言者所讲述的内容却无法给人留下印象。这种写作风格会使我们同作者脱离个人关系。我们并不常把他的话挂在嘴边,而是让他所表达的意义进入我们的心田。它是灵感之流,不断涌出,时而流向这里,时而流向那里,时而流进这个人心里,时而流进那个人心里。通过怎样的冰晶观看它都无关紧要,它时而化作一股喷泉,时而成为地下涌动的洋流。它存在于莎士比亚、河神阿尔斐俄斯、彭斯和阿瑞图萨身上,但却是同一股水流。另一种作品则沉着冷静而富有智慧。它恭敬天赋,贪求灵感,无论是在最高位还是最低位都能始终保持清醒。它与对才能的完美驾驭并存。它处于沙漠般的寂静之中,而蕴含其中的各种物体就像绿洲或棕榈树那样在地平线上清晰可见。思绪的列车像沙漠中的商队那样整齐而轻柔地缓步前进。此时,钢笔不过是一种工具而已,并不似较长的手臂那样充满生机。它为自己所有的作品都涂上了一层薄薄的清漆或油料。歌德的作品就是后者最典型的例子。
公正和冷静的批评尚不存在。没有什么事物可以存在于永恒的美丽之中,而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身体一样,必须按最新的时尚潮流着装。我们的品位过于敏感和挑剔,它对诗人的作品说“不”,却从不对诗人的希望说“是”。它鼓励诗人美化自己的缺陷,而不是像树木脱去树皮那样将这些缺陷抛弃。我们是生活在明亮光线下的一类人,住着珍珠和瓷器制成的房子,只饮淡酒,我们的牙齿一碰到不自然的酸味就会立刻酸倒。假如事先咨询过我们,那么构成地球脊背的材料就不会是花岗岩,而是布里斯托尔晶石。一位现代作家若处在一个更为原始的时代,那么他早就夭折了。然而,一个诗人不仅仅是吟唱诗人,更是一位“语言的润色者”;他是文学界的辛辛纳图斯,却并没有占据世界的最西端。犹如太阳,他随意地选择韵脚,以一种不拘一格的品位把万物编入自己的诗篇中,自由地照耀着大地和收割后的田地。
在这些古老的书籍中,泥灰早已碎裂,我们阅读的是雕刻在花岗石上的东西。与其说它们表面平滑雅致,不如说它们形体粗犷厚重。石匠们只磨光了它们的烟囱状装饰物,而它们的角锥状结构依然很粗糙。在未经雕琢的花岗石那粗糙的表面,暗含着一种深深打动我们的庄严,而那精雕细琢的表面却只能满足我们眼球的需求。真正完成的作品是时间所创造的,而且还具有实用价值。大自然的风雨仍在雕琢那些角锥结构。艺术除了可以涂漆和镀金外,便别无他用。一件天才的作品最初都是未经雕琢的,因为它期待时间的流逝,而且一旦它的片段破碎,它所具有的内在美就会显现出来,成为它实体的本质。它的美就是它的力量,摒弃了它的光泽。
伟大的诗篇一定具有伟大的特征,还有本质的精髓。读者从容地漫步在最浅显的当代诗歌中,使它们充满时代的生机和希望,如同行走在神殿内的朝圣者,聆听着礼拜者们最柔美的圣歌;然而,当代诗歌不得不越过这些沙漠,穿过最外层城墙的废墟,才能以自己庄严而壮丽的形体对后代说话。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漂浮在康科德河上,那超越了一切风格和年代的大自然正带着沉思的神情创作它秋的诗作,人类的任何作品都无法与之媲美。
夏天,我们置身于户外,拥有渴望在大自然里生活的冲动和情感,通常只有等到秋季和冬季的漫漫长夜来临后,这种思想才会消退。我们感觉到,在沙沙作响的树叶、一堆堆的谷物和一串串的葡萄背后,隐藏着一个无人经历过的全新生活领域,甚至我们居住的这个地球,也是为比人类更神秘、更高贵的种族创造的。在十月夕阳的余晖中,我们看见了通向其他高楼大厦的入口,那儿距离我们所居住的大楼并不远——
“在火红的小山那边有个地方,
繁星在那里闪烁朦胧星光,
那地方高于一切,那里从未出现邪恶,
也没有肮脏的思想。”
有时,一个凡人能在自己的身上感觉到大自然,并且深知赐福于他的并非他的父母,而是他的自然母亲,因而他会随着大自然的永存而变得不朽。大自然时常重申它与我们有血缘关系,它的血
液从静脉悄悄地流入我们的血管。
“我是秋日的太阳,
我与秋风一同赛跑;
榛树何时开花?
葡萄何时在我的荫凉下成熟?
丰收的季节或狩猎月
何时将我的午夜变成正午?
我全身枯黄,
但甘美流进我的心脏。
橡树果实掉落在我的林中,
冬季低声吟唱着我的心境,
枯萎的树叶沙沙作响,
那音乐是在诉说我的悲伤。”
缪斯用散文对一个蹩脚的诗人这样说道。
月亮不再反射白昼的光芒,而是坚决地按自己的规律升起,于是农民和猎人公认它为女主人。紫菀和麒麟草沿途盛开,蜡菊也不曾枯萎。收割后的田野被剪去了它的自豪,然而内在的繁荣仍然赋予它荣耀。蓟花将自己的茸毛撒在池塘里,黄色的落叶为葡萄树穿上了衣装,任何事物也不会打扰人类正常的严肃生活。在一捆捆秸秆的草皮之下,隐藏着一种收割者未曾采割过的成熟果实,它才是当年真正的收获。它永不衰竭,人们每年都灌溉和培育它,使它那结出美味果实的茎永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