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01(1 / 1)

“躺在河流两岸的田野上,

尽是大麦和黑麦,

覆盖高原,连接天际;

一条道路穿过这片原野,

通向群塔林立的卡美洛。”

——丁尼生[出自《夏洛特小姐》。]

离天亮还远,我们已离开帐篷,手持小斧头在四下搜寻柴火,令仍在睡梦中的树林回**起我们的砍伐声。随后,我们生起了篝火,把这残留的暗夜燃烧尽去,而热水壶则向晨星献上了它朴实的歌声。我们在河滩上四处溜达,惊醒了一只只麝鼠,吓飞了栖息在树枝上的麻鸦和睡鸟。我们把小船从河中推上岸,把船底翻过来,一边冲洗船体上的泥沙,一边高声交谈,仿佛在大白天一样。到了凌晨三点,我们已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像往常一样继续航行,于是我们清理掉脚上的黏土,把船推入了浓雾中。

虽然我们像往常一样被浓雾包围,但我们相信,雾霭过后就会迎来晴朗的一天。

划桨啦!用力划啊!划啊!

在清晨的每一颗露珠里

都蕴藏着一整天的希望。

日出时分,河水流淌,

随露水剔透的清晨奔涌;

航行者争分夺秒地划动双桨,

闲暇的午后和傍晚也不知停歇,

甚至连黎明也不曾停下。

这个州的历史学家贝尔克纳普说过:“淡水河流和池塘的附近如果在清晨时出现薄雾,则预示着当天一定会是好天气;反之,天黑之前一定会下雨。”在我们看来,整个世界都被一圈稀薄的雾气笼罩着,从梅里马克河河滨沿河道蔓延到山区。然而,范围如此之广的雾霭却有着自身的局限。又一次,我在马萨诸塞州的马鞍形山的山顶上观赏日出美景,那里几乎已位于云层之上。既然现在雾太浓了,都无法看清周遭的景物,那么让我们详细地讲述那段经历吧。

我曾在一个明媚的夏日独步翻越这些高山,我背着一个装有几本旅行指南和一套换洗衣物的背包,手持一根登山手杖,时而俯身采摘路边的木莓,时而从农家买一块面包。我从胡萨克山俯瞰北亚当斯村的美景,这里距离北亚当斯村约三英里,山间有一条公路穿过。这幅清晨的美丽画卷向我展示出大地有时会多么坎坷不平,似乎把那里变得平坦而便于人们行走是不可能的事。在北亚当斯村,我又往背包里添置了一些米、糖和一只锡杯。当天下午我开始爬山,那座山海拔为3600英尺,距离大路七八英里远。那里有一道地域宽阔但总体狭长的山谷,名为风箱,因为暴风雨来临时,狂风总是在那山谷里疯狂咆哮。我计划沿着风箱向上行走,直到渐渐走到主要山脉与一座低矮山峰之间的浮云飘**处。在不同的海拔上散布着几个农场,从每个农场可以向北远眺群山的美景,还可以看见山谷中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和其源头附近的一座磨坊。那条河看起来像是要爬入天堂之门的朝圣者的道路。我时而穿过一片干草地,时而从小桥上跨过那条小河,怀着敬畏之心继续向高处攀登,对于自己即将遇到的民俗和自然环境充满期待。现在看来,大地的坎坷不平似乎成了一种优点,因为人们想象不到有什么地方比这山谷所提供的位置更适合用来建造农舍。那个地点距离小河源头恰到好处,它创造了一个通向峡谷的幽僻之处,还提供了两边高耸的峭壁,那是观赏田野美景的最佳位置。

它使我不禁联想起新泽西海岸外斯塔腾岛上胡格诺派教徒的住宅。这个岛的小山比较低矮,但有许多相似大小的倾斜山谷从四面八方切入进来,这些山谷逐渐向中心聚拢,越升越高,越来越窄,这些当地最早的移民——胡格诺派教徒的领袖,便在那树木遮蔽的乡野和树林深处搭建起了房屋。那里的微风吹拂着柏杨和桉树,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风吹雨打,那里是居民们安全的港湾。从那里眺望,眼前的景色会越发开阔,森林和盐沼绵延千里至胡格诺派的那棵老榆树——他们当年正是从岸边的这棵老榆树开始登上这片土地的。他们的目光越过纽约外海湾到达桑迪胡克半岛和内弗辛克高地。在那里,波澜壮阔的大西洋一览无余,在海平面上或许隐约可见一艘海船,它日夜兼程,驶向胡格诺派的故土——欧洲。我走在斯塔滕岛的内陆,漫步于乡间,那里如新罕布什尔的山区一样没有什么事物能使我联想到海洋;但当我突然通过一处隘口时,或者用荷兰移民的话讲,是眼前出现“劈开的道路”时,我的目光掠过一片玉米地,看到二三十英里外的海面上有一艘海船正在扬帆远航。虽然我没有办法准确测量这距离,但那与用幻灯观看的一艘色彩鲜明的航船来回行驶的效果是相同的。

回过头来聊聊那座山。看起来把住宅修建在山谷最高处的人似乎是位思想超群的高人。轰隆隆的雷声一路紧跟着我,但阵雨却降落在另一个方向,虽然降雨的区域可能并未发生改变,但我多半还是相信自己已经走在了阵雨前面。最后,我来到了倒数第二处民居,通向山顶的小路在此处拐向右侧,而山顶却明明耸立在正前方。然而我决定沿山谷走向山顶,在这险峻的峭壁上开辟出一条属于我自己的更加冒险的捷径。我也想过要在第二天回到山顶那座居高临下、完好无损的房子里,如果房主愿意招待,我或许会在那里住上一个星期。房屋的主人是位热情坦率的少妇,她衣着随意,站在我面前边聊天边漫不经心地梳理着长长的黑发,每梳一下都要略微抬头,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她对我们山下的世界充满了好奇,讲话毫不拘谨,仿佛我们已是旧相识,这使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一个表妹。这位女主人起初以为我是从威廉斯敦来的学生,她说因为每到晴朗的好日子,都会有三五个学生组队骑马或步行经过这里,他们是一群疯狂的家伙,不过他们从没走过我走的这条路。当我经过最后一座住宅时,一个男人大声询问我有什么要卖的,因为他看见了我的背包,以为我是个沿这条特殊路线越过山谷分水岭去南亚当斯的一个小贩。他告诉我,如果沿着那条我没有选择的路走,到山顶还有四五英里的路程;而从此刻我所在的地方径直前进的话,只需两英里便可抵达山顶,但从没有人这样走过,我会发现那里根本没有路,而且山势像屋顶一般陡峭。然而我明白,我比他对森林和山岭更习惯,于是我穿过他的牛栏继续往前走,而他却看了看太阳,在我身后大声叫喊,规劝我不要在晚上登顶。没过多久,我便攀上了谷顶,但山顶却没有出现在我眼前,于是我爬上了对面一座低矮的小山,用我的指南针测定山顶的方位。我进入了山中的森林,开始从斜对角的方向攀登这座山的陡峭一面,每走十几竿远就测一测树的方向。爬坡并不艰难乏味,而且比沿着那条小路走所用的时间短多了。我已经注意到,每一个乡下人也在夸大关于在森林中旅行的艰难程度,尤其是在山间旅行时的困难。在这一点上,他们似乎都缺少他们以往的常识。我曾在既没向导又没道路的情况下攀登过几座比这更高的山峰,而且不出所料,往往只是需要比在最平坦的大道上旅行多花费些时间和耐心而已。在这世上,你很难会碰到连最卑贱的人都无法逾越的障碍。的确,我们可能会遇到悬崖绝壁,但我们无须跳下、逃跑或迎头撞击。如果一个人疯了,他会从自己地下室的台阶上往下跳,或是将头顶撞碎在自家的烟囱上。根据我的经验,旅行家们通常都会对途中的困难夸大其词。同许多恶魔一样,困难都来自想象,因此为何如此着急呢?如果一个迷路的人确定他实际上没有迷路,他并非疯了,而是站在他目前所处的地方而非站在他过去的位置上,他将暂且生活在自己假设的地方,而那些他所熟知的地方却迷失了——多少焦虑和艰险会不复存在。若我独树一帜,我并不孤单。谁知道我们的地球在太空的哪一处转动着呢?我们不会因迷路而自暴自弃,顺其自然去该去的地方吧。

我穿过浓密的月桂矮树丛,稳步向前,一路登高,直到树木开始参差不齐,露出恐怖的外观,仿佛在与森林妖怪殊死斗争。最终,当太阳正在落山时,我刚好登上了山顶。那里已经有几英亩的土地被开垦,周围散布着岩石和树桩,中间有一个简陋的瞭望台,从那里望去,整片森林尽收眼底。我本可以在日落前尽享这片地区的美景,但我实在口渴难耐,不能把时光浪费在欣赏风景上了,于是立刻开始找水喝。我首先沿着已被人踏平的山路向下走了半英里,穿过低矮的灌木丛,到达了有马蹄印迹的地方,那是上山的旅行者的马匹留下的。马蹄印里存了一些水,我趴下来从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印迹里饮着这泉水般纯净清凉的水。虽然我用草梗做了小吸管和精巧的小型导水管,但取水的过程太慢,我还是没能将自己的水舀装满。后来我想起来,在登顶途中我曾经路过位于山顶附近的一块潮湿的地方,于是原路返回找到了它。在暮色中,我双手握住尖利的石块,挖了一口约两英尺深的井,纯净清凉的地下水很快便灌满井中,还引来了一些鸟儿一同喝水。就这样,我很快将水舀里装满了水,回到瞭望台后,我收集了一些枯树枝,在一些扁平的石块上生起了火,那些石块是曾经在这里宿营的人为了生火而特意铺在地上的,很快我便煮好了米饭作为晚饭,还在煮饭时削好一把木勺用来吃饭。

晚上我借助火光阅读一些报纸的碎片,一群旅行者曾用它们包裹过午餐,上面记载着纽约和波士顿的物价、广告以及一些某些人认为适合发表的新颖社论,他们并没有预见到这些社论将在什么关键情势下被人们阅读。我在那里阅读这些很有好处,而且在我看来那些广告,或被人称为报纸的商业部分,是最成功的内容,最有用,最自然,也最体面。报上所述的所有观点和评论几乎都无人理会,肤浅而浮夸,以致让我觉得其纸质与其他部分相比肯定更脆弱,更易撕破。广告和物价同自然的联系相当紧密,在某种程度上如同潮汐与气象图表一样值得尊重,可是那些我记得藏在最下面的段落,除了有关科学领域的粗略记录或某名篇的摘录之外,给我的印象皆为荒谬可笑、粗制滥造、思想狭隘,好似小学生的作文,写出来后随即就应烧毁。文章里的观点皆是那种在第二天就会变换面孔的言论,好似过时了的流行;似乎人类真的非常幼稚,几年后他们将会为自己这一稚嫩时期感到惭愧。此外,还有一种故作幽默俏皮的奇怪倾向,但却很少获得一丝真正的成功;表面上的成功实则是对这种风格的挖苦讽刺,邪恶的天才听了人类巧妙的笑话后笑得最响亮。那些广告,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些严肃而非胡吹的现代广告,能令人产生愉快而富有诗意的想法,因为商业同大自然一样有意思。商品的名字本身就颇具诗意,而且引人深思,仿佛它们被镶嵌进一首讨喜的诗歌中——木材、棉花、糖、兽皮、鸟粪、洋苏木。在那儿所读到的某种清醒的、个人的原创意见令人欢欣鼓舞,它与环境如此和谐一致,似乎就是在这山顶上被书写下的;因为它永恒不变,与兽皮和洋苏木,或是任何一种自然产物一样值得被尊重。这种报纸残页所包含的成熟的生命果实,是何等宝贵的伴侣啊!多么好的纪念品!多么完美的配方!它犹如一项神圣的发明,不仅带来并留下了发光的硬币,更有闪光的流行想法。

天气很冷,于是我捡了一大堆柴火备用,在瞭望台一侧的一块木板上躺下,没有盖任何毯子,只是将头朝向篝火以便随时照料它,而这并不符合印第安人的习惯。可是因为午夜时分天气变得更冷,我最终不得不用木板把自己完全包裹起来取暖,甚至将一块木板盖在自己身上,再压上一块大石头来防止其滑落,这样才得以安然入睡。实际上,这倒让我想起了一群爱尔兰孩童,他们询问同他们一样没有门板得以盖身的邻居们如何度过冬夜,现在我相信这样的提问不足为奇。一扇压住毯子的门板能给人带来多么大的舒适感,那些未曾尝试过的人永远无法想象。我们的人体结构在很大程度上与鸡类似,如果把小鸡从母鸡身边带走,放在炉旁的棉花篮子里,小鸡就会叽叽叫个不停,直到最后死去;但假如你在篮子里放进去一本书或其他差不多重的东西压住棉花,使小鸡感觉像是在母鸡的伏挡下,小鸡就会立刻安枕入眠。我唯一的伴侣是老鼠,它们跑来偷吃留在报纸残页上的面包屑,尽管如此,它们依然同其他地方的老鼠一样向人类索取补助金,而且非常聪明地把这块高地变为了自己的住所。老鼠啃食着它们的食物,我啃食着我的食物。夜里我抬头看了一两次,只见一朵白云飘过窗子,填满了楼上的房间。

这座瞭望台是个体积较大的建筑,由威廉斯敦学院的学生建立,白天通过瞭望台便可以眺望到那所学校的宿舍在山谷下微微闪光。如果每所大学都位于一座山的底部,那将是很大的优势,至少等同于拥有一位稍有名气的教授。在一座山的阴影下接受教育,也是在古典的影子里接受教育。毫无疑问,有些人将不仅记住他们曾去上过大学,还将记住他们曾去过那里的一座山。每次对那座山的造访都可以归纳总结到在山下学到的知识里,并且让这些知识得到更实际的检验。

我一大清早就起身了,坐在瞭望塔的顶部观赏破晓美景。在光线难以令我看到更远的景物时,我先花了一些时间来阅读刻在塔顶上的名字。一只“难以驯服的苍蝇”在我肘部嗡嗡作响,就像在波士顿长码头的尽头遇到了一只糖浆桶一般,怎么也轰不走,甚至即便真的是在那里,我也得必须听完它的絮絮叨叨。然而现在我要跳到这段冗长话语的核心段落。随着天色渐亮,我才发现周围是一片迷雾的海洋,此时这雾刚好升至塔基处,将尘世的一切迹象都掩藏住,只剩下我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残骸上,在云层中那被雕琢的木板上漂浮,这情景,无须丰富的想象便足以铭刻人心。当东方的光线越发明亮时,晨曦更加清晰地将我昨夜登上的这个新大陆展现在我眼前,或许这将是我未来生活的新世界。没有留下一道可以透过它看到我们称之为马萨诸塞、佛蒙特或纽约的渺小地方的缝隙,而我仍在七月的一个清晨,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假如那里确实是七月的话。放眼望去,在我的脚下,目光所及之处绵延着上百英里形态各异的云区,这些云区笼罩着凹凸有致的大地。这似乎是仅在梦中出现的原野,充满了天堂中的各种欢乐。那里有白雪皑皑、广阔无垠的牧场,看上去平坦而坚实;在云烟缭绕的群山之间是幽暗的溪谷;遥远的地平线上,薄雾之中朦胧的树林向大自然延展,穿过岸边迷离的树影,可以追溯一条蜿蜒曲折的河流的流向——一条并非幻想的亚马孙河或奥里诺科河的流向。由于那里缺少象征,所以不存在不纯洁的实体,没有杂质或瑕疵。这对于永远处在沉默之中的景观来说是一种恩惠。我脚下的大地已变得同先前的云层一样,在光亮与幽暗间迅速切换。它不但对我隐藏了真面目,还像个幽灵的影子一般突然消亡,随后,新的台地开始显露。由于我已经登上了风暴和云层,因此在后面的旅行中,我可能会抵达可以永恒享受白昼的地方,走出地球那逐渐缩小的阴影。唉——

“天国也将悄悄溜走,

似温柔的星辰

沿它们光滑的轨道滑行。”[出自贾尔斯·弗莱彻的《基督死亡和死后在天堂和世间的胜利》。]

然而,当它自己的太阳在这片纯洁的土地上高高升起,我发现自己已成为奥罗拉金碧辉煌的大厅中的居民时,诗人们的目光越过东方群山,只瞥见了那里的部分景象:山峦在橘黄色的云海中浮动,浮云在太阳战车的车道上与黎明玫瑰色的手指嬉戏,山顶挂满了露珠,欣赏着众神慈祥的微笑,等待着他们从远处瞥来的目光。地球上的居民通常只看到了天堂之路下的黑暗和模糊,只有在清晨或傍晚,以合适的角度向地平线眺望,某些模糊的纹理才会从丰富的云朵中显现。但我的缪斯女神也无法描述包裹着我的这条华丽挂毯,正如人们在遥远的东方居室中所见到的挂毯那样模糊。在这儿如同在人间,我看见了仁慈的上帝:

“用君主的目光奉承一座座山顶,

用天国的炼丹术为苍白的水流镀金。”[出自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但“天国的太阳”从不在这里玷污自己。

然而,唉,我认为由于自己身上的某种低劣品质,我个人的太阳确实玷污了他自己,而且

“随后不久,最低的云层得以漂浮

在他神圣的面颊留下丑陋的疤痕。”[出自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因为在神灵到达天顶之前,天堂之路升起并拥抱了我摇摆不定的品性,或确切地说,我又一次沉入了那“苍凉人间”,天上的太阳已对那个世界隐藏了面容——

“一条小虫如何在尘埃中爬行,

登上高耸入云的蓝色山峰,

你从那里获得公平的思想?

那思想藏在阳光明媚的天宫,

身穿着能使天使失明的强光。

懦弱的凡人如何希望

捋平他不油滑的舌头,抚平他不恭顺的语气?

哦,从他的尸体中唤醒

你如今被埋葬的离乡背井!”[出自贾尔斯·弗莱彻的《基督死亡和死后在天堂和世间的胜利》。]

在前一天晚上,我看到了一座座比这还要高的山峰,是卡茨基尔山脉的山峰,我希望可以通过它们再次爬上天堂。我用指南针测定出我前行途中的西南方有个美丽的湖泊,于是此刻我正朝它行进。按照我自己的路线下山,正好在我上山道路的相反一侧,很快我便被云雾和绵绵细雨环绕。我听当地居民说一整天都是阴雨,小雨淅沥沥下个不停。

不过现在,我们必须赶在浓雾消散前赶快回到梅里马克河,来分享大自然带给我们的欢乐。

从最初的“划呀!划呀!”起,

我们已然划了很长的旅程,

麻雀仍待在树枝上

匆忙迎接新的一天,

用她一节一节的简单颂歌。

我们在日出前遇到了一艘运河船,它正在摸索着向大海航行,虽然我们在浓雾中无法看清它,但我们听见了令我们印象深刻的似打呼噜的单调重击声,感受到了它的重量和它势不可挡的前进势头。一小股商业的浪潮已经渗入这遥远的新罕布什尔河。雾霭中需要更高的驾船技术,这倒是增加了我们清早航行的乐趣,使这条河显得宽广无比。透过薄雾观察到的物体依稀可见,这能产生一种效果,即使是一条普普通通的河流仿佛也扩大成了海湾或内陆湖。此时,它甚至在散发令人陶醉的芳香,而我们则把它当作一种更早的日光或是露珠晶莹的晨光来享受。

低垂的云朵,

纽芬兰的空气,

河流的水源,

露珠的衣衫,梦幻的帷幕,

仙女铺散的餐布;

风中飘动的草原,

一排排雏菊和紫罗兰竞相怒放,

在那沼泽迷宫中

麻鸦啼叫,苍鹭戏水;

江河湖海的神灵,

享受着药草的芳香

并把它赐予人类的田野!

我们在上文中提到过的一位很受欢迎且观察力敏锐的历史学家说:“在该地区的山区,蒸腾的水气形成云雾是一个奇怪而有趣的现象。水气呈圆柱形上升蒸腾,看起来像是烟囱里冒出的烟。当它们上升到一定高度时就会扩散开来,相互交融混合,最后被群山吸收,在山间液化成柔和的露珠并注入山泉,或是伴随着雷声成为雨滴而降落。这一过程在夏季会以短暂的间隔在一天内重复多次,《约伯记》中所叙述的情景——‘在山上被大雨淋湿’——在这里形象地展现在旅行者眼前。”

群山在云雾的笼罩下黯然失色,山谷也显得像平原一样宽阔。当一个人在风雨交加的天气里看见那些在自己和邻近小山之间飘动的云朵时,即使是一片毫无特色的区域,也会因此而显得壮丽庄重。当你在这个州的梅里马克河和皮斯卡奎河或大海之间,穿过汉普斯特德向黑弗里尔旅行时,你将向东走下坡。虽然看不见大海,但远眺海岸的景色是如此遥远而出乎意料,以致最初你会把流畅的空气当作低地里的雾霭,因为它隐藏了与你所在位置海拔相同的一切山峦;然而它只是由偏见形成的雾气,风儿是吹不散的。最壮美的景色一旦变得清晰,换言之,一旦完全呈现,它便不再壮美,而且不再能激起人类夸张的想象力。就实际高度和宽度而言,一座山或一道瀑布其实不可思议地渺小,它们只不过是被我们想象成了满意的模样。大自然并不是按照我们理想的时尚模型而创造的,我们虔诚地把她当作亲切的家园景色,夸大了她的各种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