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谁人背后无人说,哪个人前不说人。”此话虽说得有点绝对,然而却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即:大多数人都会多多少少的在背后议论别人,或者谈论别人。这是一种常态,可以理解。但有一点,常常在背后说他人是非的人,一定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严重的,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生活中说话的机会有很多。但是,要说得有意义就不简单了。例如:解决他人烦恼、彼此沟通了解等,如果只是在制造是非,则自己与他人,常常都会两败俱伤。
人与人之间最大的过失,最大的障碍,就是在背后谈论他人的是非。说是非者,肯定是是非之人。说是非是一种不好的习惯,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正人君子所不齿的。在佛学上,佛家将搬弄是非称为“两舌业”,世人不修口业,常有两舌之患。所谓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两舌灾祸,可导致无风生浪,是非烦恼,扰乱身心,不仅伤了他人,也伤了自己。因此,还是少说或不说是非为妙。
有一位修禅定的法师,在定中看到两位出家人在谈话,有护法神围绕。过了一会儿,护法神走了;又一会儿,妖魔鬼怪来了,围绕着他们。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两位出家人最初在讨论佛法,所以有护法神围绕,过了一会儿,他们就开始闲话家常,护法神就走了;话家常之后,他们就开始讲某人的是非,于是就引来了妖魔鬼怪。
这则故事的寓意深刻,它告诫人们不要讲他人的是非,常讲是非、或论短长,周边围绕的都是妖魔鬼怪。自古以来,关于舌头的成语数不胜数,有搬唇弄舌、长舌之妇等,这些成语都带有贬义,都是用来形容多嘴多舌,喜欢说长道短、搬弄是非的人。
说话虽然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权利与责任相伴,也就是说在说话的时候,常常也要负责任。如果人们将说是非视为一种“乐趣”,不想负责任,最后很可能因为搬弄是非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李玲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平常赋闲在家,没事时总爱和别的女人聚在一起,说东家长,西家短。也正是因为她的这张嘴,让她吃了官司。
有一天,李玲遇见邻居吴月,刚开始,她们只是拉拉家常,闲聊了一会儿,李玲便说起了是非。她提醒吴月,其丈夫在外与另一位女人鬼混,并将该女人的手机、座机号码写给了吴月。
听完李玲的话,吴月十分生气,觉得丈夫对不起自己,于是她负气离家出走,后来,被李玲及其丈夫找回家。吴月回家后,仍想不开,有一天,在和丈夫吵架后,她喝了农药。幸亏被女儿及丈夫及时发现送到医院,经医生抢救而脱离了危险。住院13天,支付医疗费5000多元。
出院后,吴月和丈夫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得知这一切都源于李玲的胡言乱语时,吴月及丈夫准备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玲在吴月面前搬弄是非使吴月精神受到刺激,是导致吴月自杀的重要因素,因此,李玲在本案中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依法判决李玲赔偿吴月医疗、误工、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营养等费用2894元,并承担诉讼费174元。
因搬弄是非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李玲对自己的胡言乱语所付出的代价。这个世界上的很多灾难都是由舌头造成的,再也没有一样东西比舌头更能惹祸的,天底下最坏的东西就是舌头。因此,做人必须要管好自己的嘴,稍有不慎就犯下“两舌口业”。祸事比不过自己放纵自己,恶毒比不过说人是非。
如今,在生活中像李玲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他们喜欢揭人短处、侵扰他人私生活。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他人家庭的和谐幸福,也违反了社会道德,造成一定后果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李玲的故事给说是非的人敲响了警钟,告诉人们,做人要不干涉他人私生活,不在背后议论人,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否则,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将好说是非、搬弄是非之人视为小人,这种人难以受到别人的尊重与信任,也难以与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要知道,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随便谈论别人的短处,或揭发别人的隐私,不仅有碍别人的声望,还体现了你为人的卑鄙。你要明白,你所知道的关于别人的事情不一定可靠,也许另外还有许多隐私非你所详悉的。你若贸然拿你所听到的片面之言宣扬出去,就会颠倒是非,混乱黑白。说了就收不回来,当你完全明白真相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所以,每一个人都应去做好自己,不去说他人的是非。即便有人来挑拨你与他人的关系,你也要三思而言,切不可采取过激的言语。要知道,世间的一切真理都有公平的言论来进行维护。